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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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房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第一节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一、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

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

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设计变更与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工作品质;

4、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标准。

二、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商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及验收标准的要求。

第二节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一、质量控制检查程序:

1、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

开工前,承包商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办、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令其暂停施工。

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审查内容为:

1)、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

2)、承包商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

3)、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

4)、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

5)、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

7)、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

2、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

1)、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部门向承包商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承包商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测结果报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包商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

2)、承包商应根据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当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商应返工复测。

3、中间检查:

1)、中间检查的安排:

承包商应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4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驻地办,以便驻地办安排每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

2)、检查程序:

(1)、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商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报送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

(2)、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若不合格,用通过“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单”并指示承包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承包商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自行返工;若合格,则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表,报送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

(4)、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若不合格,则发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并发出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进行其他分项工程施工。

质量检查程序详见图6—1质量检查程序框图。

3)、中间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

(1)、旁站:

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尤其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旁站过程中作好旁站监理记录表及监理日志,工地各级监理人员将施工中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备查;

(2)、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3)、现场测量:

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移等项目测量。

一般性的现场测量工作由承包商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字方可有效。

关键性的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自行测量。

4、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说明承包商所进行的分项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了有关质量检验的文件,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申请后续分项工程施工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分项工程计量、签发分项工程计量证书的基础。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由下列文件(及附件)组成:

1)、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表;

3)、与分项工程有关的工序质量检验单、材料试验表;

4)、现场监理日志表及日报表;

5)、工作指示单;

6)、工地会议纪要;

7)、开工申请单;

8)、工程变更令(对变更工程而言);

9)、分项工程完工图纸;

10)、其它。

5、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完工:

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再次进行检查、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对所有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进行整理,形成分项工程完工文件。

 

审查开工申请单

进行下道工序

返工

每道(步)工序完工后

不合格

承包商自检

合格

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单

不合格合格

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签认质量检验单

返工

分项工程已完工

不合格

承包商自检

合格

填报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不合格报送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质量验收单

合格

签认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图6-1质量检查程序

二、质量缺陷处理: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商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商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商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商进行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使能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商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4)、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商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1)、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驻地办;

2)、驻地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3)、承包商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驻地办,并抄送有关各方;

4)、若为重大质量事故,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总监办;

5)、驻地办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并抄送有关各方;

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末消除,则不发复工命令,或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

质量事故处理框图见图6-2。

 

施工过程事故发生

承包商暂停工作

承包商向高级驻地办报告

驻地监理现场查办

向总监办报告

承包商向高级驻地办建议补救工作

驻地监理下达指令

承包商复工

联合查勘

暂时停工

写出总结报告,确定处理方案

驻地监理指示承包商复工

图6-2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四、监理试验工作程序:

1、驻地试验的工作程序:

1)、原材料的试验程序:

承包商提交开工报告后,驻地监理员检查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告并抽样检查或取样送检。

驻地监理员在对有关材料进行抽检或送检后应填写材料试验报告单。

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驻地监理员要及时向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反映并通知承包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定。

原材料的试验程序见图6-3。

复核承包商原材料试验报告

以规范频率抽检原材料

无条件完成的项目,送样给指定实验室

 

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核、抽检报告

图6-3原材料试验程序框图

2)、分项工程检验程序:

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实验室应根据旁站监督的资料以及承包商原始试验记录,在驻地监理员的监督下,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承包商,并报送驻地办。

分项工程检验程序见6-4。

 

审查分项工程自查和抽检资料

以规范频率对分项工程复查检验

无条件做的项目送指定实验室

 

提交分项工程试验报告

图6-4分项工程检验程序框图

第三节监理工作细则

一、监理准则:

1、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在施工前应将检查部位的质量要求、隐蔽检查的内容、数据、标注在施工图中(设计变更应有设计书面修改通知,并经驻地办、总监办、业主审定),严格按设计及现行施工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和隐蔽验收。

2、承包商根据施工段的划分,将质量检查进行分区。

梁、板、柱钢筋和模板每区给驻地监理员抽查的时间分别不少于半天,剪力墙封模前的钢筋抽查不少于半天。

承包商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复检。

监理复检前,承包商必须同时出具该区的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和质量自检记录给监理核定,自检记录与实物不符,待承包商整改合格后,再次通知监理进行核定。

3、施工中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驻地监理员及时书面通知承包商整改,并上报监理处。

二、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一)、基础工程

1、事前控制:

根据勘察单位的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单位的基础施工图纸及说明,要求承包商编制合理的基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前,必须了解基础的详细情况,基坑边界周围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2、事中控制:

(1)、机械开挖基坑时,注意基坑的放坡和支护,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2)、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说明,若该土层为砂土层有丰富的承压水,须采用井点降水。

(3)、施工时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时,应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3、事后控制:

隐蔽工程须勘察、设计、业主,监理等部门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二)、钢筋工程

1、事前控制:

(1)、只允许使用施工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厂家的钢材,钢材进场后,先应用“工程材料报审表”表申报,通知驻地监理员验收。

经核验出厂合格证与所进场钢材的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相符后,旁站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监理在“工程材料报告单”上签字认可,该批钢材才能进行加工。

(2)、用于钢筋焊接的焊条,Ⅰ级钢筋必须采用E43型焊条,新Ⅲ级钢筋采用E55型焊条。

(3)、监理对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进行考查,对素质低、责任心不强、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班组及时提出撤换。

(4)、督促承包商合理安排柱筋(包括暗柱)的电渣压力焊时间,要求在下层楼面砼施工完毕再进行上层柱(包括暗柱)主筋的电渣压力焊,便于清扫焊渣。

(5)、检查督促承包商,钢筋下料单应由技术主管审核方能投入加工。

2、事中控制:

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在通知的有效时间内,驻地监理员对已绑扎好的钢筋进行隐蔽前的核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定期抽检,主要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检查内容如下:

(1)、楼面及梁钢筋:

检查板面、梁底、梁侧保护层垫块是否垫好,预埋管线、留孔、套管是否预埋预留,铁件位置是否正确。

模板面和梁内是否清理干净。

(2)、梁钢筋:

检查上下层主筋的直径、根数、排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上下支座处负筋直径、根数及支座两边的长度以及主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

检查梁端自柱边算起的箍筋加密长度,加密区和非加密区箍筋直径、间距、肢数、高度和宽度。

检查集中荷载处的吊筋或加强箍筋是否遗漏。

梁腰筋、拉结筋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留孔处的加强筋是否遗漏。

(3)、板钢筋:

检查板下层主筋的直径和间距,锚入梁中和支座的长度,板罩筋的直径和间距,支座或两边的长度、直钩的高度。

分布筋的直径和间距,双层筋和罩筋的撑筋是否遗漏,间距是否均匀。

(4)、钢筋接头:

检查对焊钢筋相邻接头是否错开符合要求,接头两边钢筋折弯角度是否符合规范。

焊缝长度是否符合规范,焊渣是否清理干净、焊缝、焊包外观质量有无缺陷。

同一断面接头筋占全断面筋的比例是否符合规范。

规范允许在梁中采用的搭接接头,接头区的箍筋是否按规范加密。

(5)、墙、柱钢筋:

检查墙、柱、暗梁、保护层垫块、预埋管线、铁件情况,检查板、梁、柱电渣压力焊接头的焊包外观、轴线偏移、折弯角度等情况。

检查钢筋接头错位情况,检查柱主筋直径及排列方向、根数,检查楼面和梁底处柱箍筋加密区、非加密区箍筋直径、间距、肢数、高度范围,检查墙主筋直径、间距、端部锚固长度,墙内暗柱、暗梁拉接筋直径、竖横向间距、根部内外竖筋与下层竖筋与上层竖筋搭接长度。

3、事后控制:

砼浇灌过程中,督促承包商安排钢筋工护筋,随时整理钢筋骨架、保护罩筋不被损坏、移位(特别是通晚施工)。

检查钢筋工值班是否落实、是否负责。

4、质量评定:

(1)、保证项目:

检查钢筋材质证明书和试验报告,检查钢筋规格、外形、尺寸、数量、锚固长度和接头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项目:

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4m高以内为一检查层,每面检查一处,板每间为一处,但均不少于3处。

a、钢筋绑扎缺口和松口的数量不超过应绑扣的10%,且不集中。

b、弯钩的朝向应正确,每个搭接头长度均不小于规定值。

c、箍筋数量符合设计,弯钩角度与平值度符合规范。

(3)、实测项目:

骨架的宽、高度±5㎜,长度±10㎜,受力筋间距±10㎜,排距±5㎜,箍筋间距±20㎜,钢筋起弯点位移20㎜,受力筋保护层梁柱±5㎜,板±3㎜。

有90%其以上的实测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三)、模板工程

1、事前控制:

(1)、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应根据进度要求,了解承包商所配备的模板数量是否满足施工,拆模时间,必需要以现场砼试块或快速测定砼强度为依据,当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必须推迟拆模时间,根据进度要求,确定是否要求增加模板套数。

(2)、审定施工方案或现场监理时,拼角模的结构是否合理,安装后不变形、不移位。

梁板底模支撑和板楞间距是否适当。

(3)、模板安装前和拆模后,是否清理干净、刷隔离剂,破损的模板必须修补更换,特别是毛边的模板不允许再用。

(4)、对施工班组施工质量和熟练程度、速度进行考查,对不熟练、责任心不强,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班组及时提出撤换。

2、事中控制:

(1)、督促承包商在墙、柱未封模前必须用水冲洗清除干净根部杂物和松石子电焊渣,抽检发现未达到要求,必须下达重新清理的指令。

(2)、抽查墙、柱轴线和断面尺寸的标记其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注意轴线偏中和易出错的尺寸抽检。

(3)、在按规定通知监理对钢筋隐蔽抽检的有效时间内,墙、柱钢筋未经钢筋隐蔽核查和处理合格复查,不得封模,已封模的监理有权要求拆模补做隐蔽核查,不论拆模后补检钢筋质量是否有问题,承包商都不得有异议。

(4)、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抽检柱模内空尺寸和垂直度、夹箍牢固程度,楼面模及底楞的密合程度;梁窝、板窝、模板尺寸位置及牢固程度,墙模中门窗洞口模框的位置及尺寸大小,墙体厚度、墙模的垂直等是否符合设计、墙角模是否变形、移动等。

(5)、大于4m跨的梁模起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6)、检查与砖墙连接的柱拉接筋,在柱模上钻孔,拉接筋外露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必须焊接。

3、事后控制:

(1)、规范要求砼强度未达到规定值不允许拆除的底模,不准拆除和松动。

(2)、在新浇的砼楼面上堆置施工荷载,承包商一定要提供砼初期强度资料,以及荷载计算资料,附于施工方案中,严格按方案中的加载时间,施工荷载的堆置部位大小进行施工,不允许估算和侥幸施工。

(3)、督促承包商做好模板拆除后的清理、修补、涂刷脱模剂等工作。

(4)、砼浇灌前,必须安排木工护模,随砼的浇灌不断检查支撑系统,对模板走模、下沉、变形、漏浆随时进行处理,检查护筋护模人员是否到位。

4、质量评定:

保证项目:

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承部分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检验项目:

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4m高以内为一检查层,每面检查一处,板每间为一处,但均不少于3处。

墙、板的模板上粘浆和涂隔剂累计面积不大于1000㎝2。

梁、柱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剂累计面积不大于400㎝2。

实测项目:

轴线误差3㎜,标高+2㎜、-5㎜,截面尺寸+2㎜、-5㎜,每层垂直度3㎜,两相邻板表面高差2㎜,表面平整度5㎜,预埋件位移3㎜。

有90%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四)、混凝土工程

1、事前控制:

(1)、在浇砼前,承包商必须申请报验(钢筋隐蔽、模板安装等),填写“报验申请表”,经驻地监理员检查批准,下发“砼浇筑令”,否则,不能对砼进行浇筑,申请报验中铁件、水、电及消防预埋等项目必须经承包商水、电及消防施工负责人认可,并在相关栏内签字后再向监理申报。

(2)、在进行各种强度等级的砼施工前,承包商均应由监理认定的试验室出具砼试配配合比报监理处,监理对用于该项目所用材料进行如下控制:

a、砂、卵石骨料:

在材料进场前,根据承包商所选择的供应商,监理、业主共同对供应商料场进行现场踏堪,选择供应商并取样送检,一经确定承包商不得任意变更。

根据试配砼的骨料粒径、产地要求,监理在审查申请报验时要检查骨料是否与试配骨料粒径及规范质量相符,注意骨料进场质量情况,发现不符,责令退货。

b、水泥:

工程上使用的每批水泥,进场时承包商必须向监理员申报“工程材料报审表”,通知监理进行质量验收,并见证取样送检,同时,出具该批水泥出厂合格证,监理必须了解水泥安定性是否合格,合格证上出厂日期是否与包装袋上相符,品种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c、外加剂进场前必须取样、送监理认可的试验单位进行性能测定,报告中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施工所需技术性能要求。

施工单位进货后,向监理申报“工程材料报审表”,现场监理凭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进行验收,验收同意签字认可。

(3)、监理对参加砼施工的工长和班组的素质应边施工边考查,发现不称职的施工人员(特别是砼振捣操作人员要从严从高要求,不能随便安排和更换人员)必须提出撤换,称职的班组应相对固定。

(4)、对砼后台计量系统进行监督,骨料、外加剂必须按试配称量准确,搅拌机上必须带自动加水装置,且经常检查加水量,若加水装置失灵,必须及时修复。

(5)、砼施工前,振捣机械必须齐备(平板振动器和插入式振动器),对钢筋密集区应有针、片状插入振动器配合,对砼施工机械数量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解,是否满足连续施工或正常施工的要求。

(6)、当处于冬雨季施工时,覆盖物必须准备充分,对未准备充分不得开始浇灌;夜间施工照明设施不完善,护筋工、护模工、值班施工员等未安排妥当或材料准备不足不得开始浇灌。

(7)、开始浇灌前要检查承包商浇灌运输道的搭设布置是否合理,临时跳板不得压坏钢筋,并能保证安全施工。

(8)、开始浇灌前,钢筋应经隐蔽验收合格,模面、模内已浇水湿润,承台及地模内积水已排除干净。

2、事中控制:

(1)、督促承包商按规范留置砼试块。

砼试块制作时必须经驻地监理员旁站制作,试块必须标明强度等级、制作日期和工程部位。

承包商借一组砼试模给驻地监理,便于监理随时抽检砼试块强度等级。

(2)、经常检查砼后台计量,是否每车过磅防止流于形式,加水装置是否失灵,承包商应经常检查砼坍落度,监理旁站抽查是否符合要求。

(3)、督促承包商浇筑砼前必须将模板浇水湿润,承台、地模内排干积水。

(4)、督促、检查、控制承包商浇灌墙、柱时的高度不超过规范规定,必要时在中部要有开口,必须用插入振动器分层震捣。

楼面砼施工顺序必须先梁后板,后退法施工,插入式振动器振梁,平板振动器捣板。

(5)、楼面砼厚度控制:

承包商要有明显标记便于控制,便于监理跟班检查,督促排除表层浮浆。

(6)、督促检查墙、柱、板施工缝的留置必须符合规范。

(7)、墙体施工中窗台和大洞口下部部分,砼不易汇拢捣实,监理应督促在砼初凝前,应在留开口处及时补浇,捣实接平。

3、事后控制:

(1)、拆模后承包商应立即对砼结构表面进行外观质量自检,包括检测蜂窝麻面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裂缝情况、走模情况、外观几何尺寸等,填写自检报表,并通知监理进行核验,未经监理核查同意的部位不得进行修补。

严重超规范或不符合设计的质量问题,承包商写出质量分析,处理报告,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审定后,会同质监站、监理、业主、设计院进行核定,同意后再行处理。

(2)、督促承包商对砼进行浇水养护(或采用其它养护方法),夏天和冬天要求承包商必须采用覆盖物,并检查养护人员是否固定和足够。

4、质量评定:

保证项目:

砼强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无裂缝。

检验项目:

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4m高以内为一检查层,每面检查一处,板每间为一处,但均不少于3处。

(1)、蜂窝(优良):

梁、柱上一处不大于200㎝2,累计不大于400㎝2,露出石子深度不大于5㎜,但不大于保护层厚度。

(2)、孔洞(合格):

梁、柱上一处不大于40㎝2,累计不大于80㎝2,(深度超过保护层厚,但不超过1/3截面),优良:

无孔洞。

(3)、主筋露筋(合格)梁、柱上的露筋长度不大于10㎝,累计不大于20㎝(主筋没有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但梁端主筋锚固区不允许露筋)优良:

无露筋。

(4)、施工缝处无缝隙或夹渣层(优良等级)。

实测项目:

柱、墙、梁轴线偏差5㎜;标高每层±5㎜;全高±30㎜;截面尺寸±5㎜;墙柱垂直度;每层5㎜;全高H/100且不大于30㎜,表面平整度8,电梯井、井筒长、宽对中线误+25㎜,-0㎜;全高垂直度H/1000,且小于30㎜。

有90%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五)、砌体工程

1、事前控制:

(1)、所有砌体材料的材质,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所有砌体材料和其它材料(砂浆)应取样,做试块进行检验,砂浆标号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施工规范。

(3)、各部位的砌体工程必须有原材料的试验报告、砂浆试配单、砂浆强度报告和施工记录。

2、事中控制:

(1)、控制砌体轴线、标高,做到组砌方法正确横平竖直,砂浆饱满。

(2)、抽查砌体的平整度及垂直度。

3、事后控制:

对完成砌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进入下一道工序。

4、质量评定(见施工验收规范)。

(六)、装饰工程

1、事前控制:

对所选用的各种石材、墙砖、板材等各种装饰材料除有出厂合格证外,实际到货后还需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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