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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en10051

ICS77.140.50取代1992-02版

 

欧洲标准EN10051:

1991+A1具有德国标准的地位。

 

德国版前言

本欧洲标准EN10051:

1991和更改A1:

1997由欧洲钢铁标准化委员会(ECISS)下属的负责“由普通结构钢和压力容器用钢制成的扁平产品–尺寸标准”的技术委员会(TC)12(秘书处:

荷兰)制定的。

负责德国的标准化小组是钢铁标准委员会(FES)下属的“热轧扁平制品的尺寸标准”小组20/1。

对于在第2点和附件B中所引用的EURONORM请参阅下面所列出的标准:

EURONORM96见DIN17350

更改

与1992年2月版相比,有以下更改:

a)引入了以DINEN10027-1为基础的牌号。

b)修订了引用标准

c)增加了表2:

符合EN10111规定的冷成形低碳钢热连轧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

d)将原来的表2:

A等级钢的厚度允许偏差改为表3。

 

1.适用范围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表1中所列的、包括不锈钢在内的合金钢和非合金钢无镀层热连轧扁平制品,最大宽度为2200mm。

本标准也适用于被用于冷轧的热轧钢带。

本标准不适用于轧材宽度600mm的热轧钢带。

 

2.引用标准

通过参照注明或未注明年月标准的方式,本标准采纳了其它出版物中的规定。

所参照的标准均在正文中予以注明,下面则是各出版物的名称。

对于注明日期的参照标准,任何出版物在注明的年月之后进行的更改或修订不适用于本标准,除非本标准通过更改或修订采纳了这一内容。

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出版物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N10020钢的等级定义和划分

EN10025非合金结构钢制热轧产品–交货技术条件

EN10028-2压力容器钢板–第2部分:

合金和非合金耐高温钢

EN10028-3压力容器钢板–第3部分:

合金和非合金耐高温钢

EN10028-4压力容器钢板–第4部分:

焊接性细晶粒结构钢

EN10028-5压力容器钢板–第5部分:

焊接性细晶粒结构钢,热机械轧制

EN10028-6压力容器钢板–第6部分:

焊接性细晶粒结构钢,调质

EN10048热轧窄钢带–尺寸和形状允许偏差

EN10079钢制品术语定义

EN10083-1淬火和回火钢–第1部分:

特殊钢交货技术条件

EN10083-2淬火和回火钢–第2部分:

非合金优质钢交货技术条件

EN10083-3淬火和回火钢–第3部分:

硼钢交货技术条件

EN10088-2不锈钢–第2部分:

一般用途的薄板和带材的交货技术条件

EN10111冷成型连续热轧低碳钢带和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EN10113-2焊接性细晶粒结构钢热轧制品–第2部分:

正火/正火轧制钢的交货条件

EN10113-3焊接性细晶粒结构钢热轧制品–第3部分:

热工机械轧制钢的交货条件

EN10120焊接过的气罐用薄钢板和钢带

EN10137-2淬火和回火或沉淀硬化状态下高屈服强度结构钢制板材和宽扁钢–第2部分:

淬火和回火钢的交货条件

EN10137-3淬火和回火或沉淀硬化状态下高屈服强度结构钢制板材和宽扁钢–第3部分:

沉淀硬化钢的交货条件

EN10149-2冷成型用高屈服点钢制热轧扁平产品–第2部分:

热机械轧制钢的交货条件

EN10149-3冷成型用高屈服点钢制热轧扁平产品–第3部分:

正火或正火轧制钢的交货条件

EN10155增强的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EN10207简易压力容器用钢–薄钢板,带钢和棒钢的交货技术条件

EN10208-2易燃流体用管道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

要求等级为B的钢管

表1:

标准的适用范围

产品

厚度

mm

钢的种类,根据

钢板,宽带钢

(宽度600mm)

 

25

EURONORM96,EN10025,EN10028-3,EN10028-4,EN10028-5,EN10028-6,EN10083-1,EN10083-2,EN10083-3

从宽带钢上纵向剪切下的钢带

(宽度600mm)

EN10088-2,EN10111

EN10113-2,EN10113-3,EN10120

EN10137-2,EN10137-3,EN10149-2

EN10149-3,EN10155,EN10207

EN10208-2,prEN10028-7和prEN10084

prEN10028-71)

压力容器用钢扁平制品-第7部分:

不锈钢

prEN100841)

渗碳钢-技术交货条件

EURONORM962)

工具钢–技术交货条件

1)目前为草案。

2)附件B中所列出的EURONORM96或与其相应的国家标准被转换为欧洲标准之前可以继续使用。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欧洲标准的使用:

-合金和非合金钢:

见EN10020

-宽钢带和钢板:

见EN10079

 

4订货所需信息

4.1一般要求

订货方在订购时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a)产品类别(钢带、钢板),

b)本欧洲标准号(EN10051),

c)公称厚度和公称宽度(单位:

mm),

d)在订购切边的钢板或钢带时,要注明“GK”(见6.2),见第10条,其它要求1,

e)(钢板)公称长度(单位:

mm)

f)产品厚度10mm时,宽度的允许偏差(见7.3)

g)钢的等级为D时,对不平度的要求(见表7)

h)宽钢带和纵切钢带的宽度600mm时,对不平度的要求

i)宽度600mm的纵切钢带的镰刀弯数值

如果订购方在订购时没有提供关于f)、g)、h)和i)的详细信息,供货方应向订购方查询。

4.2其它要求

第10点提出了一系列其它的要求。

如果订购方没有提出这些要求,且在订单中没有包括相应的要求,那么产品将本标准的通用规定交货(见6.2)。

 

5标记

产品标记除了包括第4.1条规定的内容之外,还应包括所订购的钢的牌号。

标记示例:

a)按照本欧洲标准交货的钢板,厚度为2.0mm,宽度为1200mm,切边(GK),长度2500mm,钢的牌号根据EN10083-1为34Cr4:

钢板EN10051–2.01200GK25

钢EN10083-1–34Cr4

b)按照本欧洲标准交货的钢带,厚度为4.5mm,宽度为1500mm,自然轧制的圆棱(即不切边),钢的牌号根据EN10025为S235JR:

钢带EN10051–4.51500

钢EN10025–S235JR

6供货规格

6.1根据订货合同,钢板和钢带以不切边或切边(GK)的状态交货。

6.2如在订货合同中未说明边缘状态,按本标准供货的产品以不切边状态供货。

6.3在订货合同中,双方可商定是否提供带有焊缝的卷带。

焊缝的位置也需在订货时商定。

见第10点,其它要求2。

 

7钢板的尺寸和形状允许偏差

7.1厚度

7.1.1表2中列出的是符合EN10111规定的冷成形低碳钢热连轧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

表2:

冷成形用低碳钢热连轧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

单位:

毫米(mm)

公称厚度

在下列宽度范围内的厚度允许偏差

1200

1200

1500

1500

1800

1800

2.00

0.13

0.14

0.16

-

2.00

2.50

0.14

0.16

0.17

0.19

2.50

3.00

0.15

0.17

0.18

0.20

3.00

4.00

0.17

0.18

0.20

0.20

4.00

5.00

0.18

0.20

0.21

0.22

5.00

6.00

0.20

0.21

0.22

0.23

6.00

8.00

0.22

0.23

0.23

0.26

7.1.2表3中列出的是具有普通耐高温变形性能的钢的厚度允许偏差。

厚度允许偏差的等级为A。

 

表3:

具有普通耐高温变形性能的钢的厚度允许偏差

(等级A)

单位:

毫米(mm)

公称厚度

下列宽度时的厚度允许偏差

1200

1200

1500

1500

1800

1800

2.00

0.17

0.19

0.21

-

2.00

2.50

0.18

0.21

0.23

0.25

2.50

3.00

0.20

0.22

0.24

0.26

3.00

4.00

0.22

0.24

0.26

0.27

4.00

5.00

0.24

0.26

0.28

0.29

5.00

6.00

0.26

0.28

0.29

0.31

6.00

8.00

0.29

0.30

0.31

0.35

8.00

10.00

0.32

0.33

0.34

0.40

10.00

12.50

0.35

0.36

0.37

0.43

12.50

15.00

0.37

0.38

0.40

0.46

15.00

25.00

0.40

0.42

0.45

0.50

7.1.3将表3中列出的偏差值按表4中给出的增加比例增加后即为具有高耐高温变形性能的钢的厚度允许偏差。

下面是相应的等级和增加比例:

对于表4中列出的等级为B的钢,将表3中列出的允许偏差增加15%就是其厚度允许偏差。

对于表4中列出的等级为C的钢,将表3中列出的允许偏差增加30%就是其厚度允许偏差。

对于表4中列出的等级为B的钢,将表3中列出的允许偏差增加40%就是其厚度允许偏差。

 

表4:

高级耐高温变形性能钢的厚度允许偏差的增加比例1)2)

等级B

(增加:

15%)

等级C

(增加:

30%)

等级D

(增加:

40%)

钢的牌号

所属标准

钢的牌号

所属标准

钢的牌号

所属标准

E295;E335;

EN10025

L360;L415;

EN10208-2

L480;L550

EN10208-2

E360

L445

S500;S550

EN10149-2

S355

EN10025

S420;S460

EN10113-2;-3

S600;S650

S355

EN10155

S420;S460

EN10149-2;-3

S700

S355

EN10149-2;-3

P460

EN10028-3;-6

S500;S550

EN10137-2

S335

EN10113-2;-3

S460

EN10137-2

S620;S690

P295;P335

EN10028-2

S890;S960

P500;P550

EN10028-6

P620;P690

C35

EN10083-2

C53

EU86-70

CT70

EU96-79

C35E

EN10083-1

C55

EN10083-2

1CS75

EU132-79

C36

EU86-70

C55E

EN10083-1

CT80

EU96-79

C45

EN10083-2

1CS55

EU132-79

2CS85

EU132-79

C45E

EN10083-1

C60

EN10083-2

2CS100

EU132-79

C46

EU86-70

C60E

EN10083-1

CT105

EU96-79

C50

EN10083-2

1CS60

EU132-79

CT120

EU96-79

C50E

EN10083-1

1CS67

EU132-79

16Mo3

EN10028-2

25CrMo4

EN10083-1

50CrMo4

EN10083-1

20MnB5

EN10083-3

34CrMo4

EN10083-1

36NiCrMo4

EN10083-1

30MnB5

EN10083-3

41CrMo4

EU86-70

34NiCrMo6

EN10083-1

38MnB5

EN10083-3

42CrMo4

EN10083-1

30NiCrMo8

EN10083-1

28Mn6

EN10083-1

17CrNi6-6

prEN10084

51CrV4

EN10083-1

27MnCrB5-2

EN10083-3

20NiCrMo2-2

prEN10084

所有种类

EU85-70

33MnCrB5-2

EN10083-3

18CrNiMo7-6

prEN10084

例如

39MnCrB6-2

EN10083-3

39CrMoV13

EU85-70

38Cr2

EN10083-1

31CrMo12

EU85-70

46Cr2

EN10083-1

34CrAlMo5

EU85-70

34Cr4

EN10083-1

41CrAlMo7

EU85-70

41Cr4

EN10083-1

所有种类

EU89-70

45Cr2

EU86-70

例如

38Cr4

EU86-70

50CrV4

EU89-71

16MnCr5

prEN10084

67SiCr5

EU132-79

13CrMo4-5

EN10028-2

50CrV4

EU132-79

10CrMo9-10

EN10028-2

所有铁素体和马氏体不锈钢

EN10088-2

所有不带钼合金的奥氏体不锈钢

EN10088-2

所有带钼合金的奥氏体不锈钢

EN10088-2

1)附件A,表A.1到A.3,包括了各国的牌号和交货条件。

如果一个国家标准已由一个欧洲标准取代,那么旧的国家牌号和旧的国家标准就被加上括号。

2)在此表中,并没有包含所有的欧洲标准或EURONORM所涵盖的钢和质量等级。

牌号中含有相同的或可比较的物理性能的参数或化学成分的其它种类和中间种类,将被归入本表中列出的可比较种类所处的等级中。

示例:

P460NH或P460NL1(按照EN10028-3):

等级C(同P460)

2CS75(按照EU132-79):

等级D(同1CS75)

37Cr4(按照EN10083-1):

等级B(同34Cr4和38Cr4)

 

7.2长度

表5为长度的允许偏差。

表5:

长度的允许偏差

单位:

毫米(mm)

公称长度

允许偏差

下限偏差

上限偏差

2000

0

+10

20008000

0

+0.005公称长度

8000

0

+40

7.3宽度

表6为宽度的允许偏差。

表6:

宽度的允许偏差公称

单位:

毫米(mm)

公称宽度

宽度的允许偏差

在不切边状态下

在切边状态下1)

下限偏差

上限偏差

下限偏差

上限偏差

1200

0

+20

0

+3

12001500

0

+20

0

+5

1500

0

+25

0

+6

1)这里的允许偏差使用于公称厚度10mm的产品;对于公称厚度10mm的产品,需在订购时商定上限偏差。

 

7.4不平度

7.4.1冷成形用低碳热连轧钢板和普通耐高温变形性能钢的不平度的极限偏差见表7。

如果极限偏差小于表7规定值时,需在订购时商定。

见第10点,其它要求3。

 

表7:

普通耐高温变形钢的不平度极限偏差(等级A)

单位:

毫米(mm)

公称厚度

公称宽度

不平度极限偏差

普通偏差

受限偏差

2.00

1200

18

9

12001500

20

10

1500

25

13

2.0025

1200

15

8

12001500

18

9

1500

23

12

7.4.2高级耐高温变形钢的不平度极限偏差见表8。

如果用等级B和C的钢制成的产品的极限偏差小于表8规定值时,需在订购时商定。

见第10点,其它要求4。

表8:

高级耐高温变形钢的不平度极限偏差

单位:

毫米(mm)

公称厚度

公称宽度

下列等级1)的不平度极限偏差

B

C

D

25

1200

18

23

订购时商定

12001500

23

30

1500

28

38

1)等级B、C和D见第7.1.3点和表4。

 

7.5切斜

在根据9.5进行的试验中,切斜u不得超过钢板实际宽度的1%。

7.6镰刀弯值

当公称长度5000mm时,镰刀弯不得超过钢板实际长度的0.5%。

当公称长度5000mm且公称宽度600mm时,在每测量长度5000mm上,不切边钢板的镰刀弯应不大于20mm,切边钢板的镰刀弯应不大于15mm。

7.7订购尺寸

订购时,供需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用以下要求取代上述垂直度允许偏差和镰刀弯数值的规定,即:

每个交货的钢板必须保证宽度和长度公称尺寸的最小矩形。

见第10点,其它要求5。

 

8宽钢带和纵切钢带的尺寸和形状允许偏差

8.1一般要求

在按下列公式计算出的长度l内,尺寸和形状允许偏差不适用于钢带的端部及轧口:

 

l(m)=

90

公称厚度(mm)

,其中,l不应大于20m。

8.2厚度

8.2.1厚度的允许偏差与钢板相同(见第7.1点)。

8.2.2经供需双方商定后,表9中的最大翘曲值和表10中的卷带内最大厚度差值适用于由符合7.1.2规定的等级为A的钢制成的将被于冷轧的已热轧钢带。

见第10点,其它要求6。

备注:

在非纵切钢带上,翘曲应相对于钢带中央尽可能均匀和对称的分布。

在卷带内的厚度变化应是逐渐的,而不应是跳跃式的。

8.2.3供需双方可以商定采用小于规定值的厚度允许偏差和最大翘曲值。

见第10点,其它要求7。

 

表9:

由等级A的钢制成的、用于冷轧的热轧钢带的允许翘曲值

单位:

毫米(mm)

公称宽度

允许翘曲值1)

1200

0到0.10

12001500

0到0.13

15001800

0到0.16

18002200

0到0.20

1)对于用来纵切并随后冷轧的热轧钢带,必须将上述值降低20%.

表10:

用于冷轧的热轧钢带在一钢卷内的允许厚度差

单位:

毫米(mm)

钢带的公称厚度

在以下钢带的公称宽度时的允许厚度差

1200

1200

1500

1500

2200

0.82.0

0.20

0.24

0.28

2.03.0

0.22

0.27

0.33

3.04.0

0.28

0.32

0.40

4.08.0

0.28

0.32

0.40

8.3宽度

厚度的允许偏差与钢板相同(见第7.3点)。

8.4不平度

应在订购时商定不平度的要求。

备注:

在协商时应考虑到供用户使用的装置。

8.5镰刀弯值

当宽度600mm时,在每测量长度5000mm上,不切边钢带的镰刀弯值应不大于20mm,切边钢带的镰刀弯值应不大于15mm。

对于宽度600mm的纵切钢带,需在订购时商定允许的镰刀弯值。

 

9检测

9.1厚度

9.1.1厚度的测量部位分别为距边部不小于40mm(在不切边的制品上)或25mm(在切边的制品上)的任意点。

9.1.2翘曲是中心线和测量部位之间的厚度差,测量部位分别为不切边钢带上距边部40mm处或切边钢带上距边部25mm处。

9.1.3在一条到各纵向边距离相同的线上测量一个卷带内的厚度差(到边的最小距离按照9.1.1)。

9.2长度

沿钢板的一条纵向边测量长度。

9.3宽度

沿与产品的一条纵边垂直的方向测量宽度。

9.4不平度

将产品放置在一个水平面上,测量它与水平面之间的最大距离,即不平度。

9.5切斜

切斜是指横边向纵边的垂直投影。

(见图1)

 

图1:

切斜u

9.6镰刀弯

镰刀弯,是指纵边与连接测量部分两端点的直线之间的最大距离。

镰刀弯是在产品呈凹形一侧测量的。

公称长度5000mm的钢板,镰刀弯的测量长度等于钢板的长度。

公称长度5000mm的钢带和钢板,在产品的任一位置上(除了在轧舌口),测量长度等于5000mm。

 

10其它要求(见4.2)

1.要求订购切边产品(见4.1和6.2)。

2.要求提供带有焊缝的卷带(见6.3)。

3.普通耐高温变形性能钢的不平度极限偏差小于规定值(7.4.1)。

4.等级为B和C的高级耐高温变形钢的不平度极限偏差小于规定值(7.4.2)。

5.用以下要求取代有关垂直度允许偏差和镰刀弯数值的规定,即:

每个交货的钢板必须保证宽度和长度公称尺寸的最小矩形。

6.表9中的翘曲值和表10中的卷带内厚度差值适用于用于冷轧的热轧钢带(见8.2.2)。

7.采用小于规定值的厚度允许偏差和最大翘曲值(见8.2.3)。

 

附件A(供参考)

属于表4中B级、C级和D级的钢的牌号和交货条件对照表

表A.1到A.3是对表4-B级、C级和D级钢的各国牌号和交货条件对照表的补充。

如果某一国家标准已被一个欧洲标准取代,那么这一国家标准及钢的国家牌号均被加上括号。

表A.1:

B级钢的牌号和交货条件对照表

(允许偏差提高15%)

表A.1(完)

表A.2:

C级钢的牌号和交货条件对照表

(允许偏差提高30%)

 

表A.2(完)

表A.3:

D级钢的牌号和交货条件对照表

(允许偏差提高40%)

 

表A.3(完)

附件B(供参考)

与EURONORM96相对应的国家标准清单

表B.1中所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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