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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培训内容

建筑安全培训内容

一、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

建筑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设、设备安装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生产行业。

其产品是各种厂矿、道路、桥梁、港口、、管线、住宅以及公共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建筑业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持续改善提供物质基础,是各行各业固定资产投资转化为现实生产能力和使用价值的必经环节,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增长和劳动就业状况,具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但建筑工程具有产品固定、多样性、复杂性,流动性大,露天高处多工种手工操作,施工周期长,受气候、环境影响大等特点,因而在施工中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这样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素质,对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显得极为重要。

1.我国建筑业的地位和形势

(1)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日益增强。

自1998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6%~6.8%之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已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后的第四位支柱产业。

第一,大量投资通过建筑业的转化,形成了促进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固定资产和现实生产力,极大地改善了城乡面貌,提高了人民居住水平。

第二,建筑业对其上下游产业,起到了明显的拉动和辐射作用。

第三,建筑业在安置就业,尤其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方面作用突出。

我国2003年建筑从业人员达到3893万人,2004年突破4000万人,其中75%以上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占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总数近三分之一。

第四,建筑业和建筑劳务输出已成为部分地区县域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第五,建筑业在相当一些地区成为本地财政的支柱性财源,税收贡献突出。

2010年上半年,我省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都超过20%。

1-6月,全省共实现建筑业总产值4251亿,同比增长20.5%,工程结算收入2506亿元,同比增长22.1%;实现利税182亿元,同比增长21.3%;完成利润213亿元,同比增长22.4%。

全省共有7个地区(苏州、南通、南京、徐州、盐城、淮安、宿迁)增长幅度超过20%,苏州的增幅最高达27.5%;4个地区(扬州、无锡、常州、连云港)增长超过15%,镇江、泰州增长幅度也超过10%。

(2)建筑生产力快速发展,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提高,超高层、大跨度房屋建筑设计、施工技术,大跨度预应力、大跨径桥梁的设计、施工技术,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技术,大型复杂成套设备安装技术等,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长江三峡大坝、西气东输、南水北调、田湾核电等能源和水利工程,青藏铁路、渤海湾跨海大桥等一大批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举世瞩目的特大型建设工程,高质量、高速度地建成或正在投入建设,极大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3)建筑企业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

“走出去”的势头方兴未艾。

2005年完成对外承包营业额217.6亿美元,同比增长24.6﹪:

新签合同额296亿美元,同比增长24.2﹪。

目前,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方式从上世纪80年代的劳务分包、土建分包发展为大量的总承包等方式。

承包工程范围不断拓宽,从最初的房屋建筑和交通领域发展到涉及冶金、石油、化工、电力、通讯以至航空、航天及和平利用原子能等高科技领域,科技含量和带动国内机电产品出口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发展迅速,业务遍及全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许多项目受到所在国政府和业主的一致好评。

(4)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

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目前,大中型企业以股权多元化、中小型企业以民营化为特征的产权制度改革已全面展开,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

(5)发展优势进一步增强,区域性优势企业集群正在逐步形成。

一是经过政府引导和企业自身的调整,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行业组织结构初步形成。

二是建筑企业围绕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开展了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打破部门、行业、地区、所有制的界限,充分展开了兼并重组,经营结构调整,确定各企业的主营业务板块,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业务,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建筑市场份额进一步向优势地区和优势企业集中。

(6)建筑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逐步提高。

经过多年市场竞争的磨练,建筑企业管理正在向科学化、现代化和国际通行模式转变。

发展战略管理得到许多优秀企业的重视和应用。

各企业根据自己的市场定位,不断进行工作流程再造,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同时,锻炼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7)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量和安全进一步好转。

近年来,伴随着工业结构升级、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我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高水平。

2.建筑业安全生产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继出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本上步入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轨道,目前建筑行业的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提高。

但是,全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在建筑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应清醒看到,我国工程建设的安全水平一直比较低,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

每年由于安全事故丧生的从业人员有数千人之多,直接经济损失超数百亿元。

从1994年到2004年间,我国每年平均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1530件,死亡1560人,重伤718人。

特别是近年来重大恶性事故频发,已引起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

例如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86起,死亡1264人,与2003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28%和14.07%,其中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2起,死亡175人,与2003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5%和18.6%。

事故是指在企业生产工作中,可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按照事故原因事故分为20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灼烫、淹溺、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故、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

(一打击三伤害,电淹灼火坠塌,冒透放五爆炸,中毒窒息其他)。

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型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触电等五种类型。

2004年事故统计显示全国建筑施工这些类型事故的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死亡人数的52.85﹪、14.87﹪、10.28﹪、9.3﹪、7.4﹪,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4.77﹪;2009年的事故统计显示,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部位主要集中在:

临边洞口处作业死亡的人数占死亡总数的20.9%;各类脚手架上作业死亡的人数占死亡总数的13.14%;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死亡总数的9.67%;因安装、拆除塔吊死亡的人数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8.08%;因土石方坍塌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死亡总数的5.66%:

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死亡总数的5.44%;因施工机具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死亡总数的6.72%。

3.安全生产事故原因

案例分析:

2010年4月2日上午5:

50左右,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型压力容器车间探伤房土建施工工地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在浇筑面上的8名作业人员随混凝土从14米高处坠落至底层地面,被混凝土埋没。

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08万元。

该工程未办理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

这是一起施工单位违法承包和分包工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按设计要求搭设模板支撑系统;监理严重失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混乱,未经许可开工建设和隐患排查不到位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从政府的市场宏观监管到施工单位的施工微观管理等多个角度分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安全生产责任制流于形式,没有切实落实。

很多事故的原因是因为没有按照建筑市场的规定办理建筑施工手续却照样施工,而部分地方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没有到位,加上相关部门沟通不力,事故处理不当,造成很多同类事故。

(2)不遵守技术规范,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冒险蛮干。

2009年发生的三级以上事故中,有十多起事故是因为没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

有的是浇混凝土楼扳的模板支撑失稳事故,其楼板高度都超过了10m,未能按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有的属于脚手架工程事故,有些是在使用吊篮时,违规在吊篮两端设置保险绳,当动力钢丝绳断裂时无法控制吊篮坠落造成的。

还有些触电事故也是因为未能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这样安全技术规范在施工中得不到落实,没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有的虽编制了施工方案,但过于简单,不具备可操作性;有些工程项目对分项工程既不编写施工方案,也不做技术交底。

(3)安全投入不足,生产防护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质量不合格。

安全设施设备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账多,因防护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带病作业造成安全事故频发。

(4)建筑安全科技人才大量短缺,后继乏人,一线工人缺乏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

当前,工程项目不论具有多高资质的施工企业中标,基本都是在劳务市场上招聘来的民工施工。

这些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使得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只能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而落实不到施工队伍身上,操作人员不了解或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5)以包代管,安全管理薄弱。

很多工程项目都是低价中标,中标企业为了取得利润将工程转包给低资质的企业,有的中标企业虽成立了项目班子,但只管协调、收费和整理资料以便交工使用,施工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

分包单位为了抢工期和节约资金,便一切从简,工程项目即使有施工组织设计也只是为了投标而编制的,不是用于指导施工的。

至于其他的安全制度,也是能免则免,不能免的也只是走走形式。

甚至还有的企业为了谋取利润挂靠牌子。

采用了简单的劳务分包的“包工头”模式。

企业与“包工头”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以包代管,不对员工负责,就导致了大部分的“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为了牟取暴利,就转嫁经营风险,施工企业交付给“包工头”用于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作业环境的费用就可能被扣留或挪作他用,致使安全管理措施得不到落实。

员工与施工企业并无直接的关系,出现问题时若“包工头”跑掉了,这些员工很难去维权,这就助长了“包工头”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安全事故的频发。

(6)安全检查机构不健全,监督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严。

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于财力、人员所限,对数量众多的施工现场难以严格监控,再加上部分监管人员本身素质不高,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处罚力度不够,纵容了不合理甚至或是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7)工程建设基本管理程序混乱。

在施工现场多个建设主体的存在及其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管理的难度较大。

与在建工程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包、分包、监理等诸多单位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导致了管理上的缺陷;特别是总包、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由于其施工人员不断变化,全国流动,而从属于不同的分包单位,又有着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措施。

这种交互散乱的人员管理模式注定了管理程序混乱。

案例:

2011年10月20日,有媒体报道:

吉林省白山市的靖宇县和抚松县境内一段总价值23亿元铁路工程,被分包给一家“冒牌”公司。

项目的施工工头为做过厨师、“完全不懂建桥”的包工头铁道部11月13日消息,。

经过20天的调查,媒体所反映的宇松铁路存在合同诈骗、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质量问题等均属实,认定其为一起典型的工程质量重大责任事故。

铁道部要求,中铁九局对质量问题严重的头道松花江2号、3号特大桥全部返工处理,对全线所有路基、桥梁、隧道进行全面检测,对所有合同进行检查梳理,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违法违规问题彻底整改,对宇松铁路全线安全质量进行排查整改。

总承包方在建工程全停工。

  责任认定:

宇松铁路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铁九局,在这起质量事故中,中铁九局将为违法分包、转包问题负主要责任,责成其对事故涉及的16个墩台全部返工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90%。

同时,中铁九局还需对其在全路范围承建的在建工程停工整顿,取消其一年铁路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并将中铁九局宇松项目部原项目经理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

  该段铁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总监沈阳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宇松铁路的监理单位,铁道部责成其对事故涉及的16个墩台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10%。

取消其一年铁路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将该项目总监、副总监及有关现场监理人员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

  沈阳铁路局宇松铁路建设指挥部相关责任人将予以撤职、免职、降级等处分。

  中国铁路建设总公司近期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

中铁九局的书记和局长分别宣读了书面的检查,随后中国铁路建设总公司宣布了对于中铁九局各级干部的处理结果。

  中铁九局内部处罚结果:

九局主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赵铁军撤职,负责施工的九局三公司总经理王兆威撤职,负责施工的九局三公司党委书记撤职,九局质量、材料供应、安全监察等各部门负责人撤职,项目经理部全部干部就地免职等。

(8)政绩或献礼工程的抢工期也易导致事故发生。

抢工期往往直接地会缩短浇筑混凝土的养护期和开始后续施工时的实际强度不足,间接地会影响施工单位的各项质量管理不能按章到位,这些都对工程安全不利,易引发事故。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企业中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其内容应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并将这种教育和培训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教育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养,努力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学会从安全的角度观察和理解所从事的活动和面临的形势,用安全的观点解释和处理自己遇到的新问题。

安全教育是一种意识的培养,是长时期的甚至贯穿于人的一生,并在人的所有行为中体现出来。

安全培训主要是指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

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主要是两方面:

一是安全意识。

现场作业人员有意识地发现周围的不安全因素,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培养职工养成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自觉性;二是岗位技能。

不同层次和不同作业的岗位操作人员所要求的技能是不一样的。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经常性的、突击性的、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建立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不断地、及时地发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予以消除,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在企业生产工作安全检查中,检查组应当对查出的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复查,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安全检查的类型主要有以下7种形式:

经常性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特种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

经常性安全检查是企业内部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是一种经常性的、普遍性的检查,目的是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情况作一般性的了解。

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各种安全生产进行的检查。

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作业场所开展的安全检查,调查了解某个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

特种检查是一种对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以及出现的新的危险因素进行的安全检查。

定期检查是指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的检查。

这种检查可以是全部门的,也可以是针对某种操作、某类设备的。

不定期检查是一种无一定间隔时间的检查,是对某个特殊部门、特殊设备或某一工作区域进行的,而且事先未曾宣布的一种检查。

5.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技术总工批准实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安全技术验算,经技术总工批准实施。

6.安全生产资金(费用)保障制度。

安全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应该考虑安全生产资金的保障问题。

应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方面,财务部门应单独进行核算管理,有关技术措施资金应属于生产预算资金。

7.安全奖惩制度。

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也可以考虑对坚持安全作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贡献的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

不管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在一定程度上都能够调动工人的积极性,调和这种约束与被约束的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人性化管理的体现。

8.“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所承包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直接、具体承担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类人员在施工安全方面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类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9.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是指施工单位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出处设置明显标志。

10.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11.其他制度包括:

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以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

三、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危险因素是指突发性和瞬间作用)、(危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积累作用)。

岗位危险有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存在对职工的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并导致疾病的因素。

1.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按照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六类。

  

(1)物理性有害因素:

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

  噪声危害、振动危害、电磁辐射、运动物危害、明火、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粉尘与气溶胶、作业环境不良、信号缺陷、标志缺陷、其他物理性有害因素。

  

(2)化学性有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然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其他化学性有害因素。

  (3)生物性有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植物和其他生理性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有害因素:

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从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辨识功能缺陷、其他心理、生理性有害因素。

 (5)行为性有害因素:

指挥错误、操作失误、监护失误、其他错误、其他行为性有害因素

  (6)其他有害因素。

参照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2.建筑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由屋顶坠落、人员由倒塌的脚手架上坠落、结构倒塌人员由洞口坠落、人员由梯子坠落等。

造成的原因有:

未系安全带、突发性疾病、防护栏杆、扶绳、安全网,孔洞盖板等设置不当、高度、牢度不够或改动等.

(2)物体打击和挤压伤害。

物体打击在各类施工作业活动中都可能存在,操作人员受到坠落物的打击、运动着的重型设备的打击、吊车、吊臂的打击,操作人员被重型设备挤压,重型设备或机械的倾覆等。

造成的原因有: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工具、材料、小型设备等无防护坠落措施,脚手架绑扎不牢等。

(3)触电。

触电主要发生在电气设备维修、停送电操作、电焊接作业等。

造成的原因有:

带电设备或带电体裸露、误操作电气设备、无漏电保护器,使用不合格的电动工具、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够等。

(4)机械伤害。

施工中塔吊、卷扬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伤害,尤其是起重机械,一旦出现事故,将会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主要原因是由于人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的,常见的因素有机械转动的危险部位未设防护装置、起重作业信号不当、指挥不当等造成机械事故或伤害、钢丝绳磨损、断丝或使用时夹角过大等。

(5)火灾或爆炸。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能发生火灾或爆炸的主要作业活动和原因有:

防火措施不当,氧气、乙炔气瓶防火距离不够,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不当,堆放安全距离不够,使用人员不了解或不遵守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仓库内电气设施选型或布置不当等,易燃、易爆区域内违反消防规定,如抽烟、擅自动火等。

(6)车辆伤害。

造成车辆伤害的原因主要有:

施工现场内道路转角处视野不开阔,疲劳作业、违章驾驶、车辆机械故障。

(7)职业病或其它疾病。

振捣棒作业、机械噪声、切割噪声等可能引起潜在的噪声聋;水泥搅拌、焊接和检修作业等可能造成尘肺;施工企业为流动性工作,职工集体生活、集体用餐,增加传染性疾病尤其肝炎等的传染。

3.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操作者必须遵守的操作活动规则。

它是根据企业的生产性质、机器设备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及群众经验制定出的安全操作守则。

是企业建立安全制度的基本文件,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处理伤亡事故的一种依据。

安全操作规程通常分四个部份:

(1)总则;

(2)工作前的安全规则;(3)工作时的安全规则;(4)工作结束时的安全规则。

Ⅰ.主要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包括吊装工、木工、钢筋工、砼工、电工、电焊工、动力机械操作工、起重司机、机械维修工、土石方机械司机等建筑施工主要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介绍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内容:

(1)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深坑作业应登梯子上下。

不准攀登模板和站在支撑上工作。

  (3)人工断钢筋时,短于30厘米的钢筋头应用钳子夹紧且与打锤人站成斜角,禁止面对面打锤。

用机械切断钢筋、弯钢筋或拉直钢筋等作业,要设标志或划出安全区,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短于30厘米的钢筋,禁止用机械切断。

冷拉钢筋时,两端必须设挡板或围栏等安全措施,在2米内禁止通行或作业。

  (4)搬运、传递长钢筋时,要几个人一起抬,必须一人指挥,行动一致,同起同落,注意周围作业人员的安全。

  (5)绑扎钢筋柱,柱身每升高1.8米要设一层脚手架。

绑扎钢柱和进行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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