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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教初29号

 

永教初〔2009〕29号

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幼儿园保育

教育常规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教育教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现将《泉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泉教初[2009]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各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常规工作对推动和提高保教质量的重要性,落实保教工作常规要求。

附件: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永春县教育局

2009年9月27日

抄送:

县委教育工委、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县政协文教卫体委、县教育督导室、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有关领导,存档

(2)。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初〔2009〕19号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近几年来,我市幼教事业蓬勃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发展格局。

但在发展过程中尚存在一部分幼儿园监管不力、良莠不齐、无序竞争、保教质量下滑等问题。

为了更好的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行为,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现将《泉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泉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细则(试行)

泉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教育幼儿园管理细则通知

抄送:

福建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教科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

泉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细则

(试行)

一、办园行为规范总体要求

(一)按照办园规模合理配备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民办幼儿园应严格履行登记注册手续,依法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三)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运用法律维护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合法权益,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四)依法依规加强对校园财产和教育资源的管理使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外借或改变用途;幼儿园教育资源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举办幼儿园留园班、兴趣班、特色班及教师培训等教学点,应确保不影响本园正常保育和教育秩序,并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提供给社会机构办班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正常教学日不作安排。

(五)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公办幼儿园不得与民办教育机构联合举办幼儿园、小小班、宝宝班等;联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具备办学资质,取得办学许可证;联办的幼儿园(班)的园舍、设施、师资队伍的配备应达到福建省幼儿园(班)办学基本条件,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收取的有关保育教育、伙食等相关费用应按规定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要建立园务公开制度,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保教常规工作总体要求

(一)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树立“一日活动即课程”的思想,建立正常的保教工作秩序,将保育、教育渗透于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树立整体教育意识,综合利用各种资源,逐步实现幼儿园、家庭与社区教育的一体化,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职员工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提供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需求的师资保障。

(四)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五)从实际出发,以增强体质,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技能的协调发展为目的,开展适宜幼儿身心发展的各类活动;不得开展和参与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生理、心理健康的活动;不得进行小学化教学。

三、师德规范要求

(一)依法治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自觉遵守《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运用法律维护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合法权益,严禁在园进行宗教宣传和迷信活动。

(二)爱岗敬业,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三)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不搞以教谋私,不收受家长的礼物,不向家长和幼儿推销教玩具和书刊等,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

(四)举止文明,态度和蔼,尊重家长,关爱幼儿。

密切与幼儿家长的联系,平等、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家长。

建立民主和谐的师幼关系,以“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孩子”为宗旨,关心、尊重、爱护每一位幼儿,平等地对待和评价每一位幼儿。

采取正面教育的方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五)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

仪表端庄﹑大方﹑整洁、得体,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服装简洁便于组织幼儿活动。

进班不穿高跟鞋、拖鞋。

在园不佩戴戒指、耳环,不披肩散发,不留长指甲。

保健员、炊事员需着工作服,保育员在分餐时需着工作服。

(六)准时到岗,严禁带班时做私事、闲聊和使用通讯工具。

四、幼儿园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一)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卫生、保育、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的批示和决议。

2、重视并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以人为本,关心保教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健康,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3、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托幼工作的信息动态,吸取经验、科学管理,组织全体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和教研、科研活动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更新他们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教育质量。

4、负责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主持学园各种会议,定期深入第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协调园内外关系,总结交流园内各个环节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5、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合理组织人力,做好任用、调离、晋升及奖惩等工作,注意改善教职工工作条件。

6、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财产管理的领导工作,审查预、决算,合理使用经费。

8、负责园舍、设备、财产、绿化的长远规划及基建维修等工作,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二)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主要职责如下:

1、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

观察了解幼儿,根据幼儿园培养目标,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

2、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与家长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4、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5、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维护集体荣誉。

(三)幼儿园保育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并获得“保育员合格证书”,其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负责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做好本班的消毒卫生等工作。

2、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3、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等。

(四)幼儿园保健医生(医务人员)负责管理全园职工及幼儿身体健康。

保健医生(医务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兼职保健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并获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儿童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证书”。

其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带领兼职保健医生及保育员做好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并监督执行)。

2、做好膳食营养管理工作,每周制定并公布幼儿食谱,进行营养计算和分析,保证幼儿在园中获得足够的营养。

负责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做好幼儿膳食的调配工作,每周制订食谱,并进行营养分析与幼儿身体发展的测定工作。

3、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做好健康监测工作。

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严格把好“准入关”及“体检关”,按规定组织幼儿、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各项健康检查;做好在园儿童的健康管理,全日观察幼儿健康情况,做到小病、小伤早治,重病及时转送,并做好传染病的登记上报工作。

4、培训并指导保育员和炊事员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向全园工作人员、家长及面向社区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5、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指导并监督保育员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6、建立师幼保健档案,做好卫生保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五)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知识专业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其主要职责如下:

1、熟悉食品卫生知识,掌握一定的烹饪技巧,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2、讲究营养科学,保证伙食、餐点的色、香、味、营养,努力提高膳食质量。

3、做好每日食品进出关的登记工作,严格检查食品的质量、数量,管理好库内食品,防腐烂、防变质、防污染。

4、加强伙食管理,计划开支,专款专用。

五、幼儿园安全和卫生保健要求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幼儿园安全、卫生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和卫生保健制度,实施领导岗位责任制,负责全园安全和卫生保健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管理工作。

明确全园各级、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做到“人人有关、人人有职、人人有责”。

(二)建立安全防护体系,拟定重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预案,保证幼儿在园安全,遇到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

幼儿园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

1、拟定和落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和治安保卫教育。

3、组织落实防火、防灾、防爆炸、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

4、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化解不安定事端。

5、领导单位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定期开展安全和卫生检查工作,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清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四)积极开展安全、卫生的教育,提高教职员工的责任感,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根据幼儿年龄和季节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活动,建立健全良好的一日活动常规;应创设充足的户外活动场地,以保证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其中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

六、幼儿园课程的组织与实施要求

(一)幼儿园应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终身教育和科学教育的理念。

(二)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确定课程目标,拟定课程实施计划;课程设置应体现全面性、整合性,注重各类活动之间的合理搭配;课程内容的选择要贴近幼儿的生活,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

每学期末应以年段、班级为单位,分析总结幼儿的发展水平、目标完成情况,拟定下学期的教学计划。

每学期应对教育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研讨交流,发挥最大的教育作用;每学年有班级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专题总结。

(三)认真制定各年龄段幼儿的发展目标,充分挖掘教材内容的教育价值,做好教育教学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经验准备、物质准备和环境准备等)。

(四)努力创设绿化、美化、净化、儿化、教育化的物质环境和宽松、和谐的精神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教育功能,体现教育的目的性、幼儿的参与性、学习的阶段性、材料的丰富性和适宜性。

并根据教育主题和幼儿发展目标更换环境布置内容、设置班级的自然角、观察角,师生共同创设具有班级特色的教育环境。

(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每天保证1小时以上的户外体育活动;注意各类活动和各领域间的有机联系、相互渗透;采取集体、小组、个别等形式开展活动,面向全体、关注个别;激发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

1、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班级实际,在前一周制定好周日工作计划(游戏、区域或主题可以制定阶段计划),需要调整的要有说明和记录,保证计划的有效落实。

2、将一日活动常规与保教人员的工作职责有机结合,实现一日活动规范化。

3、积极倡导教师引导下的幼儿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活动中为幼儿提供更多的自由讨论、思考和自主活动的机会与条件。

教育教学形式应注意多样性、操作性、游戏性。

4、区域内容的设置要体现全面性,环境创设合理有序,方便幼儿的活动,材料投放要根据目标,做到安全性、层次性、探索性、游戏性。

5、认真做好幼儿发展观察记录,做到全面观察与重点观察相结合,个案观察与集体观察相结合,并及时做好反思与调整,注重过程性评价,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6、在各项活动中,建立多元的评价机制,并对活动的推进和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出有针对性地改进建议。

七、教科研、培训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订具体可行的教研计划,根据省、市幼教工作要求和本园实际情况,确定教科研工作的重点和研究的具体内容、措施等。

以行动研究为主,准确把握教研方向,运用科学的幼儿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践,解决本园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严禁违背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进行早期定向教育。

(二)幼儿园应重视园本培训和教研,建立健全教研活动制度、教研成果交流汇报制度等。

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研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三)鼓励支持教师有计划地提高学历层次,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和业务培训,及时传递幼教改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保证,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

(四)切实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

园长要深入教学实际,了解教师教学情况(每月应有1/4的时间深入班级);分管教育教学的园长要具体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每月应有3/5的时间深入班级)。

要做好记录与分析,并及时与教师共同切磋、探讨,帮助教师解决教育中的问题。

(五)加强备课、听课和评课管理,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备课环境和充足的备课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定期组织教师进行说课、听课和评课活动,加强教师间的学习交流。

(六)幼儿园应加强保育、教育常规管理资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健全保育、教育业务档案、资料库等,为教职员工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科研工作提供服务。

八、家庭、社区教育要求

(一)主动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建立幼儿园、家庭、社区教育工作网络,促进幼儿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与家庭共育的伙伴关系,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1、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家长园地(每月一期)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家长传授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不同季节的疾病预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和家庭教育。

2、举行家长开放日(周)活动(每学期1次以上),吸纳家长参与教育活动,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教育工作。

3、建立家访、家长会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的家长会,采取不同形式与家长交流、沟通,及时反馈幼儿教育信息。

(三)充分挖掘、利用社区环境、文化中的教育资源,丰富幼儿教育活动,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四)积极探索为家庭、社区提供早期教育服务的途径与措施,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幼儿园在社区早期教育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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