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期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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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期建设方案
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期)建设方案
一、引言
(一)平台建设背景
交通电子口岸是运输工具、旅客、货物等核心信息管理、服务和监管的一个基础信息平台和重要的数据交换平台,是国家电子口岸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了4个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和16个港航EDI中心,成为交通电子口岸的主要实体。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发展,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和港航EDI中心不断完善电子数据交换功能,建立了新一代港口电子数据交换中心运作模式,有力地促进了港航企业和相关物流企业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部分中心逐步发展成为地方电子口岸重要的基础性平台、口岸电子商务运作平台或区域物流信息的数据中心,有力地提升了行业信息化水平,促进了运输和物流的便利化。
在港航EDI系统建设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运输行业尚未建立全国性统一的交通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和行业运行数据中心,区域间集装箱运输信息缺乏交换和共享,信息服务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同时,综合运输体系和现代物流的发展,迫切需要信息化更加有力的支撑。
为此,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电子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0〕670号)关于用五年左右时间建成交通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和交通运输数据交换平台的总体要求,必须加快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现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厅水字〔2011〕192号),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电子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平台总体架构
(二)建设目标
建设总体目标是通过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的网络互联和数据共享,建立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运输和物流企业以及相关利益人提供准确、高效的信息服务,促进国际运输和物流便利化。
一期目标是实现国际集装箱船舶动态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
此后,逐步实现集装箱动态信息等运输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
(二)建设原则
1.政府牵头,企业共建。
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具有公开、公正性。
各地交通电子口岸信息平台由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具体建设和实施由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港口企业、技术支撑单位和信息化建设实体共同承担。
全国交通电子口岸信息平台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
2.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覆盖范围广。
因此,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实施和建设,成熟一项,则推出一项信息服务,逐步扩大信息服务的内容。
3.强化质量,不断完善。
信息数据质量是信息平台正常运行的关键和重要保障。
基础数据的质量不高、缺失或者不准确,将严重影响平台的可靠性和作用。
平台建设要强化数据质量,确保基础数据的可获取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也要根据运输和物流发展的需要,不断改进信息服务,完善信息服务功能。
(三)平台(一期)总体架构
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期)主要包括门户网站、国际集装箱船舶动态信息服务系统、国际集装箱船舶动态数据库、电子数据交换平台、网络基础设施。
平台总体架构见图1。
外部系统
和数据
交通(港航)
管理人员
其他行
业人员
物流企
业人员
货主
交通电子口岸信息标准与规范
整体安全解决方案
门户网站
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
港航EDI中心
………
船舶动态信息服务系统
…
船舶靠泊信息查询
船舶装卸信息查询
船舶离港信息查询
船舶预报信息查询
数据库系统
图1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期)总体架构图
三、平台(一期)主要建设内容
(一)门户网站
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门户网站,是部级交通电子口岸对外服务的窗口,及时发布行业动态、相关法规政策和信息标准等。
门户网站同时也是船舶动态信息服务系统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入口,实现一个窗口,多个应用。
(二)国际集装箱船舶动态信息服务系统
为运输和物流企业以及相关利益人提供全国主要港口国际集装箱船舶预确报、船舶靠泊、船舶装卸及船舶离港的动态信息服务,便于企业跟踪国际集装箱船舶作业动态,加强船舶的调度、营运、计划等管理;同时为政府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统计、决策分析等服务。
(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根据各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和港航EDI中心的应用情况,选择应用成熟的数据交换系统产品,作为电子数据交换平台的主要支撑系统。
(四)数据库
根据信息平台数据管理的要求,选用Oracle为本平台数据库。
(五)网络接入
各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和港航EDI中心主要通过公网(Internet)接入信息平台(一期)网络。
为了保证整个信息平台的可靠性,网络系统应消除单点故障。
交换机、防火墙等采用双网结构;接入路由,提供用户多种接入方式备份。
(六)安全保障
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期)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保障两个部分。
1.安全技术保障。
信息平台(一期)相关软硬件设备暂存放在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目前,该平台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网络环境方面加强了技术保障。
2.安全管理保障。
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平台稳定运行。
四、平台(一期)电子数据报送制度
(一)数据报送内容及报文格式
全国交通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一期)数据报送内容主要包括船舶预确报、靠泊、装卸及离港等信息。
1.船舶预确报信息。
(1)内容:
船舶抵港预确报信息,包括船名、航次、上一挂靠港、下一挂靠港、预期到港时间、预期离港时间等。
(2)报文名称:
采用船舶挂靠(预报)信息电子报文(CALINF)报送信息。
(3)约定:
1个报文仅包括1艘运输船舶预报信息。
2.船舶靠泊信息。
(1)内容:
包括船名、航次、上一挂靠港、下一挂靠港、实际到港时间、实际靠泊时间、作业码头名称等。
(2)报文名称:
采用运输计划及实施信息报文(IFTSAI)格式报送信息。
(3)约定:
1个报文仅包括1艘运输船舶靠泊信息。
3.船舶装卸信息。
(1)内容:
1艘运输船舶的实际装/卸的集装箱箱量信息,包括船名、航次、装卸时间、装卸量、作业码头名称等。
(2)报文名称:
采用运输计划及实施信息报文(IFTSAI)格式报送信息。
(3)约定:
1个报文仅包括1艘运输船舶装卸完成信息。
4.船舶离港信息。
(1)内容:
包括船名、航次、实际到港时间、实际离港时间等。
(2)报文名称:
采用船舶离港电子报文(VESDEP)格式报送信息。
(3)约定:
1个报文仅包括1艘运输船舶离港信息。
(二)数据报送时间要求
收到船公司或船代报送的船舶抵港预报及确报信息后,港口企业应在半小时内发送至本地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或港航EDI中心。
船舶靠泊、完成装卸作业、离开港口后,港口企业应在半小时内将船舶靠泊、装卸、离港信息发送至本地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或港航EDI中心。
各地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或港航EDI中心收到以上信息半小时内,应按规定的格式,报送到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三)数据报送方式
根据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规定的报文格式,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或港航EDI中心应开发接口程序,自动采集数据生成船舶挂靠(预报)信息报文、运输计划及实施信息报文、船舶离港报文,通过文件传输协议(FTP)或专用客户端等方式将电子报文报送至部级信息平台。
传输的文件名组成为:
文件发送方代码(5位字符)+报文类型(6位字符)+发送时间(14位,CCYYMMDDHHMMSS)。
报送的电子报文必须经过验证和解析才能被系统识别。
部级系统收到远程传送的报文文件后,逐一检验数据报文格式、数据内容格式、数据取值范围、数据相对关系等是否正确、合理。
经检验,将数据报文解析到相应的数据库表内,同时记录上报单位、上报时间等信息,并向发送方回复回执。
五、信息平台(一期)建设进度
全国交通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平台硬件设施的配备及应用系统的开发。
第二阶段:
2011年9月底前,选取沿海集装箱干线港及连云港港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详见表1),并组织试点单位(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或港航EDI中心)的动员、培训及数据传输测试。
表1第一批试点单位及代码
序号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1
交通运输部
CNBJS
2
交通电子口岸大连分中心
CNDAG
3
交通电子口岸连云港分中心
CNLYG
4
天津港EDI中心
CNTNJ
5
青岛港EDI中心
CNQDG
6
上海港航EDI中心
CNSHG
7
宁波港EDI中心
CNNBG
8
交通电子口岸厦门分中心
CNXAM
9
广州港务管理局
CNGZG
10
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
CNSZG
11
招商局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NSHK
12
苏州市港口管理局
CNSZH
第三阶段:
2011年10月20日前,建立并正式运行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第一批试点单位正式开始传输数据(苏州港船舶动态信息由苏州市港口管理局统一报送),与全国交通电子口岸信息平台联接,建成国际集装箱船舶动态信息数据库,并对外提供国际集装箱船舶在集装箱干线港和连云港港的信息查询服务。
第四阶段:
2012年4月底前,所有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与全国交通电子口岸信息平台联接,对外提供国际集装箱船舶在中国集装箱主要港口的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批报送单位详见表2。
表2第二批数据报送单位及代码
序号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1
交通运输部
CNBJS
2
丹东港EDI中心
CNDDG
3
营口港EDI中心
CNYIK
4
秦皇岛港EDI中心
CNSHP
5
烟台港通信信息中心
CNYNTA
6
南京港EDI中心
CNNKG
7
南通市港航EDI中心
CNNTC
8
舟山港航EDI中心
CNZOS
9
汕头港EDI中心
CNSWA
10
防城港港EDI中心
CNFAN
11
交通电子口岸重庆分中心
CNCQG
六、组织机构和分工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部水运局、部海事局、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港口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港口协会、港航企业集团、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或港航EDI中心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督促和推进信息平台的建设,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相关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将于2011年9月底发布。
各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交通运输部。
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信息平台建设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制修订相关信息标准;监督检查各地电子数据报送执行情况;组织协调与国家电子口岸委及成员单位的数据交换。
(二)港口所在地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是:
参与制修订全国信息平台建设制度、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准;牵头组织建立本地的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中心);指导、督促和监督本地的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和港航企业执行交通运输部《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检查、督促和监督本地区电子数据报送执行情况。
(三)港航企业。
主要职责是: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到港船舶动态信息,即国际集装箱船舶预确报信息、船舶靠泊信息、船舶装卸信息以及船舶离港信息报送至本地区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参与制修订信息平台建设制度、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四)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
主要职责是: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电子报文格式;及时收集、存储港航企业报文信息,按照规定的报送格式和时间要求,生成电子报文报送至部级信息平台;参与制修订信息平台建设制度、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五)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主要职责是:
具体承担全国交通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并负责落实相关经费;承担电子数据报送报文格式的制修订、培训、宣贯和技术交流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承担部级信息平台技术支持和和保障工作;参与制修订信息平台建设制度、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