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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价值与人伦道德

目录

新闻1

在新闻价值与人本价值之间2

——以对汶川地震的采访报道为例2

什么是人伦道德8

网上讨论8

新闻道德比新闻价值重要10

凯文・卡特与《饥饿的苏丹》11

凯文·卡特与《饥饿的苏丹》11

照片回顾12

徘徊在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之间13

华中师大:

寰宇辩才赛:

虽败犹荣失败中总结经验19

北二外、北京中医药19

群英辩论会武大队捧冠将赴新加坡20

第十四届暨南园辩论赛初赛第五场22

网络讨论24

[分享]第十七届网络辩论赛25

资料分享35

浅析当前新闻价值取向中的误区37

评记者抓拍:

传达新闻与公德心之间应如何平衡39

抓拍骑车人摔跤摄影记者与专家新浪聊天41

求求你,表扬我45

视频比赛参考45

新闻

百科名片

在我国新闻学术界,最权威的新闻定义,是1943年陆定一提出的,“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

”范长江也对新闻下了一个定义,“新闻就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事实”。

王中教授引入传播学概念,把新闻定义为“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布”。

另外甘惜分教授把新闻定义为“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

在新闻价值与人本价值之间

——以对汶川地震的采访报道为例

[摘要]:

本文以汶川地震的部分采访报道为例,试图从理论层面上对新闻价值与人本价值冲突时应如何抉择做出分析。

文章在援引相关案例之后,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说明,在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新闻价值应让位于人本价值。

同时,本文对现实中违反这一原则的现实因素作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

新闻价值人本价值灾难报道

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内外众多新闻记者迅速奔赴灾区报道,与以往灾难性报道的迟滞甚至隐瞒不同,在这次灾难中,记者不顾危险奔波于救灾一线,他们用照相机、摄像机、文字等源源不断地记录着、传送着灾区的灾情及时报道救援进展情况,创造了近年来最好的传播效果。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设计改进和媒体责任凸显的一次集中展现。

2007年4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必须主动公开。

随着该法的实施,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成为新的信息发布准则。

于是,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内外记者可以纷纷迅速奔赴灾区,奔波于救灾一线,“表现了顽强的职业精神,创造了近年来最好的传播效果。

”[1]如凤凰卫视记者胡玲,她在采访时从不打扰正在忙碌救援的工作者。

如果救援人缘正在紧急的工作中,她就主动放弃采访机会,尽量寻找恰当的空间和角度,拍摄下最最真实的现场救援情况。

只有在当一些救护人员并不忙碌之时,她才会约请他们对伤员的情况做介绍,进行简短但却有力的采访。

记者不但报道了有价值的新闻,同时对采访对象也给予了应有的尊重,新闻价值与人本价值实现了很好的融合。

但是,任何制度设计都不是完美的,信息公开制度的施行及在此背景下媒体在第一时间的跟进,固然产生了良好的传播效果,但不可忽视的是,从媒体记者对于当事人的采访和报道中,我们仍不难发现媒体“蹂躏人民的疾苦,对人民的遭遇冷漠无情”[2]的现象依然存在着。

在5月14日晚,救援人员在北川发现两名幸存者时,央视采访组到达现场拍摄。

救援人员挡住了机位,央视记者张泉灵说,“你让让好不好,我们先拍。

”大家都说救人要紧,记者说,“只要五分钟就好。

”幸存者上方有一块板,随时都可能会垮塌,在救援人员准备把板挪开时,记者说,“不用,就保持那样别动。

”幸存者痛苦的呻吟着,救援人员要他保持体力,不要讲话。

这时,记者在镜前播报说,“这里还能听到老大爷的呻吟声,(话筒向下伸)老大爷,老大爷……我们来听听老大爷的声音……医生,你让大爷说句话”,并朝幸存者喊话,“大爷,能听见吗?

大爷,说说话”。

最后,这位大爷在救援队员快被挖出的时候死去了。

5月17日晚,当俄罗斯救援队救出第一名幸存者时,记者摄像机的强光灯对准了幸存者的眼睛,一名救援队员对着镜头怒吼了一声,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幸存者失明。

在废墟里抢救出来的幸存者由于在黑暗中的时间过长,不能受到光线的刺激,记者不可能不知道这一救灾常识——此时地震已经过去了5天,在这几天中,记者不可能对此常识如此陌生。

当俄罗斯队员把门关上之后,记者又冲了进去。

对这种情况,有医护人员不满地说:

“你们记者就不能照顾点吗?

你们要抢新闻,可我们抢的是生命呀!

5月20日,日本第一支紧急援助队到达成都。

在21日早第二次与中国记者接触时,中国某电视台记者希望日本医疗队员摆几个姿势拍几张合影,遭到日本队员的拒绝。

其中一名队员毫不客气的回应中国记者说,“我们看起来很像是一个演唱组合吗?

”日本紧急救援队带来了X线、血液检测、透析、紧急手术装备等等全套的移动设备,可以保证在一小时之内组合成三个野战病院,但他们迟迟不能展开营救工作中。

以至于他们不无抱怨地说,“我不知道这些中国人是不是都忙昏了头脑,我只知道20几个小时我们除了谈话照相还可以干很多别的事情!

”日本紧急援助队没有营救出任何生还者,回国后面对日本媒体他们委屈地说,在展开营救工作时,那些记者们把我们围得团团转,到后来想挖具尸体出来都不是那么容易了。

除了对生命的漠视外,媒体对采访对象还有着可惊人的冷漠。

如案例所示:

5月17日凌晨三点多钟,在彭州市天彭中学,一位女民警蒋敏失去了父母和女儿(后来得知,她在这场灾难中失去了10位亲人),在救灾一线已经几乎连续奋战了5天时间,期间很少休息。

央视记者在“我们听说你家里也有亲人在这次灾害中遇难了”(记者语)的情况下问道:

“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能够坚持着战斗在第一线呢”?

蒋敏的神情已经非常恍惚,在听到这个问题后,她身体摇晃了一下。

央视记者的目的无非是要采访对象说出一些感动他人的话,以发扬和阐释传统意义上的“大公无私”或“舍己救人”的精神。

为此,记者甚至对着这位刚刚失去亲人的采访对象问:

“有时候看到就出来的老人和小孩,会不会想到自己的亲人?

”当一个人面对太大的打击时,只有把注意力转移到别的地方,才能暂忘记伤痛,但是记者此时此刻为了“挖”出煽情的新闻,完全置采访对象的感受于不顾。

女民警悲伤的几乎讲不出话,在经历了身体的疲惫和心灵的伤痛之后,这位女民警终于晕倒在地。

在CCTV的赈灾晚会,蒋敏应邀到了节目现场。

主持人白岩松煽情地说,“在地震发生的头一天,5月11号是母亲节,对蒋敏来说可能是生命中最后一个快乐的母亲节了。

”之后,他直接问神情恍惚、身体有些站不稳的蒋敏,“最后一次给女儿打电话是什么时候?

她给你说的是什么?

”在明知蒋敏因公未能回家的情况下,还继续追问她“回过家吗?

亲人的遗体找到了吗?

这段采访引起了观众的普遍不满。

很多网友愤怒的留言:

“这样说对于一位刚刚失去孩子的母亲是何种心情?

你问人家小孩最后打给妈妈的电话内容,这个就已经是在人家还没有愈合的伤口上撒盐了,你想让人家把血淋淋的伤口刨出来给你看吗?

你究竟想得到什么样的效果?

”也许此次采访的目的真如白岩松所说,“我们重建的不仅仅是家园,那么多的人的心灵家园更需要我们凝聚每份爱,在未来非常长的日子里,跟每一个像蒋敏这样的人重建心灵家园提供更多的支持。

”我们的确应该去同情他们,向他们表达我们的关心,对他们付出我们的爱。

但是,不能让我们的爱成为伤害别人的理由。

“我们同情你,因为你经历过那样的事情”或是“把你的可怕经历告诉我们,激起我们的同情心吧”——这样的同情,带来的首先是施予者的自我满足感,而对接受者的慰藉,只不过是这种巨大满足感下的附属物。

面对经历苦难的当事人,记者是否有权让他们再去回想一遍他们所遭遇的痛苦?

新闻价值与与人本价值孰轻孰重?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是新闻价值压倒了人本价值。

2004年10月,记者采访在阿富汗被恐怖分子打死的某民工家属时,该民工的家里人为不让88岁的老太太因获悉儿子的噩耗而发生意外,拒绝记者采访。

记者退出后,村主任陪着当地领导和一群记者浩浩荡荡来到该家,硬是冲进家门,领导在老太太哭天喊地的悲痛中完成了“亲切慰问”,随行记者抓拍到了具有震撼力的悲痛镜头。

记者说,“88岁的老人?

好素材!

她的大哭可就有震撼力了。

”采访结束后,“小院子空了,只剩下满地被踏得横七竖八的小麦,男人们蹲在地上,房间里,女人们围在老人身边,他们个个泪流满面。

”[3]

类似的案例并非只发生在中国,可以说,新闻价值与人文价值的冲突,早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

1994年,新闻摄影记者凯文•卡特在苏丹拍摄了这样一张照片:

一个小皮包骨头女孩因饥饿而倒下,她正努力试图向救济中心方向爬去,而一只秃鹫则停在她不远处。

照片发表后引起了巨大震撼,质问信件和电话向卡特狂涌而来,人们用愤怒的语言斥责卡特:

你当时为什么不向小女孩伸出援助之手?

而卡特则深深自责,获普利策摄影奖后不久,同年年7月27日,卡特自杀,年仅33岁。

照片的效果反映了人们对此的基本态度:

不能为了新闻价值而不考虑人的生命。

若当事人处在危难、不幸和极度痛苦的时候,记者不应只是一名旁观的记录者。

1995年,日本阪神地震发生时,大众传媒新闻价值压倒人本价值的一面表现的更是淋漓尽致。

巨震后,日本各大媒体纷纷动用直升机拍摄、报道,这虽然对国内观众迅速了解受灾情况、满足国民知情权有莫大贡献,但低空飞行的直升机的噪音,往往遮蔽了瓦砾下的呻吟和呼救的声音,对初期救助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其他诸如为拍摄黎明前避难场所内的情形,无视灾民的疲惫,刺眼的摄影灯无所顾忌地打在正熟睡的人们的脸上等问题,也遭到了国民的质疑。

[4]

越来越多的灾难事件的报道,体现出对这类问题的两难困境:

新闻价值重要,还是人本价值重要?

马克斯•韦伯认为,概念的最后的完善形式“不能是在这种考察的开端,而必须是在考察之后”。

[5]换句话说,在叙述了相关案例之后,我们必须在讨论的过程中对“新闻价值”和“人本价值”作出完善的概念表述,并把这种概念表述作为这种讨论的最重要结果。

据《新闻学辞典》解释,“新闻价值是选择和衡量新闻事实的客观标准,即事实本身所具有的足以构成新闻的特殊素质的总和。

素质的级数越丰富越高,价值就越大。

”新闻价值作为选择报道事实的标准,具有:

时新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趣味性、社会安全性等要素。

[6]

“人本价值”就是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为了人的利益,强调人的价值、尊重人的权利、维护人的自由、倡导人的解放。

简单地说,就是把人当人来看待。

“人本价值”的概念可以上溯古希腊古希腊哲学家普洛泰戈拉提出的著名命题——“人是万物的尺度”,既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

马克思在论述这一问题时,对这一概念作了新的阐释。

在《资本论》一书中,马克思提出,生产的“人本价值”表现在生产过程中就是必须把劳动者“作为人”从事生产,作为“全面的人”,作为生产的主人翁从事生产。

可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人不是“作为人”(Man)从事生产,而是作为“工人”(worker)从事生产,“工人”只是完整的“人”中适合资本需要的那一部分,因而是工具化了的人。

马克思之前的康德曾经提出,“人是目的”,即“把人当人看,而不是当手段看”。

具体到新闻采访报道方面,“人本主义”集中凸显在新闻职业道德领域,它要求在考虑新闻价值的同时,也要将采访对象视为“目的”,对采访对象要给予应有的尊重,而不是将采访报道对象作为“工具”、“手段”、“材料”,以此来达到自身的目的——不管这种目的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

与社会学家迈克尔•舒德森(MichaelSchudson)在《发现新闻》(DiscoveringtheNews)中说的有所不同,舒德森强调新闻的客观性是相信真实,不相信价值,而且努力将二者分开,[7]而“人本主义”关照下的新闻实践却离不开对功能价值的选择。

美国新闻摄影师协会前任会长威廉•桑德斯指出,“你首先是人类的一分子,其次才是新闻工作者”。

如在此次地震中两名外国富有特大灾难报道经验的记者所说,遇上大事件,记者抢新闻“是本能”,但现场记者最重要的职业道德,就是要有“人文关怀”。

这种人文关怀是职业道德在特殊场合下的特殊要求。

在事件现场,一定要处理好“抢新闻”和“抢救生命”的关系。

在《信使的动机》一书中,约翰•赫尔顿提出,在美国新闻界,……各种事故的受害者正是新闻人物,惊恐的旁观者也是新闻人物。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人的感情可以蹂躏。

新闻工具不应该把新闻人物当作“材料”来看待,而应该把他们当作“人”来对待。

尽管所发生的事件(常常不是他们自己造成的)使他们成为新闻人物,他们也有权受到尊重和人文关怀。

新闻界不能无视这种权利,不应随意发表他们认为是公众感兴趣的任何事件。

[8]

新闻采访报道中,如何解决新闻价值和人本价值的冲突,长久以来也一直是理论界和业界所关注的领域。

早在上世纪初,任白涛就从理论上间接回答了这个问题。

任白涛认为,当时的新闻价值与新闻道德往往处在冲突之中:

“新闻业者所需要的材料的标准——新、奇、常等等的标准——原是与道德对立的。

即标准是不考虑道德的。

”然而,道德的作用是不可避免的,“道德的要求,完全在对各标准的选择中”。

新闻业者“不可为新闻价值而蹂躏道德的要求”,因为他们“是受着新闻业者方面的道德的要求和一般社会之道德的要求的二重束缚的。

新闻业者无论怎样地想遵从新闻价值的要求去超越道德,也不能抑压住那做一个社会人的彼的心中所发生的道德。

缺乏这种道德感的人,是不能制作为社会多数人所欢迎的有价值的新闻记事的”。

[9]在这里,任白涛强调当新闻价值与道德价值(人本主义在新闻领域的道德呈现)发生冲突时,更应该强调的不是作为“新闻业者”的责任,而是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彼的心中所发生的道德。

在新闻实践领域,新闻价值和人本价值的冲突在欧美国家处理的也比较合理有效。

例如美国《天意新闻公报》的总编辑迈克尔•J•奥登曾谴责那些刊发在灾难中哭泣的妻子、母亲河孩子们的照片,在他看来,个人生命的尊严不应当以媒介特权为借口而遭到诋毁,那些毫不迟疑地刊登了这些照片的人会用真诚的伪装来取得人们的同情,他引用查尔斯•达纳的名言对此进行了批驳:

“'无论发生什么事,只要是事实,我就会很自豪地将它报道出来’这是我所能想象的最动听的常被人引用的陈词滥调”。

[10]

查尔斯•达纳所批判的“陈词滥调”是义务论的道德规范典型表现。

遵循这种道德规范的新闻工作者往往“只关心一个事件是否有新闻价值。

如果它有趣、及时、重大或者重要(意即具有新闻价值——笔者注),那他们就会把他报道出来,不管由此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11]

与义务论道德规范所对应的是目的论道德规范。

在这种规范下,“一种行为是否道德不是由这种行为本身所决定的,而是由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决定的。

目的论者相信结果可以证明而且经常证明了方法的正确性。

”遵循这种规范的新闻工作者认为,不管他们需要使用什么样的手段来实现“保护公众利益,保证公众获得充分的信息”的目标,这些手段都是道德的。

[12]

后一种模式也常常被新闻工作者用来做自我辩护的理由。

如前文所述,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说,“我们重建的不仅仅是家园,那么多的人的心灵家园更需要我们凝聚每份爱,在未来非常长的日子里,跟每一个像蒋敏这样的人重建心灵家园提供更多的支持。

”这样,有了一个良好的“目的”,通过任何“手段”对悲痛欲绝的采访对象抛出近似残忍的问题都具有了理论上的合理性。

再如,汶川地震发生不久,在国内某媒体上,一张张孩子们在废墟中惨不忍睹的尸骸的照片却被放在了各类媒体的显赫位置。

有一张照片是一个青年被埋在瓦砾之下,整个画面仅仅暴露了这个青年的头颅,已经骨折鼻骨、紧闭的双眼和干裂的嘴唇,整个画面没有任何救援动作的干扰,而脸部却为了拍摄而刻意做了清洁。

从目的论道德规范的角度来讲,这样做同样具有合理性,它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与同情。

但是另一方面,尽管记者忠实的记录了这一惨状,但是却表现出了另类的心态,丝毫没有顾及逝者的尊严,顾及生命的尊严,顾及人本的价值。

如果考虑到人本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拍摄照片本身就是一种不可原谅的行为。

目的论下,只要目的正当,就可以不考虑手段是否合理合法。

如意大利政治理论家尼科洛•马基雅弗里所说,“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针对这种目的使手段变得神圣的原则,马克思曾说:

“需要不神圣的手段的目的,就不是神圣的目的。

”一般情况下,以“公众利益”的名义采用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手段本身,证明了目的的不真实。

手段的合法合理与目标的正确应该是对应的、统一的。

[13]所以说,为了报道新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或引起公众的同情心而置人的生命尊严于不顾,即使这样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手段的不合理,也必然使目的同样不具合理性。

对此,美国学者约翰•赫尔顿此进行了更为明确的阐述。

针对那些一心想报道新闻的记者(包括摄影记者)对有关新闻人物表现出的某种程度的麻木不仁,赫尔顿质问道:

“现场摄影记者,尤其是身临某种灾祸现场的摄影记者,必须确定什么是他的最高责任——是作为新闻摄影记者的责任呢,还是作为一个人的责任?

在列举了众多案例后,他总结说,“一切似乎很清楚,即当职业责任与人道主义精神发生冲突时,应当以慈善为怀去加以解决。

”然而,赫尔顿并没有满足这个结论,他补充说,“但是,对于一个置身现场的人,这样的决定并不总是显而易见的。

”[14]

社会公德高于职业道德,人本价值高于新闻价值。

但是为什么新闻工作者往往对此事若罔闻,而是做出恰恰与之相反的决定呢?

或者如赫尔顿所说,为什么“这样的决定并不总是显而易见的”呢?

其一,资本权力支配了媒介。

现时代的媒介生态环境下,媒体虽然还笼罩着一些政治光环,但有些却全部或部分丧失了国家财政来源,需要自谋生路。

新闻媒体在承接原有的社会效益为主的基础上,开始追求经济效益。

这意味着新闻媒体价值取向的重大转变。

[15]汶川地震发生后,掌握大量优势资源的央视收视率陡升,地震发生的第二天,央视已经搞出了一个“抗震救灾专题广告策划”,并且确定了价格明细:

每天播出不少于8次,价格最低35万元/5秒、最高119万元/30秒。

不得不承认,除了社会效益外,经济效益也是央视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

经济效益的攀升有赖于收视率的提高。

当国家重大灾难来临时,国家媒体将收视率置于优先或重要地位,同时,新闻媒体的从业人员不得不在职业和社会之间做出选择,这常常意味着在追求新闻价值的同时漠视了人生命的价值。

正如部分记者在报道现场并不是先救人,而是先报道,甚至以报道干预救人。

所以有人批评央视说,“简直就是间接杀人!

其二,技术理性支配了媒介。

新的采访报道技术的应用,主宰了媒介记者的思维。

技术占据了'创新’的现代性特点后,技术的物理逻辑主宰了媒介思维。

媒介只顾着能不能做到,却极少自问该不该做。

[16]法国学者雅克•埃吕尔曾指出,“技术不容忍任何外在的评判,不接受任何限制”“技术员不需要任何道德辩护。

”[17]技术理性本不应成为批判的对象,问题在于技术理性遮蔽了生命的价值。

如“从摄影记者的角度来看,捕捉具有新闻价值的瞬间也是一项重要的自我训练。

摄影记者所接受的训练是要他们遇事不惊慌,如实地拍摄下事件真相,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是要成为视觉历史学家,而不要成为个体急救员……。

”[18]

其三,“精神至上”支配了媒介。

这里所说的“精神至上”是指在传统灾难报道模式下,刻意提取某种“精神”,它强调的并非新闻价值,而是在新闻的表象之下,借以达到鼓舞或宣传的效果。

在提取这种“精神”的过程中,常常对当事人采取惊人的冷漠态度,在一定程度上,被采访者成为了表现这种“精神”的道具。

如前文中对女民警蒋敏的采访报道。

又如,灾难报道中经常看到这样的画面,电视台节目主持人走到一名悲痛欲绝的人面前问:

最让你感动的是什么?

你最难忘的是什么?

你应该感谢谁?

幸存者往往会表达对执政党或现行体制或制度的认同与赞扬。

在这种情况下,在严格意义上媒体或记者往往不是以其职业身份出现的,而是作为某一阶层的代言人,试图通过采访对象的赞同来维护该阶层的特殊利益。

为了达到这种目的,往往不惜以对采访对象的伤害为代价。

这种“神本主义”与“人本主义”是不相吻合的,甚至彼此站在了对立面。

在后一种理念的指导下,记者不会让幸存者再一次回忆那种可怕的经历,而在前一种理念的指导之下,记者往往会借助当事人的苦难与救赎来印证某阶层或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如前文所说,这时候,采访对象往往不是作为“目的”出现的,而是沦落为表达某种“精神”的工具。

在《九三年》一书中,维克多•雨果说,“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

我们也可以说,在绝对正确的新闻价值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本价值,如果两者不可兼得,我们要选择后者。

作者系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什么是人伦道德

人伦道德是指原初人类家族、谱系、血统产生的关系及基本认识,是人类脱离动物之后的人性本性。

  

  “人伦道德”是任何阶级的人都可以利用的。

如果你一点人伦道德都没有,你就没有进化成人。

如果我们批判封建道德连“人伦道德”也批进去,我们不就成了动物了吗    人和动物的区别就是人是有人伦道德的,动物没有。

批封建道德可以,批资本主义道德也可以,但不能批人伦道德。

网上讨论

新闻的意义在于传递消息而不是教化新闻的一个主要要求就是客观性价值是客观的人伦道德是主观意见的是不符合新闻人要求的

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要看新闻由此再探讨哪个更重要

为了了解时事掌握社会脉搏为了熟知人情冷暖世间万象新闻意义不过如此我们之所以要看新闻不是为了满足求知欲望(那是探索频道的责任)也不是为了猎奇和娱乐(那是星光大道的责任)就是为了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因为我们视野有限我们要靠新闻来拓展视野

其次既然看新闻的意义已经阐述那么哪个更重要呢?

一看看新闻价值

所谓的新闻价值其实就是这篇新闻的意义内涵希拉里在PARTY上和客人撞衫是新闻印尼海啸死伤惨重也是新闻但哪个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呢?

毫无疑问

但是问题就是什么样的新闻有价值呢

一个会引起我们思考我们可以选择对新闻人物采取措施或帮助或谴责的新闻就是有价值的新闻如果只是想花边新闻八卦新闻完全没有意义印尼海啸的惨状至今仍在我脑海回想但XX影星的第N任男友和她什么时候分手我早都忘了我们需要有价值的新闻因为我们也有同情心我们也有是非观念我们需要了解这一切这但都是一个思考进步的过程。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一个新闻要有价值那么它必须是一个负责任的报道属实正义不偏激也就是说新闻道德

二看看新闻道德

还是说希拉里在PARTY上和客人撞衫的新闻吧违反了新闻道德了吗?

没有但有什么意义呢?

也没有这样的新闻有什么用?

新闻价值只是一个外在的规范更需要新闻从业人员的敬业和负责精神才能保证新闻质量也就是说新闻道德是前提我们前提都没有我们谈何新闻?

一个好新闻一定是有新闻道德的但是有新闻道德的新闻就是好新闻吗?

非然所以新闻道德并不能比新闻价值重要

就想了这些全部原创希望对你有用

既然是反驳“新闻道德高于新闻价值”,只需论证新闻道德的重要性不高于新闻价值即可。

也就是说要论证后者与前者同等重要,或者比前者更加重要。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对与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要求,即我国的新闻道德是: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3.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4.维护新闻真实性5.保证清正廉洁的作风6.发扬团结写作精神。

而新闻价值,就是指凝聚在新闻事实中的社会需求,就是新闻本身之所以存在的客观理由,在我们比较固定的认识中,它包括时效性、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以及趣味性等几个基本属性。

它是新闻事实本身所包含的满足社会需求的素质的总和。

由此可见,新闻道德是建立在新闻价值的基础之上的。

当然论证的方向和论据你们可以自己选择,可以就题论题,说明新闻道德与新闻价值同等重要,亦可以深入一步,从理论上探讨新闻价值要高于新闻道德,把握好论点并确定论据是非常重要的,这点一定要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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