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城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5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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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城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5次

苍南县2013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暨“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2013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苍南县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苍南县“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苍南环境整治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各社区。

二、考核容

(一)主要公路边“三化”工作。

(二)铁路边“三化”工作。

(三)“三化双清”工作:

1.“四边区域”主要河道;2.黑臭河、垃圾河河道。

(四)“四边区域”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五)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化”工作。

(六)清洁乡村工作。

(七)“治四乱、保清洁”工作。

三、考核评分办法

(一)考核分值

公路考核分值为500分,铁路考核分值为200分,河边考核分值为400分(其中“四边区域”主要河道200分,黑臭河、垃圾河考核200分),“青山白化”治理考核分值100分,旅游景区考核分值为100分,清洁乡村考核分值为100分;“治四乱、保清洁”考核分值为400分。

具体分值安排见附件1。

(二)考核计分

设置考核得分率均衡值80%;各考核项均衡得分值=[各考核项实际得分率-各考核项得分率均值+均衡值(80%)]×各考核项基本分值;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率=各考核项均衡得分值之和÷考核总分×100%。

(三)考核排名

月度考核按每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率从高到低分工贸类、生态类乡镇排名。

工贸类乡镇:

灵溪镇、龙港镇、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生态类乡镇:

马站镇、矾山镇、桥墩镇、藻溪镇、赤溪镇。

岱岭乡、凤阳乡分别纳入马站镇、赤溪镇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按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率均值从高到低排名。

四、考核标准

(一)公路边“三化”考核办法(见附件2)。

(二)铁路边“三化”考核办法(见附件3)。

(三)河道“三化双清”考核办法(见附件4)。

(四)“黑臭河、垃圾河”整治考核办法(见附件5)。

(五)“四边区域”青山白化治理考核办法(见附件6)。

(六)旅游景区“三化”考核办法(见附件7)。

(七)清洁乡村行动考核办法(见附件8)。

(八)“治四乱、保清洁”考核办法(见附件9、10、11、12、13、14)。

五、考核实施

(一)责任分工。

由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负责总牵头,做好考核的组织协调、汇总通报;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路边考核工作;县铁路办牵头负责铁路边考核工作;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河道“三化双清”考核工作;县环保局牵头负责黑臭河、垃圾河考核工作;县民政局牵头负责青山白化考核工作;县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考核工作;县农办负责清洁乡村考核工作。

(二)考核时间。

各考核负责部门于每月25日前完成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县生态办,由县生态办报送到县整治办汇总后将综合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

各考核单位对扣分点进行拍照留证、汇编成册,于次月5日前予以反馈。

(三)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每月一考评一排名一通报”要求,县整治办负责在《今日苍南》报、县电视台和等媒体上公布月度考核结果。

对分类排名列第一位的2个乡镇各给予5万元的奖励,名列第二位的2个乡镇各给予3万元的奖励;自2013年5月起,年度连续两次排名末位或者累计四次排名末位的中心镇,当月由党政一把手到县电视台做表态发言。

年度考核结果纳入乡镇年终考绩。

此考核办法由各牵头部门负责解释,自2013年5月起实施。

附件1:

苍南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四边三化”考核分值安排表

区域

“治四乱

保清洁”

(400分)

公路边

(500分)

河边(400分)

清洁乡村

(100分)

铁路边

(200分)

旅游景区

(100分)

总分

河道边

(200分)

垃圾河黑臭河

(200分)

灵溪镇

400分

500分

200分

200分

100分

200分

1600分

龙港镇

400分

500分

200分

200分

100分

200分

1600分

金乡镇

400分

500分

200分

200分

100分

1400分

钱库镇

400分

500分

200分

200分

100分

1400分

宜山镇

400分

500分

200分

200分

100分

1400分

马站镇

400分

500分

200分

200分

100分

100分

1500分

矾山镇

400分

500分

200分

200分

100分

1400分

桥墩镇

400分

500分

200分

200分

100分

200分

100分

1700分

藻溪镇

400分

500分

200分

200分

100分

1400分

赤溪镇

400分

500分

200分

200分

100分

1400分

附件2:

苍南县公路边“三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围

5月份考核围为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6月份后将逐步提高至公路用地外缘起可视围(将提前公布考核围)。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龙港镇、灵溪镇、马站镇、金乡镇、矾山镇、宜山镇、钱库镇、桥墩镇、赤溪镇、藻溪镇及岱岭乡和凤阳乡;考核公路及其沿线社区详见附件,其中重点考核的路段为G15海高速公路、104国道苍南段、S232省道(包括附线马站至岱岭公路和马站至渔寮公路)及龙金大道。

三、考核标准

(一)绿地建设:

1.宜林地段未绿化(环海公路靠海边一侧不考虑绿化);2.绿化缺损:

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破坏、缺死株、维养不到位等,围栏、座椅、照明等其他绿化设施损坏;3.树穴裸露:

行道树穴泥土裸露,未规覆盖;4.绿化带不洁:

绿化带有垃圾、杂物等;以上每处扣3分。

(二)环境卫生:

1.垃圾堆放: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其他废弃物品等集中堆放未清理;2.路面污染:

路面清扫、清洗不到位,有明显垃圾或污渍;3.村庄、田野等脏乱差;4.沿线烟囱冒黑烟;以上每处扣2分。

(三)建筑:

1.建筑未拆扣5分;2.建筑已拆但未清理彻底扣2分。

(四)广告:

1.违规广告:

楼顶、占绿、占道、高立柱、破损、空置的各类违规广告牌、灯箱、布幅等户外广告设施;2.违规标识:

不含商业性质的占绿、占道、设置市政设施上、破损等各类的标志牌、指示牌、旗杆;3.店招牌:

不规设置、破损、不整洁;以上每处扣2分。

(五)建筑立面:

1.建筑墙面、围墙、围栏上污渍、乱粘贴涂写、乱悬挂等;2.各类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表面污渍、乱粘贴涂写、乱堆放等;以上每处扣2分。

四、考核实施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公路边“三化”考核领导小组,每月20日前组织考核,并对各扣分点进行拍照留证;每月25日前将扣分点汇编成册及考核结果报县生态办,并反馈给各责任单位。

 

序号

主要道路

沿途涉及社区

1

G15海高速公路

灵溪镇(沪山社区、中兴社区、对务社区、双浦社区、凤池社区、浦亭社区、南水头社区、观美社区),桥墩镇(黄坛社区、桥墩社区)

2

104国道苍南段

灵溪镇(沪山社区、中兴社区、对务社区、双浦社区、凤池社区、南水头社区、观美社区),桥墩镇(桥墩社区、大龙社区)

3

S232省道(包括附线马站至岱岭公路和马站至渔寮公路)

灵溪镇(观美社区、华阳社区)、矾山镇(南宋社区、埔坪社区、矾都社区、高岚社区、南堡社区);岱岭乡(岱岭社区);马站镇(马站社区、沿浦社区、霞关社区、魁里社区、渔寮社区)。

4

世纪大道苍南段

龙港镇(凤江社区,湖前社区,江山社区,龙浦社区,平等社区,龙江社区,白沙社区)

5

龙金公路

龙港镇(平等社区、江山社区、新城社区);宜山镇(锦城社区、宜城社区、宜一社区);钱库镇(新安社区、城北社区、夏口社区);金乡镇(郊外社区、老城社区、城区社区)。

6

龙金大道

龙港镇(沿江社区、龙浦社区、江山社区、平等社区);宜山镇(锦城社区、龙西社区、兴南社区);钱库镇(新安社区、城南社区、夏口社区);金乡镇(郊外社区、城区社区)。

7

龙巴公路

龙港镇(舥艚社区,芦浦社区,海城社区,白沙社区)。

8

环海公路

金乡镇(湖里社区、大渔社区);赤溪镇(龙沙社区、中墩社区、赤溪社区、信智社区);马站镇(渔寮社区)。

9

灵宜公路

灵溪镇(渎浦社区、灵江社区);龙港镇(云岩社区、江山社区);宜山镇(龙西社区)。

10

灵藻公路

灵溪镇(渡龙社区);藻溪镇(盛挺社区、藻溪社区)。

11

桥墩至莒溪公路

桥墩镇(莒溪社区、碗窑社区、桥墩社区)

12

桥墩至玉苍山景区

桥墩镇(桥墩社区)

附件3:

苍南县铁路边“三化”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灵溪镇、龙港镇、桥墩镇铁路沿线可视围及沿线主要社区,灵溪镇主要社区:

沪山社区、中兴社区、对务社区、翔凤社区、浦亭社区、双浦社区、南水头社区;龙港镇主要社区:

双龙社区;桥墩镇主要社区:

桥墩社区、大龙社区。

2、考核分值:

共200分。

3、考核基本标准:

建筑发现1处扣5分,发现建筑已拆未清理彻底的1处扣2分;发现垃圾1处扣2分,发现乱搭乱堆1处扣2分;发现村庄、田野等脏乱差现象1处扣2分;发现野外焚烧垃圾或烟囱冒黑烟1处扣2分;发现广告牌整治不到位的1处扣2分;发现宜林地段未绿化的1处扣3分(100米计1处,100—1000米计2处,1000米以上计3处);其中每年6月至10月,发现绿化养护不到位一处扣3分;发现赤膊房一处扣2分。

4、考核实施:

由铁路指挥部考核小组原则上于每月20日前完成考核,每月25日前将扣分点汇编成册及考核结果报县生态办,并反馈给各责任单位。

月度考核结果在《今日苍南》报上公布。

五、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3万元。

二等奖2名,奖2万元。

三等奖2名,各奖1万元。

附件4:

苍南县河道“三化双清”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排名方式

全县12个乡镇按河道性质分为两类,一类为平原河道乡镇;二类为山区河道乡镇。

平原河道乡镇:

灵溪、龙港、金乡、钱库、宜山;

山区河道乡镇:

马站、矾山、桥墩、藻溪、赤溪。

岱岭乡、凤阳乡分别纳入马站镇、赤溪镇进行考核。

考核最后结果,按两类乡镇分别排名。

二、考核围和容

各乡镇辖区所有河道(含山区溪流)、水库水面、饮用水水源地的洁化、美化、绿化。

(一)考核围重点

1、各乡镇主要河道;

2、列入“四边三化”考核的公路边、铁路边、城乡主干道边可视围的河道;

3、十四条(点)“五级责任捆绑”的河道;

4、群众举报、媒体关注和互联网炒作的河道。

(二)考核容重点

1、水葫芦等有害水生植物和水面垃圾漂浮物打捞的情况;

2、河道管理围、水库水面及沿岸病死动物清理情况;

3、河岸、堤防、水库沿岸、山区溪滩垃圾清除情况;

4、河道、水库水面清障拆违情况;

5、生态河道建设情况;

6、河道、水库水面综合长效管理机制推行情况;

7、饮用水源畜禽养殖情况;

8、社会、媒体、互联网关注的热点的处理情况,以及被检查指出的问题,后续整改的情况。

三、考核标准

总分200分,凡在河道管理围、水库水面及沿岸发现以下现象,按以下标准计分。

1、水葫芦蔓延泛滥,按《苍南县河道长效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评分,100分折合成50分计算;

2、发现水面垃圾漂浮物,1处扣2分;

3、发现病死动物尸体,1只扣2分;

4、河岸、堤防、水库沿岸、山区溪滩,发现1处垃圾扣2分;

5、发现乱搭乱建乱堆放、河障碍物,1处扣3分;

6、发现建筑未拆除,1处扣5分,已拆未清理彻底的,1处扣3分;

7、河边宜林地段未绿化的,1处扣3分(低于200米计1处,200—1000米计2处,1000米以上计3处);

8、发现水源地养殖、捕捞的,1处扣2分;

9、河道综合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河长制建立健全的,在最后得分的基础上,酌情加分,最多加5分;

10、社会、媒体、网络关注热点未整改的,1处扣5分,未整改到位,1处扣2分;

11、被检查到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的,1处扣5分,整改不到位的,1处扣2分。

上述河道管理和保护围,有堤防的,以背水坡堤脚线外移、无堤防的,以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为计算标准。

省级河道(鳌江、横阳支江)30米;市级河道20米;县级河道15米;县级以下河道10米。

保洁围为两岸迎水侧以。

四、考核时间

每月18日开始,25日前完成现场考核。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集体检查、视图取证、集中评分、分别排名的方式进行。

苍南县列入“四边三化”考核主要河道名录

区域

河道名称

灵溪镇

横阳支江、肖江塘河、沪山河及支流、灵江河

龙港镇

鳌江、横阳支江、龙金运河、巴主河道、鲸宜河、方金河、白沙河、

龙宜河

金乡镇

龙金运河、湖溪、小渔溪、金乡河及支流、金巴河、护城河

钱库镇

龙金运河、百花河、方金河及支流、望里主河道、望里河及支流

宜山镇

龙金运河、方金河、龙宜河、后垟增河、鲸宜河、宜山环城河

桥墩镇

横阳支江、莒溪、桂兰溪、西厅溪、仙堂溪

马站镇

阁垟河、马站主河道、护城河、沿浦河、岭尾河

矾山镇

矾山溪、埔平溪、南宋溪、昌禅溪

藻溪镇

九堡溪、流石江、藻溪主河道、坡南河、三岙村河、盛溪

赤溪镇

赤溪、园林溪、龙沙大溪、

凤阳乡

凤宫大溪、赤溪

岱岭乡

岱岭大溪

附件5:

苍南县黑臭河、垃圾河整治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12个乡镇。

二、考核围

全县12个乡镇辖区围的黑臭河、垃圾河。

三、考核容

考核容包括黑臭河整治情况、垃圾河治理情况、长效管理情况、工作组织情况等4大方面。

四、考核标准

根据“统一标准,分类考核”原则,考核组每月随机抽取5条河道(年终考核验收的河道数量另行安排),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考核评分以200分计,采用扣分值计算分数。

(一)黑臭河整治情况(80分)

黑臭河整治情况的考核以市级挂牌督办或网络举报的河道为重点,兼顾县(市、区)级和镇街级督办的其余河道。

1.每条黑臭河整治必须按“一河一策”原则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建设规模及容、整治期限、进度安排、责任单位整治合格标准等相关容。

未制定实施方案或方案不完整的,1条河扣5分,扣完为止。

2.各地要按既定的实施方案如期完成整治工作。

发现未按照计划实施的,根据工程推进具体情况和现场水体视(味)觉黑臭程度,1条河扣3-5分,扣完为止。

3.提供黑臭水质监测资料,对治理前后及治理过程的高主要水质指标进行监测。

未建立委托水质监测机制或监测覆盖面不足的,扣3-5分。

(二)垃圾河整治情况(50分)

各地应在4月底前完成区域所有垃圾河整治工作。

1.发现有垃圾河的(未治理、返潮的),一处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

2.凡在河道可视围发现以下现象的,按下列标准予以扣分,扣完为止:

(1)占用河道乱搭乱堆的1处扣5分。

(2)发现沿岸脏乱差疤点1处扣2分。

(3)发现河面有垃圾等漂浮物的1处扣1分。

(三)长效管理情况(40分)

1.各地应加强污水处置设施和河道治理工程设施的日常维养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督查发现或被举报河道突发黑臭的,1次扣10分,扣完为止。

2.垃圾河整治到位后应加强后续长效管理工作,做好河面、河岸日常保洁,确保不反弹。

督查发现反弹或相同河道被再次举报的,1次扣2分。

3.各地应在每条河道沿岸显眼位置公示牌,公式牌容应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

缺1块扣2分,公示牌容不完整的,1处扣1分;扣完为止。

(四)工作组织情况(30分)

1.按要求报送黑臭河、垃圾河整治计划、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工作信息、督办或举报回复等相关资料。

报送不及时或未报送的,扣1-5分,扣完为止。

2.在接到群众举报信息或上级部门督办要求后,应第一时间予以响应,在规定期限完成处置工作并回复。

未在规定期限提出限期处置方案并回复的,每次扣1分;未在规定期限完成处置工作并回复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完善台账整理,包括黑臭河、垃圾河整治的实施方案、进度报表、水质监测数据、整治前后对比图片、保洁记录、举报处置工作等方面容。

台账混乱或缺失的,视情况扣1-5分,扣完为止。

(五)漏报瞒报的处罚性扣分

接到举报或在日常督查、月度考核过程中,发现并查实有漏报瞒报黑臭河、垃圾河的,1条扣10分,从各地考核总分中直接扣除,扣完为止。

四、考核实施

县生态办自行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每月20日前完成现场考核,23日前汇总考核结果。

 

苍南县主要河道名录

乡镇

河道性质和名称

灵溪镇

垃圾河:

浦亭小河、翔凤河、体育场路和、塘河支流(新建河)、

华侨新村河、观美河、渎浦河、灵江河

黑臭河:

五爱村河

垃圾黑臭河:

灵堡村江湾河、五垟村五垟河、周林村河、美庄河、

沪山河、古磉河、水头村至下埠村河

龙港镇

垃圾河:

楼河、殿下河、方岩河、岱头河、咸园河、金水河、

徐家庄河、士金兜河、港头河、象中河、徐象河、下涝河、

家垟河

黑臭河:

白沙河瓦窑头段、宫后路610号河道

垃圾黑臭河:

金钗河、河底高河、下埠河、西三街799号后河道、

城东工业园区康尔微晶公司边、白沙河瓦窑头段

金乡镇

垃圾河:

岙溪底支3、大渔坑、金括河、金乡河及支流、老虎坑、

凉亭坑、湖溪、浦东河、石砰溪支1、宋港河及支流、

小渔溪、珠梅岭坑

黑臭河:

四代徐村河道

垃圾黑臭河:

护城河、四代徐村河道

钱库镇

垃圾河:

方金河及支流、望里河及支流

黑臭河:

望里河

垃圾黑臭河:

百花河、方金河14-01(家洋头村)

宜山镇

垃圾河:

直宜河、鲸宜河、方金河、龙宜河、水河、朱黄河

黑臭河:

朱处村河头、东跳村林氏祠堂涝小河、北村氏宗祠西首旁、

八岱村65号后、后垟增村500号旁边、梁宅村337号前河面、

吴家库村吴氏宗祠西河头

垃圾黑臭河:

澳能印染厂后、后垟增村500号旁边

马站镇

垃圾河:

蒲城护城河

垃圾黑臭河:

阁洋河

矾山镇

垃圾河:

矾山大溪、埔坪大溪

垃圾黑臭河:

南宋大溪

桥墩镇

垃圾河:

莒溪、桂兰溪

黑臭河:

桂兰溪

垃圾黑臭河:

横阳支江

赤溪镇

垃圾河:

五里溪、玉沙溪、溪心溪

藻溪镇

垃圾河:

下应村河道、坡南村河道

垃圾黑臭河:

九堡溪

凤阳乡

垃圾河:

凤宫大溪

岱岭乡

垃圾河:

岱岭大溪

附件6:

苍南县“四边区域”青山白化治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12个乡镇。

二、考核容

1、全县区域新建、翻新私坟整治工作。

2、坟墓生态化改造(坟墓迁移)工作。

重点改造区域是:

G15海高速公路苍南段、温福铁路苍南段、104国道苍南段、S232省道(包括附线马站至岱岭公路和马站至渔寮公路)、世纪大道苍南段、龙金公路、龙金大道、龙巴公路、环海公路、灵宜公路、灵藻公路、桥墩至莒溪公路和桥墩至玉苍山景区公路可视围。

三、考核赋分

“四边区域”青山白化治理考核分值为100分。

四、考核办法

(一)在G15海高速公路苍南段、温福铁路苍南段、104国道苍南段和S232省道可视围(市考核重点区域)出现以下现象的:

1、发现现场在建、翻新私坟的,每一座扣20分;

2、发现新建(2011年1月1日以后建造的)私坟未整治的,每一座扣10分;

3、发现翻新(2011年1月1日以后翻新的)私坟未整治的,每一座扣6分;

4、发现未整治坟墓的,每一座扣1分;

5、发现被市考核扣分的坟墓,在7月1日前未整治到位的,每一座扣20分。

以上扣分总和上限均为100分。

(二)除G15海高速公路苍南段、温福铁路苍南段、104国道苍南段和S232省道可视围外的其他区域(市考核重点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出现以下现象的:

1、发现现场在建、翻新私坟的,每一座扣20分;

2、发现新建(2011年1月1日以后建造的)私坟未整治的,每一座扣10分;

3、发现翻新(2011年1月1日以后翻新的)私坟未整治的,每一座扣6分;

以上扣分总和上限为50分。

4、坟墓生态化改造(坟墓迁移)按各乡镇坟墓生态化改造(坟墓迁移)进度得分。

各乡镇月坟墓生态化改造(坟墓迁移)任务数见附表一。

扣分标准为未完成百分比乘以50分。

扣分上限为50分。

5、在新建翻新私坟整治方面被扣分的乡镇,超额完成坟墓生态化改造(坟墓迁移)任务的,每10座加2分,加分上限为20分,但加分后月考核总得分不超过100分,即坟墓生态化改造(坟墓迁移)加分不超过新建翻新私坟整治扣分。

五、考核安排

1、考核组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2、考核组每月25日前对全县重点区域和乡镇指定区域的私坟生态化改造(坟墓迁移)工作进行考核。

3、考核组对全县区域私坟新建翻新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并于每月25日前将各乡镇新建翻新私坟情况纳入考核计分。

 

附表一

各乡镇坟墓生态化改造任务数

单位:

乡镇

坟墓基数

5-12月坟墓生态化改造任务数

月坟墓生态化改造任务数

灵溪镇

15000

800

100

龙港镇

18000

960

120

金乡镇

28000

1492

187

钱库镇

30000

1600

200

宜山镇

850

44

6

赤溪镇

6000

320

40

马站镇

7000

372

47

矾山镇

3500

185

23

桥墩镇

7500

400

50

藻溪镇

7500

400

50

凤阳乡

150

8

1

岱岭乡

700

36

5

合计

附件7:

苍南县旅游景区“三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AAA级旅游景区(渔寮、玉苍山、碗窑)所在的乡镇(桥墩镇、马站镇)及社区。

二、考核赋分:

分值100分。

三、考核围及标准:

(以下考核容与市旅游景区三化考核不重叠)。

(一)、景区环境(80分):

1、景区村庄“三化”(40分):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它废弃物等集中堆放未清理;违章建筑未拆或建筑已拆但未彻底清理;商业广告未统一设置或设置不美观;村民建筑立面未粉刷,不整治;污水未达标排放;村民随地放养家畜、家禽;村庄入口及部场地脏污、绿化未到位。

以上发现一处扣2分。

2、景区水体、山体“三化”(20分):

水面垃圾漂浮未处理;水体沿岸脏乱差;山体有垃圾堆放,脏乱差;开山采石采沙等破坏景观的活动。

以上发现一处扣1分。

3、景区道路,指景区通村、过境公路和村庄部道路(20分):

道路护坡情况差,存在塌方现象或塌方未及时清理;公路路面破损、积水;公路二侧绿化不完整,养护不到位;公路上有垃圾杂物等;路边水沟不整洁。

以上发现一处扣1分。

(二)、景区周边环境(20分):

1、通往景区的道路,指接国、省道的公路及进景区的道路(10分):

公路护坡情况差,存在塌方现象或塌方未及时清理;公路路面破损、积水;公路上有垃圾杂物等。

以上发现一处扣1分,

2、通往景区的道路二侧200米围的“三化”情况(10分):

公路二侧绿化不完整,养护不到位;有违章广告及乱堆、乱放、乱搭现象。

以上发现一处扣1分。

四、考核实施:

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成立“旅游景区三化考核小组”,会同整治办在每月25日前组织开展旅游景区“三化”考核。

附件8:

苍南县清洁乡村行动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

二、考核围

县城、中心镇建成区之外的所有村庄,并处于“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考核视线之外,以避免重复考核。

重点是通镇(乡)公路旁村庄、通达3A级以上景区道路沿线村庄及农村社区所在地村庄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庄。

三、考核容和目标值

(一)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县域“1+X”规划保留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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