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XC 105产品图样制图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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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C105产品图样制图规范
Q/SXC
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发布
产品图样制图规范
(试行版)
目次
1
2
3
4
5
6
7
8前言
本标准代替Q/SXC0105-2003《制图标准》。
本标准和Q/SXC0105-2003《制图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和差异如下:
——增加了总则;
——规定了产品图样格式的标题栏、明细栏和零部件代号栏具体格式和内容;
——增加了制图基本要求;
——增加了标题栏的填写;
——增加了明细栏的填写;
——增加了技术要求的书写;
——取消了有关国家标准的文本内容,而采用引用相关的标准。
本标准在编写格式、结构和表述规则上,符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
本标准由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
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宦晓丽。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
2008年08月XX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SXC0105-2003。
1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客车产品图样格式和制图规范,适用于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客车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T14689技术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
GB/T17451技术制图 图样画法 视图
GB/T4458.1机械制图 图样画法视图
GB/T17452技术制图 图样画法 剖视图和断面图
GB/T4458.6机械制图 图样画法剖视图和断面图
GB/T4457.5机械制图 剖面符号
GB/T14690技术制图 比例
GB/T17450技术制图图线
GB/T4457.4机械制图 图线
GB/T4458.4机械制图 尺寸注法
GB/T4458.5机械制图 尺寸公差与配合注法
GB/T131机械制图 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
GB/T324焊缝符号表示法
GB/T4459.1机械制图 螺纹及螺纹紧固件表示法
GB/T4459.2机械制图 齿轮表示法
GB/T4459.3机械制图 花键表示法
GB/T4459.4机械制图 弹簧表示法
GB/T4459.5机械制图 中心孔表示法
GB/T4459.7机械制图 滚动轴承表示法
GB/T4458.2机械制图 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法
Q/SXC0102-2006客车产品型号编号规则
Q/SXC101-2008客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Q/SXC0104-2006机械制图材料标记方法
Q/SXC0107-2006客车设计通用技术条件编制规则
Q/SXC1121-2005客车通用技术条件
3总则
3.1图样必须按照有关制图的国家标准规定绘制,达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3.2图样上术语、代号、文字、图形符号、结构要素及计量单位等均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
3.3图样上的视图与技术要求应能表明产品和零部件的结构、轮廓,并作为制造、检验的技术依据。
3.4每张图样按规定填写标题栏,在签署栏内必须经规定的有关人员签署。
3.5每个专用零部件无论是否绘制单独图样,均应具有独立的编号。
4产品图样格式
4.1 图样幅面、图框格式、标题栏的方位等优先选用附录A图例A0~A3、A4,必要时,按GB/T14689的规定。
4.2标题栏:
每张图纸上都必须画出标题栏,标题栏的格式和尺寸按图1,其分别用于幅面A0、A1、A2、A3、A4。
图1
4.3明细栏:
装配图中一般应有明细栏,明细栏各部分的尺寸与格式见图2。
图2
4.4零部件代号栏:
该栏置于图样左上角,填写零部件代号时应将图样旋转180º。
5制图基本要求
5.1视图
5.1.1图样应采用正投影法绘制,并优先采用第一角画法。
5.1.2基本视图、向视图、局部视图、斜视图的基本表示法见GB/T17451和GB/T4458.1。
5.1.3剖视图和断面图的基本表示法见GB/T17452和GB/T4458.6。
5.1.4图样中各种剖面符号及画法见GB/T4457.5。
5.2比例:
图样的绘图比例及其标注方法见GB/T14690。
5.3字体
5.3.1在图样中书写文字时必须做到:
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5.3.2汉字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公布推行的《汉字简化方案》中规定的简化字。
5.3.3在同一图样上,只允许选用一种型式的字体,所有字体、符号、数字等采用相同的字体高度,字体的高度不应小于5mm。
5.4图线:
图线基本线型的结构、尺寸、标记和绘制规则应符合GB/T17450和GB/T4457.4。
5.5尺寸标注:
图样中标注尺寸的基本方法见GB/T4458.4。
5.6尺寸公差与配合:
图样中尺寸公差与配合公差的标注方法见GB/T4458.5。
5.7表面粗糙度:
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在图样上的注法见GB/T131。
5.8焊缝符号:
焊缝在图样上的符号表示方法见GB/T324。
5.9特殊表示法:
螺纹及螺纹紧固件、齿轮、花键、弹簧、中心孔和滚动轴承表示法见GB/T4459.1、GB/T4459.2、GB/T4459.3、GB/T4459.4、GB/T4459.5和GB/T4459.7。
5.10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法见GB/T4458.2。
6标题栏的填写
6.1更改区:
填写更改标记,同一标记所表示的更改数量,更改通知单编号和相应的签署。
6.2签署区:
按设计、校对、工艺、标准化、审核、批准签署姓名和年月日。
图纸设计完成后采用网上审核流程,设计者以电子文件形式发给相关人员,待审核并修改后打印并签署。
6.3材料标记:
零件材料牌号的标注按Q/SXC0104-2006,在产品设计等机械制图中,若所设计零件所用材料属该标准所列材料品种,则可按简化标记法标记,否则应按相应的材料标准标记法标记。
6.4阶段标记:
产品开发生产分三个阶段:
试制(样件)阶段、试生产(小批试制)阶段、正式生产(批量生产)阶段,对应的阶段标记为:
SZ、SS、PS,自左向右填写,每一阶段标记必须经副总工程师确定。
6.5数量:
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在装配中所需的数量。
6.6比例:
填写绘制图样时所采用的比例。
6.7共张、第张:
填写同一图样代号中图样的总张数及该张所在的张次。
6.8零部件名称:
分别写出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参照Q/SXC101-2008附录A表2中的名称。
6.9零部件代号:
产品零件、总成、装置图和总图的编号按Q/SXC101-2008。
6.10车型代号:
按Q/SXC0102-2006的编号规则。
6.11延伸标题栏:
当零件为对称件时,在标题栏/明细栏上增加一栏并在其中写明:
“ⅩⅩⅩⅩⅩ(零部件代号)”与“ⅩⅩⅩⅩⅩ(零部件代号)”左右/上下/前后对称。
7明细栏的填写
7.1明细栏一般配置在装配图中标题栏的上方,按由下而上顺序填写。
其格数应根据需要而定。
当由下而上延伸位置不够时,可紧靠在标题栏的左边自下而上延续。
7.2序号:
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序号。
7.3零部件代号:
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零部件代号,编号规则按Q/SXC101-2008。
标准件直接用汽车专业代号,或国家标准号。
7.4名称:
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名称。
7.5数量:
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在装配中所需的数量。
7.6材料:
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材料标记,见本标准6.3条。
7.8备注:
填写该项的附加说明或其它有关的内容。
如“借用”、“无图”等。
8技术要求的书写
8.1产品及零部件不能用视图充分表达清楚时,在标题栏的左下方用文字说明。
8.2技术要求的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简明扼要、通顺易懂。
一般包括:
对零部件性能和表面质量的要求;对焊接、装配校准、调整及密封的要求;试验条件、方法及其他需要的说明。
8.3技术要求中引用各类标准、规范、专用的技术条件以及试验方法与验收规则等文件时,应注明引用文件的完整编号和名称。
8.4未注公差的具体要求应在技术要求中予以明确(除非企业标准或其他技术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
8.5技术要求内容一般按Q/SXC0107-2006和Q/SXC1121-200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图例
A0~A3
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