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当今中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刑辩律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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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当今中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刑辩律师
细数当今中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刑辩律师
无论在哪个国家,刑辩律师始终是法治的基石,是推动国家法治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对公民利益最坚定的维护者。
他们为自由辩护,为生命辩护。
“刑辩律师”本身就是他们至高荣誉。
在当下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对法治进程的影响无疑是一股强大的推动力。
他们在刑事辩护舞台上演绎着精彩和传奇。
数律界风云人物,还看今朝!
张思之——“律师界的良心”
“如果你能从我败诉案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一句话是我讲错了,我都认输。
”
——张思之
张思之,一个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官司的律师,却在法律界被尊称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
年已83岁的张思之谈到案件时精神矍烁,张思之曾为“四人帮”集团做辩护律师张思之,1927年生于郑州。
1956年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一年后被划为右派,劳改15年。
1972年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
改革开放后,重返律师界。
长期以来,担任很多重大案件的辩护律师,如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1994年高瑜“泄露国家机密”案;2003年郑恩宠律师“泄密”案。
从潘家园移居崇文新世界,83岁的张思之独来独往已两年有余。
赋闲之余,张思之偶尔地接见些朋友,多数时间看看书写写文章。
如果说中国律师界还有一位元老级人物的话,那么说是张思之应该无人有疑问了。
张思之最令人瞩目的辩护经历大概要算1980年11月12日,他被指定为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审判案件中的辩护律师。
但江青对张的态度和能力颇有微词,而且拒不接受“叶、邓派来的律师”。
因此,张思之转而出任林彪反革命集团案李作鹏的辩护人。
张思之由此名声大噪,而他为异端辩护的职业律师生涯也就此拉开了序幕。
面对多位被告人的诚挚委托,他从未表示过拒绝,一度被称作此类案件“专业户”。
尽管张思之在律师界很有声望,但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胜诉,唯一一件一审胜诉后还被检察院抗诉,最终依然难逃失败的命运,以致“屡战屡败”成了张思之律师执业生涯的一道标签,贯穿他律师生涯的主线。
虽然“屡战屡败”,但张思之说,“如果你能从我败诉案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一句话是我讲错了,我都认输。
”这是他说过的最狂妄的一句话。
张思之的良心与见识,得到了法律界的公认,他被称为“律师界的良心”。
这些可以从他所办理的案件中得到印证。
2000年,《我的辩词与梦想》一书出版,这本汇集张思之近20年来就所代理案件写作的辩护词的专著,被北京汉语研究所重视,张思之因此获得“当代汉语贡献奖”。
颁奖词说,“张思之先生的存在,表明了通往自由的旅途中,不仅要做叛徒的吊客,还要做异端的辩护。
”同时赞扬他“以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写出了“黄金般的辩词”,“丰富和改变了汉语的精神与内涵。
”
最近几年里年,张思之很少代理案件,但他一直密切跟踪国内发生的重大案件,并每每发表观点甚至为之努力奔走,扮演着一位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
张思之被人们称为“大律师”,新中国的一部“辩护史”,回望五十年,他却很谦虚,他说:
“对中国的律师制度,发自内心地讲,我是有愧的。
我基本上没有什么建树.....”。
其曾言“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这是了张思之律师对司法改革的追求,对法治中国的渴望与奋斗。
这位耄耋之年的律师说:
“我老了,但我还是看得到希望。
”他的心从没停止对法治中国的期待。
田文昌——“中国刑辩第一人”
田文昌,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现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田文昌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学者律师”,其名字被录入《当代中国中青年学者辞典》、《中国教育专家名典》。
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三百六十行”、“面对面”、“人物”等栏目先后对田文昌律师进行了多次专访报道。
田文昌是中国“学者型”律师代表人物,被称为“中国刑辩第一人”,他代理过的案子包括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案、第二富豪杨斌案、华夏银行原行长段晓兴案等。
但他的雅号并不总是如此正面,他也曾经被人列为“中国四大腐败帮凶律师”之首,而另外三位都已经犯事进去了,惟独他至今活跃。
在互联网上流传着一篇题为《中国四大“腐败帮凶”律师》的文章,把田文昌列为四大腐败帮凶之首。
而十年前在老百姓的心目中,田文昌是一个仗义执言、为民请命的包青天形象,而又有公众舆论又把他称为“腐败帮凶”,他就是这样一个受争议的律界人物。
多少年后,人们回忆起田文昌时,记忆最深的是田文昌的: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
”。
却鲜有人知道他还说过:
“律师不代表正义,但不意味着律师不追求正义!
”他虽受争议,但依然没有动摇他在刑事辩护界的地位及影响力!
陈有西
“法治的进步不能靠恩赐,也不能靠机遇,它是深思熟虑的行动和顽强不惜的奋争,推动法治建设的是一次次理性负责的公民行动,律师在这样的行动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
——陈有西
陈有西现为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主任。
陈有西出生在浙江宁海大梁山下的南溪村。
在校期间,他的文学才能开始崭露头角,长诗《思春曲》在著名文学月刊《清明》上发表,反思文革后人际关系的冷漠,是中文系第一个在全国文学期刊上发表长诗的大学生。
陈有西在律师界能取得如此荣誉,得益于他后天的历练。
他并非真正的法学出身,初入社会,生活中的一切皆由体制之手按需分配安排。
中文系出身而入法律之门,陈有西的法学资本全部来自于他的自学实践。
他戏称这是在游泳中学习游泳。
大学中文系的学习经历,历练了他的学习能力,而非提供他之后工作所需的知识素养。
陈有西在四十五岁时,辞别体制,开始了律师生涯。
十年后在李庄案中一案成名。
重庆检方决定对李庄案撤诉之后,他发表文章称“李庄案全方位地体现了中国法治社会新兴力量的崛起。
是这些综合力量,在全方位地推动着中国的官方、中国的整个社会回到民主与法治国家的正确轨道上来。
中国依法治国的潮流已经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
李庄案的撤诉,是法治中国的胜利。
”
此后,在南阳杨金德案、北海律师伪证案、沈阳夏俊峰案等热点案件,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从邓玉娇案到李庄案,从药家鑫案到北海案,从夏俊峰案到李昌奎案,以及现在的21世纪网涉嫌敲诈勒索案中也可以听到陈有西的声音……在一系列以重大案件为基础的公共事件中,陈有西很少缺席。
陈有西而他的原则是坚持独立、绝不站队。
他借助着自己的学术网站和微博,发表了一系列有力度的评论,犀利的文风,精湛的法理,引领了舆论的方向。
由此,陈有西的微博点击量也一直堪称是业内的翘楚。
因李庄案一辩成名的陈有西,自李庄案开始就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人物。
此前,他的舞台主要在长三角。
而在获得全国性声望后,陈有西开始在中国刑事辩护舞台名震全国,当然律师界同行对陈有西是褒贬不一、赞毁参半。
他的律师生涯的中一个致命的是他不能以一个纯粹的法律人而存在。
这和他的文学出身有关,早年陈有西文学专业毕业,曾有人这样赞誉他的文学才能:
“他在文学方面的造诣超过了法律方面的成就”。
但这些,并没有改变他在中国刑事辩护界的影响力。
说起陈有西,他是一介文人,文学才子,但人们不能忽视的是他在中国律坛的地位,曾一度同行封陈有西为“中国律坛影帝”,“律坛影帝”的称号不管是对他在律坛地位的肯定,还是对他爱拍摄照片的挖苦与讽刺,陈有西却是坦然处之了。
无论面对多少毁誉,他都以淡定的态度处置。
在一场场风波中,这位有影响力的律师始终都没有倒下,无疑他的成就和影响力是不可否认的!
斯伟江——“正义的化身”
“正义虽然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
”
——斯伟江
斯伟江原来是以诉讼仲裁、知识产权等民商事法律事务,为公司、个人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服务,以知识产权方向为主。
近几年来,斯伟江已完全转型为一位刑事辩护律师。
斯伟江信奉,在法治社会,法律人的尊荣在于法律人的寂寞。
在非法治社会,法律人的抗争,才是法律人的尊荣。
将懦弱无言混同于自甘寂寞,是法律人的悲哀!
斯伟江,一个豪迈的名字,在刑事案件中,他的辩护风骨虽没有独树一帜,但会显示出他的傲人风骨,不畏强权。
斯伟江曾著文其与陈有西之间的差异,陈有西算是一个竭力维护体制。
斯伟江并非是痛恶体制,而是保留了一个独立知识分子的人格与立场!
“在历史审判面前,谁都无法逃脱。
违背法律的人,必将被法律所严惩。
天理昭昭,李庄必有昭雪的一天。
这句话,送给李庄,也送给所有的法律人。
正义虽然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
”这是斯伟江在李庄案二季辩护词最后一段话。
让人感动并敬佩所有那些执业者的良知与操守。
他的那一句:
“正义虽然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
”被无数的法律人引用。
律师本身不是正义,但他却代表着正义,斯伟江律师被称为“人权派”律师的代表人物!
王思鲁——“法庭常胜之王”
“竭力赢取诉讼,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是律师的天职,是律师眼中的正义!
”
——王思鲁
王思鲁,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他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作为后盾,累积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基础,倾尽心血编著《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等书,将自己宝贵的实战经验传授给律师同行及未来的法律之星。
《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被称为律师入门的教科书,《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被誉为“法庭战场上的实战宝典”。
王思鲁并非是在海南民警雷庭被控非法拘禁罪案中突显出来的影响,早在十年前,他已经在刑事辩护界显露身手,他以一个律师界新手崭露头角时就展示出了在刑事辩护方面的过人天赋,仿佛他就是为了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而生的。
他在为马学明被控贩卖10500克海洛因案辩护中,获得无罪的好结果。
海内外的媒体大量报道,其中“金牙大状死刑变无罪”,他开始以“金牙大状”盛名远扬。
他刑事辩护生涯中重视“以个案的公正处理推动法治进程”。
也正因为这种理念与信仰,他只接手有理有据的案件。
他对亲自办理的案件,在接案选择时很挑剔,他一年亲自办理的不超过五起案件。
在这一点上他与张思之是相反的,张思之面对当事人的诚挚委托,从未表示过拒绝,一度被称作某类案件“专业户”。
王思鲁一路赢得了众多的大要案,他追求赢,每一个案例都力争达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他的追求使之赢得了众多的经典案例。
他说:
“胜诉是给予律师的最高酬金和最美桂冠,不仅是当事人希望看到的,也是律师孜孜以求的。
”这是他追求赢的信念所在,他可能为了赢取胜诉不惜一却代价。
王思鲁在律界有受争议之处,那就是律师同行曾说他是具有功利主义的王道意识,他的功利主义大概就是说他对案件追求赢的强烈企图心了。
至于他的王道意识,大概应是他的气魄与“法庭之王”的霸气。
他在法庭上常表现一种充满智慧的霸道和王道,不知是他与生俱来的刑事辩护天赋亦或是他多年来积淀下来的丰富庭辩艺术。
他曾坦诚财富和名望是评价著名律师的重要标准,他追求承办案件胜诉的强烈欲望充分地反映在其众多的语录当中。
有人称这是他身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存在争议之处,有人觉得这是他区别于张思之、田文昌等影响力刑辩律师中最独特的优点,在他身上让人看到何为“战神”!
他将每一起重大的刑事辩护案件都当成一场战争,在亲办或督办案件的过程中享受统筹全局,运筹帷幄的快感。
“完美的辩护是惊心动魂的过程和成功结果的和谐统一;律师是以众多震撼人心的实战辩例开创未来,而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这是他的至理名言。
说明他对实战特别看重与推崇,同时显露了他对挑战高难度刑事辩护的信心。
他不愧为中国“实战派律师”的典型代表。
王思鲁关心中国法治进程及律师行业的发展。
他在指导青年律师时说:
必须要专注、专业,坚持以个案推动中国法治进程。
他领衔的广强律师事务所,也秉持着与他在律界风格如出一辙的运作理念:
做中国专业律师事务所的领航者!
他的思想、他的理念、他在刑事辩护中追求不惜一切代价,赢取胜诉的精神都在律师界产生了极大影响力。
无疑,在中国律师界元老的名单和具有影响力的刑事辩护律师榜上他是不可缺少的!
张青松——刑事辩护界的“京城四少”
“只有最专业,才会有最好的辩护,只有最好的辩护,才最能维护刑事辩护律师这个群体的地位。
”
——张青松
张青松,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青松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3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他对刑事辩护的热爱不亚于金牙大状王思鲁,他曾说准备把自己的一生都投入到刑事司法与刑事辩护的事业当中。
但据媒体采访张青松时,他的描述,他在考入西南政法大学之前并不知道有律师这回事。
在大学期间,张青松看见香港和外国的影视片中头戴假发的律师在法庭上旁若无人,“特别牛”,在那个时候,他才有了做律师的念头。
他就是因为作为著名演员刘晓庆及其公司涉嫌偷税案件的辩护人之一而被媒体围追堵截的张青松。
2006年金秋,他创办了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这是一个全国首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
张青松先后应邀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国内外法律院校发表演讲。
在国内一些知名报刊上发表过许多法律学术性文章,其中部分作品已经被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主要系列著作项目——“刑事法律科学文库”收录。
张青松参与辩护的案件以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为主,其中包括著名演员刘晓庆及其公司涉嫌偷税案;被称为中国宏观调控第一案的江苏“铁本”案;轰动全国的江西南昌“德国牙医”非法行医案;全国“五大土地违案”牵涉的原青岛崂山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受贿案等重大刑事案件。
基于对案件的成功辩护,曾被评为“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之一,并被媒体誉为刑事辩护的“京城四少”。
张青松热心公益、关注法治改革,他多次参与法律修订活动,发起并参与多项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科研项目。
担任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国际间的人权对话。
钱列阳
“只要你在法庭上,声音必须传到每一个角落里。
你的声音必须要顾及法庭上所有的人,这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必备的要件。
”
——钱列阳
钱列阳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曾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报导。
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运用扎实的理论功底,幽默机智的法庭辩论,为客户争取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其诚实、稳重、高效的工作作风深得客户好评。
他曾承办许多重大影响力案件如刘晓庆涉税案;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等。
钱列阳因为被指派参与刘志军案的辩护,曾面临千夫所指,引来许多律师的质疑。
律师界对钱列阳为刘志军辩护工作的质疑主要有两点:
一是钱列阳配合司法机关演出,让公正审判旁落,让公众的知情权旁落;二是钱列阳百般迎合大贪官的诉讼利益,出卖了律师的良知。
一场中国刑辩律师界关于职业伦理的大讨论开展得如火如荼,这是钱列阳律师在接手刘志军案时从未预料到的。
在钱列阳眼中,刘志军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说过,他坚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法律概念里的“人”,同时包含“好人”与“坏人”,在宪法里他们都平等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当“坏人”也享有这种权利时,“好人”的权利才会得到保障。
他说“律师的第一职业伦理,是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医学专家可以洋洋洒洒说,但是主刀医生有责任把这个病人救好。
学者的话都没错,但是他们不担负具体的人的责任。
”钱列阳在谈起律师时说:
“律师是第一线的工作人员。
及时发现立法上缺陷和执法中的漏洞,是当今社会律师作为法律人的重要责任。
”
然而,他作为中国刑事辩护界的大牌律师,难免会引起争议,会受到人们的质疑,如是政府的御用律师,在案件过程中配合法庭走过程等一些舆论,但他在刑事辩护界的威望与影响力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他的至理名言如“只要你在法庭上,声音必须传到每一个角落里。
你的声音必须要顾及法庭上所有的人,这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必备的要件。
”被无数的律师作为座右铭。
杨金柱——“律坛怪侠”
“我只想做个说真话的律师,这些荣誉我都能放弃。
”
——杨金柱
杨金柱被称为“律坛怪侠”,还有人称为“律师界老顽童”。
杨金柱原本在律师界“功成名就”,可以“埋头挣大钱”,但却做出惊人之举,通过开设博客,评点李庄案,质疑种种社会不公,在现实批判的道路上愈行愈远。
他人称“杨吉诃德”,大战风车,其间心路,则堪为折射中国法治现状的一面镜子。
从2007年开始,自称“曾经和公权力关系很好”的杨金柱,开始放弃自己在体制内获得的所有荣耀,不再“埋头挣大钱”,而是通过网络,批评他所看到的种种社会不公。
他最早是为自己,后来是为李庄,再后来是为了整个律师群体。
“李庄判刑后,曾说了句,中国17万律师会为我申诉。
”杨金柱说这句话刺激了他。
促使他在李庄案后“顶风作案”,写下文章近10万字,“以一己之力,完成了对李庄案的全部批判。
杨金柱是侠义之士,他用勇气和气概为那些唯唯诺诺小心翼翼的人祛除胆怯,在中国律坛上斩荆披棘。
杨金柱身上确实有着侠客的仗义和倔强。
在北海案中,杨金柱发起组织,更是显示了侠客律师的仗义,每每出现律师维权事件,杨金柱总是第一时间响应,在律师维权事件中总是少不了他的声音和身影。
几年时光里,这个被称为“老顽童”的另类律师,嬉笑怒骂,不知不觉,已在网络上聚集数十万粉丝,“笑傲江湖”。
著名宪法学者张千帆撰文称,杨金柱是不可复制的,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很识时务的理性人,不会故意给自己找茬儿,多数律师也不例外。
但是,如果在所谓的理性选择下,众人的沉默,将会使我们离法治越来越远。
因为,毕竟“法治是众人之事”。
对此,杨金柱表示接受。
不过他又说:
“我不希望大家都和我一样冒险,但可以少说点嘛。
”
在湖南省排名前三甲的通程律师事务所,是杨金柱一手创办的。
十年披荆斩棘,功成名就,如今的通程所有律师一百多人,是湖南的大所。
而他个人也得到很多荣誉。
一直到2009年,他的“风车大战”已进行一年多,越来越多的人“围观”时,他仍然得到了湖南省的“湖湘之子”荣誉。
2009年6月,53岁的杨金柱从通程所全身而退,只担任终身名誉主任。
但最终,所里顶不住压力,还是将这个昔日的“精神领袖”除名。
虽然知道,这是不得已的断臂之举,但杨金柱还是黯然泪下。
他曾在网络上写下“我的两难抉择”:
是提前五年告别律坛,专门去写作呢;还是继续当律师呢?
“请网络诸君告我”。
作为律坛怪侠,他说他只向法律低头!
杨金柱看遍律师江湖的起起落落后,他仍以大海潮音,作狮子吼,不管听众是否寥寥。
这正是律师的江湖、杨金柱的命,有人曾疑问:
若江湖再无杨金柱,法治天下,更近?
更远?
张燕生——“刑辩铁娘子”
“正义到来时,我们也该退场了。
”
——张燕生
张燕生被称为“刑辩铁娘子”。
她不是刑事辩护界最有影响力的律师,但她可谓是刑事辩护界最有影响力的女律师了。
张燕生是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修生,曾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1994年创办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
张燕生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主任。
张燕生以其为人正直、敬业和精湛的专业水平受到业内同行和客户的赞誉。
先后获得“北京市刑事辩护突出贡献奖”、“全国律师新闻人物”、“金牌律师”、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十大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称号。
在历经七八年为念斌案昭雪平反,更是增加了刑事辩护舞台上这位“刑辩铁娘子”的影响力。
自2008年接手念斌案后,张燕生从头到尾参与了这起案件的法庭辩护、证据收集、邀请专家分析等,冤案能够平反,她是最大的推动力之一。
念斌被宣判无罪,念建兰说她最大的遗憾之一是一直为念斌免费辩护的张燕生律师未到宣判的现场。
然而张燕生说:
“正义到来时,我们也该退场了。
”当记者问起张燕生代理念斌案的最大感触是什么?
张燕生说:
“坚持,坚持,……想告诉大家,我们不是为了赚钱,这是司法良知,法律人不是冷血动物。
另外,我希望念斌的案件平反,能够给我们的司法改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这个案子值得研究,希望其他冤案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而不要像念斌案一样要等8年才纠正。
”在念斌案中张燕生最想对公检法说的话,震撼了无数的法律人:
要凭着你的良知,要增加你的勇敢,要坚持你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
他们应该勇敢,勇敢超过了服从!
这就是这位坚强、刚毅、富有良知的女律师,在律师面前我本不想加一个“女”字,但客观上这是她的性别,更显示了这位女性难得的优异品质。
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人们记住的却是她的惊人的成就与影响力,几乎忽略了她的性别!
她无愧于“刑辩铁娘子”的称号!
中国具有影响力的刑事辩护律师还有翟建、陈光武、周泽、迟夙生、朱明勇等,他们在律坛上演凑的华章及熠熠生辉的律师形象也不逊色,但限于篇幅及精力,不再一一列举。
“梅需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他们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各有千秋。
但正如这世上没有一块完美无瑕的玉一样,他们也并非完美无瑕。
然而他们大多是完美主义者,追求完美的律师生涯,对自己所办的案件追求完美。
他们“指点法庭,激昂辩护”,他们“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他们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演绎着各自的传奇,谱写着刑事辩护的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