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担保无抵押小额贷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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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担保无抵押小额贷款
无担保无抵押小额贷款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广告可信吗?
无抵押无担保无门槛……看到这样的贷款广告,许多人对此嗤之以鼻,但也有不少人正在筹措资金,尤其是那些需解燃眉之急的人,看到如此具有吸引力的字眼,不免动了心。
殊不知,打着这类旗号的,往往是一些不良商家或企业,为博取眼球甚至为获取非法利益而抛出的诱饵,其背后实则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无抵押无担保,这类看似很轻松诱人的贷款广告,近年来大量活跃在手机短信、报纸、网络媒体等平台上,尤其网络更是成为了贷款骗局滋生的沃土。
一些不明真相的百姓,由于正苦于银行贷款门槛高,资质审查严格,看到这类信息时,犹如等到了雪中送炭,赶紧通过对方提供的电话、QQ等方式进行咨询,并很容易就轻信了对方关于无抵押无担保,很快就能放款的承诺。
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对方开始索要各种安全保证金首月利息手续费等,少则几千,多则上万。
对此,有权威网站曾提示借款人及网友:
所有放款前收取费用的行为皆为骗局,肯定存在猫腻。
正规的贷款流程在放贷款前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是在进入贷款周期后按期还款。
借款人不要轻易将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户口本、银行账号等提供给陌生机构,以防人身及财产威胁。
除此之外,面对那些随处可见的贷款广告,究竟如何才能更加准确地识别其中的猫腻,避免受到欺骗,一些屡试不爽的欺诈案例给了我们提示。
首先,无抵押贷款骗子往往打着大公司全国业务的旗号,甚至假借一些银行、知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平台等的名义,来迷惑贷款者,取得信任。
有些贷款骗子以公司为名义,但却没有办公地址,甚至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及身份证。
遇到这种情况,可寻求工商部门验明真伪。
其次,天上若是掉下馅饼,地上很可能也有个陷阱在等着。
对于那些越是声称门槛低、放款速度快,且利息极为合理的,越需要多加留心及防范。
此外,贷款骗子往往只留有手机号、QQ等信息,一般情况下不会留下座机及地址,如果留下,也可以根据查询,验证其真实性(往往是虚拟地址)。
最后,往往要求借款人预先转账支付保证金、手续费、首月利息等名头的款项,等到借款人打款后再与之联系,对方则早已开溜,无法再取得联系。
这类贷款行为通常在转账之前没有签订任何合法、正规的合同,仅仅凭借网络上只字片语的聊天,便要求借款人先支付一定费用。
如今,随着房贷、车贷、消费贷的急速发展,很多人难免需要借助贷款来完成一些消费或创业需求。
因此,能够或多或少地掌握一些贷款所需要的知识,是保障自己不会上当受骗的前提。
一般来说,可以开展贷款业务的企业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经银监会审批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具体批文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贷款业务。
二是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经批准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若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发放贷款活动的,则被定性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其次,要有足够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如果不幸遇到贷款骗子,不应该忍气吞声,而应第一时间报警,将与对方沟通的相关记录、汇款单凭证、银行账号、电话号码等信息一并提供给警方,便于对其进行有效的后期追踪。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广告发布者对于广告的审查和核实也有一定的责任。
发布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活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各类咨询企业以及其他非金融性企业不得发布类似借贷、结算、见证等金融业务广告,也不得发布含有金融咨询贷款咨询借款咨询信用卡提现咨询等涉及金融咨询、借贷咨询内容的广告。
贷款关乎财产安全,切不可草率马虎,必要时应当先了解有关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不能轻信任何捷径的存在。
因为贷款本就无捷径,正规的贷款往往都是对借款人的资质设立了一定的要求和条件的。
在遇到融资需求时,最好是向银行、专业贷款服务平台等提出申请,这样才能确保以最稳定、最正规、最安全的方式获得融资。
借款合同(无抵押无担保)借款合同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借款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条款变更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
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二)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月利率_____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
八、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借款人):
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贷款人):
合同签订日期:
无抵押借款担保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出借人(抵押权人、质押人):
借款人:
担保人(Ⅰ):
担保人(Ⅱ):
2014年1月10日制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格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第一条借款金额和期限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1.2本合同下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实际借款日以借据或转账凭证为准。
第二条利率、费用2.1借款月利率为%,公证、评估、管理、律师等前期费用另行计算。
2.2计息方式为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余利息。
第三条借款用途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第四条提款方式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提款;4.1第一种,现金方式交付(大写),此种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据为准;4.2第二种,转账方式交付(大写),此种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此部分由借款人书写);出借人将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指定账户,转入银行名称账户名,账号第五条还款方式5.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还款;2、分次还款,还款计划见补充条款。
保证条款本合同项下借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担保人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借款若无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借款人及其共有人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的保证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保证方式保证方式为:
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范围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是:
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借款人所有其应付费用。
第八条保证期限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内两年期内有效,至本合同下本息结清后解除。
其他条款第九条担保约定9.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时,出借人可以处理抵押物、质物和执行借款人所得价款主张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处置担保人相关资产主张自己的权益。
第十条合同各方承诺和确认10.1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给出借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10.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10.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帐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相关事项。
10.4借款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费、管理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
10.5借款人、担保人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让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10.6借款人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外其财务状况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10.7借款人、担保人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8借款人、担保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0.9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可代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权利:
①催收、代收欠款;②协商、变卖、委托评估、拍卖、折价处置抵押物、质物及向其他反担保人追偿;③诉讼(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上诉、反诉、和解、执行、代为按受执行款项)。
第十一条转让11.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
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质押登记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予配合。
11.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二条独立性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1出借人未按约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该合同下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13.2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应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实际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收回借款的违约金。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万分之五的罚息;逾期30日以上的日加收500元违约金,并按罚息利率支付代偿期间的利息同时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处置抵押、担保物主张自己的权益。
13.4为促使借款人及时还款,本合同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合同期限内借款人按时(提前)还款后全额退还,超出借款期限产生逾期的不予退还,该条款中的保证金与13.3中违约金同时存在。
13.5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利息按照约定利率按实际用款日期结算(每月为30天),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但该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担保、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5.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押权、质押权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设立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生效。
本合同至借款人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15.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担保人审查同意展期(须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必须办理登记),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才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17.1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委托协议、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17.3本合同一式份,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八条签字认同出借人(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担保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担保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月日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申请流程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该如何申请?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申请要求是什么呢?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申请手续有哪些?
个人信用贷款也是大家常说的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就是运用申请人的信用来贷款的。
同时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要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小额贷款区分开来。
无抵押物担保贷款是信用贷款,这属于银行的业务。
而小额贷款虽然不需要抵押,但是需要担保。
这属于民间金融业务。
个人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发放的无须提供特别担保的人民币贷款。
那么银行个人信用贷款在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贷款条件等方面有何要求呢?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申请条件①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②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③在贷款银行开立有个人结算账户(同意借款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④各行另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每个银行申请门槛都有所区别的,有些银行只要求申请人只要月薪满二千即可。
但是大部分银行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也就是个人信用贷款申请人月薪要求两千五以上。
甚至要三千或者四千。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率个人信用贷款(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浮动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展期前的利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
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超过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1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无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为7.9%-9.9%,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5.94%,远远低于无抵押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利率是2011年利率上调之前的数据。
目前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已经远远高于这个数字了。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贷款年限人信用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采取按月付息,按月、按季或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采取按月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一般来说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还款年限最多是四年。
农村小额贷款抵押担保的困境及出路农村小额贷款抵押担保的困境及出路朱明宣2012-07-1311:
06:
57来源:
《中国经贸导刊》2012年11期 现阶段我国农村小额贷款抵押担保的一些主要做法已经解决了部分贷款需求,但是仍不能满足社会需要。
尤其是土地经营权及宅基地不可作为抵押品严重制约了小额担保贷款的增长。
本文重点研究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品的可行性。
农村消费市场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要扩大农村市场的消费,增加农民收入无疑是最有效的途径。
其中,如何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农村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是当今经济学界积极讨论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涉及到的小额金融贷款问题。
一、农村小额贷款需求及贷款方式根据周宗安①(2010)、张静②(2010)的调查与分析,在农村贷款需求中,生产性贷款需求所占总贷款需求的比重大约为75%左右(不同经营主业的占比略有区别),生活性贷款需求占25%;而不同经营主业对贷款的需求不同,需求程度按降序排列依次为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和种植业。
在农村小额贷款担保方式中,保证担保(即由村民自愿组织的互保方式)是最受欢迎的保证方式,其次是抵押担保,再次是信用担保,最后是质押担保。
贷款方式主要有:
一是采用土地及用益物权抵押,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水域经营权抵押和林地经营权抵押;二是采用动产抵押,如农机具抵押、存款抵押和订单农业质押;三是应收账款抵押,如采用保理业务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四是股权质押融资方式;五是担保基金,如宣城市粮油协会组织成立了粮油协会担保基金。
杨树民③(2010)分析指出,现阶段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将面临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土地经营权证的问题,即对土地登记及使用核查较难;二是土地经营权的价值评估问题;三是土地经营权的抵押登记问题,体现在部门较少且各地登记部门操作不规范;四是土地经营权的变现较难;五是风险管理及农业保险问题;六是农户对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接受与参与问题。
结合其他学者的统计可以发现,现在各种农村小额贷款方式中,保证担保即互保或联保是最受欢迎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而土地经营权及宅基地抵押贷款所占比例较少。
二、实施土地及宅基地抵押担保方式的原因一是法律方面的限制。
我国《物权法》、《担保法》中明确规定农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绝大数禁止抵押,农村宅基地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但是没有提到是否可以抵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以公开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但以普通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禁止抵押。
二是产权交易市场的限制。
农村没有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这样金融机构通过抵押而获得的各种土地经营权等很难提前交易变现或者变现成本较高,特别是在超过抵押期而获得抵押品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时很难套现。
这也决定了金融机构在选择抵押品时基本不考虑以土地或宅基地作为抵押品。
三是缺乏符合农村市场的服务中介机构。
这导致农村经济主体在办理抵押品登记时不仅门槛较高,而且还有承担公证费、评估费等各种交易成本。
四是违约执行的限制。
一旦采用宅基地或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品申请贷款,按照合同规定,在将来贷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金融机构有权对抵押品作出有利于自身的处理,而最佳的处理方式是将抵押品转让套现。
但是由于一方面宅基地和土地都是集体所有制,另一方面顾及到农村居民的基本的食住等生活需要也确实无法将宅基地或土地没收并转让套现。
基于以上几点土地及宅基地抵押贷款面临的限制,土地经营权及宅基地不宜作为小额贷款抵押品。
三、退出权假说对保证担保的解释对于保证担保贷款方式最受农村居民欢迎的一个解释可以借用林毅夫④(1994)所提出的退出权假说。
保证担保即联保的方式是由有一定经济或利益关系的农民组成一个贷款小组,每一个小组成员均可申请贷款,其他成员为该成员信用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种贷款担保方式的设计具有将监督激励机制内在化的优势,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监督成本。
小组成员之间的每一次行为都是一次博弈。
只要在小组成立时各成员是自愿加入的,那么他们必须为小组中各成员的每一次贷款负责,每一个成员都会尽力去监督贷款者的行为,以保证该成员可以按时还本付息,否则自己将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还有可能因为一个成员的违约行为导致其他所有成员都丧失贷款资格。
后果是其他成员可能会由于该成员的违约行为而退出该小组,那么该成员将无法再次组建贷款担保小组而从此丧失贷款资格。
因此,贷款成员也将积极还贷,增加激励和努力程度。
这样可以将由金融机构承担的监督成本内在化到小组中所有成员之间。
但是监督成本内在化并起作用的前提是小组成员之间的博弈是无限次重复博弈,或至少是不可预知性有限博弈。
否则就会有一些成员在最后一次合作或提前选择违约,因为他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是由所有成员共同承担的,对他个人来讲是获益的,而且被驱逐出小组也不会遭受到他人的报复行为。
因此,联保的方式是一种监督成本最小、激励效率最高的贷款担保方式,小组成员可以自由选择继续呆在小组或退出该小组。
成员一般具有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最好不具有亲戚关系或家族关系,否则没有退出权可选。
四、对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界定的思考美国经济学家H.德姆赛茨在《关于产权的理论》中曾明确指出:
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机制。
因此,当一种产权制度在使外部性(包括正负外部性)内在化时的所得大于内在化的成本时,这种产权制度就会得到发展。
A.阿尔奇安在《产权:
一个经典注释》中解释到:
很重要的一点是一种物品的物质使用权和条件而不是它的交换价值阻止了其他人的行动,人们必须对生产资源拥有可靠的、可以让渡的私有产权,并在可信赖的合约交易的谈判中在一个共同协议的价格和较低的成本下进行产品交换,这将使得该物品的可得性或价值增加。
两位经济学家的观点很明确:
有效的产权制度应该将外部性最大化的内在化,而私有产权及其使用的条件将增加物品的价值,是一个有效的产权制度。
在对待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问题中,本文认为可以探讨将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私有化或在公有化的基础上增加土地及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范围,减少使用条件,最大化降低使用成本。
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明确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所有产权,并对其支配权进行明确界定。
我们在国企改革中经常采用的做法是明确一个企业资产的所有权,而对于如何使用这一权利往往没有详细描述,这限制了产权所有者使用物品产权的能力和范围。
第二,进行私有产权改革或扩大现有产权的范围。
美国经济学家E·利科克在1954年发表了一篇文章《关于山区的狩猎区域和皮革贸易》。
作者通过分析证明土地私有权的发展与商业皮革贸易之间存在一种密切的关系。
其实这种关系就是皮革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土地私有权的改进。
这也证明土地私有产权是可以提高山区资源价值的。
因此,现阶段将土地所有权私有化应该是最有效的一种制度改革。
私有化是将物品所有正负外部性内在化的最优制度。
第三,延长土地经营权时间权限。
土地产权私有化近期看切不可行,因此延长土地经营权时间权限应该是一个最佳的替代方案。
由于目前农村的土地分配制度问题,一般5年左右就会重新分配土地。
这一制度增加了土地经营的不确定性,同时降低了农村居民在土地上追加投资的积极性。
后果是土地的肥力下降,特别是在土地重新分配前一年,这一现象非常明显。
这种行为降低了土地的生产能力,从而降低了土地价值。
延长土地经营权时间限制将减少这种不确定性,增加居民对土地的持续投资行为,从而增加土地评估价值,提高土地的抵押价值,使农民在能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时更易获得贷款。
参考文献:
①周宗安。
农户信贷需求的调查与评析:
以山东省为例。
金融研究,2010
(2)②张静.农村金融市场担保方式创新.中国金融,2010
(2)③杨树民,荆平,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