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河35KV站单电源运行安措及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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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河35KV站单电源运行安措及应急预案

 

三交河煤矿35KV变电站单电源运行

安全供电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

 

三交河煤矿机电科

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三交河煤矿35KV变电站单电源运行

安全供电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

会审名单

(签字)(日期)

总工程师:

机电矿长:

调度室:

安全科:

通风科:

机电科:

审核:

三交河煤矿35KV变电站单电源运行安全供电保障措施

根据国网洪洞县供电公司停电通知,定于2013年12月20日06:

00-12月25日23:

00110KV刘家垣站1、2号主变轮流停电,由临汾送变电工程公司对35KVⅠ、Ⅱ段母线设备进行改造,在此期间,我三交河煤矿为单电源供电(南步亭110KV变电站35KV三交河435线主供),因该线路供电距离长,线路压降大,供电可靠性降低,随时有停电的可能,为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用电,特制定如下安全供电保障措施,望严格按照执行。

一、成立矿井单电源运行期间安全供电工作领导组

组长:

张士民张民杨惠斌

常务副组长:

侯海滨

成员:

白凯军郝存李振华李永旺刘浩张琪柴俊平景新平龚玉华晋煜杰黄晓虎肖冰冰李红玉王双斗

二、停电时间、停电设备及检修工作内容:

1、12月20日06:

00-12月22日23:

00,停刘家源站1#主变及35KVⅠ段母线电,对35KV旧配电室一二次设备改造;35KV新配电室高压试验、保护传动,新设备投运。

2、12月23日06:

00-12月25日23:

00,停刘家源站2#主变及35KVⅡ段母线电,对35KV旧配电室一二次设备改造。

注:

1、刘家垣110KV站35KV刘三471线改造后为刘三480线。

2、12月20日-25日,矿井洗煤厂、2上-601回采工作面根据调度室安排轮流

停产外,其余采开掘工作面均保持正常生产秩序。

具体安排如下:

⑴采一队中、夜班生产(12:

30-8:

00),早班检修(8:

30-12:

30);

⑵采二队早、中班生产(8:

30-0:

00),夜班检修(0:

30-8:

30);

⑶洗煤厂夜、早班生产(凌晨1:

00-12:

00),中班检修(12:

30-1:

00)。

三、安全供电措施

1、矿井单电源运行期间,井上、下不准有计划停电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如须检修必须向矿机电科提出申请。

2、矿井单电源运行期间,所有领导组成员要保证通迅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否则出现一次联系不通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矿井单电源运行期间,确保矿井通风、排水、人员提升、地面生活用电,同时除洗煤厂、2上-601回采工作面根据调度室安排轮流停产外,其余采开掘工作面均保持正常生产秩序。

4、矿井单电源运行期间,机电科必须有1名科长坐阵调度室,负责全天协调指挥。

5、调度室要建立专门的电力负荷运行台帐,每2小时询问35KV变电站435线路电压、电流记录运行情况。

6、矿井大型保安设备要实行避峰生产,具体由调度室负责协调落实,各大型设备司机要将设备的开机、停机时间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作好记录。

7、当出现供电事故停电时,值班配电工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停电时间及范围向调度室及相关人员汇报,将停电线路的负荷开关全部断开,坚守工作岗位并服从调度室指挥,严禁不汇报,私自给事故线路全合闸送电,防止越级顶闸事故的发生。

8、当出现供电事故停电时,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当日值班长,调度室、机电科、井上下维运队等相关人员至调度室协同指挥,密切配合,迅速消除事故。

9、出现跳闸事故的单位接到调度室命令后,要责成专人查找事故原因,并将人员姓名、检查结果报调度室,接受调度室指挥。

原因查不清,调度员严禁下命令送电,否则一次对调度员处罚50元。

如出现队组谎报或不认真查找原因,造成再次跳闸扩大事故范围,对事故单位处罚1000元,责任人100元,队长、书记各联责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0、事故处理期间,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禁甩掉开关保护而给设备送电,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1、当运行线路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事故处理按《重特大应急预案》执行。

重特大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矿井供电系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有效控制,提高矿处置重特大供电事故的应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供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矿井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矿区管辖范围内发生重特大供电事故后,能及时、迅速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区范围内应对和处置因供电系统中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供电设施大范围破坏、供电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矿井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供电系统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一是立足最困难原则;

二是快速反应原则;

三是就地就近开展自救互救的原则;

四是主动配合的原则;

五是首长负责制的原则。

1.5基本情况

我矿现有35KV变电站一座,供电电源由双回路组成,其中一回路是从南步亭110KV变电站435开关馈出至三交河35KV变电站,线路规格为LGJ-150

-18.5KM;二回路是从刘家垣110KV变电站471开关馈出至三交河35KV变电站,线路规格为LGJ-150-14KM。

现有主扇风机房一座为杨坡风机房,供电由双回路组成,一回路是从35KV变电站615#高压配电柜馈出至杨坡一回路进线柜(6225配电柜)线路规格为LGJ-150-3.7KM;二回路是从35KV变电站616#高压配电柜馈出至杨坡二回路进线柜(6230配电柜),线路规格为LGJ-150-3.7KM。

地面洗煤厂供电回路是从35KV变电站623#高压配电柜馈出至洗煤厂一回路进线柜,线路规格为LGJ-240-0.8KM;二回路是从35KV变电站632#高压配电柜馈出至洗煤厂二回路进线柜,线路规格为LGJ-240-0.8KM。

地面有平硐6KV变电所和主斜井变电所两座,其中平硐6KV变电所供电电源是从35KV变电站617#高压配电柜馈出至平硐一回路进线柜(6219配电柜),线路规格为LGJ-185-0.8KM;二回路是从35KV变电站618#高压配电柜馈出至平硐二回路进线柜(6220配电柜),线路规格为LGJ-240-0.8KM。

主斜井变电所供电电源是从35KV变电站619#高压配电柜馈出至主斜井一回路进线柜(6239配电柜),线路规格为LGJ-150-0.8KM;二回路是从平硐6KV变电站6208#高压配电柜馈出至主斜井二回路进线柜(6244配电柜),线路规格为MYJV22-3×240-8.7/15-0.14KM。

井下供电电源是从平硐6KV变电所馈出的四趟电缆分别供北区和下组煤。

其中下组煤一回路是从平硐变电所6215#高压配电柜馈出至下组煤中央变电所一回路进线高压开关(7601#),电缆线路规格为MYJV22-3×240-8.7/15-1.1KM;二回路是从平硐变电所6224#高压配电柜馈出至下组煤中央变电所二回路进线高压开关(7600#),电缆规格为MYJV22-3

×240-8.7/15-1.1KM。

北区一回路是从平硐变电所6205#高压配电柜馈出至北区中央变电所一回路进线高压开关(7631#),电缆线路规格为MYJV22-3×(150+150)-8.7/15-4KM;二回路是从平硐变电所6206#高压配电柜馈出至北区中央变电所二回路进线高压开关(7632#),电缆规格为MYJV22-3×240-8.7/15-4KM。

2危险源辨识、分析及监控

2.1危险源辨识

矿区电网中的变电站和架空线路以及变压器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以及变压器着火事故。

2.2危险源的危险性分析

由于矿井的主扇风机、主运输系统、主副井等重要用电负荷均属于一级用电负荷,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严重威胁矿井安全、职工生命安全和安全生产。

2.3危险源监控

变电站值班员每小时认真巡视一遍变电站的供电设备,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有关部门;线路工区每月巡视一遍供电架空线路,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认真做好每年一度的春检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矿成立重特大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供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且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总指挥:

矿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

机电矿长、安全矿长及其他副职

成员:

机电科、霍州煤电供电分公司、供应科、选煤厂、生产科、安全科、调度室、计划科、矿办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3.2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重大停电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处理,协调各专业小组工作,确保迅速恢复供电,督查重大停电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2.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规定;

3.2.1.2统一领导矿供电突发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置工作;

3.2.1.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2.1.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3.2.1.5督查重特大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2.2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3.3.2.1调度室:

承接事故报告,请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协调成员单位救援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3.2.2机电科:

根据供电事故的严重程度,组织制定处理方案,并协助事故单位按停送电程序组织恢复送电和安装、抢修配电设备。

提供事故抢救过程中的通讯保证,并确保电力调度电话畅通。

3.3.2.3选煤厂:

选煤厂生产调度负责把停电的详细情况向矿调度室等上级领导汇报。

按事故类别的大小,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线路或供电设备的抢修,并按照停送电程序组织恢复送电。

3.3.2.4供应科:

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所需的材料工具和设备等,并将抢险材料工具、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

3.3.2.5安全科:

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3.2.6计划科:

负责矿井供电事故抢险的技术支持。

3.3.2.7矿办:

负责救援人员车辆的保障。

3.3.2.8霍州煤电供电分公司:

霍州煤电供电分公司、生产、调度负责把停电的详细情况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等上级领导汇报。

按事故类别的大小,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线路和设备的抢修,最后根据停送电程序组织恢复送电。

4应急救援程序

4.1预防与预警

4.1.1预警行动

供电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进入预警状态。

4.1.1.1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20%以下;

4.1.1.2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电网供电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及以上,30%以下;

4.1.1.3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4.2接警

当发生重特大供电事故,事故单位各变电站值班员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报警后,根据事故波及范围大小,在本单位能力范围内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矿应急救援指挥领导组和调度室当日值班长。

由调度室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说明停电事故的基本情况。

保留、接收对象为集团公司供电公司生产调度、集团公司电力调度、集团公司总调度,报警电话5631317、5631318。

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要负责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详细情况,并立即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

4.3响应级别的确定

重特大供电事故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送电,可能造成矿井瓦斯积聚、涌水增加、人员被困井下以及可能出现其它重大危险源的,由总指挥部决定启动重特大供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4应急启动

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事故抢救,并保持通讯联络。

4.5救援行动

重特大供电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对事故原因作出初步判断,组织制定现场的抢救方案和符合现场抢救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组织实施,专业抢险人员到位后,事故单位要提供备品备件、应急物资和车辆,按抢险方案开展应急救援。

4.5.1故障停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抢修。

4.5.2若停电是由自然因素所造成,不可能按停送电程序恢复供电时,必须立即报请总指挥部,由总指挥部调集基层单位人力、物力进行增援,任何单位和人员要无条件服从。

4.5.3若矿井故障停电,系统送电在短时间内有一定难度时,应急指挥部要调动兄弟矿井的备用发电机到矿,解决保安供电电源。

4.5.4受事故影响时,根据情况组织井下人员的撤离工作。

4.5.5如遇异常情况无法顺利撤离时,要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制订专门的人员撤离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专业组人员协助做好撤离工作。

4.5.6根据制定事故抢险方案,经指挥部统一协调,由专业抢险人员进行线路和设备抢修等,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抢修完毕。

4.5.7事故抢修结束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可以送电后,方可恢复供电。

4.6扩大应急

当供电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有继续蔓延的趋势时,如矿井停电长达2h以上,造成矿井涌水量大、瓦斯积聚等情况,其它矿井长达8h及以上,现场情况恶化,救援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两级公司、地方政府或上级供电部门支援。

4.7应急恢复

矿井供电恢复,事故处理完毕后,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恢复。

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4.8应急结束

重特大供电事故得到彻底控制后,由总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科联合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进行总结和评审工作

5应急保障

5.1物资装备保障

5.1.1矿井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供电突发事故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5.1.2矿应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主要设备的储备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5.2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工作要设立专项经费、严格控制使用,不得挪做他用,财务科要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应急状态下事故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5.3其他保障

矿属各单位应结合生产供电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供电生产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突发供电事故的预防性、紧急性措施和电力恢复措施,完善常规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6后期处置

6.1事故调查

发生重特大供电事故后,要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展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并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6.2改进措施

6.2.1发生重特大供电事故后,矿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重特大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6.2.2矿属单位及时总结处理事故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电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7奖惩措施

7.1重特大供电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7.2对重特大供电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7.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供电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件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机电科要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培训与演练

8.2.1培训

矿应加强所属各单位事故抢修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8.2.2演练

矿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组织一次重特大供电事故联合演习。

并做好演习记录,完善重特大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8.3其它

8.3.1若因停电引起矿井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则先排放瓦斯,后按规定逐级恢复送电;若同时伴有重特大瓦斯煤尘事故,则同时启动《重特大瓦斯煤尘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3.2若因停电引起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则同时启动《重特大井下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3.3若因停电引起其它重大事故,则同时启动相应的重特大事故救援预案。

8.4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三交河煤矿。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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