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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对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的态度及影响因素研究

女大学生对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的态度及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北京29所高校的调查分析

和红苑雅玲

2012-08-3110:

56:

52   来源:

《人口与发展》(京)2011年6期

  

  【内容提要】利用2009年10月北京高校大学生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现状研究的调查数据,对835名在校女大学生对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的态度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77.1%和32.2%的女大学生表示知道在校期间允许结婚和生育,但赞同的比例较低,学校类别、年级及母亲职业与女大学生对待结婚的态度有关;专业类别、年级及母亲教育程度与女大学生对待生育的态度有关。

虽然绝大多数女大学生能正确看待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问题,但高校仍然需要加强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并将其纳入高校计生部门的服务管理范围,分类管理,为高校女大学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关键词】女大学生/婚育态度/生殖健康/影响因素

  1研究背景

  1990年1月,国家教育委员会第7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表明,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2005年3月,教育部第21号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已无该条规定①。

学生能否结婚,将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根据我国《婚姻法》结婚章节的规定,在校大学生在满足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无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时,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2007年7月,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以下简称《意见》)②,其中表示《意见》提出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妥善解决在校学生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即《意见》中取消了在校大学生生育的限制,并对做好在校大学生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指示。

随着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结婚和生育,在社会上和大学生中引起很大反响,其中更多的是担心。

  西方大多数国家在大学中是没有结婚和生育限制的。

如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婚姻法,结婚登记制度是由各州自行规定的,一般也没有严格的年龄要求。

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都是合法的,女大学生怀孕后,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和政府福利部门都会提供相应的帮助。

在法国,《民法通则》规定法国青年男女到了18周岁就可以结婚,也可以得到相应部门提供的服务。

  随着新《规定》和新《意见》的出台,很多人担心大学生会过早的结婚和生育,从而给他们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那么,作为结婚和生育主体的女大学生是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的?

影响她们态度的因素有哪些?

应该如何改进和加强高校计生教育与服务提供?

这些已成为当前高校和计划生育部门迫切需要了解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因此,本文对北京市高校女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态度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期能解决上述问题,从而为女大学生提供科学全面的人口计生服务,并为相关部门完善政策和法规提供理论依据。

  2数据与方法

  2.1数据

  本文数据来自于北京高校大学生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现状研究,该研究为2009年10月对北京市所有普通高等学校所做的抽样调查。

参照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标准,截止到2009年6月,北京共有普通高等学校80所。

该研究随机抽取了北京市80所高校中的29所高校的1523名在校本科生进行了问卷调查。

该调查共发放问卷1545份,回收合格问卷1523份,有效回收率为98.6%。

本文仅对其中的835名女大学生的数据进行分析。

  本次分析的835名女大学生分属于北京的29所高校,包括综合、理工、财经、政法、师范、语言、农林、艺术、体育、医学、民族等各个方面,分列全国重点大学、北京市重点大学、普通高等学校等各个等级,其性质分别为教育部直属、北京市属和国家承认资格的民办高校。

调查对象的专业包括文科类、理工科类、医学类、管理类、法学类及教育类等众多学科。

年级分布也较为均匀,二、三年级稍多于一、四年级。

  由表1可见,在所分析的835名女大学生中,18~22岁的占调查总人数的95.6%,年龄≥20岁的占69.3%,即在所有被调查对象中符合结婚年龄的调查对象有577人;汉族女学生占89.9%;在835名调查对象中有830人回答了有关婚姻/恋爱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830人均未婚,但其中有男朋友的占35.3%;北京生源为42.3%;属于“211学校”的占43.8%;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学生占18.8%;有90.9%的女大学生的经济来源于父母;在所有被调查对象中,父亲的教育程度普遍高于母亲。

  2.2方法

  本研究为横断面调查,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

为得到具有代表性和能反映总体情况的可靠数据,本次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等比例”的原则进行抽样(风笑天,2006)。

与此同时,还兼顾了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间差异等因素。

  第一阶段抽样:

首先将北京市80所高校按照学科类别进行分层,抽取初级样本单位即29所高校;第二阶段抽样:

在被抽中的高校中按系统抽样方式抽取被调查的高校大学生。

对被抽中的高校大学生,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发放调查问卷,在简要介绍调查问卷的填答注意事项后,由调查对象自填问卷,调查员检查合格后统一收回。

  将调查问卷统一编码,采用EpiData3.0软件双录入建立数据库。

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逻辑检错后获得清洁数据,再进行描述性分析和相关统计学检验。

研究中所采用的统计方法为方差分析、检验和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王彤,2008;黄爽等,2001)。

  3高校女大学生对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的态度

  3.1对在校期间结婚的态度

  由表2可见,大部分调查对象(644人,77.1%)知道在校期间是可以结婚的;持赞同态度的调查对象占17.6%;47.2%的学生认为在校期间结婚“弊大于利”;75.5%的调查对象认为其与在校期间结婚同学的关系“不会发生变化”;68.8%的调查对象认为理想的结婚年龄为26~29岁。

  3.2对在校期间生育的态度

  32.2%的女大学生知道允许在校期间生育;持赞同态度的调查对象共53人,仅占总人数的6.4%;有73.5%的人认为在校生育“弊大于利”;在作答的832名调查对象中有67.2%的人认为其与在校期间生育同学的关系“不会发生变化”;79.2%的调查对象认为理想生育年龄为26~29岁。

  4高校女大学生结婚和生育态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4.1结婚态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对问卷中的一般特征及可能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由表3可见,年级、学校类别、母亲的文化程度和职业,以及女大学生的经济来源在对待结婚态度的差异上是有统计学意义的(P<0.05)。

而有无男朋友、专业类别及父亲的文化程度和职业对婚姻态度的影响不显著(P>0.05)。

  在单因素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对女大学生结婚态度的影响因素进行进一步分析。

以女大学生对待结婚的态度作为三分类因变量(赞同为1、无所谓为2、不赞同为3),以“不赞同在校期间结婚”作为参考类别。

我们选择年级、有无男朋友、学校类别、专业类别、父母教育程度及职业,以及研究对象的经济来源作为协变量,建立三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有统计学意义的因素见表4。

表4中共有两套Logistic回归系数,分别针对赞同结婚和无所谓。

赞同结婚与不赞同结婚相比,我们所研究的各因素间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

对结婚持无所谓态度与不赞同结婚相比,学校类别、年级及母亲职业间有显著性差异(P<0.05)。

表现为211工程院校的女大学生及低年级的女大学生更倾向于不赞同在校期间结婚,而母亲职业为工人的女大学生更倾向于赞同的态度。

  4.2生育态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我们对可能影响女大学生生育态度的因素进行分析。

结果显示,年级和专业类别在对待生育态度的差异上是有统计学意义的(P<0.05)。

而有无男朋友、学校类别、父母文化程度及职业,以及经济来源对生育态度的影响不显著(P>0.05)。

  通过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对女大学生生育态度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以女大学生对待生育的态度作为三分类因变量(赞同为1、无所谓为2、不赞同为3),以“不赞同在校期间生育”作为参考类别。

我们选择年级、有无男朋友、学校类别、专业类别、父母教育程度及职业,以及经济来源作为协变量,建立三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有统计学意义的因素见表6。

表6中共有两套Logistic回归系数,分别针对赞同生育和无所谓。

赞同生育与不赞同生育相比,专业类别及母亲职业间有显著性差异(P<0.05)。

表现为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女大学生,以及母亲教育程度为高中/中专/技校的女大学生更倾向于赞同在校期间生育。

对生育持无所谓态度与不赞同生育相比,年级间有显著性差异(P<0.05)。

表现为低年级的女大学生更倾向于不赞同在校期间生育。

  5结论与讨论

  本文对北京高校的女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态度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发现:

  

(1)大多数女大学生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但持赞同的比例较低

  随着国家教育部修订的新《规定》和新《意见》的出台,高校大学生成为可以享有普通公民权利的普通人群,但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担心,担心大学生在校期间过早的结婚和生育,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负面影响。

本研究结果表明,77.1%的女大学生是知道在校期间允许结婚的,但仅有17.6%的女大学生对结婚持赞同的态度,47.2%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校期间结婚“弊大于利”;32.2%的女大学生知道在校期间允许生育,但赞同或非常赞同在校期间生育的仅占6.4%,73.5%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校期间生育“弊大于利”。

通过以上数据结果我们看到,绝大多数的女大学生是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的,但赞同结婚和生育的比例却不高,大多数女大学生认为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弊大于利”,并表示即使有同学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他们也不会歧视他们。

  这些结论均表明,当代女大学生是一群心智成熟的青年人,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权利,但不会乱用权利。

她们普遍认为国家允许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是赋予大学生的权利,也是社会观念的改变。

但是,由于学业和经济方面的原因,普遍认为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不利于她们的学业和今后的发展。

因此,她们绝大多数不会选择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

  

(2)学校类别、专业类别、年级及母亲的职业和教育程度与女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态度可能有关

  多元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学校类别、年级及母亲的职业对女大学生的结婚态度具有显著影响,而其它因素均未表现出相关性。

表现为在211工程院校就读、低年级,以及母亲为农民的女大学生更倾向于不赞同在校期间结婚,这可能与其学业负担较重及家庭经济条件有一定的关系,他们除了要关注自己的学业以外,还要考虑家庭的经济负担。

而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女大学生倾向于赞同在校期间生育,这可能与人文社科类专业相对其它专业的女大学生而言,其学业负担相对较轻有关;母亲文化程度为高中/中专/技校的女大学生相对于母亲教育程度为初中的女大学生在对待生育问题上倾向于赞同;低年级的女大学生倾向于不赞同在校期间生育,这与不赞同结婚的结果是一致的。

  本次调查中未发现有无男朋友和父亲职业及教育程度与女大学生的结婚和生育态度有关,这可能与本次调查中尚有未涉及的相关因素及样本量有关。

  (3)高校应加强计划生育教育与服务提供

  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随着新《规定》和新《意见》的出台,女大学生对在校期间结婚和生育持赞同态度的比例并不高。

但是,高校大学生,无论是否结婚和生育,他们大多数都处在生理、心理的发育和成熟时期,对于性和生殖健康都有着十分迫切且现实的需要。

随着这些规定和意见的相继出台,这方面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因此,在政策法规放宽的条件下,高校计生管理部门应加强计生教育与服务的提供,包括:

1)树立总体应对态度,明确高校计生服务重心,将大学生纳入高校计生的服务范围,完善现有的高校计生服务机制;2)探索现状,剖析心理,明确需求,积极引导,加强宣传,从而制定针对性策略。

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最大限度地满足高校学生的计生/生殖健康需求;3)针对在校学生需求特点,实施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的教育培训;4)统筹兼顾,形成分类管理和系统化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保障管理效率;5)完善社会化的保险制度,为高校计生服务提供保障,以此填补计生部门面临的经费缺口;6)充分发挥校医院的作用,开展针对高校学生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的教育培训活动,向学生提供简单的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提升高校学生计划生育服务水平;7)为及时了解学生的婚姻状态,提供良好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应该建立学生结婚登记制度(杨奇志,2008;周珊兰,2008;李炎,2006;江剑平等,2007;杜建林等,2008;杨戎等,2008;黄如平,2009;张文元,2009;王会兰,2009;杨越明,2010)。

  综上所述,新《规定》和新《意见》的出台,它更多体现的是教育法制的进步,也是要求高校管理,尤其是计生服务管理更加人性化、更加规范化的体现。

  注释:

  ①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②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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