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继续开展案件防控治理回头看深度排查工作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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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继续开展案件防控治理回头看深度排查工作自查报告

信用社继续开展案件防控治理“回头看”深度排查工作自查报告

为全面落实联社关于《案件防控治理工作三年规划》的工作通知,切实加强我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我社操作风险,遏制案件的发生,根据我社“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度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我社“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度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内控制度方面

1、柜员管理。

柜员设置是否合理,闲置柜员号是否按规定上交联社管理;柜员调整及信息修改是否上报联社审批备案,信息修改表是否妥善保管;柜员临时离岗是否临时签退并将现金、重空凭证、印押证等入箱、上锁,钥匙是否妥善保管。

2、指纹管理。

柜员休假或人员调动、岗位调整时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指纹信息修改或删除,上报资料是否完整、审批签字是否齐全,保管是否妥善;柜员指纹机是否专机专用,有无柜员间随意调换或与其它不相关的设备任意连接进行尝试性操作的违规行为。

3、密码管理。

特殊情况下,需调整柜员身份验证方式时,是否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审批表中变更原因是否明确、网点及联社审批签字是否齐全,上报资料是否妥善保管。

4、授权管理。

主管柜员是否坚持指纹临柜授权,临柜授权时是否核对原始凭证的要素及其真实性、合法性,二级柜员是否有自我操作自我授权的现象;授权登记薄登记是否完整齐全,签字是否及时真实,有无漏登或错登现象,与授权明细表勾对是否相符。

5、现金及库房管理。

柜员现金尾箱余额是否与内部帐、现金库存相符;营业期间主管柜员是否对柜员库存现金大数进行至少两次的抽查;大额现金支付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和登记;每日营业前,柜员之间是否相互移交库存现金;是否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网点现金库存是否连续三天超限额,柜员现金尾箱是否连续两天超限额;社内现金调拨是否坚持双人复核制度;是否执行双人管库制度,金库钥匙是否坚持双人分管原则。

6、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重要空白凭证出入库时,是否贯彻双人复核、互相监督、有效制约的原则,有无帐外经营的违规现象;柜员重要空白凭证尾箱余额是否与碰库单相符、网点凭证尾箱之和是否与重要空白凭证科目余额相符;柜员重要空白凭证是否按顺序使用,有无跳号现象,重要空白凭证尾箱清单中当日作废凭证是否与实物核对相符;大、小额支付系统凭证是否视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手工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系统不能自动销号的重要空白凭证及网点从他行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坚持手工双人销号制度;出售重要空白凭证时,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客户销户交回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剪角并加盖“作废”戳记作凭证的附件。

7、抵(质)押物品管理。

抵(质)押物品是否足值,已质押存单(折)是否止付,有无空押现象,是否纳入会计核算;抵(质)押物品登记、保管及出库手续是否严格、规范,帐、薄、物是否核对相符。

8、日终管理。

营业终了,柜员是否严格执行交叉勾兑流水及现金尾箱换人核对的规定,主管柜员是否对柜员尾箱凭证进行核对,并在碰库单上注明核对结果;综合业务系统各种打印资料是否打印齐全,装订保管是否规范。

9、对帐制度执行情况。

社内对账工作是否严格按照联社的对账管理办法执行,是否实行主任负责制,有无坚持记账与对账分离的原则;对公存款户是否按月发送对账单并及时收回,填写内容是否齐全,对账率是否达到要求;内部往来资金、同业存放款项是否坚持按月由社主任负责核对并签字确认,电话对账是否按旬核对,内部帐总分核对是否相符,主管会计是否按季对贷款借据进行核对,帐务核对登记薄是否按时记载等。

10、查库及安防检查落实情况。

社主任及主管会计是否按规定履行查库职责,有无代查或查库次数不够的现象,查库内容登记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将重要空白凭证、抵(质)押物品、假币纳入查库的范围之内;是否按联社规定落实安防及主任“七个一”检查制度,有无记录,记载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11、印、押、证管理。

印、押、证、机是否按规定分管分用;各种凭证印章加盖是否齐全、规范;重要空白凭证、账表上是否预先加盖印章;印章启用或交接手续是否严密,登记是否清楚;社内对印签卡的管理是否视同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办理对公支票业务是否折角验印;县辖、省辖及全国电子汇兑是否按规定进行编押、核押。

12、监控设施是否按照《贺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视监控设施管理办法》严格管理,社主任是否不定期的对电视监控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13、社内培训学习情况。

社主任是否将职工学习培训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制度、及业务操作规范性规定,职工学习笔记、社内会议记录、安防笔记、贷款会办记录是否齐全,记载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二)各项财务费用收支执行情况

有无违规列支其他应收款或用其他方式违规垫付资金的;应收手续费、工本费、邮电费是否按标准收取;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擅自减免贷款利息;各项提留是否按有关文件规定计提,计提是否准确,帐务处理是否正确;列支费用时,报销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无不合理开支;有无从事帐外经营、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的现象。

(三)会计科目正确使用及内部核算情况

1、各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核算基本准确;各类会计帐薄打印完整、数据衔接;各种手工帐设置齐全,记载内容基本完整;应收、应付款项、应解汇款等过渡性资金按规定进行了及时清理,账户的核算及管理合规。

2、会计凭证使用是否正确,凭证要素是否按要求规范填写,内容是否完整齐全,各类登记薄是否按要求设置齐全,登记内容是否完整规范。

(四)结算管理

结算业务是否坚持支付结算原则,业务处理是否合规,能否按章操作,有无“一手清”现象;是否严格执行查询查复登记制度,有无建立客户收帐通知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是否完整齐全;大额资金汇划是否按权限审批登记,结算资金是否确保安全。

(五)新增贷款手续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贷款有无越权发放现象;是否执行“三签”制度;借据、合同手续是否合规、完整;贷款展期手续是否齐全;贷款发放是否按规定流程传递,责任是否明确;贷款发放凭证有无借款人签字;贷款发放至“一本通”时是否确认借款人身份;大额贷款是否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是否及时签发,并取得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的签字手续;有无发放“多头贷款”、“夫妻贷款”、“跨地区贷款”、“垒大户贷款”、“关系人条件优惠贷款”、“职工担保及职工家属贷款”等违规贷款。

(六)案件专项治理方面

是否制定本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是否对本社人员进行八小时以外行为排查

二、自查情况

(一)内控制度方面

1、柜员管理。

柜员设置合理,本社内勤人员共五人,设一级主管一名。

二级主管一名,三级柜员三名。

柜员婚嫁、轮休,闲置柜员号能够按规定上交联社管理;柜员调整及信息修改能够上报联社审批备案,信息修改表妥善保管;柜员临时离岗能够临时签退并将现金、重空凭证、印押证等入箱、上锁,钥匙妥善保管。

2、授权管理。

主管柜员能够坚持指纹临柜授权,临柜授权时能够核对原始凭证的要素及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授权登记薄登记完整齐全,签字及时真实,无漏登或错登现象,与授权明细表勾对相符。

3、现金及库房管理。

柜员现金尾箱余额能够与内部帐、现金库存相符;营业期间主管柜员能够对柜员库存现金进行至少两次的抽查;大额现金支付能够按规定进行审批和登记;每日营业前,柜员之间能够相互移交库存现金;能够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网点现金库存无连续三天超限额,柜员现金尾箱无连续两天超限额;社内现金调拨能够坚持双人复核制度;能够执行双人管库制度,金库钥匙能够坚持双人分管原则,并且库款、钥匙交接均坚持当面交接。

4、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重要空白凭证出入库时,能够贯彻双人复核、互相监督、有效制约的原则,无帐外经营的违规现象;柜员重要空白凭证尾箱余额与碰库单相符、网点凭证尾箱之和与重要空白凭证科目余额相符;柜员重要空白凭证能够按顺序使用,有无跳号现象,重要空白凭证尾箱清单中当日作废凭证与实物核对相符;大、小额支付系统凭证能够视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手工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系统不能自动销号的重要空白凭证能够坚持手工双人销号制度;出售重要空白凭证时,能够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客户销户交回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能够剪角并加盖“作废”戳记作凭证的附件。

5、抵(质)押物品管理。

抵(质)押物品能够足值,已质押存单(折)能够止付,无空押现象,能够纳入会计核算;抵(质)押物品登记、保管及出库手续严格、规范,帐、薄、物核对相符。

6、日终管理。

营业终了,柜员能够严格执行交叉勾兑流水及现金尾箱换人核对的规定,主管柜员能够是否对柜员尾箱凭证进行核对,并在碰库单上注明核对结果;综合业务系统各种打印资料是否打印齐全,装订保管规范。

7、对帐制度执行情况。

社内对账工作严格按照联社的对账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主任负责制,坚持记账与对账分离的原则;截止5月15日本社对公账户9户,其中需按月对账的3户,其余均为折子户。

对公存款户能够按月发送对账单并及时收回,填写内容齐全,对账率达到100%;内部往来资金、同业存放款项坚持按月由社主任负责核对并签字确认,电话对账按旬核对,内部帐总分核对相符,主管会计能够按季对贷款借据进行核对,帐务核对登记薄按时记载。

8、查库及安防检查落实情况。

社主任及主管会计能够按规定履行查库职责,无代查或查库次数不够的现象,查库内容登记完整真实,能够将重要空白凭证、抵(质)押物品、纳入查库的范围之内;能够按联社规定落实安防及主任“七个一”检查制度,无记录,记载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9、印、押、证管理。

印、押、证、机按规定分管分用;各种凭证印章加盖齐全、规范;重要空白凭证、账表上无预先加盖印章现象;印章启用或交接手续严密,登记清楚;社内对印签卡的管理视同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办理对公支票业务能够折角验印;县辖、省辖及全国电子汇兑按规定进行编押、核押。

10、监控设施能够按照《贺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视监控设施管理办法》严格管理,社主任不定期的对电视监控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二)各项财务费用收支执行情况

社内无违规列支其他应收款或用其他方式违规垫付资金的现象;应收手续费、工本费、按标准收取;各项收入及时入账,无擅自减免贷款利息;各项提留按有关文件规定计提,计提准确,帐务处理正确;列支费用时,报销审批手续齐全,无不合理开支;无从事帐外经营、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的现象。

(三)会计科目正确使用及内部核算情况

1、各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核算准确;各类会计帐薄打印完整、数据衔接;各种手工帐设置齐全,记载内容基本完整;应收、应付款项、应解汇款等过渡性资金按规定进行了及时清理,账户的核算及管理合规。

2、会计凭证使用正确,凭证要素按要求规范填写,内容完整齐全,各类登记薄按要求设置齐全,登记内容完整规范。

(四)结算管理

结算业务坚持支付结算原则,业务处理合规,坚持按章操作,无“一手清”现象;严格执行查询查复登记制度,建立客户收帐通知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基本完整齐全;大额资金汇划按权限审批登记,结算资金确保安全。

(五)新增贷款手续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贷款有无越权发放现象;执行“三签”制度;借据、合同手续合规、完整;贷款展期手续齐全;贷款发放按规定流程传递,责任明确;贷款发放凭证有借款人签字;贷款发放至“一本通”时确认借款人身份;大额贷款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及时,并取得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的签字手续;无“关系人条件优惠贷款”、“职工担保及职工家属贷款”等违规贷款。

(六)案件专项治理方面

本社制定了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坚持对社内人员进行八小时之外行为排查。

三、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从总体情况来看,我社案件防控治理工作能够按照联社的安排意见顺利开展,通过开展案件防控治理工作促经营,通过抓好案件治理工作管理。

但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整改和提高。

1、主任和会计查库有时未把假币列入查库范围。

2、贷后检查;贷款“三查”制度没有认真执行,到2009年5月21日新增不良贷款30万。

3、网点现金库存有连续三天超限额,柜员现金尾箱有连续两天超限额;原因是联社取消周六、周日缴款规定,这也是本社今年平均库存余额大于去年的原因所在。

4、会计休息、开会,辖、省辖及全国电子汇兑不能按规定进行编押、核押。

5、应收款项由于案件有后续原因不能及时清理。

6、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能够签发,有时无、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的签字手续。

7、客户经理杨惠萍超过规定轮岗期限(2002年-2009年)

8、柜面操作风险隐患。

综合柜员办理开户客户提供身份证,未联网核查其真实性。

9、营业室后窗未达标,给人身安全和信用社的资金损失带来隐患。

六、整改措施

对查出的问题我社积极整改,主任和会计查库今后把假币列入查库范围;认真执行“三查”制度;网点现金库存有连续三天超限额,柜员现金尾箱有连续两天超限额;建议联社做相应的调整;会计休息、开会,辖、省辖及全国电子汇兑不能按规定进行编押、核押。

建议当日先入应解汇款账户,次日核押后入客户帐;应收款项由于案件有后续原因不能及时清理。

督促法院及时处理后续事宜;今后客户经理签发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必须有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综合柜员办理开户必须联网核查其真实性。

今后,我社一定以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度排查工作为契机,继续深化我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重要业务、要害岗位、重点环节的排查处理,确保排查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加强对案件苗头隐患和治理薄弱环节的排查处理,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加强对制度执行力的排查处理,确保我社各项治理措施贯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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