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理论法学.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900063 上传时间:2022-12-11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33.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题一理论法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专题一理论法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专题一理论法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专题一理论法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专题一理论法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专题一理论法学.docx

《专题一理论法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题一理论法学.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专题一理论法学.docx

专题一理论法学

专题一 理论法学

  【总体分析】

  1、总分值:

总分值96分

  2、考查方式:

单选、多选、不定项、简答题

  3、分科分值: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单选8分,简答20分)

  

(2)法理学(单选7分,多选10分,不定项6分)

  (3)法制史(单选4分,多选6分,其中中国法制史8分)

  (4)宪法学(单选7分,多选10分,不定项6分)

  (5)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单选6分,多选6分)

  4、考查趋势的分析

  

(1)整体分值分布大体稳定,卷一维持在76分,卷四20分。

  

(2)法制史进一步强化了对中国法制史的考查,西方法制史只考了一道多选,与我们考前的预测基本吻合。

  (3)法理学延续了往年的风格,题干情境给定益发灵活生动,但考查的永远是基本知识点的掌握程度;间或会有一道迷惑性比较强的题目。

因此,凡是学习了《法律教育网》法理学冲刺班内容的同学,法理学部分的得分应当在20分以上。

  (4)宪法学的考查难度稳步降低,重点考查学生对于宪法典的熟悉程度、对于基本原理的把握程度,选举法和特别行政区制度再次成为难点;但整体而言,宪法学由于点多面宽,预测难度仍然维持在很高的水准。

  (5)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延续着已有的常识题和知识题两分天下的局面,常识题难度很低,但知识题则要求对于特定知识点的掌握要特别准确。

在2014年司法考试的复习方面,我们仍应坚持以知识题复习为主的立场。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查越来越不强调记忆,今年的简答题记忆点很低,通过简单的分析材料就可以做出来,这可能成为今后这方面考试的趋势。

  一、单选题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

  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

  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需要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同时也要求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最后还需要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因此,A项错误。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

因此,B项错误。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偏向,而是主张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因此,C项错误。

  2.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

  A.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B.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

  C.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

  D.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要把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突出依法治国在不同发展阶段中的不同重点,发挥依法治国在不同时期的特殊功能和作用。

在当代中国,工作的重点仍是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因此,C项错误。

  3.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政府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

  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

  B.电视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

  C.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

  D.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执法为民。

质询、罢免乃至诉讼等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督乃是有效的法律手段,电视问政属于社会监督方式的一种,明显不属于法律手段。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

( )

  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

  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C.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D.某区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自然要求特定的政府信息应当直接向公众无偿公开,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和诉累,因此C,项做法错误。

  5.某市检察院运用电子设备双路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监督检察官办案过程,推动理性文明执法。

关于理性文明执法,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

  A.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精神

  B.有助于树立法治的权威

  C.有助于实现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的双重目标

  D.要求执法机关从有利于群众的实际利益出发,讲究执法方法。

为此,可突破法律规则和程序的要求办案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依法治国。

理性文明执法也需要遵守执法程序,讲究执法方式,改善执法态度,因此D,项说法错误。

  6.公平正义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

( )(2013-1-6)

  A.某市公安局对年纳税过亿的企业家的人身安全进行重点保护

  B.某法官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主动到医院咨询相关的医学知识,调查纠纷的事实情况,确保案件及时审结

  C.某法院审理某官员受贿案件时,考虑到其在工作上有重大贡献,给予从轻处罚

  D.某县李法官因家具质量问题与县城商场争执并起诉商场,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质量问题,判决李法官败诉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公平正义理念。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之一。

A项、C项均违背了平等原则;B项体现了司法高效原则。

D项当选。

  7.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下列哪一做法符合服务大局的理念?

( )(2013-1-7)

  A.某市规定只有本地企业生产的汽车才可申请出租车牌照

  B.某省工商局开展为本省旅游岛建设保驾护航的执法大检查活动

  C.某县环保局为避免工人失业,未关停污染企业 D.某县法院拒绝受理外地居民起诉本地企业的案件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服务大局理念。

A项、D项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

C项的做法也没有考虑到长远的大局,只看眼前。

因此,B项当选。

  8.关于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2013-1-8)

  A.党的领导理念可以追溯到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

  B.应将党所倡导的政治文明充分体现在对法治实践活动的领导之中

  C.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集中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

  D.党对法治事业的组织领导,主要是指党在宏观上把握好法治发展和运行的方向,而不是通过组织建设对法治实践活动进行监督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

组织领导主要是指要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而在法治实践中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因此,D项错误。

  9.法律谚语:

“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

”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3-1-9)

  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

  B.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C.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

  D.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平等权与支配权。

诚如马克思所言: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因此,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

A项错误。

在古代社会,支配既有对财产的支配,也包括对人身的支配。

B项错误。

各种价值都不是绝对的,都可以被限制,其限制由法律规定。

特别是自由,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

因此,D项错误。

  10.《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3-1-10)

  A.任意性规则 B.法律原则 C.准用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的分类。

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

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题干中的条款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说明属于任意性规则。

A项当选。

  11.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

“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

”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

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

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2013-1-11)

  A.该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

  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作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

  C.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

  D.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

【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

双方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因此不仅具有道德上的拘束力,也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A项当选。

  12.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礼”。

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

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13-1-12)

  A.法官所提及的“习俗”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

  B.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

  C.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之规定

  D.《婚姻法》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渊源、法律推理、规范性法律文件。

正式渊源是指具有明定的法效力,并可直接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之规范来源的资料。

非正式渊源则不具有明定的法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推理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包括正义标准、理性原则、政策、道德信念、乡规民约、外国法、权威著作等。

因此,A项错误。

法官首先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选择和确定与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这是典型的演绎推理。

B项错误。

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有理有据,并不违反《婚姻法》规定。

C项错误。

  13.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

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

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2013-1-13)

  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有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之分。

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做出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

非正式解释又称为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做的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

因此,A项正确。

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之间,除首先使用文义解释之外,其他解释方法无固定的优先关系。

因此,D项当选。

  14.2012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

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

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2013-1-14)

  A.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

  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定

  D.从诉讼“争点”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法的适用。

法院判断的不是李能的意志行为,而是李能之母的转让房产的行为是否有效,故而B项错误。

  15.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残。

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

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13-1-15)

  A.范某对案件仅做了事实描述,未进行法律判断

  B.“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

  C.“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是从逻辑前提中推导而来的

  D.法院主要根据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作出判决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判断、法律推理、法律责任。

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

可见,范某对案件既做了事实描述,也进行了法律判断。

A项错误。

“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案件事实中的因果关系,确定的是演绎推理的小前提。

B项错误。

作为归责原则的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

本案中,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

很明显体现的是公正原则。

  16.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3-1-16)

  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

  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西周法制。

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治国方针是“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汉代中期以后,这一思想才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

A项错误。

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

C项错误。

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是嫡长子继承制,主要是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

D项错误。

  17.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

“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

(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

(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

(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

(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

”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

( )(2013-1-17)

  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 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 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清末修律。

俞廉三的奏章体现出,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B项当选。

  18.“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

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 )(2013-1-18)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名例律”的发展变化。

对法典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的是《唐律疏议》。

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与《永徽律》合编,后经高宗批准,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

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

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曰”二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

C项错误。

  19.中国历史上曾进行多次法制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关于这些法制变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013-1-19)

  A.秦国商鞅实施变法改革,全面贯彻法家“明法重刑”的主张,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以实现富国强兵目标

  B.西汉文帝为齐太仓令之女缇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的行为所动,下令废除肉刑

  C.唐代废除了宫刑制度,创设了鞭刑和杖刑,以宽减刑罚,缓解社会矛盾

  D.《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则,规定刑罚分为主刑、从刑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历史上的法制变革。

北朝与南朝相继宣布废除宫刑,结束了使用宫刑的历史。

北魏时期开始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增加鞭刑与杖刑,后北齐、北周相继采用。

因此C项错误。

  20.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2013-1-20)

  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

  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

  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

宪法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而非一切差别。

因此,D项错误。

  21.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3-1-21)

  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

  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宪法文本的内容。

现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因此,A项错误。

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制度,但没有规定宪法制定制度。

B项错误。

我国宪法没有附则。

C项错误。

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因此,D项正确。

  22.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2013-1-22)

  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宪法规范。

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但我国没有宪法判例。

因此,B项错误。

  23.近代意义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是宪法的内容。

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2013-1-23)

  A.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

  B.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

  C.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D.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是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宪法中的文化制度。

1787年《美国宪法》只规定了国家基本制度的内容,没有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A项错误。

  24.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3-01-24)

  A.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我国有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

  B.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

  C.经济特区是我国一种新的地方制度

  D.行政区划纠纷或争议的解决是行政区划制度内容的组成部分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国家结构形式。

  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除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外,我国还有普通的省、县、乡行政区域。

因此,A项错误。

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因此,B项错误。

根据不同区域所实行的不同地方制度,可将我国行政区划分为:

普通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区划和特别行政区划三种。

因此C项错误。

从内容上看,行政区域划分制度包括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原则、程序以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因此D项正确。

  25.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2013-01-25)

  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

  C.禁止非法搜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