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投标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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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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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馨苑小区、和鑫花园和馨塘新村物业管理服务
标书编号:
ZZC-G
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十月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项目需求……………………………
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受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馨苑小区、和鑫花园和馨塘新村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馨苑小区、和鑫花园和馨塘新村物业管理服务
标书编号:
ZZC-G
采购预算:
第一标段馨苑小区、和鑫花园物业管理服务:
.万元;第二标段馨塘新村物业管理服务:
.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馨苑小区、和鑫花园和馨塘新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进行报价。
若投标人只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选择性报价,则作无效报价处理且取消全部标段的评标资格。
中标顺序按已确定的标段顺序逐个确定,每个标段的最高得分者为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一个标段,中满一个标段后将自动失去剩余标段的中标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次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项目信息
公告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底部的“本市其他网站”栏目中的“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完成报名并在[采购业务-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
无。
答疑时间:
年月日:
-:
时
疑问提出的方式:
通过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网上提问”栏目提出。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年月日:
-:
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郑浩、欧心怡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整
开标地点: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地址: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室、室、室)
采购单位地址:
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号
邮编:
联系人:
郑浩、欧心怡 联系电话、传真:
-
采购单位联系人:
薛超 咨询电话: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份 副本份数:
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第一标段馨苑小区、和鑫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元;第二标段馨塘新村物业管理服务.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
时整前到达本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中心只接受银行汇款(仅指大、小额支付系统汇款、苏州同城系统转账)或者行内转账(仅指投标人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开户的行内转账)二种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户名、开户行及帐号信息:
在“打印回执码”中查看[注:
供应商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点击该采购项目栏的铅笔图案进入“完善投标信息”界面,再点击“打印回执码”即可]。
如有疑问请咨询农商行电话:
-
十、只有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报名通过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一八年十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合格的投标人
.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次招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报名通过并下载本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需求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解决。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的澄清
.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需要,联系采购人勘察项目现场(未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勘察,认同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勘察现场联系人:
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的薛超,联系电话:
。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答疑时间截止前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网上提问”栏目提出。
招标人对答疑时间截止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网上平台予以答复。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物业管理服务经费测算明细表、专用设施设备清单、工具及物耗品报价表、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介绍、主要业绩、投标人情况介绍等部分。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服务经费测算明细表的价格一致,若出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物业管理服务经费测算明细表与物耗品报价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物业管理服务经费测算明细表与物耗品报价表。
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物业管理服务等。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项报价和总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
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项目总报价与物业管理服务经费测算明细表分别填写
..投标人总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突击费用(临时加班加点产生的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遇最低工资调整、物价上涨、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税费调整、统计误差等)、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
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根据自己对需求的理解撰写需求分析和服务方案。
.根据自己对项目需求的分析,提出人员配备方案,并详细介绍拟参加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资历和持有相关证书情况,特别要详细介绍该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资质和所从事过类似案例管理情况。
、投标人情况介绍
.投标人的总体情况应在投标文件以书面或彩页作出说明。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
时前交纳,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银行汇款或转帐方式退还至原保证金交纳帐户。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天。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第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完好,如果在开标时依据财政部号令检查未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将当场退回投标人。
.标记: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上应加盖公章,且标明标书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投标。
、投标截止日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迟交的投标文件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五、开标与评标
、开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仪式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评标委员会
.开标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评委会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的澄清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投标文件的审核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关于诚信库: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查询渠道:
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
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评委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若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投标文件中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投标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
..带★的必备要求、质保期、交货期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所要求的强制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在清单内的;
..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而未加盖公章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废标条款: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定标
、确定中标单位
.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
.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依据财政部号令第十六条第
(二)项规定,如果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因故被取消的,新的中标候选人按相关规定确定。
.评审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名单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质疑
.质疑形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涉及技术和商务条款问题的,向采购单位提出;涉及采购程序问题的,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号令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匿名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质疑的送达方式
...质疑函应采用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根据财政部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
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其他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一致。
..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中标通知书
.l在中标结果确定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
.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