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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范本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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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购销合同范本15篇

购销合同范本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瀚林华府工程所需的砖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瀚林华府工程地点:

瀚林华府

  建筑面积:

甲方所做项目的面积

  第三条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乙方供应的砖应符合蚌埠地方标准第四条数量及质量的验收乙方向甲方供应之砖,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约定的质量要求,质量检验以甲方要求的质量为准执行,若乙方对甲方质量结果有异议,可请双方认可的质检机构进行化验仲裁。

若所交付的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负责运回不合格品。

  第五条运输方式:

由乙方负责运输,到场量实际数量为准后卸货。

  第六条1、价格

  价格及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以上是明细表格,根据市场行情涨幅。

  2、联系方式:

  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要求乙方供应所需砖规格、数量,以甲方采购员书面订单或电话通知为依据进行供应。

  第七条违约

  1、在合同期内,如国家政策因素导致停产,双方互不赔偿,应结清材料款,此合同自然终止。

  2、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均应依据约定如实、全面履行,如果合同一方发现另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可视为另一方违约。

这种情形下,守约方应追究违约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将争议提交蚌埠市法院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至甲方工程结束。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效力。

  需方:

供方:

  需方代笔签字:

供方代笔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购销合同范本2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提供的专项技术所生产的天然蟾衣(非人工剥下蟾蜍之皮)。

  二、产品数量:

在合同有效期内,数量不限。

如乙方提供甲方天然蟾衣10公斤,除本合同履行外,甲方另奖励乙方人民币1万元。

  三、产品名称、等级及单价:

  四、质量标准:

无杂质、无霉变、干品、无重叠的整张纯天然蟾衣(非人工剥下之皮)。

  五、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负担:

乙方送货或托运或邮寄至甲方,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验收标准:

甲方按照本合同三、四条验收。

  七、结算方式:

货到甲方检验合格后6小时内必须付款。

  八、双方应尽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第三、四条标准收购乙方所产纯天然蟾衣,甲方保证所传以下技术的真实性:

可使蟾蜍蜕衣而无法自食,不用人工日夜守候即可采集天然蟾衣,甲方在传授技术的同时收取甲、乙双方均认可的专项技术使用费。

如违约,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

  2、甲方为了学员的利益,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甲方承诺如出现违约,或赔偿金支付不起时,甲方自愿把吉林市昌邑区永发蟾蜍养殖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二百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学员的损失金。

  3、乙方自愿将所产天然蟾衣按本合同第三、四条标准交售给甲方,同时不得将“蟾衣分离器”实用新型技术及蟾蜍蜕衣而不自食的专项技术外传,且不得有违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协商、调解、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如出现任何手写附加条款须在条款上加盖双方印章并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联系电话:

购销合同范本3

  承包方:

  包保方:

  为充分调动__塑钢厂全体职工的自主性、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塑钢厂工作目标的按期完成,经三方协商特制定如下责任承包协议:

  第一条:

承(发)包对象及经营范围

  1、承包方在职权范围内对塑钢厂进行责任承包。

塑钢厂位于__院内。

有相关厂房、设备等生产所需条件。

  2、承(发)包内容:

  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安装任务。

  ②、积极对外承搅生产安装任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及经营指标。

  1、承包期为__年10月1日至__年12月31日,承包期为15个月。

  2、经营指标:

  ①、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安装任务。

公司工程等内部使用塑钢门窗的按155元/平米结算(含安装量)。

  ②、对外承揽生产安装业务的,按实际价格核算。

  ③、制作、安装合格率100%。

  第三条:

工资奖惩及考核

  1、塑钢厂现定员14人,月工资14300元。

全体人员的工资在承包期内由发包方负担50%,即7150元/月,剩余部分由发包方按生产安装9元/平米结算给承包方。

用于工资补差、生活补帖及管理费用等费用开支。

  2、承包人的工资经双方协商确定为__元/月。

  3、塑钢厂利用剩余的生产能力,对外承揽加工安装业务的,如流动资金由塑钢厂自筹,毛利(即收入减去业务成本、业务税金及营业费用后的余额)实行二、八分成。

即总公司20%,塑钢厂80%。

如流动资金由总公司垫付,毛利三、七分成,即塑钢厂30%,总公司70%。

塑钢厂分得的毛利,可用于奖金发放,生活补贴等。

  4、塑钢厂员工承担公司的零星任务的按零工或工程量结算。

  第四条:

承包条件:

  1、塑钢厂配备必要的生产管理人员,共十四人(附花名表工资标准)。

  主承包人(兼厂长)1人。

  技术负责人1人。

  保管员1人。

  厨师1人。

  生产人员10人。

  2、__以塑钢厂现有厂房、设备等供其使用。

承包人有义务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附设备、设施清单)。

  3、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有经营权和人员调配权。

  第五条、风险抵押条件:

  1、协议生效时,承包方交纳风险金抵押2万元。

  2、承包期满后,按协议条款考核,余额退回。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负责协调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将材料供应到厂。

  2、负责指导承包方开展生产和内部管理工作。

  3、负责对塑钢厂的生产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配合承包方开展对外的协调工作。

  5、负责给承包人管理创造条件,以确保政令畅通。

  6、负责按时发放工资、结算业务款。

  

(二)、承包方责任:

  1、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2、按时完成公司的生产任务。

  3、负责组织生产。

  4、负责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质保量。

  第七条、其它:

  1、承包人要积极与公司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工作,要想办法降低生产成本。

  2、公司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作。

  3、本协议一式五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包保方三份。

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4、履约过程中出现异议,三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包保方:

购销合同范本4

  供方:

____

  需方:

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

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

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

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

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

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

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

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

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

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

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

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

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

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

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

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

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

"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

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

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

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

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

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

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

  开户银行:

____开户银行:

____

  帐号:

____帐号:

____

  ________

  电话:

____电话:

____

购销合同范本5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就需方向供方采购施工所需陶瓷砖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需方向供方采购的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

  1

  2

  金额合计:

(¥元)

  备注:

  1、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适用于要求支付定金后再发货的情形)且需方已付定金后(以需方付款凭证为准)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表中的单价为包干单价,含货物、货物加工、运输、装卸、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供方为完成供货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利润。

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受物价、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

  3、货款总额暂计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

需方实际应支付的货款总额按甲方实际采购的各规格瓷砖实际铺贴数量乘以以上表中约定的单价计算。

  重要提示:

  1、由于玻化砖吸水率仅0.03%以下,如果上墙铺贴,请使用专业的瓷砖胶结剂、或用109#/107#瓷砖胶水和水泥浆混合铺贴,后者用于工程单价相对合适。

  2、墙面砖铺贴前:

应将砖背面上的瓷砖白色粉沫用湿海绵清洗,然后用瓷砖胶结剂或含有109#/107#水泥浆铺贴,否则用不了几年砖体便会出现空鼓现象。

  二、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制造、检验及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按需方指定(__市)。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

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货,运输及装卸货物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上述供货产品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在未铺贴前向供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供方将在2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2、供方提供的产品出现整砖断裂或暗裂现象的,供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

  六、产品色号的确认:

  1、本合同内的产品,如单个产品超过㎡以上,则供方会有两个色号供应,需方应严格按供方要求分开铺贴。

  2、需方应严格按色号分开(供方在供货前以发函形式提醒)施工,并将该批次色号用于的地方告知供方,以防后期维修时不知道该批次施工时的色号,而造成供方无法提供等同的色号产品给予维修或更换。

  七、货款支付方式:

□(由材料部根据采购量与供货方商定是否需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元做为定金;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供货并经需方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元,现场铺贴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供需双方核定实际供货数量后十五个工作日结清余下款项。

付款前,供方应向需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需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供方提供足额发票之日止。

  八、违约责任:

如供方未能按时交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以合同约定交货日起算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实际违约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未按合同支付约定货款的,每延期一天则应按应付而未付货款额的万分之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供货超过10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由双方当事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肆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对公帐号:

  开户行:

  手机:

  传真:

  年月日

购销合同范本6

  1.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适用车型牌号商标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12345678910111213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_________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j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_________年后设计的产品按zbt35001-87“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3.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一年。

  4.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输方式、运杂费

  _________路运输,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

  6.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包装

  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

泡沫包装按bz239-86。

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

包装物不回收。

  8.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

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

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9.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10.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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