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100商业用房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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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100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定时间:
2013年月日,本合同签定地点:
陕西省凤翔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商业用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期限、租赁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租赁房屋与经营范围
1、租赁房屋位于凤翔县雍兴路阳光国际中心,租赁房屋共计负一层及地上三层,建筑面积为约20000平方米,本条所述建筑面积为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具体位置参考房屋竣工图标明租赁部份)。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商业用房的合法租赁权相关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2、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包括:
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普消系统、自消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有线电话预留线路,电梯要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共同确认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3、租赁房屋附属场地包括:
租赁物业外立面的部分商场店招位、广告位、停车位(包括全部地下停车位)、以及门前场地、员工通道等。
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确认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三。
4、经营范围:
乙方租赁房屋规划用于超市、百货商场、家电、餐饮娱乐等,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租赁期限与计租日
1、租赁期限为_15_年,租期自_201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
其中_201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为免租赁费用期,共计18个月(若延迟交房则租期与免租期相应向后推移);
2、甲方应当在201年月日前(若乙方进场装修,则表示乙方已按现状认可并接收房屋)按合同约定交付标准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如逾期,乙方有权每日按照年租赁费用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超过叁个月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承担由此房屋交付延迟而造成的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若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则相应租期与免租期顺延。
三、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1、租赁费用按产权证面积计算,包括房屋租赁费用、综合服务费,费用租赁单价为18元/月·平方米(含物业管理费)。
租赁费用递增方式:
每2年递增6%。
:
2、租赁费用按半年支付。
乙方需在免租期结束前30日主动向甲方交纳下个周期租赁费用,依次类推。
3、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使用支票或现金方式支付租赁费用。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用之次日起15日内向乙方开具票据。
第二条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订金100万元(大写:
壹佰万元整),作为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担保,在免租期后以半年租金额支付租金。
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赁费用及水、电、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保证金。
2、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致本合同须终止的,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剩余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剩余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第三条物业条件与交房标准
1、甲方将租赁房屋以设计图纸完工后的状况交付,租赁房屋已通过所属主管政府部门综合验收,并已办理相关房屋权属资料。
2、甲方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楼层配电室并独立安装计量。
3、甲方负责在交房前做好通水、通电工作;甲方要满足乙方项目用电量,提供备用、够用发电机组;甲方为乙方提供不低于KVA的用电负荷。
4、甲方在合同期内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部地下停车位的免费使用权。
5、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达到合同相关约定交付标准。
6、甲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乙方后,在不影响乙方装修及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可以对商业上面的住宅进行施工及装修。
若由甲方施工及装修而引起对乙方正常装修及营业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相关手续在整体交房后,由甲方统一办理。
甲方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和同乙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7、甲方将租赁房屋须通过一次消防验收,电梯安装到位,毛坯交付。
8、负一层防水一旦出现漏水事故,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9、电梯维修费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承担;保修期过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转让
1、甲方在保证乙方对租赁房屋的合法有效的承租权、使用权、经营管理权的前提下有权对该租赁房屋进行产权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甲方保证该租赁房屋产权受让人接受本合同规定的租赁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保证受让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2、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部分转租。
第五条租赁房产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如在租赁房屋上设立任何担保,应在设立担保前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之乙方。
第六条水电费、税金、
1、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费、电费、固定电话、宽带等费用,均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自行承担。
2、租赁期内,双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各自承担因本租赁合同而产生的国家规定相关费税。
第七条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房屋为毛坯房,玻璃门完好。
(具备装修所需临水、临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使用方缴纳)
2、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甲方不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独立的自主经营活动。
3、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水电费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法发票(其中若由甲方代为缴纳水电费则需附加盖甲方财务章的水电总费用发票复印件和乙方水电费的分配清单)。
4、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免费使用乙方品牌,使用方式、时间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妥善使用和维护租赁房屋、设备、设施,不得有意损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应按实际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
6、甲方应对房产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房产、设施以及公用部分的安全、清洁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如租赁期内房产或其设施非因乙方原因损坏或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对房产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内安排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
7、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设立广告牌、导示牌等二次商业装修需提报方案于甲方,待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若有关事宜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的,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和承重墙)乙方有权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对租赁房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改变建筑结构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合理初次装修改造及在租赁期进行翻新装修,相关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均应提交甲方审核备案,待甲方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装修方案、用材用料、施工流程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
涉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合法收益权,甲方无权干涉。
但乙方保证其经营合法,不侵犯甲方或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合同转让的权利:
本合同租赁期限内,若乙方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乙方的关联公司或第三人,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是否同意由甲方决定。
4、乙方须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房产:
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房产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5、按时支付租赁费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约支付租赁费及其它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6、按时交纳经营税费以及承担经营责任: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营运,承担相关经营税费、水电费及经营管理责任。
乙方应办理相关的财产险和公共责任险,如因乙方的经营行为,而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财产及人身)时,由乙方自行负责现场处理及理赔工作。
7、租赁期满,乙方购置、安装的可撤离的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拆除;附着于房屋的装饰、装修物(如地板、墙面装饰板等)不得拆除,该部份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8、因乙方经营或是管理上存在过错,而造成在本租赁合同物业范围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有以下任何一项违约情形,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改正。
若甲方自收到通知次日起15日内未予改正,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甲方应在收到终止合同的通知书次日起5(五)天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其已支付但尚未到期的租赁费,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装修费用、购置设施设备的费用等)。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时,应按拖欠日期的日息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2)、因甲方与第三人发生租赁房屋的所有权或其他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导致本租赁合同完全无法继续履行。
2、甲方有以下任何一项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当期年租赁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弥乙方实际发生的损失,甲方仍应赔偿不足部份损失:
(1)、违反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干涉乙方正常合法的经营管理活动,并造成乙方严重损失的。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经营所需水、电,营业通道及其他配套设施,且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达到30天的以上。
甲方遇特殊情况或非因甲方原因除外。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维修、养护责任,且阻碍、影响乙方自行维修养护,致使其设备、设施发生损坏,造成乙方或第三方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任一项违约情形,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改正。
若乙方自收到通知次日起30日内未予改正,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乙方应在收到终止合同的通知书次日起30天内结清所欠甲方费用,乙方因经营在租赁物中所投入的设施设备与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向甲方支付当期年租赁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1、乙方迟延支付约定的租赁费及其他应缴费用,应按迟延支付费用额的日息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相应费用超过两月,则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停止向乙方供应水电以及其他设施服务。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后20日内未能纠正时。
3、乙方须确保在201年月日前整体开业,商铺入住率和开业率不低于85%。
4、乙方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破坏房屋的建筑结构。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全部项目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参与管理。
2、凡是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以合同所载明地址或租赁地点送达。
如合同中所列的地址有变更的,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之后七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如未通知变更,则以原地址发出通知即视为送达。
3、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4、甲、乙双方承诺保证履行上述合同各项规定,若违反,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该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甲方将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另行注册经营管理公司为租赁房屋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同时乙方也将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注册公司以便开展具体经营业务,双方一致同意以现行合同主体签订本合同,待双方均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成功注册公司后重新签订合同内容完全一致的《商业商房租赁合同》;即时本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均转由甲乙双方新公司履行,本合同在新签订合同后自动作废。
未新签订合同前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均遵照本合同执行。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7、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法人或授权委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