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业务考试竞赛题库.docx
《收费业务考试竞赛题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收费业务考试竞赛题库.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收费业务考试竞赛题库
收费基础业务考试、竞赛题库
一、填空题:
1、《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的。
2、公路发展应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原则。
3、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4、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者。
5、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在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
6、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收费人员应当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7、政府还贷公路的管理者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应当全部存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8、《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9、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收费站的除外。
10、收费公路的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
11、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12、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13、收费公路的养护应当严格按照工期施工、竣工,不得拖延工期,影响车辆安全通行。
14、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向收费公路使用者开具收费票据。
15、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1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封堵非收费公路或者在非收费公路上设卡收费等方式,强迫车辆通行收费公路。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19、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20、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有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21、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22、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23、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按照有关程序审查批准。
2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出让公路收费权的收入必须用于公路建设。
25、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
26、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27、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自1998年1月1日施行。
28、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29、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30、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1、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32、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减少收费站点,提高通行效率。
33、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34、公路经营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35、发生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36、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的标准,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标志、标线必须清晰、准确、易于识别。
重要的通行信息应当重复提示。
37、全部由政府贷款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38、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39、为保障公路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40、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交纳。
41、《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42、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得超载,发现超载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43、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票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
44、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除必要的管理、养护费用从财政部门批准的车辆通行费预算中列支外,必须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和有偿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45、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5日之内拆除收费设施。
46、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假冒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和抢险救灾车辆逃交车辆通行费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47、转让经营性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
48、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49、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挤占、挪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50、建立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51、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
但是,在国家规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其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
52、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收费时不开具票据,开具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票据,或者开具已经过期失效的票据的,由财政部门或者税务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53、为了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做到文明执勤规范作业,依法收费,增强透明度根据上级安排,对通行费征收实行计算机收费,闭路监控制度。
54、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55、遇有公路损坏、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影响车辆安全形式的情形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在收费公路入口进行限速、警示提示,或者利用收费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等设施予以公告,造成交通堵塞时,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疏导交通。
56、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7、收费管理主要检查通行费征收任务完成情况、收费行为规范、票务票据管理、收费环境、管理制度、文明服务等。
58、对改型车等判别困难的车辆要认真查验三证一牌,三证是指行驶证、养路费缴讫证、营运证;一牌是指车辆出厂核载吨位牌。
59、车辆通行费票据只能向通过收费路(桥、隧)的车辆收取通行费时使用,通行费免费凭证只能用于按规定免征通行费的车辆。
60、各级通行费征管部门应设立票证帐簿,对各种票据调入、使用、损耗、核销、结存等事项进行详细登记,保证票证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61、票据(证)的保管必须做到“三专”和“六防”。
“三专”即专人、专房、专柜管理;“六防”即防盗、防火、防霉、防蛀、防鼠、防丢失。
62、收费人员应熟悉车道计算机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收费操作流程,做到操作迅速,准确无误,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63、票据的保管发放由票据管理人员专人负责。
64、收费员每日必须处理的收费业务包括:
收费员上下班业务、班次结算、票据核销、废票核销。
65、“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我国为加快公路建设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66、请解释大宗鲜活农产品:
指各类新鲜蔬菜、时鲜瓜果、活畜、活禽(含种蛋)、鲜活水产品。
67、请解释收费公路:
是指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68、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69、收费人员正常情况下,一辆车收费时间不超过10秒。
70、政府还贷公路的管理者未将车辆通行费足额存入财政专户或者未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的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的,由财政部门予以追缴、补齐;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71、非经营性的收费还贷公路属政府行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72、收费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包括业务熟练、应免不收、诚实守信等。
73、收费员必须在通行车辆通行使距收费亭20—30米时,快速辨认车型,正确输入车情,使用文明、用语,唱收唱付,迅速完成收费作业。
74、稽查员稽查车辆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后纠章。
75、经过省内其他收费公路的绿色通道运输车辆继续执行全额征收通行费政策,但要设立“鲜活农产品快速通道”,保证大宗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76、涉及通行费征收各环节的所有收费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实行挂牌上岗制度。
77、收费员收费时必须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姿态端正、文明服务不准使用服务忌语。
78、稽查的方法有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一般查与重点查相结合;自查为主,互查与联合查相结合四种。
79、对于所运物资与规定的类鲜活农产品不符的车辆,与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或持无效证件、假冒伪造证件的车辆必须全额征收通行费。
80、安全管理的主要考核指标是:
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千人伤亡率等。
81、收费站区建设,应做到规范有序、制度健全、环境优美。
82、稽查人员要热爱本职,精通收费业务、熟悉收费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管理知识,敢于同不良行为和现象作斗争。
83、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事故查处、责任事故预防控制、车辆机具管理等。
84、判别临牌军、警车辆应查验临时牌照的有效日期及发证单位印章,真实有效的车辆按军车给予免费放行。
85、不停车收费方式可分成单向式不停车收费方式和双向式不停车收费方式两类。
86、半自动收费方式是指收费过程由机器和人共同完成的方式,它通过使用计算机、电子收费设备、交通控制和显示设施代替人工收费方式操作的一部分工作。
87、收费方式可分为人工收费、半自动收费、全自动收费等方式
88、由于收费目的不同,收费公路可划分为收费还贷公路、收费经营公路和收费控制公路三种类型。
89、行政执法机关对收费公路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向收费公路收取任何费用。
90、《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收费单位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他用途。
91、《收费许可证》实行一点一证。
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直接实施收费的单位为基本领证单位。
92、收费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减少漏收的关键。
93、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是收费收入的保障。
94、收费公路的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
95、森林消防车辆的免费时间是每年的9月1日至第二年的5月31日。
广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车通行证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共同制发,通行证有效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96、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工作理念是干成事,不出事。
97、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的企业使命是发展交通、服务社会。
98、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是给社会精品,给员工机会,给股东效益。
99、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的企业精神是诚信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奋发有为。
100、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的工作要求是更高、更严、更好。
101、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是一主二支柱。
102、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发展要求是到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成为具有交通行业特色、中国一流、东盟知名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
103、收费站文明建设实现“三优”,是指哪“三优”,即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
104、“收费站八公开”要求收费审批机关、收费主管部门、收费单位、收费起址年限、收费标准、收费用途、收费人员编号、监督电话等八公开。
公路“三乱”是指乱收费、乱设卡、乱罚款。
105、收费站使用的灭火器为干粉灭火器,红色代表表气压过低,绿色代表气压正常,黄色代表气压过高。
106、集装箱车辆有效证明包括集装箱车辆出入港口证明、集装箱车辆出入口岸证明。
107、收费人员上岗时,须在监督牌公示工号、照片;实习生须排放“实习生操作”牌。
108、收费员处理收费改免费、车型大改小等不一致车辆时,须报告班长及监控员核实不一致情况,由班长按照规定的业务处理权限处理。
109、收费员上岗时,密码箱内只能装带备用金、IC卡、笔记本、文具等工作有关的物品,严禁携带私币、通讯工具及计算工具上岗。
110、收费员缴款投包全过程须在监控摄像头下完成,且必须要有班长或入口收费员监督,严禁单人独自投包。
111、我区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是0.08元/吨公里。
112、票据使用前,发现空号、跳号、重号、错号或面额不一致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上级报告。
113、对系统提示未读卡、人为造成的未读卡、因系统故障导致不能正常读写的IC卡、司机退回的IC卡、收费员丢卡退卡(经认真核实后方可退)和回收紧急车入口领卡等不能正常读写的IC卡均归入未读卡统计。
114、抢险救灾指挥车、防汛指挥车、森林消防车、广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车、“复明十八号”流动眼科手术专用车的免费时间分别为长期、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30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长期。
115、如要求紧急放行的车队不属免费或部分不属免费车,原则上按收费处理。
如情况紧急,收费站可先按紧急放行后应在5分钟内将车队情况及将要通行的出口站报告高管局清分结算科及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核实是否为紧急车队,如不属紧急车队,通知出口站收取通行费。
116、根据记账卡操作流程规定:
如果刷记账卡时,系统没有反应,则按取消键取消,再重新按刷储值卡键重试。
如果反复多次系统还是没有反应,则告知司机因系统故障无法使用记账卡,请司机用现金缴纳通行费。
117、鲜活农产品是指按鲜、新、时、活、生;原则界定的农产品,五大类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农产品、活的禽畜、新鲜的肉、蛋、奶。
118、遇“绿色通道”车辆,必须报告监控员,在监控镜头下检验货物,检验符合条件后起杆放行。
119、收费员向司乘人员提供的票据必须完整齐全、面额准确,票面内容清晰、无误。
120、收费员上岗时,密码箱内只能装带备用金、IC卡、笔记本、文具等工作有关的物品,严禁携带私币、通讯工具及计算工具上岗。
121、封闭式的高速公路计重通行费尾数实行2.50元以下舍去,2.51-7.5元归5元,7.51-9.99元进10元。
12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联网高速公路IC卡赔偿管理办法(试行)》,可给予办理IC卡退卡退款的期限为自发生之日起10个法定工作日。
123、我区高速公路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试运行计重收费,应按计重收费收取通行费的车辆分别是所有载货类机动车辆、客货两用车。
124、计重收费后,当出口出现拖车时应转换成“车型收费”模式操作,拖车与被拖车辆都按照“车型收费”模式收取通行费。
125、当车辆的轴重认定标准与车货总重认定标准不一致时,以两者之间最小值作为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126、合法车辆的计重收费率(广西高速公路)标准分小于10吨(含)的车辆、10吨至50吨(含)的车辆、50吨以上的车辆三种货车总重对应不同的计重费率。
127、我区计重收费的称台计重的有效车速范围为0—20km/h
128、制定实施计重收费应急预案的原则是保障畅通、确保稳定
129、计重收费技术的五个特征是可操作性、先进性、可靠性、开放性、高效性
130、高速公路和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基本费率标准以元/吨公里计;开放式收费公路的基本费率标准以元/吨车次计。
131、我区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是0.08元/吨公里,对于10吨以上的载货车辆,按照车货总质量线性递减费率进行收费。
132、重复称量时,应使车辆按5km/h以下速度匀速行驶。
133、计重收费中常见司机逃偷通行费的有冲称、跳称、墩称、S型绕称、假轴、垫木板(钢板)等。
134、车辆的轴重认定标准是单轴(每侧单轮胎)7吨、单轴(每侧双轮胎)10吨、并装双轴(每侧双轮胎)18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并装三轴(每侧双轮胎)24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13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
136、车辆通行速度缓慢,造成车辆积压的,要立即进行疏导,开启备用车道。
备用车道不够时,可采取客货车分流方式和配置便携机收费,确保收费车道畅通。
43、根据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允许计重设备误差为5%
137、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行费票据采取连续共用的方式使用。
138、广西高速公路遇持有效证明的集装箱车辆可按集装箱操作的入口站有防城港、防城、钦州港、合浦、凭祥。
139、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40、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车流量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避免车辆所向拥护、堵塞。
遇到车道拥堵时,应当开通所有收费道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导。
不开足收费道口造成车辆堵塞的,车辆驾驶人有权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投诉,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
48、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规定,调换通行凭证或者使用伪造的通行凭证,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交应交应交通行费,处以补交通行费5倍的罚款。
141、以假冒、违法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行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的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秩序行为的车辆,应按照绿色通道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142、出口司机未等找补零钱便闯道出站,若收费员未刷IC卡、未打出收据的,按冲卡、冲卡补票处理,剩余的零钱及收据收费员下班后上交由站长保管。
143、《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混装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享受免费政策。
144、森林消防车专用车持有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车辆使用证”,车身为橘红色,喷有统一标志,装有森林防火和连续高频报警器等固定装置,收费站凭红色回转警灯、车辆外观标识和固定装置免费放行。
145、关于执行IC卡赔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时间为2010年1月1日启用新的服务业定额发票(10元);
146、收费员进入岗亭后,须将门反锁,离开收费岗亭须将票款箱锁好,关闭手动栏杆,关闭窗户,锁好收费亭门。
147、有装载易散落物品的车辆,要请司机将货物捆扎牢固方能进入高速公路,对装载易污染路面的车辆,要劝阻其进入高速公路。
148、车流量较少时段,可视情况安排人员出亭打扫卫生或上洗手间,收费员出亭时间每次不能超过15分钟(在岗用餐的离岗时间一般不能超过30分钟。
如有特殊情况(身体不适等)需要离岗较长时间的,须报值班站长批准。
149、收费班长为紧急车队接待直接责任人,对接收的紧急车队通知负责具体落实,做好紧急车队通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车队安全、快捷通行收费站。
150、收费站须在车队到达前30分钟开放好紧急车道,摆好紧急车队专用车道标志牌并安排人员在车道前方引导,并关闭紧急车道的的电动栏杆,避免车队通过时栏杆落下。
151、因停电或系统故障时,入口收费员应采取手工售票,在对应通行券栏目上手工盖章,手写车牌号(后四位),同时做好车辆分类记录。
出口使用定额票据时,要手工盖上日期章、站码章、工号章。
152、出口收费员发现驶出的车辆有毁损、碰撞痕迹的,要立即报告当班监控员和班长
153、收费员打印出的票据被司机扔在在车道上,这张票据可作弃票处理。
154、IC卡操作规范要求将IC卡放在IC卡读写器上方停留1-2秒。
155、对于持卡设定条件的储值卡车辆,如绑定车牌、绑定线路的卡,经核实若持卡车辆的车号或行驶线路与所持的卡内设定的条件不符的,且不属充值时设定错误的,不能给予刷卡收费,只能现金缴费。
156、刷储值卡前须先按车辆通行IC卡出口车道操作流程处理完IC卡正常及特殊情况业务后再按储值卡键操作。
157、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超限的执法主体是公路管理机构。
158、无款(不足款)车辆回来补交通行费、逃费车回来补交通行费应按其它补票操作。
159、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所运输的鲜活农产品达不到货车核定载重量或装载容量80%以上的,不予减免通行费。
160、稽查时,必须有两名(含两名)以上稽查人员或一名稽查人员和一名协助稽查工作的收费管理人员同时在场。
161、严禁让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外来人员、本单位人员(单位领导、收费管理人员、稽查人员除外)需要进入监控室的,要经分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
162、稽查发现收费员携带私人钱币、通讯工具上班的,所带钱币按长款处理。
163、稽查盘点时票款不符的,长款上缴,短款下班补存。
16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货运车辆进入收费公路,应当按照核定吨位或者计重的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缴、逃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165、稽查发现收费员故意长距短收,大车小收,按贪污通行费处理。
166、对于各类偷逃、拒缴通行费的车辆,要求司机足额补缴车辆通行费,并进行教育警告。
情节特别严重、涉案金额较大的逃费案件,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67、对于特大型不可拆卸且手续齐全(已登记办理超限超载运输证明)的车辆,如果能够称出重量,按正常车辆计重收取通行费,按其它特殊键,选择不计超限处理,班长授权,该特殊处理在报表统计上按正常车辆统计,不计入超限车辆。
若无法称出重量,则切换到车型模式收取通行费。
168、值班站长是收费站当班收费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全面负责收费站当班的收费业务。
169、收费站要加强安全治安防范管理,做好“四防”和突发事件工作,消除安全治安隐患,“四防”是防火、防盗、防事故灾害、防人为破坏。
170、公安部规定的大型汽车的车牌颜色是黄底黑字黑框线,小型汽车的车牌颜色是蓝底白字白框线。
171、我国的汽车按轿车、客车、货车、牵引车、特种车、工矿自卸车和越野车等分为7类。
172、我区对货车实行按计重收费方式收取通行费。
二、判断题:
1、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
2、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