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试经济法分类记忆汇总可以节省你很多总结时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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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考试经济法分类记忆汇总可以节省你很多总结时间

经济法分类记忆汇总(综合全面)

  时效: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时效:

自行为成立起1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危及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的1年有效,并且自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赠及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行使。

赠及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行使。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普通诉讼时效: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2年;

  特别诉讼时效: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1年,包括下列4项:

  1、身体受到伤害;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

  4、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为4年;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必须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担保权人行使担保物权的时效是主合同诉讼时效结束后的2年。

  保证期间:

  A、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B、约定不明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C、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清偿期限的,为最高额保证中止之日或者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的6个月。

  D、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

  清算通知时效:

  1、个人独资企业:

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券人,并予以公告,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

  2、其余全部是收到通知的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在90日内。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应当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向财政部门提出核准申请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可转换公司债最短期限3年,最长5年;转股价格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发行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基金的募集期限为3个月

  为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股票;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手委托之日起到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起人在公司成立3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连续3年出现亏损,应当暂停股票上市;债券上市公司连续2年出现亏损,应当暂停债券上市交易。

  收购要约的有效期不得少于30日,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收购要约期满前15日内,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出现竞争要约时,初始要约人更改收购要约条件距离收购要约期满不足15日的,应当予以延长,延长后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5日,但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

租赁期在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票据种类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权利的

  消灭时效

  汇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2年

  定日付款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到期日起10天到期日起2年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内

  本票(见票即付)出票日起2个月出票日起2年

  支票(见票即付)出票日起10天出票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有效,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有效。

  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A、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限期;

  B、公民的发表权、财产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C、法人或其他单位的发表权、财产权为作品首次发表后的50年;

  图书出版着对版式涉及的使用权保护期限为10年。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外观设计是在外观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6个月。

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的6个月。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18个月,即行公布,自申请日起3年内,应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注册初审通过后,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对商标注册的撤销权期限是商标注册之日起的5年,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限制。

  脱离会计工作岗位3年的,所持会计证自行失效。

  出资期限:

  1、兼并国有企业:

  兼并方一般应在兼并程序终结日前一次付清,取得担保的情况下可以分期付款,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50%,最长付款期不得超过3年。

  2、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收购国有企业):

  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剩余部分经批准,取得担保的,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60%以上,其余部分在一年内付清。

  3、外商投资企业:

  A、1次缴付出资的,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

  B、分期缴付出资的:

  第一期出资>=15%,3个月;

  总期限:

  注册资本总期限

  <=50万美元1年

  >50万美元  <=100万美元1.5年

  >100万美元  <=300万美元2年

  >300万美元  <=1000万美元3年

  >1000万美元审批机关审定

  人数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2~50人

  2、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3~13人

  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3人(小公司可以只设1~2名监事)

  4、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3~9人

  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5人

  6、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5~19人

  7、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002年6月30日前,>=2人;2003年6月30日前,>=1/3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

>3

  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1、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

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长:

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有董事会选举产生

  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

产生方式由企业章程规定

  6、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会议制度及决议通过方式:

  1、职工代表大会:

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特别决议:

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B、公司的合并、分立;

  C、公司的解散及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D、修改公司章程。

  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A、普通决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B、特别决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包括下列事项:

  

(1)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2)发行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修改;

  (5)回购公司股票;

  (6)公司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7)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额20%,应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

  特别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包含下列事项:

  A、章程修改;

  B、终止、解散;

  C、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D、合并、分立

  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

  普通决议: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

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包含下列事项:

  A、章程修改;

  B、注册资本增减;

  C、资产抵押;

  D、分立、合并、解散

  E、委托合作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必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7、债权人会议:

  普通决议: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特别决议:

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会议(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

  1、职工代表大会: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厂长、工会、1/3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

  3、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由董事长(或指定副董事长)召集主持,1/3以上的董事也可以提议召开

  4、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发生下列情形的2个月内):

  A、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时;

  B、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

  C、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必须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必须有2/3以上董事出席;

  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必须有2/3以上董事出席;

  8、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集并主持。

  人民法院、会议主席、清算组、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债权人要求是召开。

  金额比例:

  1、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2、国有资产实际交易价格及评估结果相差10%以上的,占有单位应向同级财政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3、企业设立登记费:

  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1000万元1‰

  >1000万元<=1亿元0.5‰

  >1亿元0

  4、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5、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6、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

  7、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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