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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技术培训大纲doc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技术培训大纲

1安全管理

1.1安全管理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1.2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

一般项目应包括: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1.3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4安全管理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4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2文明施工

2.1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的规定。

2.2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一般项目应包括:

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2.3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围挡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2)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

3)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2)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职守人员;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

3)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

5)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

6)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

7)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4材料管理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

2)材料应码放整齐,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

3)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

4)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

5)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5现场办公与住宿

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在施工程、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

3)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4)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

5)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且不得超过16人;

6)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7)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8)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6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2.4文明施工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治理

1)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

2公示标牌

1)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

4)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3生活设施

1)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

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4)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6)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7)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8)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9)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10)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4社区服务

1)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

4)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

3.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

一般项目应包括:

横向水平杆设置、杆件连接、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通道。

3.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200mm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对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2)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4)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水平杆设置

1)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2)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3)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180mm。

2杆件连接

1)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2)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3)杆件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并符合规范要求;

4)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层间防护

1)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4构配件材质

1)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5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悬挑式脚手架

4.1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的规定。

4.2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

一般项目应包括:

杆件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

4.3悬挑式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2)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3)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悬挑钢梁

1)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型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

3)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

5)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3架体稳定

1)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

2)承插式立杆接长应采用螺栓或销钉固定;

3)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为45°~60°;

5)架体应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

6)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设置的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大于150mm。

5荷载

架体上施工荷载应均匀,并不应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4悬挑式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件间距

1)立杆纵、横向间距、纵向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作业层应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横向水平杆。

2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层间防护

1)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3)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应采取措施封闭;

4)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4构配件材质

1)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5.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5.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

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架体构造、附着支座、架体安装、架体升降。

一般项目包括:

检查验收、脚手板、架体防护、安全作业。

5.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脚手架提升超过规定允许高度,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安全装置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2)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应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3)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与建筑结构附着;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倾覆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5)升降和使用工况时,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最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同步控制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构造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度,宽度不应大于1.2m;

2)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7m,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应大于5.4m;

3)架体水平悬挑长度不应大于2m,且不应大于跨度的1/2;

4)架体悬臂高度不应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应大于6m;

5)架体高度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

4附着支座

1)附着支座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使用工况应将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

3)升降工况应将防倾、导向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上;

4)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5架体安装

1)主框架和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

2)内外两片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应设置水平支撑杆件,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3)架体立杆底端应设在水平桁架上弦杆的节点处;

4)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应与架体高度相等;

5)剪刀撑应沿架体高度连续设置,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剪刀撑斜杆水平夹角应为45°~60°。

6架体升降

1)两跨以上架体同时升降应采用电动或液压动力装置,不得采用手动装置;

2)升降工况附着支座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升降工况架体上不得有施工荷载,严禁人员在架体上停留。

5.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验收

1)动力装置、主要结构配件进场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2)架体分区段安装、分区段使用时,应进行分区段验收;

3)架体安装完毕应按规定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架体每次升、降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2脚手板

1)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3)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防护

1)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2)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3)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4安全作业

1)操作前应对有关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定岗作业;

3)安装拆除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架体安装、升降、拆除时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并应设置专人监护;

5)荷载分布应均匀,荷载最大值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6高处作业吊篮

6.1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6.2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悬挂机构、钢丝绳、安装作业、升降作业。

一般项目应包括:

交底与验收、安全防护、吊篮稳定、荷载。

6.3高处作业吊篮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吊篮安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篮支架支撑处的结构承载力应经过验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安全装置

1)吊篮应安装防坠安全锁,并应灵敏有效;

2)防坠安全锁不应超过标定期限;

3)吊篮应设置为作业人员挂设安全带专用的安全绳和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

4)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并应保证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悬挂机构

1)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外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

2)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

3)前支架应与支撑面垂直,且脚轮不应受力;

4)上支架应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

5)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其他替代物;

6)配重块应固定可靠,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4钢丝绳

1)钢丝绳不应存断丝、断股、松股、锈蚀、硬弯及油污和附着物;

2)安全钢丝绳应单独设置,型号规格应与工作钢丝绳一致;

3)吊篮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张紧悬垂;

4)电焊作业时应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

5安装作业

1)吊篮平台的组装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

2)吊篮的构配件应为同一厂家的产品。

6升降作业

1)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吊篮升降;

2)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

3)吊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4)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

6.4高处作业吊篮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底与验收

1)吊篮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2)班前、班后应按规定对吊篮进行检查;

3)吊篮安装、使用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安全防护

1)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吊篮应设置顶部防护板。

3吊篮稳定

1)吊篮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摆动的措施;

2)吊篮与作业面距离应在规定要求范围内。

4荷载

1)吊篮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吊篮施工荷载应均匀分布。

7基坑工程

7.1基坑工程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和《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的规定。

7.2基坑工程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

一般项目应包括:

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

7.3基坑工程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基坑支护

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4)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降排水

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2)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4基坑开挖

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2)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3)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4)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

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安全防护

1)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

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7.4基坑工程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监测

1)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2)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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