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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与保护复习提纲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与保护(复习提纲)

序论

  文化遗产是人类无比珍贵的历史文化教书。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丰富多彩,独特多样。

它们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

对一个民族和整个人类来说,文化遗产作为人类现存文化的记忆,物质的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而从历史的角度和非物质的存在形态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包含了更多的随时代迁延而容易湮没的文化记忆,更应该加以珍视。

它们为认识中国社会发展的绵绵历程和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化提供了最为信实、最为直观也最为生动的实物见证。

人们从中不仅能探寻历史的足迹,认识历史的原貌,还能受到中华文化传统的滋养与熏陶,增强自豪感,以及海外华人的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

此外,边疆地区的文化遗址、墓葬和出土文物,不仅对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历史十分宝贵,其中一些部分还有力地证明这些地区的陆疆和海疆已隶属当时的中央王朝。

因此,遍布我国东西南北的众多文化遗产是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培养爱国情怀的最佳教材。

这应该是我们认定与保护文化遗产的出发点。

一、文化遗产的价值与普遍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人类社会处处存在价值观,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地域民族,都在某种文明和文化中构建价值观,同时价值观又成为文明和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

近半个多世纪的“联合国文化”的时代,人类的价值观更趋于交汇融合之际,更为宏观,更以全球性的视角关心历史、现实和未来。

用今天的宏观理念来看,人类的主体价值观是国际社会和大多数国家及大多数人民认可和追求的价值标准,是有利于全人类公正生存和健康发展的行为准则。

这样的主体价值观提供了一种境界,这种境界需要相应的支撑力量来构建。

全球行政区域上的关系构架,文化之间的和谐共处,自然环境资源的保持,都是必须的组成要素。

这些要素关乎人类存续命运,而人类生存、发展的正确理念要体现在国际法以及所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规则框架中。

确立主体价值观更需要所有的国家和民族都能本着善意的原则,共同追求人类发展的目标并为之不断努力。

建立一个善意体制不仅要靠人类的智慧,更要有一套对待世界的态度和方式,包括对异国文明、别种文化和自然生存环境的态度和方法,从而培育自然不可破坏性更改的生态崇敬和文化不可被蔑视性消亡的平等观念。

人类要共同营造和平文化的环境,当然是系统的工程,这当中,国家、宗教、族群所坚持的立场和姿态非常重要。

如果本着宽容原则,保持对别种文化尤其是对所不了解文化的尊重态度,一个良好的文化生态才有可能出现。

这就是文化尊重的态度。

还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的问题。

持续发展理念的切入点首先是自然环境,其优良与恶化,关系着人类的物种发展前景。

然而丧失了平衡的文化生态与和谐的社会结构,也就没有了持续发展的逻辑轨迹。

所以环境、人权、文化、和平、尊重、善意等等,都是不可分割的,是价值观当中交融于一体的基本内涵。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的确定

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这一概念是教科文组织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

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9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口头与非物质遗产”(MasterpiecesofOralAndIntangibleHeritage)的概念被确认。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委会第154次会议指出,由于“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是不可分的,因此在鉴别中,在“口头遗产”后面加上了“非物质”的限定。

执委会在155次会议制定了关于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评审规则。

这份规则对教科文组织提出“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目的以及“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的定义作出了详尽解释。

目的:

号召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地方社区采取行为对那些被认为是民间集体的保管和记忆的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进行鉴别、保护和利用。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些文化特异性永存不灭。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宣布也是为了鼓励个人、团体、机构和组织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积极配合其有关纲领和1989年关于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建议书对有关的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进行管理、保存、保护和利用。

当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这样的:

传统的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

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艺术及其他艺术。

除此之外,还包括传统形式的传播和信息。

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强调了世界各国各民族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全部文化遗产对于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呼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是迄今为止,联合国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重要的文件。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这份公约中陈述了为什么制定本公约的原因。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在巴黎正式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

《公约》首先表明了它的宗旨:

(a)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b)尊重有关群体、团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c)在地方、国家和国际一级中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鉴赏的重要性意识;(d)开展国际合作及提供国际援动。

“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定义被这样进一步较准确定:

人们学习的过程及在学习过程中被告知和自创的知识、技术和创造力,还有他们在这一过程中创造的产品以及他们持续发展所必需的资源、空间和其他社会及自然构造;这些过程给现在的社区提供了一种与先辈们相连贯的感觉,对文化认定很重要,对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保护也有着重要意义。

这个定义的确定,使对非物质类遗产的保护,也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和行动中来

目的:

号召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地方社区采取行为对那些被认为是民间集体的保管和记忆的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进行鉴别、保护和利用。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些文化特异性永存不灭。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宣布也是为了鼓励个人、团体、机构和组织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积极配合其有关纲领和1989年关于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建议书对有关的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进行管理、保存、保护和利用。

定义:

传统的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

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艺术及其他艺术。

除此之外,还包括传统形式的联络和信息。

《公约》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总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它所包括的内容;

公约缔约国大会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特别明确了缔约国的作用;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国际合作与援助;

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表达为: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

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与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含有丰富的历史资源,文化资源,审美资源,科学资源,伦理资源,教育资源,经济资源,创造资源,相应地就具有历史、文化、审美、科学、和谐、教育、经济等功能。

而这些多种多样的功能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方面有价值,因此,要想保护传承、深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应该搞清楚它们的重要价值,以增强我们对他们保护传承和研究的力度。

一般来说,事物的价值不同于事物的属性,属性是事物本身客观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价值则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离不开主体和客体的共同作用。

因此价值是客体属性与主体属性、价值客体与价值主体之间的共存统一,而又以价值主体、主体属性为主的一种特定关系。

价值的实质、意义在于它对人的有效性,而不在于它的客观的事实存在性。

因此价值的变化根本上取决于价值主体需要的改变、价值观念的改变、价值标准或价值尺度的改变,而不是价值客体属性的改变。

中国文联研究员刘锡诚认为:

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民间文化遗产,最早可以溯源于原始先民的文化创造,但更多的则产生于和流传于漫长的农耕文化社会环境之中,浸注着宗法农民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反映着农业社会的社会情景和风俗习惯。

因此,当人类社会出现了社会分层、特别是阶级分化之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民间文化遗产,主要是下层社会成员,以口传心授的方式被不断地创造出来和传承下来的文化。

其要义在:

创作和传承的口头性与群体性,即所谓“民族文化记忆”。

一个民族的文化记忆是十分顽强的,历久不衰的。

许多少数民族、特别是那些没有文字的民族,其族源,其所经历的战乱、劫难、迁徙,民族的英雄和头领的业绩,总之,民族的历史,差不多都是靠口头的史诗、传说、经书,甚至靠头脑等文化记忆,一代一代地传递下来的。

汉民族家喻户晓的孟姜女的故事和梁山伯祝英台的故事等传说,仅从最早的史籍记载看,也都流传了两千多年而至今不衰。

它们的传承,不能说没有书面记载的功劳,但主要靠的是群体记忆,靠口传心授。

群体创作,民族记忆,口传心授,跨越时空,永无止息。

这种传承方式也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历代个人创作的最根本之点是:

思想观念的包容性和叙事形态的模式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民间文化,能够在如此漫长的历史途程中经历许许多多包括政治灾难和民族浩劫在内的劫难而不衰,而且在流传过程中因不断吸收新的因素(包括思想)、扬弃失效的或过时的因素而产生嬗变和更新,在民族或群体中获得生存和继续传袭下去的活力,它自身就包含着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

文化发展的规律显示,文化的发展只能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的积累式的递进,而不可能离开民族的既有的文化传统去“创造”出一种“新”的文化。

在民间文化中,还有一些虽然一直在人民中保存和流传下来的传统,却不属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保护的项目,比如关于鬼神崇拜、巫术迷信等项目的规定。

这样的一些现象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呢?

人类生活中鬼神崇拜、灵魂信仰(对自然力的崇拜和人格化的神灵崇拜)、巫术迷信等,是人类处在野蛮时期低级阶段上发生的一些文化现象,它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又是历史发展的局限,是任何族群都无法跨越的思想形态。

马克思说,这是社会处于低级阶段上“人的较高的特性”。

[1]这种滥觞于野蛮时期低级阶段的鬼神崇拜、灵魂信仰、巫术思想,产生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低级阶段,这是任何民族都无法超越的。

它们一经产生,便在知识和科学无法达到的领域里驰骋纵横,并跨越了不同的社会制度――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民国时期以及社会主义低级阶段,和千年万载的漫长的历史途程一道,延续至今而一直绵延不绝。

这类神秘文化因素也渗透进了或杂糅进了口述文学、神话、表演艺术和手工艺中,与其内容融为一体,甚至成为民间创作的思想灵魂。

这大概是无庸讳言的常识。

要想把鬼神观念、灵魂观念、巫术观念等从民间创作中剔除出去,使民间创作变成至纯至美的文艺作品,那不过是一种无法实现的妄想,除非改变民间文化的内容和性质,别无他法。

于是,如何看待鬼神信仰、巫术迷信等,特别是巫术,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进入启动和实施阶段时,便成了一个众所关心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需要理论工作者作出回答。

由于巫术的性质和流传的范围,巫术问题在我国的国情下,是棘手而又敏感的意识形态问题之一。

其实,在巫术问题上,古今中外的理论和阐释已经很多了。

20世纪功能学派文化学的代表人物马林诺夫斯基说过一段话,在今天仍然有重要的认识价值。

他说:

“无论有多少知识和科学能帮助人满足他的需要,它们总是有限度的。

人事中有一片广大的领域,非科学所能用武之地。

它不能消除疾病和腐朽,它不能抵抗死亡,它不能有效地增加人和环境的和谐,它更不能确立人和人之间的良好关系。

这领域永远是在科学支配之外,它是属于宗教的范围。

……不论已经昌明的或尚属原始的科学,它并不能完全支配机遇,消灭意外,及预测自然事变中偶然的遭遇。

它不能使人类的工作都适合于实际的需要及得到可靠的成效。

在这领域中欲发生一种具有实用目的的特殊仪式活动,在人类学中综称作‘巫术'。

”[1]刘锡诚认为他的意思归纳起来不外两点:

(1)人类的知识和科学不论如何发达,都无法解决人类遇到的所有问题,“人事中有一片广大的领域,非科学所能用武之地”,而这一片科学不能用武的领域,就是巫术大显身手的地方。

(2)巫术产生于人类自身的需要,只要人类有需要,巫术就会相应地发生并在许多领域里发生影响,特别是在人的健康领域。

马林诺夫斯基的文化论可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但他于20世纪20年代发表的巫术的这个论断,却是正确的、科学的,甚至也应是符合唯物史观的。

多年来,在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下,我们流行的文化理论,总是把文化看成是纯而又纯的圣物,不允许搀杂任何杂质,凡是一切不符合想象和理念的东西,都归之为封建迷信和毒素,大张挞伐。

殊不知,原始时代的先民,既相信科学,也相信巫术,一方面使用弓箭射猎和使用火烧烤,而另一方面又施展种种巫术以求达到既定目的;现代社会里的文明人也是一样,既相信科学,也相信巫术。

事情往往又会像马林诺夫斯基所说的:

“经验和逻辑有时会一毫不错地向人说这里是无能为力了,但是人的整个机体反抗着这束手无策,而且常是事到临头,要束手亦无从束手。

若是你正在半途遇到了风浪,或是受到了敌军的袭击,或是耕种到一半,天旱或大雨起来,试问你怎么办?

就在这种情形中发生了巫术的活动。

初看来这种活动既是愚昧又是无用,于是在我们文明人看来觉得神秘不堪,因而见到土人们用符咒来稳定风浪,或用仪式来驱蝗除螟,或用跳舞来消灭敌人时,一定认为这是一种愚不可及的野蛮行动。

可是我们不要忘记,在我们自己的文化中,也有种种迷信认真地遵守着。

”这种双重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仍然存在于我们当代人中间。

在日常生活中,对征兆的笃信和对命运的预卜,不是常见的现象吗?

这种矛盾的现象在爱情中更为普遍。

当下恋爱中的青年人,常以“缘分”为标榜,这种观念和说法,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是不可想象的,但在如今成为时髦;而失恋中的人,则更是常以咒语的行为以求达到某种目的。

人们不禁要问:

这些莫名其妙的咒语,捕风捉影的仪式,究竟能满足些什么需要呢?

相信疾病和厄运能用符咒和仪式来化解或驱除吗?

马林诺夫斯基说:

“若我们深刻地分析一下,却不难见到这些动作,不但满足着个人机体的需要,而且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功能,在社会中有它的价值。

”巫术起码能在知识、理性和科学无所用武的地方和时间,给那些需要的人们以心灵的满足和抚慰吧。

如果说得更积极一些,那么,“在个人方面,巫术可以增加自信,发展道德习惯,并且使人对于难题抱着积极应付的乐观信心与态度,于是即使处危难关头,亦能保持或重作个性及人格的调整。

在社会方面,它是一种组织的力量,供给着自然的领袖,把社会生活引入规律与秩序,它可以发展先知先觉的能力,并且,因为它常和权势相连在一起,便成为任何社区中――特别是初民社区――的一大保守的要素。

所以,由发展社会风俗,巩固社区和文化的组织,而使变改与暴动不易发生和使各种活动更有效率的进行,巫术就尽了一种重要的文化功能。

宇宙、自然、人事,都是无限的,是人的知识、理性和科学无法穷其究竟的。

巫术、宗教与科学,就都是人类文化的共同的构成因素,都是与人类共始终的。

与把宗教看作是人类精神的鸦片一样,把巫术看作是精神领域里的封建毒素,同样是机械唯物论,而非历史唯物论,进而企图以非文化的方法和手段消灭巫术,不仅是违反文化发展规律的,也是徒劳的。

 

如果说巫术原始宗教等观念活动在人民生活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那为什么世界遗产公约中却没有将它列入。

这应该是顾及到世界各国在意识形态、人权等方面的不同情况。

《公约》中的“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是一句属于附带性的、解释性的语句,其意思是表明公约中明文规定的这些文化遗产项目,是世界各缔约国都一致同意的,既符合“现有国际人权文件”,又符合“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

也有人指出,《公约》中的“d”项即“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就是指的鬼神信仰、巫术、仪式等这一类神秘的精神文化。

但这一界定并不明确是否包括巫术,所以巫术之类是否可以算作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待商量,从目前所选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来看,也并没有包括这方面的内容。

总之可以看出,各国专家们在起草并一致通过这个文件时,从世界范围来说,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

口头文学(口述传说、神话――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等)及语言、民间艺术(表演艺术和工艺技能)、社会风俗、礼仪、节庆等,而对那些鬼神信仰、巫术等蒙昧精神文化部分,是并没有明确列入保护名单之中的。

没有明文列入公约的保护对象,并不说明鬼神信仰(包括祖先崇拜等)、巫术迷信等神秘文化不属于非物质遗产或民间文化。

第二章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

人类对自身文化遗产的重视,从任其自生自灭一小范围的自发保护,直到发展到全球性协作保护,再从对有形文化遗产保护,扩展到对无形文化遗产直到自然遗产的保护,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这一方面反映出人类社会对自身遗产的认识正在一步步走向深入,同时也反映出人类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正在逐渐走向趋同。

然而,更重要的,还是人们观念的转弯,这时人们已经逐步摆脱了先前那种“以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文明“的简单的线性价值取向;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对牌各种不同时空状态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广泛理解与认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领导下开展的一系列文化及自然遗产保护运动,正是在这样一种理念的支持下产生并发展起来。

它与其它物种的区别之一,就是他的文化属性。

也就是说,在其它动物身上,它们所人才辈出的基本是动物的本能,而人类所传承的除本能外,还有他们引以为自豪的文化创造。

人类可以通过这种文化的传承,来了解历史上所曾发生的一切,并从中汲取经验,使自己少走弯路。

并由此获得可持续发展。

人类的发展新文化主要依附于两条途径,一是向异文化学习,从别人的文化中汲取营养,滋润自己;二是向自己的祖先学习,从自己的传统中吸收精华,发展自己。

可以说,传统文化乃是人类社会一笔弥足珍贵的财富,它既可以处长我们的精彩人生,巩固我们的生命积淀,也可以使我们增加睿智,并焕发起我们对生活的激情。

因此遗产的价值很难用单纯的经济眼光加以衡量。

简言之,文化遗产就是人类社会所承袭下来的前人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物质精神财富。

中国是人类文明史上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文化遗产举世无双。

中国又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的国家,在历史上,各民族都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十分丰富,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拥有极为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数千年来,各民族人民所创造的神话、谚语、音乐、舞蹈、戏曲、民俗、游艺、工艺、民族体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共同书写出东方文明的壮丽史诗。

在中华文明的演进史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规律:

每当有形的物质文化受到损毁时,口头的非物质文化就会发挥它的巨大的历史功能,维系、存护和传承着中华文明的精神血脉。

中华文明之所以成为人类远古文明唯一延续至今的伟大文明,是和口头非物质文化具有绵延不断的强大生命力直接相关的。

由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信念的活史,是中华民族独立于世界之林的精神基石。

抢救、保护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更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

源于这种使命感,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严峻的生存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和损失的原因:

其一,近些年来,随着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增强,西方发达国家凭借着强大的综合国力、先进的传播手段和文化平台,在文化上实行“单边主义”政策,强行推广西方的价值观念,导致了世界文化的趋同现象,对中国的口头和非物质文化生态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使中国民族民间文化的多样性、丰富性受到了严重威胁。

其二,同时,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也使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遭到了极大的改变,加快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已处于濒危或消亡的状态。

更令人忧虑的是,大量散落于民间的具有民族特色的艺术品正通过各种走私渠道流落于海外,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铲地皮”的现象。

凡此种种,都加强了我们对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紧迫感。

由于近代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剧烈冲击,其三,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世界许多地区和文化和自然遗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从多元文化视野出发,继承和保护世界各地的“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和世界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项基本目标。

其四,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由于民间文化赖以生长和存活的农耕文化及其相关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迁,特别是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移,农民进城务工引发的人口的大流动,广播电视的普及使全民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负载着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学和掌握民间艺术和技艺的艺人的日益减少乃至死亡,使民族的“文化记忆”出现中断的概率增加,使我们中华民族传之既久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面积地面临着被遗忘、遭损坏、遭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

而这种情况,无疑已成为我们民族的不能承受之重。

世界文化是多元的,也是多样的,不同文化之间相互依存又相互交流,保护不同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乃是保持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前提。

《伊斯坦布尔宣言》在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和“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每一个民族和群体保护了自己本土文化的独特性,也就是为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作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中华文化也是人类多元文化中的一员,而且是四大古文明中唯一没有断流的文化。

中华文化的核心或精髓,就是中华文化所体现的中华民族精神,或称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

要保持中华文化的独特性,弘扬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重要的是弘扬中华文化精神。

我们现在正处在现代化的进程之中。

现代化进程冲击着古老的农耕文明所养育的一整套生活方式,民间文化形态会在这个过程中部分地发生渐变或更新,失掉一些,也获得一些。

但民间文化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牢固性、积累性和继承性,不可能被某种外来的文化所取代,也不可能在某一天中断。

尽管现今在中国的大城市里以“麦当劳”文化为代表的商业文化和通俗文化呈现出咄咄逼人之势,尽管基督教的圣诞节、西方的情人节一类洋节日,在一些缺乏民族文化修养和知识的青年中有流行之势,尽管一些天真无邪的青年人把标志着中国血统的黑头发染成黄毛,……然而举目远眺,直到今天,全球化的浪潮汹涌而至,中国的民间文化,仍然是十亿以农民为骨干的中国普通老百姓所创造和所享用的文化,源远流长、根深叶茂的中国礼俗和风尚,仍然是亿万中国人在心灵深处所崇信的根文化。

只要到广大的农村去走走、去看看、去观察、去体验,便不难发现,农民兄弟姐妹们无时无刻不是生活在民间文化中,民间文化对他们而言,是空气,是水源,是土地,是粮食,须臾离不开、也不会离开的。

民间文化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包括那些所谓城镇化了的农村,还是强势文化。

从住宅的布局,家族的绵延理念,家庭成员和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对祖先的追念和祭奠,婚丧嫁娶、迎来送往的礼仪,道德伦理准则,节庆的仪式及内涵,等等,可能因地域的差异、富裕程度的不同而简繁不一,可能在强大的政治高压或现代化信息化形势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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