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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07]188号)精神,现就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日前,国务院批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中关村“深化改革先行区、开放创新引领区、高端要素聚合区、创新创业集聚地、战略产业策源地”的战略定位,描绘中关村未来十年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到2020年中关村总收入达到10万亿元,中关村的发展迎来新的战略机遇。

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强化中关村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首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中的引领和支撑地位。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中关村要用好各项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聚集整合创新要素,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更好地服务于首都、区域和全国创新发展。

  新时代赋予中关村新的历史使命

  中国要成为世界强国,必须首先成为创新强国。

中关村是我国创新最活跃的地区,拥有全国最密集的科教智力资源,涌现了大量高水平的创新成果,聚集了一批实力强劲的创新型企业,又具有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肩负着引领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历史使命,在未来发展中要勇于承担重任。

  一是强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标杆作用。

依靠技术创新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面临的核心任务。

中关村形成了我国规模最大的高技术产业基地,高技术产业总收入达到1.5万亿,占全国高新区总收入的比重超过15%,每年输出技术合同近3万项,年技术交易额约占全国的40%。

未来,中关村应继续发挥示范标杆作用,走出一条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科学发展之路,通过局部示范带动全局发展,为我国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新鲜经验。

  二是成为抢占国际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创新能力是决定国家竞争力高低的决定性因素。

我国要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更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增强经济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必须全面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

中关村在20多年的发展中,产生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创制了TD-SCDMA、闪联等30多项重要国际技术标准,已经成为我国产生原创性自主创新成果的重要基地,有能力有条件承担起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争创竞争新优势的重任,建设我国参与全球创新竞争与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精锐队伍,为实现国际化创新发展做出表率。

  三是为破解自主创新体制机制瓶颈提供先行示范。

我国改革开放已取得了积极成效,难度系数相对较小的改革都已触及,改革开始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

中关村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验田,率先开展了企业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企业信用、知识产权、股权激励、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改革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发挥创新资源优势奠定了基础。

中关村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和创新,破除制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探索实现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的方式和路径。

  四是打造推动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动力引擎。

现阶段,北京与纽约、东京、伦敦等世界城市相比综合实力还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经济总量规模不够大,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不够强等。

中关村一直以来是首都自主创新的主战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引擎。

2009年中关村实现增加值2182.3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8%,按照中关村十年规划,到2010年中关村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将达到30%。

中关村要肩负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主力军和主战场的责任,在促进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总量扩大、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新发展要抓住关键和重大问题实现新突破

  中关村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在许多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关村在体制机制创新、核心技术突破、创新成果产业化、企业做大做强、空间资源整合等方面,要采取新举措,实现新突破。

  一是要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有重大建树。

体制机制创新是中关村实现新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中关村要依托“1+6”系列先行先试改革政策,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一要借助首都创新资源平台,进一步集成整合各方面创新资源,加强对跨层级审批和跨部门审批的协调和督办,构建有利于先行先试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运转、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服务体系。

二要继续探索在税收政策、股权激励、科技与资本对接、科技成果使用和处置、收益权改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的政策突破,完善央地、校企、军民、内外合作机制,建立符合创新要求、适应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和环境。

三要积极探索园区管理体制创新,可以借鉴武汉东湖高新区、青岛高新区、长春高新区等高新区的经验,以园区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产业功能区整合,探索打造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之后我国第四个成规模的重大空间载体。

  二是要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方面有重大突破。

随着以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技术等为代表的第四次科技浪潮的到来,我国需要拿出最精锐的力量参与国际竞争,缩小差距,甚至实现超越。

中关村是代表中国科技发展水平的最精锐的“先锋部队”,担负着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历史重任,要狠抓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推动经济结构和产业形态的重大变革。

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对基础研究的重视与投入,为重大原始创新提供保障;瞄准世界技术发展前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创制一批先进技术标准;进一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科技生产力的巨大能量,形成更密集的成果产出,并将其转化为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引领创新功能。

  三是要在核心产业做大做强方面有重大跨越。

没有一定规模的产业支撑,没有世界级大企业的发展,就难以形成全球竞争优势。

中关村要瞄准国际前沿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做大做强的突破口。

一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按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工程与新医药等优势领域,积极培育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

二要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以关键技术研发和装备研制带动重点领域突破,努力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形成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三要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研发机构、收购兼并国外企业等方式走出去,培育一批根植本土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为国家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提供重要支撑。

  四是要在空间资源整合方面有重大手笔。

当前,中关村正在进行新一轮的范围调整,基本覆盖北京所有可开发产业用地,但各个园区大多未能突破行政区划限制,缺乏成规模、大体量、跨区县联动的空间载体。

中关村要加快推进“一区多园”空间拓展,构建“两带—两城—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

中关村科学城要打造高效运作的央地创新合作平台,推动央院、央校、央企和民企等协调创新。

未来科技城要以先期入驻的神华集团等15家大型央企研发机构为基础,吸引一批行业领先的大型民营企业入驻,将其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本土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基地。

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要以生命科学园、昌平园、未来科技城等为依托,打造跨行政区的高端产业功能区。

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要进一步深度整合亦庄、大兴为主体的城市南部产业空间资源,将其打造成为高端制造业发展和对外辐射合作的重要承载区。

同时,要加强各区县同类或相关特色产业聚集区在“规划衔接、产业链配套、功能链互补、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协同部署,重点打造移动通信、数字电视、软件与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一批特色产业基地。

 

发展循环经济是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生态型园区是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模式,是实现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2007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希望通过生态示范园区的创建,加快实现高科技园区的生态化改造,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实现社会、经济与自然和谐发展。

  新形势下关注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型园区已成为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建设的新亮点。

中关村科技园区经过20年的发展,在科技创新、产业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中关村科技园区将以十七大报告作为指导思想,依据循环经济理论和自然生态规律,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节能、环保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完善服务的同时改善园区生态环境,努力建设以低碳经济为核心的高科技园区。

  加快中关村生态科技园区建设被列入今年中关村的重点工作。

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办,中关村国际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承办的,以“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园区”为主题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生态型园区建设启动大会”将于2008年4月18日上午在北京海淀展览馆举行。

国家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科技部、信息产业部等领导将出席大会并进行现场讲话。

北京市发改委、市科委、市工促局、苏州高新区、无锡高新区、中关村园区环保、新能源企业等国内外代表300余人将参加启动大会。

会上,将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戴卫介绍中关村开展生态型园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及工作部署。

  “十一五”期间及未来十年,中关村科技园区将抓住我国实施节能减排战略的重大机遇,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中贯彻以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思想,通过加强生态服务、生态设计、生态制造以及绿色使用等措施,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和物质有效循环。

大力发展能源环保技术创新、技术集成应用、设备提供和生产性服务等高端环节,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的能源环保产业集群。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建设、分步实施”的思路,从企业、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发展循环经济,依靠高科技建设生态型园区,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为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建设生态型科技园区,必须以规划为依据,以工程为依托,以投资作保障,通过落实政策、落实规划、落实资金、落实工程,把实现“十一五”生态型科技园区建设目标落到实处。

为此,中关村确定了生态型科技园区建设“十大重点专项”工程(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热泵技术应用工程、雨洪利用工程、废旧电子产品、餐厨垃圾集中收集与处理工程、公共设施运行环保在线监测工程、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景观建设及生物防治工程、环境、能源综合展示与推广工程),并逐一制定实施方案,以推进中关村节能减排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加快生态型科技园区的建设。

  同时,园区还配套出台了《中关村科技园区生态建设资金支持管理办法》,对各园区管委会及各专业园建设单位、孵化器经营管理公司以及入驻中关村科技园区与区县政府共建的市级开发区的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涉及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水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建筑节能、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生态型园区建设规划编制及示范工程建设、其他与生态型园区建设相关的项目,采取后补贴方式予以资金支持。

支持资金应优先用于采购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的技术、产品、服务等。

  4月18日下午还将举办“中关村科技园区生态型园区建设国际论坛”,来自国家环境保护部、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德国、日本、加拿大的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就生态型园区建设的相关问题和与会人员将进行交流和探讨。

  启动大会举办期间,还将举行中关村园区环保、新能源技术产品展览展示活动。

展览分综合展区、专业展区、园区展区和咨询服务区。

综合展示区以改革开放30年、中关村园区成立20年及2008奥运之年为主题,从宏观的角度回顾国家改革开放30年来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成就,反映中关村园区环保能源产业发展历程以及园区环保、能源企业在参与奥运工程建设中的骄人业绩;专业展区共有80余家企业参展,通过节能与新能源技术、水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环境服务、在线监测等技术、产品展示,全面展现中关村近年来在节能减排、清洁技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园区展区以中关村所属园区为主体,有16个在生态型园区建设中取得初步成果的园区、基地参展;咨询服务柜台由专家现场解答,开展园区建设生态规划咨询,解答在规划制定和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展会将持续到4月20日。

  中关村科技园区将继续发挥科技龙头作用,在全国生态型园区建设的实践中先行垂范,并积极促进园区自主创新的能源与环保技术、产品向全国辐射应用,为北京乃至全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3/2/281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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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带动促进作用,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技术产业基地,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内涵

(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是指在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高技术产业领域,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对高技术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支撑、示范和带动功能的特色高技术产业集聚区。

  

(二)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包括专业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专业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是指基地内多数企业的生产和服务集中于高技术产业的某一特定领域,具有专业化的特征;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是指基地同时在高技术产业的多个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优势并已形成了产业集聚。

二、充分认识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升高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壮大产业规模的迫切需要。

随着世界经济进入调整期,各国竞相加快发展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信息、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国之间围绕技术、资金、人才等的争夺更加激烈。

同时,我国国内经济发展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

面对新形势,我国必须加快发展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局部优化环境,努力向上下游延伸,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提升我国高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

  

(二)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是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我国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但存在区域间发展不协调、产业结构层次较低等问题。

加快发展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能够进一步发挥东部地区人才、技术优势,整合区域科技资源,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着力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促进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技术、人才相对集中的特点,培育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三)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是面向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

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引擎,是世界经济从根本上走出金融危机影响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应对未来竞争、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信息、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一批集聚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在创新条件、投融资等发展环境方面还不完善。

迫切需要加大力度,进一步促进知识、技术、人才等在区域内集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积极培育一批新兴高技术企业,努力抢占未来竞争的制高点,使我国经济发展上水平、有后劲、可持续。

三、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特色高技术产业为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为重点,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通过宏观引导,实施政策倾斜,创新体制机制,将发展高技术产业基地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促进高技术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高技术产业基地集中,努力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配套完备、各具特色的高技术产业集群。

  

(二)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的主要原则是突出特色、科学规划,促进集聚、创新发展,优化环境、加强引导。

  

突出特色、科学规划。

围绕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区域的技术优势、产业基础、人力资源等条件,明确高技术产业基地布局,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技术产业基地。

  

促进集聚、创新发展。

以特色优势资源、现有龙头企业等为依托,坚持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加强产业链条的培育和建设,促进产业集聚。

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的主线,推进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

  

优化环境、加强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扶持引导,着力营造有利于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有利于产业链构建、有利于产业集聚发展的体制政策法制环境,促进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形成和发展。

  

(三)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的目标,是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发展,在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高技术产业领域,形成百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产业链完善、产值规模超过千亿元的专业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在此基础上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使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产值占全国高技术产业总产值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形成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四、加快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大幅度增加基地研究开发投入,使研究开发投入占基地生产总值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部产品产值的比例、研究开发和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等显著高于其他区域。

整合和优化配置资源,建设开放式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加强特色产业链条建设,提高产业配套能力。

促进高技术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基地集中,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结合区域比较优势和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配套能力,积极促进优势特色高技术产业发展,壮大高技术产业基地规模。

  

(三)提升产业层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支持基地吸引高端创新领军人才,大力发展高端产业。

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经营龙头企业,积极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引导高技术制造业向中西部地区基地转移。

  

(四)促进国际合作,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支持基地在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中大力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抓住全球服务外包发展机遇,加快基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生物医药外包服务发展。

  

(五)建立符合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

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

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发展和行业协会建设,积极发展技术专利代理和鉴定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信息与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等专业性服务机构。

  

(六)增强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充分发挥基地的技术创新优势和集聚作用,加强重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推广基地成功经验,加强基地辐射区建设,带动全国高技术产业迈上新台阶。

五、加大力度支持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

(一)加大政府引导力度。

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根据地方财力和实际情况,研究设立专项资金对基地建设给予支持,协调办理基地及基地内建设项目的土地、环保等相关手续。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条件、产业化等项目建设择优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二)加快发展创业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创业投资试点将重点扶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企业,特别是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支持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设立行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并带动民间资金支持高技术企业发展。

  

(三)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优先支持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

支持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开展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内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工作。

支持金融机构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实施金融创新试点,建立和健全中小高技术企业投融资担保体系,发挥金融机构对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的支持作用。

  

(四)鼓励产学研结合。

充分利用产学研联盟等各种有效机制,推动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立分支机构。

  

(五)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依托基地服务商、骨干企业或产业联盟等形式,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检测试验平台、技术转移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基地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基础能力。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加强高素质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

鼓励本地区、国内乃至世界的优秀人才进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兴办企业。

完善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创业环境和生活环境。

  

(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推动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有关国家政府及大型跨国公司间的合作计划。

鼓励跨国公司在高技术产业基地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

鼓励外资企业技术创新,增强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

鼓励基地企业到境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和设立研发中心。

  

(八)支持省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省级专业性高技术产业基地。

对满足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条件的,经评估认定可以升级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六、加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

(一)完善管理体制。

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认定、考核和宏观指导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基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依据基地发展规划,负责对基地建设和发展的具体指导和协调工作。

基地所在城市应因地制宜地设立相应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申报与认定。

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由申报城市所在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规划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功能定位、产业总规模、集聚程度、增长速度、创新能力、国际化程度、发展环境、发展目标、发展潜力、地方政府扶持措施等进行评估。

评估通过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认定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考核。

省市发改委要定期(每一年度)将基地发展状况(包括生产总产值、增加值、进出口、研究与开发投入、申请和授权的专利数量等指标)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将和国家对基地的扶持力度挂钩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我国现有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已经成为当地经济增长快、投资回报率高、创新能力强、具有极大发展前景的经济增长点。

全国53个高新区已累计开发土地面积273.36平方公里,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1.6万家,其中技工贸总收入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78家,创造了184万个就业岗位。

目前,高新区有54万科技人员,100多家孵化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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