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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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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总则)

文件名称

行政管理制度(总则)

执行部门

总经办

监督部门

行政部

生效日期

2013年11月20日

审核批准

行政管理制度(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山市家家乐电器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家家乐企业文化:

愿景:

实现公民企业;

使命:

制造健康厨电,幸福全球家庭;

理念:

诚信务实创新超越;

精神:

谦虚低调好学多问;

风格:

言必信,行必果。

四、行政部管理制度

1、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管理规章制度;

(2)尊重他人,和睦相处,不采用言语或相关肢体语言侮辱他人;

(3)不散布,不传播谣言或不确定的事件,不明白的事项可向上级领导咨询;

(4)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不顶撞上级。

遵守操作规程,不违反操作流程;

(5)待人接物文明礼貌。

应多用“请”字开头,“谢”字结尾;

(6)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杂物;

(7)节约用水用电,以节俭为荣,浪费为耻;

(8)礼仪规范合乎要求,衣着整治,标识卡佩戴整齐;

(9)工作时间内不串岗,不聊天,不消极怠工;

(10)工作区域及休息区域内禁止喧哗,追逐嬉闹。

2、入职管理

(1)本公司人员筛选、录用,以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

凡是符合招聘条件的,经初试、复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2)经本公司公开招聘考核合格被录用的人员,应与原工作单位彻底脱离行政、认识关系并全部办妥离职手续。

凡采用欺诈手段,在未与原单位办妥离职手续后而在本公司入职的,一经查实将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关责任;

(3)被录用人员年龄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并按照公司要求,详细申报本人情况,不得隐瞒,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4)被录用人员如有亲属在本公司任职的,应当予以申报;

(5)任职出纳等敏感职位,应按公司规定,提供证明资料等;

(6)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违反法律法规,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除外;

8)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任职要求者;

(7)入职程序

1)被录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个人证件资料报到,同时详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交付以下证件原件供人事行政部核实无误后,留存复印一份备案:

A.身份证和暂住证;B.最高学历证、学位证;C.技术职称证或技工上岗证

D.结婚证或计划生育证明;E.体检合格证明(三个月内);F.其他需要证明;

2)人事行政部对提交的资料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作牌、考勤卡等证件及安排住宿;

3)入职手续办理完毕,由人事行政部派专人将新进员工引领介绍给用人部门,用人部门主管予以安排工作,熟悉工作环境;

4)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报;

5)中层及以上管理级别人员入职的,采用聘用制的,签订聘用协议,未明确规定的,签订劳动合同;

6)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为1—3年(含试用期),相应的试用期为1—3个月;

(8)在职管理

1)新入职人员自入职之日起需进行岗前培训,以了解企业现状、熟悉企业环境、熟悉本职岗位工作与职责,同时以学习企业管理制度为主;

2)员工应自觉服从上级的指挥安排,对上级的指挥安排有异议的,可向人事行政部申诉,拒不执行工作安排且不申诉的,以旷工论处;

3)员工应服从上级的调岗、转岗安排,自调令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不到新岗位报道上班的,视为旷工;超过三日的,以自动离职论处;

4)凡在本公司任职人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在他方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经劝告仍不听从的;2)利用工作之便,向他方泄漏本公司商业机密的;3)利用工作之便掌握或知晓本公司机密,谋求个人经济利益的;4)在与本公司有竞争性关系他方兼职的;5)利用职务之便,代理与本公司有竞争性关系的他方业务的;6)其他与本公司业务有冲突的情形;

5)在职员工个人信息有变动的,应立即通知人事行政部予以及时更改。

(9)辞职管理

1)员工辞去所担任工作职务的,应提前至少30天向部门经理递交书面辞呈;

2)部门经理应在收到辞呈3日内签核意见后交人事行政部转呈总经理,总经理应在收到5日内签署意见报人事行政部;

3)部门经理应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工作努力,踏实肯干,积极上进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可能性;

4)员工辞职申请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准予办理离职手续;

5)批准离职的员工,应合理移交工作、资料、工具等,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方可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3、考勤管理制度

(1)日常工作时间:

上午8:

00—12:

00,下午13:

30—17:

30。

每日八小时工作制;晚上加班时间:

18:

30—21:

30;具体安排根据任务而定;

(2)管理人员不设平时加班,本部门或各自当天的工作需在当日完成。

如果节假日期间确实需要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单,由主管确认后并报总经办审批后可计算加班;

(3)销售部及业务人员不设加班,各自的工作,需随时跟踪处理;

(4)各部门跟据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可另行制订管理制度以外的附加行政制度或部门条例;

(5)考勤办法:

1)所有员工上班时匀需刷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刷卡要求:

除公司批准免准时刷卡的人员以外,办公室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以内,每天早晚各刷一次;其他人员每天上下班共刷卡四次,加班另加刷二次;

2)每位员工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代替或委托他人打卡。

违者,代、托双方均扣罚100元/次;

3)漏打、错打、请假、因公出差未打,都应及时告知各自直接上级领导,并在发生日后二天内填写刷卡补登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名确认,总经理审批后,交到行政部补登,否则以缺勤处理;

4)漏打或忘带卡,在当月内超过三次以上无特殊理由者,超过的部分一次罚款10元,以此累加;

(6)公司对于迟到、早退、旷工、旷职定义如下:

1)迟到:

超过上班时间未刷卡或已刷卡而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迟到10分钟内不罚款(特殊情况除外),一个月内不能超过3次,累计不能超过30分钟;迟到超过10分钟,在60分钟之内基层员工罚款20元/次,主管经理级人员罚款50元/次,企业高管人员罚款100元/次;超过1小时不到4小时才能到岗的以旷工半天处理;

2)早退:

未到下班时间离岗者均视为早退,原则上不允许早退,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下班,应向部门主管请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早退30分钟之内罚款20元/次,主管级人员罚款50元/次,超过30分钟算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迟到超过1小时或已刷卡未到岗,且未请假者;提前超过30分钟下班未请假或请假未准离岗者:

均视为旷工;旷工除扣除当天工资外,员工罚款100元,主管级人员罚款200元,总监级罚款300元;

4)旷职:

不服从上级主管工作安排,故意怠工者。

(7)新员工进厂试工合格后,需到行政部门办理入职手续,了解公司制度,领取厂牌及考勤ID卡;离职人员需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后,必须将厂牌及考勤ID卡和辞职申请表交回行政部,由行政部注销考勤卡;

(8)考勤ID卡如有损坏,应及时到行政部办理补卡手续并把损坏卡片归还行政部;考勤ID卡丢失者需缴纳补卡工本费5元/张;

(9)请假:

有事预先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写好书面请假条的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出勤记录列入员工个人考核记录。

4、有关假期给付的规定

(1)公司设立以下假期:

事假、病假、工伤假、丧假、带薪年假、婚假、产假及国家法定假;

(2)事假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形,事假期间薪资冻结;

(3)病假指的是员工因病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形,员工办理病假手续时,须持有市三甲医院或以上的医院证明单据及相关资料,病假期间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给付;

(4)工伤假指的是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给予医疗恢复期,经工伤鉴定符合工伤条件的,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给予工伤假期,工伤假期期间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

(5)丧假指的是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可给予1—3天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酌情另外给予1—2天的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6)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属于晚婚者(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已含3天法定婚假),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7)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女性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产假须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等证明资料,经人事行政部审核无误批准后方可执行;享受本规定假期,应符合国家婚姻法、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8)年休假指的是员工在公司任职满一定年限后,给予的年度带薪假期;

1)员工累计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有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在本公司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有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在本公司工作已满20年的,享有年休假15天;

4)员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年度内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者;B.年度内累计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C.年度内累计旷工达到3天(含3天)以上者;D.年度内给予记过处分者;

5)带薪假期不跨年度、不折现,须在当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的确不能休假的,当事人应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与总经理批准后另行安排休假时间或折现处理;

(9)员工假期期满,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确认正式的返岗时间;

(1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确因公司需要上班者按照公司规定计发报酬或调休;

(11)员工在休假前,应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假期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休假。

5、值班管理规定

(1)假期期间,各工作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值班,安排值班的,应于每月28日前向总经办提交下月值班人员的安排;

(2)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的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期间,如有异常事件或突发事故发生,应通知上级主管,并做好记录,上级主管不能处理的,应向更高层领导汇报请示;

(4)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值班人员值班薪资依公司规定计发或安排补休。

6、请假管理规定

(1)请假必须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做好相关工作事宜处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请假的审批应按下表规定权限审批,

拉长

1天

部门经理

3天以内(不含3天)

总经理

3天或以上

(3)请假超过2小时但不足4小时的,以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但不足8小时的,以一天计算;

(4)请假审批程序:

在审批权限内逐级办理,超过权限范围的,除应审批领导批准外,还须逐一审批,至有效权限内方可执行,并到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

(5)请假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请事假应提前办妥请假手续,并交接好各项工作,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请病假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资料,或病假后补相关医院证明资料;

3)请假前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假条,填写请假原因、事由,并报上级主管签核,经具备相应批准权限人员批准后方可休假;

4)审批完后的请假条须送交人事行政部留底,并与个人考勤相挂钩;

(6)请假的特别规定:

1)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因突发事件,假期期满仍不能返岗的,应与直系上级主管联系,由直系上级主管代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应在原假条备注,注明续假时间等项。

申请人(代办人)、原请假批准人应共同确认批准,方可有效;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经批准的,以旷工论处;

2)特殊情形须更改请假假期的,须由当事人、批准人共同确认认可,如无双方确认认可,请假假期以作废处理,超出批准人权限的,应向上级确认;

3)续假的批准程序及权限,参照请假程序执行;

(7)请假条经签核批准,禁止涂改;私自涂改请假内容,原批准的假期以作废论处;

7、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1)用车权责

1)公司所有车辆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管。

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2)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并予以警告或解聘;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3)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

如需维修,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未经许可,不得交由他人驾驶,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5)公司购置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办理及保管;租赁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由车主负责办理及保管;租赁车辆由公司与车主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按双方约定的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公司购置车辆的修理维护由公司负责,公司内部人员私家车用车的修理维护及其费用由车主自己负责;

(2)车辆调配与使用

1)公司车辆使用分为行政商务用车、公司内部人员私家车和货运车三种类型;

2)车辆外出前,司机在门卫处填写《公司车辆外出登记表》,填好交保安员核实后签名。

每次出车前,司机须对车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准出车,如司机隐瞒实情,不顾安全而出车,造成的人生与货物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将由司机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货运车,由保安员凭《人员、车辆、物品放行条》予以放行,保安员须就装载整机及配件品种、规格、数量等完成核对,若有不符,暂缓放行,并即时与发货部门联系,核对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4)车辆须严格按预定线路就近行驶,非经提前审批不得擅自绕道或走高速,不准私自运送非公司货物或人员,更不准公车私用或私自在外揽活;

5)车辆返回后,司机须将《派车单》交保安员签注时间和记录返回后的里程数和实际油耗,翌日由值班保安员将《派车单》和《人员、车辆、物品放行条》交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每次出车记录,核实并计算油耗;

6)无《派车单》擅自出车者,予以处罚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重罚;

(3)各单位行政商务和货运用车,应注意以下条款:

1)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

2)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3)车辆行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4)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不论是公司购置车辆或租赁车辆均由司机负担;

5)车辆抵达目的地时,要妥善停置车辆,如有停车收费,应索取发票,如有随行人员或客人,应由随行人员签名,物流配送时,还应将《商品发出单》交客户点收,并将客户签字的单据妥为保管,并于返回当日交有关部门处理。

取货时应详细清点数量、品种、规格后,方可签收;

6)车辆运输过程中若造成随车货物等出现损坏、丢失或未盖雨布而造成货物淋湿,其造成的损失均要赔偿;

(4)车辆驶回后白天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

如不按公司要求停放,或未经行政部同意擅自停放在非公司指定场所,处罚100元;

(5)为维护车辆安全,公司车辆过夜必须安全停放,并采取相应防盗措施,防止车辆被盗或损坏。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因工作原因需外借的,行政部处办理外借手续,由总经理批准,注明借用人,交还时间后方予外借;

(6)无论是公司招募的司机或是租赁车主所聘请的司机,均由公司统一管理和考核,司机须上下班准时打卡,上班时间内应在公司待命,下班时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等待公司调遣,上班时间内未经准许不得私自开车外出修理或洗车等,如因此而影响正常的发车,每延误30分钟,罚款50元;如司机外出不申报,或申报后,保安不作记录,分别罚款50元,从工资中扣除;

(7)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行政部建立车辆档案,对每辆车的维修,保养状况、费用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

2)租赁车辆和公司购置车辆的日常维护均须由专任司机实施检查及保养,每月至少两次。

公司购置车辆如在当天第一次出车前才发现车辆有故障而需维修的,由司机自行负责维修费用;行政部负责对司机的日常维修保养进行监控;租赁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由车主自己负责,租赁车辆因维修保养不及时,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而不能出车时,耽误全天扣200元,半天扣100元,如公司另外租用车辆,还须另行承担租车费用;

3)司机每日出车前,应对机油、冷却水、车灯、起动机、发电机等进行检查。

油、水不够应补充,小问题自行解决;

4)公司购置车辆的大、中、小维修一律由公司指定的签约汽车维修商修理,并规定程序报批,未经审批,任何人不能私自寻找维修商,否则,发生费用不予报销;

(8)公司购置车辆的维修程序

1)报修申请:

司机发现车辆异常故障,先进行自检和排除,如需维修,须填写《车辆维修需求及报价审批单》报行政部;

2)维修项目确认:

司机送车至指定签约维修厂进行车辆检查,并确认维修项目,中修或大修还需送两家以上签约维修检查并确认维修项目,对不合理的维修项目进行删减。

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否则费用由自己承担;

3)维修报价确认:

行政部将《车辆维修需求及报价审批单》传真至签约维修厂进行报价、比价、议价后,办理报批手续,确认维修厂家,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4)送车维修:

司机根据审批后的《车辆维修需求及报价审批单》,送车到指定签约维修厂维修,并作现场维修跟踪;

5)维修验收:

司机对维修项目及维修质量进行验收,并要求签约维修厂承诺维修项目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如发现维修项目出现质量故障等异常现象,须由签约维修厂进行免费更换配件及维修;

6)维修确认:

司机要在《车辆维修需求及报价审批单》上签字确认,维修不达标或不符合标准,司机可以拒绝签字接受,并将不合格项目进行登记,要求签约维修厂限时改正,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7)维修付款:

签约维修厂财务人员携带《维修价目电脑单》、收款发票及经我司审批确认的《车辆维修需求及报价审批单》到我司财务部结算维修费用;

8)保修:

司机对维修后的车辆按行业规范进行质量跟踪及保修;

(9)司机在外出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需紧急修理时,按紧急维修办法进行处理:

1)须电话告之行政部,按上述审批程序办理;

2)离公司较近的,须在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

3)离公司较远须在其它维修厂维修的,须记录维修厂名、业务员及电话,并告之行政部备查;

4)在公司非签约维修厂进行紧急维修不得超过500元;

5)回公司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若突发故障是属于司机人为保养不当或未按常规保养所引发的,所发生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若属非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则提供发票方可报销;

6)租赁车辆外出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司机应及时与车主联系,参照上述办法紧急维修,如因处理不及时,影响正常送货或维修服务,按合同规定进行扣罚,从租金中扣除;

(10)油票、路桥费、临时租车费的管理:

1)油票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各司机根据需要要到行政部处领用;

2)司机在出车前后的里程数及油耗应详尽记录于《用车申请单》中,并有随行人员及保安员签名确认与核实;

3)路桥费及停车费一律由车辆使用人购买,物流配送用车或行政商务用车如无随车人员,可由司机购买;

4)路桥费及停车费的报销由车辆使用人或司机每周二、五报销,报销时须附《出车申请单》并将购买的实际金额的发票贴在《出车申请单》后面,财务根据《出车申请单》和发票核对无误后,凭发票方可报销;

5)未按规定线路行驶,增加的路桥费一律不得报销,司机外出应就近将车辆停靠在免费的停车地,按时收费的停车场应提高办事效率,尽量缩短办事时间,外出商务就餐或宴请,均由商家提供免费停车,一律不得另报停车费;

6)因公司业务需要对外临时租车,其临时租车费由使用人按规定的报销程序办理报销,因租赁车辆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用车服务,其临时租车费先由使用部门垫付,从其每月租金中扣除;

7)非公私人用车,一切费用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11)交通违章处理

1)司机因个人原因违章被交通部门处罚的,由个人负责,被处扣留的,拘留期间扣发工资和各项补贴,司机被处吊扣驾驶证得,扣证期间临时安排其他工作的,发给基本工资,未安排其他工作的,做停职处理;

2)司机因个人原因违章被电子监控中心查处的,除接受交警处理外,公司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半年内超过三次的做辞退处理;

3)司机遇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交警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私自了结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凡司机负有直接责任的碰刮事故,维修赔偿事故费由司机承担;

5)司机因个人原因违章肇事被交警裁决的,凡裁决结果为司机负全部责任,罚款总额在1000元以下的,公司承担50%,司机承担50%;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公司承担60%,司机承担40%;在5000元以上的,公司承担80%,司机承担20%;若违章原因不在司机的,视具体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6)如司机因不慎导致车辆丢失,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由司机承担余额的部分费用;

7)因公事开车,不可抗拒而肇事者,由保险公司理赔外所超出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12)附表:

《用车申请单》

用车申请单日期:

年月日

部门

用车申请人

司机

车牌号

用车时间

出发时间:

时分

目的地

返回时间:

时分

用车事由

里程数(由司机填写保安核对

出发时里程数:

返车时里程数:

部门主管:

行政部:

总经办审批:

注:

员工用车时需填写此单,并交由司机存档,以备核查。

(13)人员外出管理办法

1)本规定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公司办理公司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

2)员工外出工作前,应办理好相关外出手续,并在小白板《行程记录表》(图表一)上用白板笔作相关信息(如姓名、外出时间、车牌号、外出事由)用正楷字清晰填写好;

3)行政部将公开外出人员《行程记录表》,以起到全员监督的作用;

4)小白板《行程记录表》将设在公司办公室一楼(总经理室与综合办公室走廊窗户上,以便记录与监督);

5)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时间,办理好相应外出手续,方可外出,外出工作时应保持手机畅通;

6)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实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等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特殊工作情况下,不能按照预计时间或者下班前返回公司应提前电话报告上级并征得同意;

7)员工未办理出外手续、未填写《行程记录表》(图表一)而擅自离岗,一经发现由该部门负责人出具书面说明,若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或早退行为的,按《员工手册》旷工情节进行处理;

8)管理与监督: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部人员外出负有管理责任,为第一责任人,公司办公室全体人员外出的监督整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9)附表见下:

 

月日行程记录表

姓名

外出时间

车牌号

外出事由

8、门禁管理规定

(1)员工及携带物品出入厂区的管理规则

1)员工进入厂区不得携带枪支、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2)员工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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