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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机房设计及环境标准概要.docx

信息机房设计及环境标准概要

信息机房设计及环境标准

一目的

规范信息机房设计,确保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安全的运行环境,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

新机房建设,旧机房改造。

三内容

1、设计总则:

1.1、计算机机房建立及管理除参照本规范外,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2、根据公司情况,计算机机房按照功能分为主机房和子机房;计算机主机房按照建设标准分为: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区域中心计算机主机房、公司计算机主机房、,计算机子机房,以上各计算机机房按实际的用途及需要、遵循相应的标准。

2、设计原则

2.1、独立机房设计:

机房内不应与其它任何非信息系统设备共用同一空间,根据机房功能、规模等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机房内不同设备对环境的不同要求,便于空调控制、灰尘控制、噪音控制和机房管理,应采用隔离墙将大空间分隔成不同的功能区域,机房区内的隔断墙不必隔热,可使用玻璃隔断,对于面积小、功能单一的机房不需要分区。

2.2、机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主机房的主体结构宜采用大开间大跨度的柱网,内隔墙宜具有一定的可变性。

2.3、计算机机房净高,应按机柜高度和通风要求确定。

宜为3.0~3.5m;机房各门的尺寸均应保证设备运输方面,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于90CM。

2.4、机房承重要求:

在选择机房位置时应及时确认机房所在建筑楼层楼板承重能力,对照机房建设规模和设备数量,核定该承重是否满足需要,并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加固措施对活动地板下送风不得有大的阻挡。

2.5、可扩展性:

技术日新月异,升级是必然的,要满足日后的发展需要。

2.6、易维护,经济合理。

3、选址要求

3.1、机房应尽量在电力、水源充足、自然环境清洁、通讯、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

3.2、机房应尽量远离有害气体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炸物的地方。

3.3、机房应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干扰,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3.4、机房位置选择应尽量方便工作区网络布线,以及与所在建筑物的供电、消防、通讯的线缆联接。

3.5、机房位置选择应靠近外墙内侧,方便空调机室外冷凝器的安装;对于机房专用的精密空调,室外冷凝器不得低于室内机3米,不高于室内机20米,放置冷凝器的平台应有足够的面积,一般两机组之间、机组与墙之间的距离要求≥1米;对于舒适性空调,应尽量将其室外机放在机房近处,避免因空调室内机与室外机距离过远或室外机与室内机高差太大而造成耗电量增加、效率降低、空调机寿命减损,同时应及时检修排水不畅的水管,防止空调机漏水造成设备损坏。

3.6、机房位置不宜选在底层,一层和顶层,防止下大雨受水灾的损害;机房位置严禁,靠近水源或墙壁内部有水源管路经过机房顶部及底部,如大楼消防管路需要求修改或封闭,使用独立型消防系统。

3.7、机房中心周围100m内不能有危险建筑物。

4、面积

4.1、主机房其他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有网络设备区、不间断电源区、介质存贮区、进入机房准备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其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设备面积的1.5倍;

4.2、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或设备间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4.3、公司各级机房面积,宽度参照表4.3:

机房

面积(m2)

宽度(m)

总部中心机房

按设备数计算

不小于4.5

区域中心、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50±10

不小于3.5

计算机主机房A

20±5

不小于2.5

计算机主机房B

5±3

不小于1.5

表4.3

主机设备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公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公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5、机房装修

5.1、一般规定

  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墙壁装修、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验收及其他室内作业;

  室内装修作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及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隐蔽工程(如地板下、吊顶上、假墙、夹层内)在封口前必须先除尘、清洁处理,暗处表层应能保持长期不起尘、不起皮和不龟裂;

  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裁口必须做防尘处理,然后对缝隙必须用密封材料填堵。

在裱糊、粘接贴面及进行其他涂复施工时,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材料说明书的规定;

  装修材料应尽量选择无毒、无刺激性的材料,尽量选择难燃、阻燃材料,否则应尽可能涂防火涂料;

5.2、吊顶

 计算机机房吊顶板表面应平整,不得起尘、变色和腐蚀;其边缘应整齐、无翘曲,封边处理后不得脱胶;填充顶棚的保温、隔音材料应平整、干燥,并做包缝处理;

 按设计及安装位置严格放线。

吊顶及马道应坚固、平直,并有可靠的防锈涂复。

金属连接件、铆固件除锈后,应涂两遍防锈漆;

 吊顶上的灯具、各种风口、火灾探测器底座及灭火喷嘴等应定准位置,整齐划一,并与龙骨和吊顶紧密配合安装;从表面看应布局合理、美观、不显凌乱;

 吊顶内空调作为静压箱时,其内表面应按设计要求做防尘处理,不得起皮和龟裂;

固定式吊顶的顶板应与龙骨垂直安装。

双层顶板的接缝不得落在同一根龙骨上;

用自攻螺钉固定吊顶板,不得损坏板面。

当设计未作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五类要求,螺钉间距:

沿板周边间距150-200mm,中间间距为200-3000mm,均匀布置,螺钉距板边10-15mm,钉眼、接缝和阴阳角处必须根据顶板材质用相应的材料嵌平、磨光;

 保温吊顶的检修盖板应用与保温吊顶相同的材料制作;

 活动式顶板的安装必须牢固、下表面平整、接缝紧密平直、靠墙、柱处按实际尺寸裁板镶补。

根据顶板材质作相应的封边处理;

 安装过程中随时擦拭顶板表面,并及时清楚顶板内的余料和杂物,做到上不留余物,下不留污迹;

5.3、隔断墙

无框玻璃隔断,应采用槽钢、全钢结构框架。

墙面玻璃厚度不小于10mm,门玻璃厚度不小于12mm。

表面不锈钢厚度应保证压延成型后平如镜面,不平的视觉效果;

 石膏板、吸音板等隔断墙的沿地、沿顶及沿墙龙骨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应衬垫弹性密封材料后固定。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竖龙骨准确定位并校正垂直后与沿地、沿顶龙骨可靠固定;

 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隔断墙竖龙骨的长度应比隔断墙的实际高度短30mm,上、下分别形成15mm膨胀缝,其间用难燃弹性材料填实。

全钢防火大玻璃隔断,钢管架刷防火漆,玻璃厚度不小于12mm,无气泡;

安装隔断墙板时,板边与建筑墙面间隙应用嵌缝材料可靠密封;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用自攻螺钉固定墙板宜符合:

螺钉间距沿板周边间距不大于200mm,板中部间距不大于300mm,均匀布置;

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隔断墙板应与竖龙骨平等铺设,不得与沿地、沿顶龙骨固定;

隔断墙两面墙板接缝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每面的双层墙板接缝亦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

  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和电气装置固定在龙骨上。

墙板不得受力;

  隔断墙上需安装门窗时,门框、窗框应固定在龙骨上,并按设计要求对其缝隙进行密封;

5.4、铝合金门窗和隔断

铝合金门框、窗框、隔断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平整,其间隙用非腐蚀性材料密封。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隔断墙沿墙立柱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门扇、窗扇应平整、接缝严密、安装牢固、开闭自如、推拉灵;

施工过程中对铝合金门窗及隔断墙的装饰面应采取保护措施;

安装玻璃的槽口应清洁,下槽口应补垫软性材料。

玻璃与扣条之间按设计要求填塞弹性密封材料,应牢固严密;

5.5、活动地板

计算机房用活动地板应符合国标GB6650-86《计算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活动地板的理想高度在18-24英寸(46-61cm)之间;

活动地板的铺设应在机房内各类装修施工及固定设施安装完成并对地面清洁处理后进行;

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清洁、干燥,活动地板空间作为静压箱时,四壁及地面均就作防尘处理,不得起皮和龟裂;

现场切割的地板,周边应光滑、无毛刺,并按原产品的技术要求作相应处理;

活动地板铺设前应按标高及地板布置严格放线将支撑部件调整至设计高度,平整、牢固;

活动地板铺设过程中应随时调整水平。

遇到障碍或不规则地面,应按实际尺寸镶补并附加支撑部件;

在活动地板上搬运、安装设备时应对地板表面采取防护措施;铺设完成后,做好防静电接地;

5.6、地板要符合设备承重要求:

公司各机房对地板承重要求

机房类型

承重要求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

1000kg/m2(如有特殊要求,按特殊要求处理)

区域中心,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800kg/m2

计算机主机房A

500kg/m2

计算机主机房B

300kg/m2

 

5.7、公司机房装修要求:

机房类型

地面工程

吊顶

墙面装饰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

机房活动地板

防火,防尘,防静电

防火,防尘,防静电

区域中心,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机房活动地板

防火,防尘,防静电

防火,防尘,防静电

计算机主机房A

机房活动地板

防火,防尘,防静电

防火,防尘,防静电

计算机主机房B

防尘

不需要吊顶

防尘

 

6、配电

6.1、系统要求

电子计算机房的用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其供配电系统应采用电压等级220V/380V,频率工频50HZ或中频400HZ~1000HZ的TN-S或TN-C-S系统,电子计算机的主机电源系统按设备的要求确定。

电子计算机房供配电系统应考虑系统扩展、升级的可能,并应预留备用容量。

6.2、供电质量

电网质量根据电子计算机的性能、用途和运行方式(是否联网)等情况可以划分为A、B、C三级,如下表1所示:

项目

等级

A

B

C

稳态电压偏移范围(%)

±2

±5

+7-13

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z)

±0.2

±0.5

±1

电压波形畸变率(%)

3~5

5~8

8~10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

0~4

4~200

200~1500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0.5

1

1.5

表1

为了提高电网的供电质量,计算机房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机房容量较大时,宜设置专用电力变压器,容量较小时,可采用专用低压馈电线路供电。

(2)计算机电源设备应靠近主机房设置。

(3)机房内其它电力电力负荷不得由计算机主机电源和UPS供电。

主机房内为计算机设备宜设置专用动力配电箱,与其它负荷应分别供电。

(4)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上,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应小于20%。

(5)计算机电源系统应限制接入非线性负荷,以保持电源的正弦性。

(6)机房内用电插座分为两大类,UPS插座和市电插座,两者应有明显区别标志。

(7)机房内应分别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座,两者应有明显区别标志。

(8)公司各机房对用电质量要求:

机房

用电质量等级要求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

A级

区域中心计算机主机房

A级

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B级(有小型机用A级)

计算机主机房A

B级

计算机主机房B

C级

6.3、机房配电要求:

机房电源分三大类:

UPS电源,市电电源,发电机组电源;

输入配电分为:

市电电源,发电机组电源;

供配电方式分为双路供电,单路供电;

机房的设备供电和空调供电要设为独立回路供电;

公司机房输入配电要求

机房

输入配电要求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

双路供电(市电电源+发电机电源)

区域中心计算机主机房

双路供电(市电电源+发电机电源)

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双路供电(市电电源+发电机电源)

计算机主机房A

双路供电(市电电源+发电机电源)

计算机主机房B

单路供电(市电电源)

6.4、设备选型及综合布线

  计算机房内设备选型以及综合布线要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标准。

设备选型

(1)专用配电箱内保护和控制电器的选型应满足规范和设备的要求;

(2)专用配电箱应有充足的备用回路,用以计算机系统的扩容;

(3)专用配电箱进线断路器应设置分励脱扣器,以保证紧急情况下,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

(4)专用配电箱设置电流、电压表以监测三相不平衡度;

(5)专用配电箱设置足够的中线和接地端子;

综合布线

(1)电子计算机房的电源进线应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采取过电压保护措施,专用配电箱电源应采用电缆进线,不得不采用架空进线时,在低压架空电源进线处或专用电力变压器低压配电母线处装设低压避雷器;

(2)主机房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屏蔽导线或铜芯屏蔽电缆;

(3)主机房活动地板下部的电源线应尽可能地远离计算机信号线,避免并排敷设,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4)地板下的电缆穿钢管或在金属线槽里铺设;

6.5、照明

照度的选择应符合下表2规定:

    平均照度(lx)

机房类型

200(100)

300(150)

500(200)

间歇运行

*

持续运行

连续运行

无窗建筑

*

注:

(*)内的照度为第一类辅助房间照度取值。

其它照度为主机房照度取值。

第二、三类辅助房间按照现行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取值。

  

工作区内一般照度的均匀度(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宜小于0.7,非工作区内一般照度的均匀度不宜小于0.2。

电子计算机房故障照明照度为一般照明的1/10,安全出口标志灯照度不低于0.5lx。

眩光限制

对眩光的限制可以分为以下三级: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宜采用下列措施限制工作面上的反射眩光和作业面上的光幕反射。

  

(1)使视觉作业不处在照明光源与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上;

(2)采用发光表面积较大,亮度低,光扩散性好的灯具;

(3)视觉作业处家具和工作房间内应采用无光泽表面。

光源选择

 

如果计算机房照度等级以及眩光限制等级确定以后,参照下表可以进行电光源的选择:

眩光限制等级

眩光程度

适用场所

无眩光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

有轻微眩光

第一类辅助房间

有眩光感觉

第二、三类辅助房间

光源种类

光源平均亮度

1(×10cd/m)

眩光限制等级

遮光角

管状荧光灯

1<20

20°

Ⅱ、Ⅲ

10°

透明玻璃白炽灯

1>500

Ⅱ、Ⅲ

20°

照明布线:

照明配线宜穿镀锌薄壁钢管保护。

公司各机房对照明质量,眩光限制等级要求:

机房

照明质量要求

眩光限制等级要求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

500LUX

Ⅰ级

区域中心计算机主机房

500LUX

Ⅰ级

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300LUX

Ⅱ级

计算机主机房A

300LUX

Ⅱ级

计算机主机房B

200LUX

Ⅲ级

6.6、接地系统和等电位措施

接地

(1)交流工作接地(中性线),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安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3)直流工作接地(逻辑接地),接地电阻按照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如IBM计算要求接地电阻R≤2Ω,而DEC公司、太极系列机则要求接地电阻R≤1Ω,HP公司则只要求接地电阻R≤3Ω就行;

(4)防雷接地,应按照现行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设计;

系统接地和屏蔽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照其中最小值确定。

当单独设置防雷接地时,应采取《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的防止反击措施;

计算机接地系统应采用单点接地并宜采取多个计算机接地系统经铜排网和PE线接至同一接地干线的等电位措施;

防静电

主机房内所有导静电地板、活动地板、工作台面和座椅垫套必须进行静电接地,不得有对地绝缘的孤立导体。

静电接地可以经限流电阻及自己的连接线与接地装置相联,在有爆炸和火灾隐患的危险环境,为防止静电能量泄放造成静电火花引发爆炸和火灾,限流电阻值宜为1MΩ。

7、给水排水

7.1、与计算机机房无关的给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机房。

7.2、计算机机房内的设备需要用水时,其给排水干管应暗敷,引入支管宜暗装。

管道穿过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7.3、计算机机房内如设有地漏,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并有防止水封破坏的措施。

7.4、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

8、UPS系统

UPS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符合IEC950---------------国际电工协会电磁兼容性标准;

符合EN50091-1----------国际电工协会电磁兼容性标准;

UPS间采用主备式连接,一套作为主电源,另一套作为备份电源。

市电异常时先由主电源供电;主电源异常或主电源蓄电池的电放完时,备份电源立即接通供电;

通过冗余方式增加供电可靠性,根据实际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UPS冗余连接模式;

UPS容量较负载不宜过大;

UPS负载量不宜长期超过其额定容量的80%;

在布置机房设备排列时,应尽量使电池组靠近UPS主机,缩短两者连线长度,增大线截面积,以降低连线自感量和线路压降;

为了保证供电系统能长期不间断运行,UPS应具有智能性,对运行中的UPS状态自动检测,对UPS故障及时发现;

电池容量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即电池必须在后备时间内供电给逆变器,且在额定负载下,电池组电压不应下降到逆变器所允许的最低电压以下。

在布置机房设备排列时,应尽量使电池组靠近UPS主机,缩短两者连线长度,增大连线截面积,以降低连线自感量和线路压降。

备电池按实际需要考虑;

公司各机房对UPS用电功率要求:

机房

UPS用电功率要求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

按具体设备计算

区域中心计算机主机房

15KVA~20KVA

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10KVA~15KVA

计算机主机房A

3KVA

计算机主机房B

500KVA

 

9、空调系统

9.1、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满足计算机设备的要求;

机房环境要求:

开机时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按需要参照表9.1的规定。

级别

A级

B级

C级

指标

夏季

冬季

-

-

温度(℃)

22±2

20±2

15~30

10~35

相对湿度(%)

45~65

40~70

30~80

温度变化率(℃)/h)

<5

<10

<15

凝露

要不凝露

要不凝露

要不凝露

 

表9.1开机时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停机时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参照表9.2的规定

级别

A级

B级

C级

温度(℃)

5~35

5~35

5~40

相对湿度(%)

40~70

20~80

8~80

温度变化率(℃/h)

<5

<10

<15

凝露

要不凝露

要不凝露

要不凝露

 

表9.2停机时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公司各机房对温、湿度的要求:

机房

温、湿度的等级要求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

A级

区域中心计算机主机房

A级

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B级

计算机主机房A

B级

计算机主机房B

C级

 

保持计算机机房内清洁,主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以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计数,应少于18,000粒。

 

机房舒适性空调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季节

温度(℃)

湿度(%RH)

风速(m/s)

冬季

18-22

40-60

<0.2

夏季

24-28

40-65

<0.3

根据GB2887-82计算机场地技术要求,温、湿度夏季取上限,冬季取下限。

9.2、机房空调的热湿负荷包括下列内容:

一、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

二、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

三、太阳辐射热;

四、人体散热、散湿;

五、照明装置散热;

六、新风负荷。

9.3、空调设计原则:

参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气流组织要合理;

对各个区域合理分配冷量,最好能够做到定量分配;

最好能将冷气流和热气流完全隔离,互不影响;

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应留有15%-20%的余量;

当计算机系统需长期连续运行时,空调系统应有备用装置;

机房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

主机房与其它房间、走廊间的压差不应小于4.9Pa,与室外静压差不应小于9.8Pa;

机房的空调送风系统,应设初效、中效两级空气过滤器,中效空气过滤器计数效率应大于80%,未级过滤装置宜设在正压端或送风口;

机房在冬季需送冷风时,可取室外新风作冷源;

公司各机房对制冷量要求:

机房

制冷量要求

总部计算机主机房

按具体设备计算

区域中心计算机主机房

15KW~20KW

公司计算机主机房

10KW~15KW

计算机主机房A

2KW~3KW

计算机主机房B

500W

9.4、新风系统:

总部机房和区域中心机房,公司机房考虑设计新风系统;

新风系统设计原则:

要给机房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

要维护机房对外的正压差,防止室外尘埃进入机房

新风风量的设计需要根据空调循环风量来确定。

新排风系统的风管及风口位置应配合空调系统和室内结构来合理布局。

其风量根据空调送风量大小而定。

10、防雷及防浪涌系统

根据《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93)》及《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等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对于电子计算机机房防雷防浪涌要符合以下几点:

10.1、接地电阻值:

  防雷接地必须小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必须小于4欧姆,电源保护地必须小于4欧姆,电源工作地必须小于4欧姆,直流逻辑地必须小于4欧姆(部分特别重要的机房要求小于1欧姆);

10.2、等电位连接:

  机房内所有金属导体与设备必须“一点接地”到机房均压带上,均压带必须与防雷地、电源保护地等通过等电位连接器连接在一起,保证雷击时所有金属导体等处于同一电位水平;

10.3、屏蔽与布线:

  布线应尽可能采用暗敷设,穿金属屏蔽管,屏蔽管接地,光缆入户应将其牵引金属筋做好接地;

10.4、安装防雷防浪涌设备:

机房电源防雷应该采取2-4级保护措施,通信信号线路应该采取1-2级保护措施;

 

11、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

总部机房和区域中心机房考虑安装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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