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808162 上传时间:2022-12-0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docx

《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docx

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

公共场所有关卫生制度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管理制度

2、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3、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4、游泳池水循环净化消毒制度

5、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6、公共场所自身卫生检查与检测制度

7、公共场所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

8、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9、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10、公共场所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11、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2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3、公共场所布草间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旅店业、游泳场所、浴沐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等经营单位必须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办齐后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禁止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场所醒目处,经营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许可经营项目应与实际情况和营业执照相符。

三、专人负责管理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相关法规规定按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变更、复核手续,避免持过期失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新建、扩建、改建旅店业、游泳场所、浴沐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按规定程序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四、从业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经营单位按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复检、复训,不得无证上岗或持过期失效证件上岗。

五、供顾客使用的沐浴、洗发用品等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并能提供化妆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六、所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消毒产品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产品检验报告等的复印件。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旅店业、游泳场所、浴沐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并有培训记录。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四、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五、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

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消毒间或区,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并保证能正常运转。

二、指定专人按操作规范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

三、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四、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拖鞋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六、清洗消毒的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及公共用品,应当完好无损,必须做好消毒记录,保证一客一用一消毒。

七、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八、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

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及时放入保洁柜内。

九、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毛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十、清洁客房、卫生间的工具应分开,面盆、浴缸、坐便器、地面、台面等清洁用抹布或清洗刷应分开存放,标志明显。

十一、卫生间内面盆、浴缸、坐便器应每客一消毒,长住客人每日一消毒。

十二、补充杯具、食具应注意手部卫生,防止污染。

十三、保存时间较长的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必须再次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十四、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杂物。

 

游泳池水循环净化消毒制度

一、游泳池管理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循环净化给水系统的管理,以保证该系统正常运转。

二、做好每天的净化、消毒、水循环情况记录。

三、每次开场前检测浸脚消毒池和游泳池水的余氯、pH值、水温等,并在醒目位置公示自测结果。

四、保证游泳池水应8小时以内循环净化一次,并定期补充新水。

五、保证循环净化给水系统为自动添加消毒剂的设施。

 

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

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掌握相关卫生法规标准,并按要求进行采购。

二、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法规规定。

禁止采购“三无”产品,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三、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近期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归档存放。

四、购买消毒产品或洗洁产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产品名称、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六、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七、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八、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

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九、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公共场所自身卫生检查与检测制度

一、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二、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三、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四、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五、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六、检查公共场所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公共场所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自洗公共用品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洗衣房,足够容量清洗消毒、烘干等专用设施,并且标志明显。

二、配备足够数量的洗涤消毒用品,由有专业洗涤技术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的人员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三、进入洗衣房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严格按程序清洗消毒,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四、需清洗消毒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进入洗衣房后分类进行洗涤消毒,对皮肤病人等使用后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配备专人及专用洗涤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洗涤消毒完成后放入清洁的保洁袋内进行保洁运输。

五、洗衣房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记制度。

并做好洗衣房日常卫生保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和杂物。

六、加强洗衣房洗涤消毒等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出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洗涤消毒效果。

七、公共用品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单位,签订合同,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清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营业执照和检测报告等。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空调通风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三、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四、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至少20~30立方米。

五、保证进入空调系统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六、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虑器。

七、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等应保持清洁,定期委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八、空调房间内的送风口、回风口应定期清洗,并设防鼠装置,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九、必须建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维护、清洗和消毒档案。

 

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清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维护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何员工发现有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或值班负责人报告,领导或负责人核实后,在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主要内容为:

发现时间、地点、人数,主要临床症状,波及人群,事态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控制措施以及报告单位、人员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在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处理前,值班人员或单位领导应当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如戴口罩、手套等),尽可能稳定病人情绪,并建议病人原地休息,尽量限制其活动范围,避免波及更多人群。

若出现其它健康危害事故时,应尽快抢救病人,并保好现场以便调查。

四、卫生行政部门到单位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时,在岗人员和领导必须积极配合,并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各项要求。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或健康危害事故时都应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共场所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本预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③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④意外事故所致的:

氯气中毒、C0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02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⑤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四、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随时备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做到分类归档保存,每件档案应有编号、目录以便于查找。

三、卫生部门的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本单位建立的卫生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四、档案内容:

档案1:

单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时提交的各种表格资料复印件;

档案2: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单位卫生管理机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操作规程及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档案3:

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等文书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卫生标准、卫生操作指引手册;

档案4:

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岗位职责、奖惩制度、日常检查记录、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及单位采购使用的消毒产品、洗涤产品、化妆品

、一次性消毒用品等卫生许可证(批件)、检验报告复印件。

 

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公共场所各类卫生设施设备(空调、消毒柜、冷藏柜、制冰机、排气扇和游泳池水循环净化给水系统等),必须严格按卫生要求和制度进行维护保养。

二、由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各类卫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干净卫生和正常运转。

三、每天上班做好卫生设施设备的擦洗清扫,保证空调送、回风口无尘土、无油污,排风扇叶片干净,冷藏柜内无异味。

四、空调出风口滤网每周至少清理一次,每日检查游泳池水循环净化给水系统,其他设施设备每15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洗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好更换,保证各类卫生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五、建立各类卫生设施维护保养档案,做到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保养。

 

 

公共场所布草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布草间,有清洁专用保洁设施,并且标志明显。

二、配备足够数量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有利于正常周转使用和严格清洗消毒。

三、客人使用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后,必须严格清洗,采取热力消毒或其它方法进行严格消毒。

本单位无清洗消毒条件的必须与有资质的清洗消毒单位签订合同,确保清洗消毒效果。

四、经清洗消毒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进入布草间过程中包装严密,确保不被污染。

进入布草间后经检验合格放入清洁的保洁柜内进行保洁。

五、保存时间较长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再次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六、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做好清洗消毒记录,保证一客一用一消毒。

七、布草间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先进先出。

并做好布草间日常卫生保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杂物。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