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总说明书教学文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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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总说明书教学文案
第一篇消防设计总说明
第二篇建筑﹑结构﹑消防给水﹑电气﹑防烟与排烟消防设计说明
第一篇消防设计总说明书
一、设计依据:
1、项目位于路,项目总用地面积㎡,本工程为项目三期工程。
分别参照相应的防火设计规范进行消防设计。
2、依据的主要消防设计规范: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
(4).《建筑灭火器配制设计规范》GB50140-200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3、建筑耐久年限为3类(50年以上)
二、设计范围:
本次施工图设计范围为A2#-A11#楼,C1#楼,C2#楼,C9#楼,E2#楼等子项的建筑、给排水、电气、通风、防排烟、消防设计。
三、总平面:
1、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05484.53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面积188467.7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363968.81㎡,规划居住户数3478户,容积率1.79,建筑密度23.6%,绿地率36%。
其中本次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为:
79271.23㎡。
(下文中没有特殊说明“本工程”均代表本次设计范围)
2、基地内的建筑间距多层之间均大于6米,多层与高层之间均大于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大于13米,A2#楼小于13米的在其两侧设防火墙,满足消防间距要求。
3、基地内的消防通道宽均大于等于4米,其消防通道构成环行或设置消防回车场。
4、住宅和商业服务网点楼梯均满足疏散要求。
5、建筑留有足够的消防登高面位于建筑的出入口一侧,并超过建筑周边长度的1/4,在此登高面处,场地承载力及坡度均符合消防扑救要求。
6、消防控制中心位于E2#楼一层,疏散口直接对外,消防水池及发电机房位于E2#楼地下一层。
第二篇
一、建筑、结构:
1、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79271.23㎡。
2、结构类型及耐火等级:
多层为钢筋砼框架结构,高层为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耐火等级:
多层住宅及二类高层住宅为二级,地下室为一级。
3、建筑层数、高度:
A2#楼11层,高度35.65米,底下一层为商业服务网点;A3#楼18层,高度55.95米,底下一层为商业服务网点;A4#,A5#,C1#,C2#,C3#楼18层,高度55.45米,底下两层为商业服务网点;E2#楼地上18层,地下1层,高度57.20米;A6#--A11#楼为6层,高度19.50米。
4、安全疏散:
(1)住宅部分:
多层住宅每单元设有一部楼梯并通向屋面;A2#楼为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设有一部楼梯,并通向屋面;A3#楼、A4#楼、A5#楼、C1#楼、C2#楼、C9#楼、E2#楼为塔式高层住宅,每栋楼设有一部楼梯,并通向屋面。
(2)商业服务网点:
A4#楼、A5#楼、C1#楼、C2#楼、C9#楼底层商业每间商铺内楼梯梯段宽度大于1.1米,满足疏散要求。
每间商铺建筑面积均不超过300㎡,且其内部不得经营,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
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均分别独立设置。
5、建筑构造
(1)除多层外所有疏散楼梯间和前室或合用前室均设置乙级防火门,所有防火墙上开设的门以及地下室中各设备用房的门均为甲级防火门,各楼层管道井内的楼板均二次浇筑,管道井门为丙级防火门。
(2)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均独立设置,开门为乙级防火门。
(3)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的窗槛墙高度均不低于0.8m,同层相邻套房窗口之间及楼梯间与套房窗口之间的水平间距均不小于1.0m。
(4)保温材料:
本工程住宅建筑高度均小于60米,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均不低于B1级。
6、装修材料:
内部装修均选用非可燃性材料,木材及织物一律经过防火处理。
二、给水排水
1、设计依据
a、《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b、《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bc、《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设计范围和内容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室内和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
3、室外消火栓系统
a、用水量15L/s,火灾延续时间2h。
b、水源、市政两管DN200引入。
c、与生活给水共用系统。
消防用水量
火灾延续时间
消防历时用水量
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
20L/S
2h
144m3
室外消火栓灭火系统
15L/S
2h
108m3
总计
252m3
4、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根据建筑高度,本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竖向不分区。
由设置在地下室的324立方消防水池,消防水泵与设置于屋顶的消防水箱联合供水,屋顶设置18立方米的消防水箱供给火灾初期的用水,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和屋顶消防设在E-2#楼。
供水压力大于等于50m的消火栓,采用稳压减压型的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系统在室外已设有水泵接合器,本次不再重复设计。
室内消火栓充实水柱按10m设计,布置在建筑内门厅、走道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其间距保证有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任何部位。
室内消防给水管均联成环状,并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以保证检修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一条。
室内消火栓泵由设在消火栓箱内的手动启动按钮启动,也可由消防控制中心启动。
5、管材选用
室外消防给水管材采用铁丝网骨架增强复合塑料管,电热熔连接。
室内消火栓消防系统管材采用加厚热镀锌钢管,卡箍(NBICO)连接。
三、电气
(一)设计依据
《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二)设计内容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应急广播系统
c.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d.应急照明系统
四、供电电源及供电方式
1、本工程属于多层或二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负荷、应急照明、安防用电、普通电梯、弱电机房用电及生活水泵等为二级负荷,其它为三级负荷,由市政电网引来一路10kV电源,其中备用电源为发电机400KW,设在E2#楼。
高压系统电压等级为10kV,低压系统电压为~220V/380V。
10kV高压配电系统为单母线配电。
高压开关采用真空断路器。
2、为了保证消防泵、喷淋泵、生活水泵、消防电梯、消防中心、变电所、防排烟设施及事故照明等重要负荷以及较重要场所供电,当工作电源停电备用电源应自动启动自动投入。
五、动力
消防用电设备等,均采用二路供电,末端自动切换,其中一回路由备用电源供电,应急照明为二路供电。
六、照明
1、消防中心,变配电室,防排烟机房,弱电机房及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场所的照明100%.为应急照明,持续供电时间应大于120min。
2、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设应急照明。
3、在疏散走道,主要出入口,地下车库等设置应急照明。
4、出口标志灯,疏散指示灯采用自带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持续供电时间大于90min。
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6、疏散走道地面应急照明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封闭楼梯间地面应急照明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7、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不大于5s。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七、线路敷设
1、所有线路采用铜芯导线、电缆、密集型母线。
消防负荷干线采用B级阻燃耐火电缆,其它负荷干线采用C级阻燃电缆。
2、从竖井至各配电箱线路沿金属线槽式桥架或穿SC管,沿梁底或吊顶内明敷设时,消防线路的封闭线槽或SC管的表面应刷防火涂料。
所有消防线路暗敷时,其不燃烧体结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本建筑属二级保护对象。
火灾报警控制器。
2.联动控制台。
3.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4.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5.图文监控电脑、打印机。
(二)采用两线总线制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
图文控制:
电脑通过键盘,鼠标或能触摸屏操作,控制消防设备。
火灾报警时显示着火层平面的报警点和疏散线路。
(三)消防联动控制台的要求:
1、联动控制台应符合国标GB16826-1997《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2、联动控制台盘由专业生产厂家布置.
3、消防电话,广播的控制,操作部件和电脑的显示器工作状况显示灯等,要求布置在面板上;
4、各消防水泵除报警器经模块自动控制外,在手动控制台上直接手动控制启停。
通过电缆连接至现场控制箱,并显示电源及各设备工作状况;
5、切断有关非消防电源,接通应急照明电源,全部电梯降首层、降落防火卷帘、停空调排风机等。
除由集中报警器经模块自动控制外,还可以在手动控制台上手动触发,通过报警器经模块完成上述动作,并显示其状态。
6、消火栓泵等设备除通过模块自动控制外,可在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器上直接控制。
系统任一消火栓按钮动作后,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同时消火栓泵自动启动,泵的运行信号反馈至消控室及按钮并在消控室显示泵的运行状态,另外可在消控室直接启动或停止消火栓泵。
7、对报警的要求:
(1)立即在消防室报警器上报警,显示具体位置或区域;
(2)启动相应层的警铃;
(3)控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4)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5)启动消防水泵,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8、消防专用电话
(1)消防专用电话为独立的系统.
(2)在变电所、消防电梯轿箱、排烟机房,发电机房,气体灭火间,消防水泵房等处设置固定对讲电话分机.火警时消防控制室(中心)可同任何一部电话通话。
(在手动报警按钮或消防电梯前室处设置电话插孔,供火灾或调试时与消防控制室联系。
)
(3)在消防控制室设一部外线119专用电话分机.
9、线路敷设
a.各系统导线均穿镀锌管暗敷或敷设于金属线槽内.导线见系统图.
b.广播线,电话线应单独穿管敷设.当与其他线共槽时,应用金属板分隔.
c.探测器、扬声器吸吊顶安装时探测器扬声器至接线的导线穿金属软管保护,软管表面应刷防火涂料.
d.线路明敷(含在吊顶内明敷时),导线应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金属管或非耐火大型金属线槽表面应刷防火涂料.
e.各系统的穿线金属管、金属线槽、金属接线盒等均应做好电气连接并接地.
10、消防电源
a.火灾报警系统的控制模块,警铃所需的24V直流电源由火灾报警控制设备供给.
b.消防控制模块输出点不宜直接接入电压高于24V的有源控制回路,这时可在控模块和设备之间加装中间继电器进行转接,中间继电器由消防设备供应商成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