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简成金简成资青金成彭快速路成温崇金简黄金简仁快速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核心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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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简成金简成资青金成彭快速路成温崇金简黄金简仁快速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核心条款

成龙简、成金简、成资、青金、成彭快速路、成温崇、金简黄、金简仁快速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核心条款

一、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要求):

1.1标段划分:

划分为8个合同段。

一标段:

成龙简快速路;二标段:

成金简快速路;三标段:

成资快速路;四标段:

青金快速路;五标段:

成彭快速路;六标段:

成温崇快速路;七标段:

金简黄快速路;八标段:

金简仁快速路。

1.2建设规模及内容:

①成龙简快速路起于第一绕城成龙收费站,止于金简黄快速路,途经龙泉、简阳市,全长约46.1公里,其中新建段14.6公里,利用改建段31.5公里(其中绕城至成简快速通道段约9.5公里已完成设计招标),总投资估算约95亿元,其中本次勘察设计招标的估算建安投资额约42.2亿元。

②成金简快速路起于绕城成巴高速绕城互通,止于金简仁快速路,经新都、龙泉、青白江、金堂等4个区县,全线为新建路段,全长约41.8公里,总投资估算约82.4亿元,其中估算建安投资额约53.6亿元。

③成资快速路起于天府新区太平镇,止于成资交界处,途经天府新区、高新区、简阳市,全长约49.333公里,利用改建段17.049公里,新建段32.284公里(其中新建机场南线段24.2公里已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机场南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简发改发〔2016〕663号)项目单独立项,不包含在本项目立项范围),总投资估算约45.66亿元(不含在建机场南线),其中估算建安投资额约24.6亿元。

④青金快速路起于日新镇,止于成南高速,途经青白江区、金堂县,路线全长46.4公里,其中新建17.3公里,改扩建29.1公里,总投资估算约64.2亿元,其中估算建安投资额约41.73亿元。

⑤成彭快速路起于第一绕城高速,止于天彭镇,途经新都、彭州,路线全长约29公里,其中新建段25.8公里,利用改建段约3.2公里,总投资估算约45亿元,其中估算建安投资额约29.3亿元。

⑥成温崇快速路起于绕城永宁互通,止于二绕街子连接线,经温江、崇州等两个区市,全长23.882公里,其中新建段11.517公里,利用改建段12.365公里,总投资估算约34.3亿元,其中估算建安投资额约23.7亿元。

⑦金简黄快速路起于金堂大道,止于黄龙溪。

本次工程范围为金堂大道至成简快速路,途经金堂、简阳、高新,全线为新建路段,全长约45公里,总投资估算约70亿元,其中估算建安投资额约45.5亿元。

⑧金简仁快速路起于淮州新城金堂大道,止于简阳市界,途经金堂、简阳、高新,全线为新建路段,全长约67.5公里,总投资估算约100.3亿元,其中估算建安投资额约60.1亿元。

以上道路的投资规模为暂估投资,实际以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1.3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周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个日历天内(如项目推进计划有变化,则以实际要求的为准),后期服务时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中,成金简、成龙简、成温崇、成资等4条快速路计划于年内开工,中标人须按招标人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时间进度要求,及时完成相应路段不同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1.4招标范围:

各标段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勘察、编制总体设计(如有)、主体设计协调、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公路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需考虑瓦斯影响)、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含智能交通基础配套部分)、机电工程、外接电工程(含隧道双电源)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绿化设计、其它工程等工程及所有配套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及所有相关工作、措施)、管线探查、岩土(支护及地基处理等)设计以及施工配合等工作。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含原有路面、桥涵、隧道病害检测与改造设计)、临时交通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并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设计文件汇总及图纸的汇总成册,配合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

(2)市政配套:

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配套工程中照明、排水、管线通道、景观、外接电等工程的勘察。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后续服务工作以及其它,并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设计文件汇总及图纸的汇总成册,配合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

(3)拆迁、杆管线等调查,征地红线现场放线及交桩放线工作。

提前调查沿线筑路材料、取弃土场等。

(4)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涉铁路、高速公路、地铁、河道等相关的专项方案设计及相应的论证、报审工作(相关程序由设计单位自行完善并承担相应风险)。

(5)配合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预审、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震评估、地质灾害、行洪论证、林业的报告编制和报批、风景园林及风景保护区等相关工作。

(6)具体勘察、设计范围以主管部门项目审批及招标人书面任务委托书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资质、业绩、财务、信用等级等要求、是否限制中标标段数量的规定,是否允许联合体、关联企业限制投标规定等规定)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2.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须具有: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1.3信誉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1.5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道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1.6财务要求:

提供: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2.1.7业绩要求:

提供

一至八标段勘察:

2012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里程不低于20Km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业绩。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设计:

2012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个里程不低于20Km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须含施工图设计)业绩;1个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特长隧道的设计(须含施工图设计)业绩。

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设计:

2012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里程不低于20Km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须含施工图设计)业绩。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8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2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时,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如评标专家在评审时有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顺序则按①八标段、②二标段、③七标段、④一标段、⑤四标段、⑥五标段、⑦三标段、⑧六标段次序,优先选取排序在前两个标段,已被两个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上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提交方式、基本帐户转入制度、退还方式及时间)

3.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

人民币80万元。

二标段:

人民币80万元。

三标段:

人民币50万元。

四标段:

人民币80万元。

五标段:

人民币60万元。

六标段:

人民币50万元。

七标段:

人民币80万元。

八标段:

人民币80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以下两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一种方式递交:

第一种递交方式——通过基本帐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第二种递交方式——银行保函

A、采用第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根据报名回执上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报名回执上的收款账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点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2)市公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成都银行琴台支行

帐号:

以报名回执提供的账号为准

注:

在成都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同城交换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能使用通存通兑的方式提交。

B、采用第二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即:

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招标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之前,将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提交至市公资交易中心。

C、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在相关项目(标段)开标时由市公资交易中心工作系统自动予以公示。

D、本标段投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由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公示内容为准。

F.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3.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的相关规定按照成发改项目【2009】1045号文执行。

(一)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

1、中标公示期满且无投诉的,由市公资交易中心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退还:

中标人完成合同签订及缴纳履约担保后,由招标人处开具情况说明,到市公资交易中心凭该项目(标段)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合同副本原件(或加盖甲乙双方鲜章的复印件),及招标人的情况说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的非正常退还程序

1、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正处于调查处理期间,招标监督部门应及时通知市公资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

待行政监督部门出具调查处理结果后,市公资交易中心根据处理意见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

2、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须在正常退还程序启动之前书面告知市公资交易中心。

若投标人书面表达拒绝延长并放弃投标的,根据行政监督部门的书面意见,由市公资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以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市公资交易中心将保证金退还至原拨付账户;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市公资交易中心将保函退还至投标人。

2、以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利息按照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退款当日挂牌对公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将利息划拨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拨付账户。

四、评标方法(基本方法、评标委员会组成、采用的专家库、全部否决投标条件(即废标条件)、中标候选人推荐、投标文件真实性要求等)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2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4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不允许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2.3

第一信封

初步审查

(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如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编制,关键字迹、印章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投标人递交了公示资料。

2.4

第一信封

澄清

若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5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评份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65分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40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分

c.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5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35分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9分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9分

f.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认识、不同看法及建议5分

g.....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h.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4分

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3分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后,按照得分由高到底排序,排名前5名的单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若参加排名的不足5家,则按实际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的单位数量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2.7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关键字迹、印章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专项暂列金额(如有)

(5)投标报价函及报价清单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9

第二信封

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10

评审排序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时,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如评标专家在评审时有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顺序则按①八标段、②二标段、③七标段、④一标段、⑤四标段、⑥五标段、⑦三标段、⑧六标段次序,优先选取排序在前的两个标段,已被两个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上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

 

评审因素细项与评分值(一至四标段)

序号

评审

因素

评审因素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40分

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18分

1、满足附录2业绩第1条要求得10.8分;

2、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里程20Km以上50Km以下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业绩加0.2分,最多加1.2分;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里程50Km以上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业绩加0.4分,最多加4.2分。

本项最多得4.2分。

3、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特长隧道的勘察业绩加0.3分,最多加2.4分。

(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特长隧道勘察内容的,还需提供能体现特长隧道勘察内容的主管部门批复或设计审查意见书面证明材料。

4、2012年以来具有含瓦斯隧道的勘察业绩加0.6分。

(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含瓦斯隧道勘察内容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含瓦斯隧道勘察内容的主管部门批复或设计审查意见书面证明材料。

注:

1、本项最多得18分。

若同一合同中同时包含公路勘察和隧道勘察内容,则按评分条件可同时得分。

2、特长隧道系指长度大于3000米或横断面3个及以上车道的隧道。

3、“以上”包含本数,“以下”包不含本数。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2分

1、满足附录2业绩第1条要求得13.2分;

2、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里程20Km以上50Km以下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加0.2分,最多加1.2分;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里程50Km以上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加0.4分,最多加4.2分。

本项最多得4.2分。

3、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特长隧道的设计(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加0.5分,最多加4分。

(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特长隧道设计内容的,还需提供能体现特长隧道设计内容的主管部门批复或项目业主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4、2012年以来具有含瓦斯隧道的设计(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加0.6分。

(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含瓦斯隧道设计内容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含瓦斯隧道设计内容的主管部门批复或设计审查意见书面证明材料。

注:

1、本项最多得22分。

若勘察设计合同中未包含施工图设计的,则不计分。

若同一合同中同时包含公路设计和隧道设计内容,则按评分条件可同时得分。

2、特长隧道系指长度大于3000米或横断面3个及以上车道的隧道。

3、“以上”包含本数,“以下”包不含本数。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1、满足附录3项目负责人要求得3分;

2、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里程不低于50Km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加0.5分,最多加2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1、满足附录3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得3分;

2、技术负责人为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

3、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里程不低于50Km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加0.5分,最多加1分。

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

10分

1、满足附录3分项负责人要求得6分;

2、分项负责人中为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最多加4分。

c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

5分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6〕169号)及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比选)活动中应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的通知(成发改招投标函〔2017〕64号)的相关要求,以投标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平台(

例如:

投标人信用得分为100,本项得分为5分(100*5%);投标人信用得分为75,本项得分为3.75分(75*5%)。

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的信用得分的网页截图。

投标人的信用得分以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查询为准,由招标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查询并递交评标委员会。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9分

对项目的理解

4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1项内容阐述,合理得4-3.8分,较合理3.8-3.6分,一般3.6分。

总体设计思路及有关主要思路

5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1项内容阐述,合理得5.0-4.7分,较合理4.7-4.5分,一般4.5分。

e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9分

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4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2项内容阐述,合理得4-3.8分,较合理3.8-3.6分,一般3.6分。

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5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第2项内容阐述,合理得5.0-4.7分,较合理4.7-4.5分,一般4.5分。

f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认识、不同看法及建议

5分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认识、不同看法及建议

5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3项内容阐述,合理得5.0-4.7分,较合理4.7-4.5分,一般4.5分。

g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4项内容阐述,合理得5.0-4.7分,较合理4.7-4.5分,一般4.5分。

h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4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4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第5项内容阐述,合理得4-3.8分,较合理3.8-3.6分,一般3.6分。

i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3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3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第7项内容阐述,合理得3-2.9分,较合理2.9-2.7分,一般2.7分。

评审因素细项与评分值(五至八标段)

序号

评审

因素

评审因素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40分

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18分

1、满足附录2业绩第1条要求得10.8分;

2、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里程20Km以上50Km以下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业绩加0.5分,最多加3分。

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里程50Km以上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业绩加0.6分,最多加7.2分。

本项最多得7.2分。

注:

1、本项最多得18分。

2、“以上”包含本数,“以下”包不含本数。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2分

1、满足附录2业绩第1条要求得13.2分;

2、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里程20Km以上50Km以下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加0.5分,最多加3分;2012年以来每增加1个里程50Km以上的国内新建、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加0.8分,最多加8.8分。

本项最多得8.8分。

注:

1、本项最多得22分。

若勘察设计合同中未包含施工图设计的,则不计分。

2、“以上”包含本数,“以下”包不含本数。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1、满足附录3项目负责人要求得3分;

2、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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