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内装饰工程合同改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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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内装饰工程合同改后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
甲方:
张正恩
乙方:
刘维强
甲方:
张太良
乙方:
刘维强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铜梁县巴川街道办事处龙都路号
、工程预算造价:
壹佰捌拾万元。
、工程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
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第四条甲方工作
、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
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
易搬动的办公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公司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机构,如需要拆原建筑的非承重机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
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该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
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创作规范、防水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
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保持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普通清扫,如专业
清洁另计)。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装饰装修工程变更书)。
、如工程内容发生增减变化,按双方确定的结算方式计算相应工程增减工程造价。
、施工过程中有关图纸修改、或另增加的内容,不管是技术、经济联系单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字盖章才有效。
如增加的联系单工程量较大,则可列入工程款支付计划(应经公司规定程序签字认可方可),联系单的结算口径与上述计价相一致(除特殊说明外)。
第七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提高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面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装修面板等主要材料采购
上应通知甲方一起选购,工程期间小量补材及辅料由乙方自办(见预算书的配材
单)。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
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
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任何材料进场,都必须先报验后使用,如先使用后报验,发现一次罚款元;假冒伪劣材料发现一次,罚款元,且必须返工换掉,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施工所在住宅小区因故停水、停电或由于部门检查需要停工的;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5、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
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
顺延;
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
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八条工程质量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作为依据,质量标准的评定
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施工过程中如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可申请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
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
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权进行全程监督施工,发现不合格的部位随时要求返工整改。
4、工程质量目标不得低于与总承包单位所定的要求,乙方应全力配合完成工程最终质量目标。
第九条工程验收
、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装饰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工序、工种验收(水暖、电路、防水等);
)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并核算工程量。
甲方应
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结清工程款。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
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
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
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
若甲方接通知后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在工程竣工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套。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日内付清工程预算款的约万元。
工程施工中如增加项目,另行签定增补预算,甲方十五天内支付未追增工程
余款。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并经小区物业管理部门验收通过,乙方呈递工程结算(按
实际工程量结算),甲方签收结算书回执单之日起五日内对帐结算余款。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
、确保达到重庆市文明标化工地;
、乙方在施工当中应做到工完场清,整洁有序,用水用电安全合理;听从甲方、监理单位的指挥、管理、检查、接受监理人员和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提供相关的证书和资料;确保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和场地整洁。
、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伤亡事故,其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其余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
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入住的原则视为默认该工程已竣工验收。
因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
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
期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为预算造价的元。
第十三条保修责任
甲方签收结算书回执单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并开具工程保修单(其中第一年
为免费保修期,人为损坏,自然灾害除外)。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订原则,可将合同文件提交所在市(县)的工
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改文本及合同附件均需甲、乙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
附件一:
甲方:
张太良
乙方:
刘维强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工程合同,为保证该合同范围内乙方承建的工程在一定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本保修协议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乙方完成的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限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之日计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保修的,相应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
质量保修期如下:
.保修期为年;
.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竣工验收后移交前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各部件、整体或单体损坏、脱落、变质、丢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和修复责任。
.在质量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原因给甲方和业主造成的直接和连带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和保修责任,所需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工程移交给管理,保修款转交该公司保管,并从移交日起,有权代为行使甲方在本协议中的所有权利和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同意接到甲方或业主通知后派人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修理,并保证保修质量,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乙方需指定专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
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具体时间:
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维修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四.保修质量
乙方负责保修的质量,工程保修项目完成后须经业主或甲方代表验收签字方可。
工程保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出现同类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维修。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两次后,同一部位再出现类似问题,乙方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同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修理,由此引起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保修金支付
工程结算时,依据合同内容,甲方从乙方工程结算造价中扣除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如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及赔偿等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将差额补齐。
六.质量保修金返还
工程质量验收满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经甲方、物业公司签字同意后,在天内将剩余保修金一次性返还乙方。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并不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附件二:
廉洁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工程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一.甲方责任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二.乙方责任
.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查出一次甲方对乙方罚款元,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