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速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调车作业细化措施及管理细则》新旧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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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车运〔2016〕66号(旧)

侯车运〔2016〕773号(新)

附件1:

五、布置计划3变更计划

(1)变更限制说明事项栏内增加“调车指挥人向机车乘务员口头传达或变更调车作业计划时,应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

附件1:

十二、取送作业,4尽头线作业,中说明事项栏内删除“遇特殊情况,必须近于尽头站台时,在10米标处一度停车后,再以不超过3km/h的速度进行作业。

”与侯车运〔2016〕773号附件2冲突

第1条 4.中间站不得安排两台及其以上本务机车同时进行调车作业(单机转线除外)。

第十二条  车站值班员根据接触网停送电调度命令和《隔离开关操作登记簿》停、送电记录,及时通知调车计划编制人员停、送电时间和停电范围。

遇电力机车调车时,调车计划编制人员要根据停、送电范围,正确合理编制调车作业计划。

第1条 5.车站值班员应根据施工、天窗维修计划,接触网停送电调度命令和《隔离开关操作登记簿》停、送电记录准确掌握施工、天窗影响范围及接触网停送电时间和范围。

由车站调度员(调车区长)编制调车作业计划时,车站值班员应将上述情况通知调车计划编制人员。

遇施工、维修及电力机车调车时,调车计划编制人员要根据施工影响及停、送电范围,正确合理编制调车作业计划。

第2条 1.调车作业通知单第一钩应在“记事”栏注明去向(侯马北站可根据需要标注),如“东(西、南、北)出”。

2.调车作业通知单“记事”、“作业方法”栏内标记符号按《站细》规定执行,使用计算机打印的调车作业通知单,对无法打印的标记符号,可用汉字代替。

3.因线路限速、车辆故障、调动特种车辆、过衡、抑尘、装载货物等需限制调车速度且限制速度低于允许调车作业速度时,应在调车作业通知单钩计划对应的“记事”栏内(已注明“△1、△7、△8、超”规定符号时,可不标注)注明。

第十五条  列车在到达线路内拉道口、对货位、直接后部摘车、本务机车(包括重联机车、补机)摘挂及转线、转场、企业自备机车进入站内交接线整列取送作业、救援列车转线可不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但应执行下列规定:

1.调车计划编制人员须编制调车作业计划,监控人员按规定上岗审核、签字并按规定盯控。

调车领导人可不向司机和调车人员、监控人交付调车作业通知单,但须布置、传达调车作业计划。

2.设有车站调度员、调车区长的车站(侯马站、曲沃站由调度车间计划编制人员),使用现车系统编制调车作业计划,并向车站值班员布置,车站值班员将打印好的调车作业通知单交信号员执行;未设车站调度员、调车区长的车站,车站值班员可使用现车系统编制或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行规》第4表)填写调车作业计划,将编制或填写好的调车作业通知单交信号员(未设信号员时由车站值班员)执行并留存。

3.不向司机交付调车作业通知单时,须使用语音记录装置作用良好的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将调车作业计划及作业意图和注意事项布置清楚,得到司机复诵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遇语音记录装置故障时,须向司机书面传达调车作业计划。

4.侯马北、曲沃、运城、临汾站本务机车摘挂、转线、转场,清涧站本务机车到发线摘挂机车、转线时可不执行上述规定,但车站值班员(内勤助理值班员)须使用语音记录装置作用良好的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将调车作业计划及作业意图和注意事项布置清楚,得到司机复诵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遇语音记录装置故障时,须向司机书面传达调车作业计划。

第4条 列车在到达线路内拉道口、对货位、直接后部摘车、本务机车(包括重联机车、补机)摘挂及转线、转场、企业机车进入站内交接线整列取送作业、救援列车转线可不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但应执行下列规定:

1.中间站设有车站调度员(侯马站由调度车间计划编制人员)、调车区长的车站,由调车领导人将作业计划向车站值班员(信号员、车号人员)布置,并核对复诵无误后,方准作业。

车站值班员为调车领导人时,亦应将作业计划向有关人员布置清楚。

以上情况信号操作人员(车站值班员、信号员、高显站为内勤助理值班员)均应在揭示板空白处将具体作业计划标记清楚并比照调车作业通知单程序抹划,本务机车相关作业完毕后擦除。

侯马北、曲沃、运城、临汾站本务机车摘挂、转线、转场,清涧站本务机车到发线摘挂机车、转线时不执行上述规定。

2.不向司机交付调车作业通知单时,须使用语音记录装置作用良好的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将调车作业计划及作业意图和注意事项向司机布置清楚,得到司机复诵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遇语音记录装置故障时,须向司机交递书面调车作业计划(中间站摘挂本务机车作业时,可指派胜任人员向司机转达)。

第7条车站应根据列车调度员下达的区域调车机工作计划,制定具体调车作业计划,积极组织兑现。

遇特殊情况造成计划不能兑现时,车站不得擅自变更工作计划,应及时汇报列车调度员,按其指示办理。

第8条区域调车机除担当作业范围内的调车作业外,根据运输需要可按列车调度员下达的运行调整计划担当调车机作业范围内各站至整备站、换班站间车列的挂运及零散车的集结作业,减少调车机单机走行。

第二十一条  推进作业(尽头线除外),车列前端需进入距前方警冲标(信号机)不足50m地点时,必须距前方警冲标(信号机)50m处一度停车,联系开通前方进路(集中区与信号楼〈行车室〉,车站值班员〈信号员〉开通前方进路后呼“××调〈次〉×道前方进路开通好〈了〉”,调车长〈领车连结员〉原语复诵后,应答“0〈×〉号明白”;非集中区与有关人员执行“要道还道”后,调车长〈领车连结员〉口呼“0〈×〉号,前方进路好〈了〉”)后,方可进入距前方警冲标(信号机)50m以内的地点停车。

第14条调车列向空线推进时(尽头线除外),车列前端需进入前方距警冲标(信号机)不足50m地点时,必须距前方警冲标(信号机)50m以上地点停车,然后再以不超过5km/h的速度作业。

推进连挂车辆时,被连挂车辆距前方信号机(警冲标)不足50m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后方准连挂,不足30m时,必须与有关人员联系、开通前方进路后才能连挂。

第二十条“十、五、三车”距离信号显示的补充要求

1.向空线(尽头线除外)推进运行时,调车列需运行至前方信号机或警冲标十车距离以内时,领车人员以车列前端停车位置为依据(侯马北、曲沃站对标作业时,调车长〈连结员〉以列检停车位置标为依据,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领进路连结员在车列前端卡控安全;编组旅客列车时,调车长〈连结员〉以“机车停车位置标”〈须预留本务机位置〉为依据,领进路连结员在车列前端卡控安全),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2.向尽头线、尽头站台空线送车,调车列需接近“十米标”或尽头站台时,领进路人员以“十米标”或尽头站台为依据正确及时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3.对货位时,车站值班员(车站调度员、调车区长、货运调度员、内勤助理值班员)提前30min通知货运员(企业运输员,下同)作业计划,货运员根据货位情况,确定送车位置,并向检查线路连结员讲明本批对位情况,推进送车对货位时货运员提前站立在货位终点处(夜间携带照明灯具),领进路调车人员以货运员站立的位置为依据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货运员应到场而未到时,调车列应进入作业线或不影响接发列车进路的适当位置再停车联系。

第15条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的补充要求

1.侯马北、曲沃站对标作业时,调车长〈连结员〉以列检停车位置标为依据;编组旅客列车时,调车长〈连结员〉以“机车停车位置标”〈须预留本务机位置〉为依据,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2.对货位时,车站值班员(车站调度员、调车区长、货运调度员、内勤助理值班员)按《站细》规定提前通知货运员(企业运输员,下同)作业计划,货运员根据货位情况,确定送车位置,并向检查线路连结员讲明本批对位情况,推进送车对货位时货运员(企业运输员)提前站立在货位终点处(夜间携带照明灯具),领进路调车人员以货运员(企业运输员)站立的位置为依据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货运员(企业运输员)应到场而未到时,调车列应进入作业线或不影响接发列车进路的适当位置再停车联系。

第16条调车作业中,遇被挂车辆停留在曲线、道岔等处时,连挂车辆前应调整好钩位,使两车钩纵中心线相接近,降低连挂速度,必要时距离被连挂车辆30m一度停车后再进行连挂。

第18条穿越(占用)正线调车作业盯控办法

2.盯控干部上岗后要详细了解有关作业情况,认真审核调车作业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纠正,全部正确无误后,在全部调车作业通知单上签注职务、姓名及时刻后方准布置。

使用现车管理系统编制调车作业计划时,盯控干部除按规定在计划编制人处留存的调车作业通知单上签注外,并须在车站值班员(信号员)处使用的调车作业通知单上签注。

 

第28条

(2)3.调度车间在编制调动装载特殊货物车辆的调车作业计划时,车间干部按规定审核、签认调车作业计划。

 

3.其它要求

(1).调动装载特殊货物车辆时,必须全部连通软管(驼峰推峰作业除外)。

 

第28条

(2)调度车间在编制调动装载特殊货物车辆的调车作业计划时,车间干部要上岗审核、签认调车作业计划。

 3.其它要求

(1)调动装载特殊货物车辆时,必须全部连接软管(侯马北站按《站细》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使用推送进路(从到达场股道至峰顶间向峰顶推送车列的进路)推峰前,调车长在调车列连挂妥当、防溜措施撤除具备动车条件后,请求开放信号。

Ⅰ场信号员得到调车长具备动车的请求,与驼峰调车长按规定要道还道,征得车站值班员同意,确认驼峰照查表示灯无误后方可排列进路,开放信号。

1.联控用语:

呼叫时机:

调车长请求开放调车信号

调车长:

Ⅰ场,×调×道具备动车条件。

信号员:

Ⅰ场明白。

呼叫时机:

辅提连结员确认前方第一架信号开放好后

辅提连结员:

×调×号,×道预推(推峰)信号好(了)。

信号员:

×调,Ⅰ场×道驼×预推(推峰)信号好(了)。

辅提连结员:

Ⅰ场×道驼×预推(推峰)信号好(了),×调×号明白。

辅提连结员与信号员联控好后,及时汇报调车长“0号,Ⅰ场×道驼×预推(推峰)信号好(了)”,调车长应答“0号明白”。

调车长须在适当位置,确认预推(推峰)信号开放好后,通知司机推峰,并发出“起动”信令。

2.联控用语:

呼叫时机:

调车长得到辅提连结员Ⅰ场×道驼×预推(推峰)信号好(了)的汇报后

调车长:

×调驼×预推(推峰)。

司机:

×调驼×预推(推峰),司机明白。

调车长发出“起动”信令

注:

调车长未得到司机的原语复诵,不得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发出“起动”信令。

第四十一条  驼峰利用推送进路办理预推作业时,辅提连结员在推峰车列前端领车,须在本推送线的驼峰限界检查器前现场确认车辆通过限界检查器的情况,发现预推车辆碰触限界检查器时,及时向调车长汇报。

驼峰调车长在办理预推车列头部越过限界检查器的允许推送前,必须通过设备确认该线的限界检查器是否曾被推倒,确认无限界检查器推倒的报警信息后,方准办理允许推送。

禁止将触碰限界检查器的车辆自驼峰溜放。

呼叫时机:

推峰信号开放好了后

辅提连结员:

0号,驼×(线)推峰信号好(了)。

调车长:

0号明白。

调车长:

×调驼×(线)推峰。

司机:

×调驼×(线)推峰,司机明白。

调车长:

发出“起动”信令。

注:

调车长未得到司机的原语复诵,不得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发出“起动”信令。

第四十二条  驼峰调车作业除使用推送进路推峰外,其他调车作业,按《铁路调车作业标准》执行。

第四十三条  驼峰推峰作业中,调车长、连结员要监视驼峰主体信号机的显示,监督司机按信号显示要求准确掌握推峰速度,遇危及调车和人身安全时及时发出“停车(紧急停车)”信令,并立即汇报驼峰调车区长(驼峰调车长)和有关人员。

第四十四条  驼峰解体过程中,驼峰调车长严格按照调车作业计划(易行车、难行车、大、小组车等情况),正确及时地操控推峰主体信号,以便司机按信号显示要求准确掌握推峰速度。

第四十五条  使用驼峰推送进路时,遇调车机机车信号故障或临时无显示时,司机应立即停车,并通知调车长信号显示情况,调车长立即汇报驼峰调车区长。

驼峰调车区长按规定登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电务),通知电务人员进行处理,遇无法立即处理时,辅提连结员确认驼峰信号显示并向调车长汇报,由调车长发出“推进”信令,辅提连结员使用“领车”功能,进行推峰作业,待电务人员故障处理完毕,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电务)销记后恢复正常作业。

第四十六条  驼峰调车作业遇替班调车机未安装无线调车机车信号设备而利用推送进路推峰作业时,调车人员按照地面推峰信号显示,由调车长发出“推进”信令,进行推峰作业。

第31条驼峰调车计划编制、布置、变更的补充规定

驼峰调车机车变更为下峰作业或变更向禁溜线送车前,须先关闭驼峰信号,待机车车辆停妥后,方准向作业人员布置变更计划,重点将“限速连挂”车辆、连挂装载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超重超限货物的车辆等情况布置清楚。

作业人员均已清楚变更后的作业内容后,再开放下峰或禁溜线作业信号。

第32条驼峰溜放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手动控制进路时,锁闭进路上的相关道岔,改为单钩溜放,待前一钩车辆越过溜入股道警冲标或分歧道岔后,方准解锁道岔溜放下一钩。

2.驼峰溜放作业过程中溜放车组因故在岔区途停时,要立即关闭驼峰主体信号,停止后续溜放作业。

挂车前应重点对缓行器状态和途停车辆进行检查,调整好钩位,排除紧闸、缓解不良等原因,并采取好防溜措施后,适当降低速度连挂,连挂妥当、撤除防溜措施后,将车辆送入线路警冲标内方或拉回驼峰重新溜放。

遇人力制动机故障及岔区、减速顶等区段不能采取防溜措施时,应安排从峰下进行连挂。

第33条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在驼峰作业的规定

1.使用推峰进路解散车辆

⑴驼峰调车组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利用推峰进路溜放车辆时,除“起动”“停车”“紧急停车”“解锁”信令外,其它无线调车灯显设备信令不准使用。

⑵驼峰解体作业动车前,调车长须在距调车机较近的适当位置,确认作业条件具备后,通知司机“×调驼×推峰”,司机应答“×调驼×推峰,司机明白”后,方可用平调发出“起动”信号指令。

司机与调车长联控后,按驼峰信号机的显示和现场作业要求进行作业。

2.推峰作业中,调车长、连结员要监视驼峰信号机的显示,监督司机按信号显示要求准确掌握推峰速度,遇危及调车作业安全和人身安全时要及时发出“停车(紧急停车)”信号指令,并立即汇报调车长、驼峰调车区长。

3.驼峰作业预推时,车列前端领车人员应根据推进速度和停车位置提前口头通知司机预推停车。

4.使用推送进路(从到达场股道至峰顶间向峰顶推送车列的进路)推峰前,调车长在调车列连挂妥当、防溜措施撤除具备动车条件后,请求开放信号。

Ⅰ场信号员得到调车长具备动车的请求,与驼峰调车长按规定要道还道,征得车站值班员同意,确认驼峰照查表示灯无误后方可排列进路,开放信号。

(1)联控用语:

呼叫时机:

调车长请求开放调车信号

调车长:

Ⅰ场,×调×道具备动车条件。

信号员:

Ⅰ场明白。

呼叫时机:

辅提连结员确认前方第一架信号开放好后

辅提连结员:

×调×号,×道预推(推峰)信号好(了)。

信号员:

×调,Ⅰ场×道驼×预推(推峰)信号好(了)。

辅提连结员:

Ⅰ场×道驼×预推(推峰)信号好(了),×调×号明白。

辅提连结员与信号员联控好后,及时汇报调车长“0号,Ⅰ场×道驼×预推(推峰)信号好(了)”,调车长应答“0号明白”。

调车长须在适当位置,确认预推(推峰)信号开放好后,通知司机推峰,并发出“起动”信令。

(2)联控用语:

呼叫时机:

调车长得到辅提连结员Ⅰ场×道驼×预推(推峰)信号好(了)的汇报后

调车长:

×调驼×预推(推峰)。

司机:

×调驼×预推(推峰),司机明白。

调车长发出“起动”信令

注:

调车长未得到司机的原语复诵,不得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发出“起动”信令。

5.驼峰利用推送进路办理预推作业时,辅提连结员在推峰车列前端领车,须在本推送线的驼峰限界检查器前现场确认车辆通过限界检查器的情况,发现预推车辆碰触限界检查器时,及时向调车长汇报。

驼峰调车长在办理预推车列头部越过限界检查器的允许推送前,必须通过设备确认该线的限界检查器是否曾被推倒,确认无限界检查器推倒的报警信息后,方准办理允许推送。

禁止将触碰限界检查器的车辆自驼峰溜放。

呼叫时机:

推峰信号开放好了后

辅提连结员:

0号,驼×(线)推峰信号好(了)。

调车长:

0号明白。

调车长:

×调驼×(线)推峰。

司机:

×调驼×(线)推峰,司机明白。

调车长:

发出“起动”信令。

注:

调车长未得到司机的原语复诵,不得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发出“起动”信令。

6.驼峰推峰作业中,调车长、连结员要监视驼峰信号机的显示,监督司机按信号显示要求准确掌握推峰速度,遇危及调车和人身安全时及时发出“停车(紧急停车)”信令,并立即汇报调车长、驼峰调车区长。

 

第三十七条 防溜器具撤除互控

第43条 防溜器具撤除互控(中间站摘挂本务机除外)

 

第47条 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补充规定。

3.调车人员作业时不得徒手持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电台,应放置于专用皮套或者工作服胸前专用衣兜内锁扣牢固,防止脱落,且便于按键操作。

雨雪天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手持台时,应采取防湿措施。

第二十二条  试拉作业补充规定

1.侯马北站编组场在同一线路内连续连挂车辆时,可不停车,但要确认连挂状态,车组间距超过十车及以上时,应顿钩或试拉。

2.列车编组作业最后一钩完了,必须试拉(整列牵引、推进作业进入发车线路或调车机在列车尾部直接摘车时可不进行试拉)。

3.单机或调车列连挂须连接软管时,要进行试拉。

试拉前,调车人员须将连挂端的防溜铁鞋(止轮器)撤除。

第46条 调车作业试拉的补充规定

1.侯马北站编组场在同一线路内连续连挂车辆时,可不停车,但要确认连挂状态,车组间距超过十车及以上时,应顿钩或试拉。

2.列车编组和中间站本务机摘挂作业最后一钩完毕后,必须试拉(整列牵引、推进作业进入发车线路或调车机在列车尾部直接摘车时可不试拉)。

第五十四条  简易紧急制动阀使用的补充规定

遇70型车辆需安装简易紧急制动阀时,应使用12号铁线将软管吊起,软管连接器吊起高度距离车钩底部不大于150mm。

第五十五条  调车列尾装置使用的补充规定

调车作业中需安装调车列尾装置时,应使用12号铁线将软管吊起,软管连接器吊起高度距离车钩底部不大于150mm。

第53条安装调车列尾装置及70型车辆需安装简易紧急制动阀时,应使用12号铁线将软管吊起,软管连接器吊起高度距离车钩底部不大于150mm。

第55条车辆技检作业时,禁止向未设脱轨器的线路排列单机以外的调车进路。

向设有脱轨器的线路放入单机,排列进路前车站值班员须通知司机注意脱轨器。

临汾站旅客列车(客车底)进行车辆技检作业不受本条限制,应严格执行《技规》《行规》《站细》规定。

第56条推进车辆运行,进入设有固定脱轨器的线路前,应提前派人检查确认脱轨器状态。

不能提前检查确认时,须在脱轨器前不少于50m处一度停车,确认脱轨器处于开通线路位置,方可指挥机车推进作业。

下列情况除外:

1.纳入联锁的固定脱轨器;

2.进入集中区空闲的正线、到发线时。

4.严禁调车人员扒乘在油罐车无通过台的车梯上及罐车车体中部的扶梯上。

4.调车人员不得扒乘在油罐车无通过台的车梯上及罐车车体中部的扶梯上。

因瞭望困难或安装简易紧急制动阀等情况必须在油罐车无通过台或闸台的车梯上扒乘(无扶手时严禁扒乘)时,应汇报调车长适当降低速度,并抓紧蹬稳。

第67条进入影响人身安全处所作业的规定

1.调车作业进入设有站台(高度0.5m及其以上)、筒仓、卸油栈桥、翻车机、抑尘、防冻液喷洒、安全监测监视设备设施等影响人身安全的线路前,调车指挥人应通过目视瞭望或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手持台询问确认所有作业人员作业位置,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应停车换侧作业。

若换侧作业也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应在适当位置徒步瞭望作业。

2.需换侧作业时,调车指挥人应在该调车钩作业开始前通知调车人员改另一侧作业。

如不能在该钩作业开始前换侧作业时,须在进入该线前不少于30m处一度停车,通知调车人员换侧作业,并告知司机。

调车指挥人确认组内人员换侧作业完毕后,方可指挥司机动车。

第68条使用安全带的规定

1.扒乘车辆侧梯时,不准使用安全带。

2.溜放车辆,作业人员站立在人力制动机制动踏板上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罐车、砂石车等有通过台的车辆除外),做到“上车先挂钩,下车先摘钩”,其他是否使用安全带,由站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措施。

3.使用安全带前,应检查有无裂纹,安全挂钩是否灵活,是否闭合,连结带有无折断现象,发现作用不良时,应停止使用。

4.使用安全带时,严禁将安全挂钩挂于车辆闸盘上、篷布绳索上。

第六条  当调车作业由无电区域进入有电区域作业前(单机除外),调车长应检查确认有关人员扒乘位置符合要求,方准进入有电区域。

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时,调车长应逐一询问,互控用语为:

调车长:

进入有电区作业,×号(×号、…)是否进入安全区域。

连结员(监控人):

×号(监控人)进入安全区域。

第69条挂有接触网线路上调车作业的规定

1.在设有接触网的线路上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均按接触网有电的要求掌握扒乘车梯高度。

2.除单机作业外,其它由无电区进入有电区作业前,调车指挥人必须确认调车人员处于安全位置,方准进入有电区域。

用语为:

调车长:

进入有电区作业,×号(×号、…)是否进入安全区域。

连结员:

×号(监控人)进入安全区域。

7.辛置、临汾北、永济、清涧站区域调车机分别到非中心站辛堡、甘亭、蒲州、禹门口站调车作业,有关“平调”回放分析,由中心站回放分析人员在三日内到非中心站,与非中心站回放分析人员共同进行“平调”回放;洪洞站调车人员到甘亭站调车作业时,由洪洞站回放分析人员在三日内到甘亭站,与甘亭站回放分析人员共同进行“平调”回放;回放分析情况各自在《“平调”回放写实表》内记录。

第73条 7.区域调车机调车人员随乘机车到非中心站或其他指派人员到未设调车组的中间站作业时,有关“平调”回放分析,参加调车作业的调车人员与使用的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归属同一站时,由所属站回放分析;参加调车作业的调车人员与使用的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归属不是同一站时,由调车人员所属车站在三日内到使用的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归属站回放分析,回放分析情况在《“平调”回放写实表》内记录。

第74条跨站调车安全管理制度

1.区域调车机调车人员随乘机车到非中心站或其他指派人员到未设调车组中间站作业期间,必须服从作业站管理。

调车人员熟悉作业站设备和《站细》,作业站《站细》应纳入中心站调车人员日常培训考核内容。

2.作业站必须对异地跨站调车作业全过程进行盯控检查。

作业期间发生安全问题时,作业站检查发现问题时,对调车人员有考核权。

3.适时公布、调整穿正天窗。

遇列车运行图调整、站场改造等情况时,车站应提前7天将穿正调车天窗重新划定,报运输科审核,运输科审核后及时公布执行。

同时报运输、机务处、路局调度所备案,并抄送有关机务段和有关专用线(专用铁路)企业。

一、作业担当

中间站摘挂本务机车作业时,配有调车人员的车站原则上由调车人员负责,遇调车人员作业繁忙时,可由调车区长、值班站长、调车指导及熟悉调车业务的车站干部负责;未配调车人员的车站由助理值班员或站长、副站长负责。

 

中间站摘挂

二、作业担当

中间站摘挂本务机车作业时,配有调车人员的车站原则上由调车人员负责,遇调车人员作业繁忙时,可由调车区长、值班站长、调车指导、助理值班员及熟悉调车业务的车站干部负责;未配调车人员的车站由助理值班员或车站干部负责。

三、摘挂本务机车作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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