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新村围护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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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新村围护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大同新村工程

2、建设单位:

宁波尚邦置业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

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

4、勘察单位:

宁波工程勘察院

5、监理单位:

宁波海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7、建筑面积:

122801.14平方米

8、工程造价:

24828万元(总造价)

9、计划工期:

2010年7月28日—2012年1月28日

围护部分工期:

2010年月日—2010年月日

10、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11、安全标准:

区标化工地

(二)、专业工程特点

本项工程设计±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3.250.现地坪相对设计标高-0.700。

1.围护桩及立柱桩采用钻孔灌注桩,桩身砼强度为C25,垂直度偏差≤1.0%,桩位偏差≤50mm,桩身砼保护层厚度50mm。

2.围护桩打桩施工顺序为跳打法,打一跳三,并注意对相邻桩成桩时间间隔的控制,必须大于24h

3.所有立柱桩顶砼超灌高度900mm,支撑立柱桩顶桩顶砼浇灌至标高-2.900.

4.水泥搅拌桩固化剂采用普通42.5水泥,水泥掺入量15%,水灰比0.5,垂直度偏差≤1.0%,桩位偏差≤50mm。

5.水泥搅拌桩间距500,搭接200,与工程桩位相冲突时,应错位绕开工程桩。

6.水泥搅拌桩间距500,搭接200,与工程桩位相冲突时,应错位绕开工程桩。

7.水泥搅拌桩施工前,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桩位进行排障或换土处理。

8.水泥搅拌桩施工采用二喷四搅,喷浆速度应和提升速度相配合,确保额定浆量在桩身长度范围内均匀分布,喷浆搅拌时钻头提升(或下沉)速度以钻头每一圈提升(或下沉)量不得大于1.5cm,且升降速度不宜大于1m/min。

9.高压旋喷桩固化剂采用普通42.5级水泥,水泥掺入量为湿土重25%,水灰比1.0,垂直度偏差≤0.5%,桩位偏差≤50mm采用单管或双管法施工,水泥浆喷射压力>20Mpa,基坑外侧高压旋喷桩施工时应尽量贴近直呼钻孔灌注桩,以防桩间水土流失。

10.喷射注浆由上而下进行,喷射管分段提升的搭接长度不得小100mm,并注意对桩顶和桩底标高的控制,坑中坑旋喷桩若与工程桩位相冲突,适当调整旋喷桩位以绕开工程桩,并尽可能保证旋喷桩搭接质量,为确保喷射压力,喷射孔与高压堡的送管长度不得50m

11.砼强度等级为C30,砼保护层厚度为25,各梁中轴线弯曲矢高不超过20;

12.支撑钢筋接受拉筋要求焊接,支撑地模须严格平整,按中心受压构件要求控制纵向轴线的偏差,主支撑宜一次浇捣完毕,不留施工缝;

二、监理工作依据:

(1)本工程地下室建筑及结构图纸;

(2)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5)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6)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

(7)《钢结构设计规范》(GB150017-2003);

(8)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9)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2)本地下室基坑支护设计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13)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标准;

(14)业主与我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

(15)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16)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施工图、围护施工图;

(17)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施工规范标准。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一)控制要点

1、协助业主组织围护设计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2、参加本地下室基坑支护设计方案专家论证。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围护施工组织设计(基坑围护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其实施;

3、确定承包商选择分包单位;

4、协调桩基工程施工顺序,协助业主确定开工时间;

5、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

6、检查围护工程使用的材料的质量;

7、监督施工单位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检查施工技术和安全防护设施;

8、参与协商工程设计变更,会签工程设计联系单;

9、控制工程进度和检验工程质量,审核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0、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文件要求,将技术资料整理送至业主存放。

(二)工作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围护工程质量合格

进度控制目标—实际工期符合合同工期

投资控制目标—实际造价不突破合同价

安全控制目标—施工情况正常,无安全问题及事故发生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

(1)提醒业主了解并清除场内有碍围护桩基施工的地下、地上各种管线或障碍物,注意打桩对临近建筑物的影响。

(2)熟悉基坑围护图纸,参加图纸会审会,对图纸中的质量或使用功能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做出处理。

(3)提醒业主了解基坑围护四周市政管线,并确定距离是否影响围护桩施工。

(4)对施工机械(包括测量仪器)进行签定,不合格机器具(包括测量仪器)不得进场使用。

(5)协助落实施工操作面,尽量要求打桩队配合施工,按基坑进度要求调整施工顺序。

(6)对所有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焊接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报验,报验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保证单(包括焊条),并填报材料清单。

(7)复核基坑围护定位边线,拐角点、水准点,将边线水准点、拐角点控制点引在不受施工影响的位置。

(8)确定工程桩施工已经不影响基坑围护施工,并有足够的工作面后,审批开工申请,待岩基施工单位施工准备符合条件后,及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告。

2、施工过程

A、钻孔桩:

(1)桩身砼强度为C25,垂直度偏差≤1.0%,桩位偏差≤50mm,桩身砼保护层厚度50mm,充盈系数≥1.05,围护桩沉渣厚度控制≤200mm,立柱桩沉渣厚度控制≤50mm(利用工程桩的立柱桩,要求同工程桩);本工程围护桩有Φ600、Φ650、Φ700(支柱桩)钻孔灌注桩,有效桩长13.8m、14.8m、20m,采用跳打施工,打一跳三,并注意对相邻桩成桩时间间隔的控制,须大于24h;

(2)钻孔前,确定好桩位间距,同时控制好水原坑,排水槽、泥浆池等

(3)钻孔机就位应平稳准确,确保在钻孔过程中不发生倾斜、移动;

(4)为准确控制钻孔深度,应在机架上或机管上作出控制的标尺,以便以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5)泥浆调制及质量控制要有专人负责;

(6)砼灌注规格必须满足初灌时,导埋深2-3m的要求;

(7)砼试块制作要在砼浇筑地点随机抽样,保证试样的真实性,试块留置按每根桩1组,试件脱模后,及时送检测中心标准养护(或现场设置的标准养护室养护)。

所有立柱桩顶部均为矩行角钢构件立柱,柱顶标高为-2.350,立柱角钢构件按水平缀板平行或垂直轴线放置;

(8)围护桩桩顶砼超灌高度900mm,支撑立柱桩桩顶砼浇灌至标高-2.850;

(9)严格按照桩基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B、高压旋喷桩:

(1)固化剂采用普通42.5级水泥,水泥掺入量为湿土重25%,水灰比1.0,垂直度偏差≤0.5%,桩位偏差≤50mm;

(2)采用单管或双管法施工,水泥浆喷射压力>20MPa;

(3)喷射注浆由下而上进行,喷射管分段提升的搭接长度不得小100mm,并注意对桩顶和桩底标高的控制;

(4)施工时应尽量贴近支护钻孔灌注桩,以防桩间水土流失;

(5)为确保喷射压力,喷射孔与高压泵的送管长度不得大于50m;

(6)未尽事宜严格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执行。

C、水泥搅拌桩

(1)本工程水泥采用双排,桩长最长8.m,最短7m,根据位置不同,桩长不一样;

(2)钻孔前,基槽开挖,确定宽度与深度,采用平行推进施工(单钻头);

(3)水泥搅拌桩桩机就位平稳,孔位确保在钻孔(搅拌)过程中不发生倾斜、移动;

(4)为准确控制喷浆深度,应在机架上或搅拌杆上作出标尺(标志),以便控制施工速度和记录;

(5)水泥浆调制,使用水泥量等控制有专人负责。

(6)固化剂采用普通42.5级水泥,水泥掺入量为湿土重15%,水灰比0.5,垂直度偏差≤0.5%,桩位偏差≤50mm;

(7)施工采用二喷四搅,喷浆速度应和提升速度相配合,确保额定浆量在桩身长度范围内均匀分布,喷浆搅拌时钻头提升(或下沉)速度以钻头每转一圈提升(或下沉)量不得大于1.5cm,且升降速度不宜大于1m/min;

(8)水泥搅拌桩施工前,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桩位进行排障或换土处理,与工程桩位相冲突时,应错位绕开工程桩;

(9)未尽事宜严格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和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执行。

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A、钻孔桩成桩时的控制要点:

(1)复查测量放线,桩孔定位及标高;

(2)经常抽查原材料质量,看其是否按试验确定的砼配合比通知单进行计量、配制;检查水灰比、搅拌时间、坍落度、随机抽样制作试块;

(3)检查钻杆的垂直度,垂直度偏差应控制在2%以内,钻孔对孔应正确,钻头中心与护筒中心偏差宜控制在15㎜以内;

(4)检查泥浆的试验,调制及质量控制;

(5)监督施工人员控制好孔底沉渣,亦即清孔换浆。

钻孔结束应立即清孔,将孔底残留的钻渣清理干净。

清孔后还要换浆,将孔内含砂量大,泥浆性能差,容易在孔底沉淀的砂浆,换成性能好,并能确保在换浆完毕到砼开浇这段时间内,在孔底不发生或少产生沉淀物的泥浆。

其中:

钻孔必须达到设计深度后,施工人员自检合格并经监理认可后才能开始清孔;

②清孔应分二次进行,每次清孔应在成孔完毕后立即进行,第二次在下钢筋笼和灌注砼导管完毕后进行;

③清孔后孔底存淤泥(渣)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④清孔结束后孔内保持水头高度,以防坍孔,应在30分钟内灌注砼,否则应重新测定孔底沉淤(渣)厚度,若沉淤(渣)大于设计和规范规定的厚度时,应重新清孔至符合要求,经监理认可后方可灌注砼;

⑤清孔换浆后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1—1.15范围内,否则应予继续清孔至标准;

(6)中孔验收,清孔和换浆后,必须对孔深、孔径、沉渣厚度和泥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检测项目都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后办理终孔验收签证。

①检查孔深:

可根据钻井或钢丝绳的总长度减去上部剩余长度检查;

②检查孔径:

用一个直径比设计桩直径小50㎜的钢筋圆圈,用测绳系着对准孔中心徐徐放入孔内。

若圆圈能顺利到孔底,说明孔径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应进行扩孔;

③检查泥浆性能:

清孔可采用循环换浆法,即让钻头继续在原位旋转,继续注水,用清水换浆(系原土造浆),使泥浆比重控制在1.1左右;如孔壁土质较差时,则宜用泥浆循环清孔,使泥浆比重控制在1.15—1.25,清孔过程中,必须及时补给足够的泥浆,并保持浆面稳定;如壁土质较好不易坍孔时,则可用空气吸泥机清孔。

清孔后孔底100㎜以内的泥浆比重应小于1.25,含砂率≤8%,粘度≤25S;

④检查孔底沉渣厚度:

用测绳系铁制测饼(Φ120厚300㎜),检查孔深。

测绳测得的孔深与终孔深度的差值,即为沉渣厚度。

本工程采用端承桩,孔底沉渣厚度允许值为≤50㎜.

(7)监控清孔换浆后至砼开浇时间

监督施工人员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在换浆合格后,尽快进行钻杆拆卸、钻机移位、终孔验收、下钢筋笼、导管下放、二次清孔等工作。

从二次清孔结束后,应在30分钟内灌清注砼,否则应重新测定孔底沉淤(渣)厚度,若沉淤(渣)大于设计和规范规定的厚度时,应重新清孔至符合要求,经监理认可后方准灌注砼;

(8)桩孔验收合格后吊放钢筋

①日常应检查钢筋笼的制作,检查内容包括钢筋的品种、规格、焊接品种、焊缝质量及焊缝长度、主筋和箍筋以及加劲筋的制作,绑扎及偏差等,以上内容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②检查钢筋笼下放时的偏差和保护层厚度,检查施工人员控制钢筋笼保护层;防止运输、吊装钢筋笼变形;钢筋笼对准桩位中心,下到设计标高后的固定等具体措施落实情况。

(9)检查导管,钢筋笼吊装完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签收后,用导管进行水下砼浇灌。

导管应作强度检验和水压试验,避免导管破裂、脱节或漏水造成事故。

导管避厚不宜小于3㎜,直径宜为200-250㎜,其分节长度按工艺要求确定,底管长度不宜小于4㎜接头宜用法兰或丝口连接,并能及时拆卸,下部应设导向装置,使导管在浇灌砼过程中始终处于空洞中心,以防止桩身砼产生的局部夹层,隔水栓应有良好的隔水性能。

(10)旁站监理砼浇筑

一切准备就绪,监理工程师签署砼浇捣令后才能浇灌砼。

(11)浇灌砼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孔内砼每小时上升速度不宜小于2m,导管底埋入砼面应保持2—3m,并不得小于1m,严禁把导管底提出砼面而造成断桩;导管底埋入深度也不宜大于6m,超过6m容易造成钢筋笼上浮。

起拔导管时应先测量砼面高度,根据导管埋深确定拔管节数。

(12)每根桩的灌注时间按首盘砼的初凝时间控制,砼实际浇灌量必须大于按孔径计算的体积。

(13)停机前检查桩顶标高

桩顶砼面浇灌高度必须比设计标高高出0.5m以上,直到冒出的砼不含泥渣为止,最后浇灌量要保证桩顶凿除浮浆高度后砼的质量达到设计强度值。

(14)在砼刚灌注完毕的桩旁成孔施工,其安全距离不小于4d(d=桩的设计直径),或最小时间间隔不小于36小时。

B、高压旋喷桩及水泥搅拌桩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1)复查测量放线:

(2)经常检查进场水泥,并抽检其是否按设计配合比进行计量配制使用;

(3)检查钻杆的垂直度;

(4)检查四搅四喷施工工艺,控制提升速度,不得大于1.0m∕分;

(5)检查水泥浆调制和质量控制;

(6)旁站监理搅拌桩施工过程。

一切准备就绪,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开始成桩,搅拌桩成桩均匀,严禁在提升喷浆过程中断浆,特殊情况造成断浆应重新成桩施工,控制桩间搭接150㎜,坑底(局部加强区域或加固桩搭接100㎜),相邻桩施工间隙时间不大于24小时。

4、质量检查与验收

桩基工程验收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下进行。

(1)土方开挖后对钻孔灌注桩和水泥搅拌桩完整性进行检查,现场选限土钉做土钉抗拔试验,试验数量不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不小于3根,各层土钉试验应满足设计要求。

(2)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桩位施工图、设计变更;

②经审定的基坑施工组织设计;

③桩位、基槽技术复核签证单;

④材料试验报告,砼、水泥试块检验报告;

⑤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⑥土钉抗拔试验报告。

5、行使质量监督权

对于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相关行业标准等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要求改进或返工。

改正不力或不听劝告者,应签发监理通知单,通知其整改,问题严重者,则签发停工通知单,并申明停工责任,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业主同意后,由监理方发布停工令,指令承包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⑴隐蔽工程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合格,而擅自掩盖时;

⑵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⑶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⑷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设备时;

⑸擅自将工程转包时;

⑹擅自让未经监理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时;

⑺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和提出有效控制措施就继续施工时;

⑻危及安全的冒险作业行为;

⑼其他违反规范、标准及规程的野蛮施工行为。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监理方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6、钢筋混凝土围梁及支撑施工要求:

(1)砼强度等级为C30,砼保护层厚度为25,各梁中轴线弯曲矢高不超过20;

(2)支撑钢筋按受拉筋要求焊接,支撑地模须严格平整,按中心受压构件要求控制纵向轴线的偏差,主支撑宜一次浇捣完毕,不留施工缝;

(3)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7、开挖要求:

(1)挖土原则:

按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垫层及时跟上,保证基坑土体不长期暴露的原则,并采用机挖人修及"五边"施工,即:

边挖、边凿、边铺、边浇、边砌;

(2)待围梁及支撑砼强度达到80%后,再分层分段阶梯式开挖,每层挖土厚度不大于1.5m,并考虑相对支撑位置的卸土受力平衡;

(3)挖土至坑底,最后30cm垫层土方应人工挖除,做到边修土边铺设垫层,坑底暴露时间应小于12小时,基坑四周6m范围内底板垫层,并必须在6小时内设置完成,待板底垫层施工完毕后,方可二次人工开挖承台及地梁,且边挖边设垫层及砖胎膜,挖土过程中,不得损坏工程桩、支护桩及支撑体系;

(4)严格控制放坡开挖的土坡高差及坡度,严禁超挖,防止基坑内土体滑坡,雨水天气应停挖;

(5)挖土过程中,不得损坏工程桩、支护桩及支撑体系,挖土机必须进入坑内挖土,挖机严禁碰撞支撑桩及支撑梁,禁止停留在支撑梁顶作业,严禁挖土机在坑边顶进行挖土操作,挖机和运输车辆应按指定出入口进出基坑;基坑内挖出的土方及时外运,不得堆放在基坑四周,否则会使支护结构变形过大,危及基坑与邻近建筑物的安全;

(6)基坑开挖前,挖土单位应根据上述挖土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挖土方案,报监理、业主、设计等单位,经各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能实施,并由监理单位监督执行;

(7)施工单位确定坑边塔吊、出土口位置时,应征得设计同意,以便对围护结构作相应加强。

8、排水及降水:

(1)基坑开挖大面积卸土1.60m后,在坡角设置砖砌300×300排水明沟,并根据实际情况每隔20m左右设一集水井;

(2)基坑分层分段开挖到坑底前,可局部深挖低凹沟槽,作为临时集排水沟,排除坑内明水;施工至坑底后,按实际情况设置纵横向排水盲沟及集水井,确保基坑内土体不受水浸泡,基坑内所设的排水沟及集水井应尽量远离支护桩。

9、防渗漏措施:

(1)及时铺设好放坡区护坡砼面层,并在基坑外侧地表设100厚C15砼防水面层,以防地表水渗入坑内;

(2)围梁外侧填土,若遇局部填土较厚或有暗浜时,应采用粘性土换填夯实,以防填土内的孔隙水大量渗入坑内;

(3)基坑外侧设φ500高压旋喷桩进行挡土止水;

(4)基坑挖土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支护桩间漏土或漏水,应及时用砼或半砖浆砌封堵后再下挖。

10、施工步骤与程序:

砼灌注围护桩、立柱桩施工→高压旋喷桩、水泥搅拌桩施工→放坡开挖卸土至环梁及支撑顶标高,并及时护坡、设排水沟、集水井→挖地槽至围梁及支撑底标高→设水平围梁及支撑→分层分段阶梯式开挖土体至底板底标高,垫层部位人工边修土边设垫层,挖地梁和承台至底标高,立即设好垫层及砖胎膜→做好二次围护措施,挖坑中坑部位土体至设计标高,并立即设好垫层→做基础承台、地梁及底板,设换撑带→拆除支撑→地下主体结构向上施工→做好地下室外墙防水措施,分层回填夯实外墙与围护间空隙→向上作业。

11、监测内容及要求:

围护结构施工、基坑开挖和地下室结构施工期间,必须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监测点布置要求:

(1)深层土体位移监测:

在基坑支护结构较薄弱和较重要部位,设置一定数量的深层土体位移监测孔,监测孔共16只,位置见总平面图,设计孔深18~22m,开挖前一周埋设,并测试基准数据;

(2)围梁顶面水平位移监测:

沿围梁每隔10~15m设一点,总计约50个点;

(3)支撑立柱沉降监测:

对负荷较大的支撑立柱顶设置监测点,约计40个点;

(4)周边环境及路面变形监测:

根据现场情况设置若干点,对周边已有建筑物进行沉降和墙体倾斜变形监测,及周边道路和管线进行沉降及变形监测。

监测报警值要求:

(1)深层土体位移:

连续三天≥5mm/d,或累计位移≥50mm(邻近高位桩连续三天≥3mm/d,或累计位移≥30mm);

(2)环梁顶面水平位移:

连续三天≥5mm/d,或累计位移≥50mm(邻近高位桩连续三天≥3mm/d,或累计位移≥30mm);

(3)支撑立柱沉降:

连续三天≥3mm/d,或累计位移≥30mm;

(4)支撑体系发现宽度大于0.4mm的惯穿裂缝。

基坑监测应请有资质、经验丰富、并能够详细分析监测数据变化原因的单位进行监测。

监测单位应根据基坑支护监测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监测过程中,如坑边及坑外发现位移、沉降或裂缝等异常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汇报建设、设计及监理等有关单位,及时协商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2、应急措施:

为确保基坑内工程桩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同时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对可能出现的施工险情作如下对策:

(1)即停止相应范围土方开挖;

(2)有条件地段可优先考虑坑外卸土;

(3)坑内立即采取坑底堆载反压措施;

(4)在水平围梁上增设钢管对撑、角撑或斜撑;

(5)及时修补坑边面层或墙后土体裂缝。

现场应备有一定数量钢板、钢管、编织麻袋等应急材料。

13、拆撑及回填:

在地下室底板浇筑完毕后,须用毛石及素混凝土将底板与围护桩之间空隙填塞压实,待其砼强度达到80%后,可拆除支撑及围梁;支撑拆除时,应做好防护措施,可用草垫、砂袋、木板等保护措施来缓冲拆撑对地下室底板的影响;待地下室侧壁砼浇筑完毕达到设计强度,并及时做好防水层后开始回填,回填前清除基坑内积水及有机杂物,用好粘土分层夯实回填。

14、注意事项:

(1)基坑外侧6m范围内不得堆载;

(2)坑边重车道路须用混凝土铺设,并距坑坡边缘1000mm以外;

(3)挖土至基坑底的部位,坑外侧严禁重车通行;

(4)砼泵车应停放在出土口位置,否则需采取加固措施;

(5)支撑拆除时,须考虑相对支撑位置的受力平衡、均匀、同步;

(6)本图纸须与主体结构图纸配套使用,支护结构施工前应与主体结构图纸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进度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总进度计划;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4、审核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月进度计划;

5、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组织施工;

6、施工过程中,检查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并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

7、组织现场进度的协调会;

8、每月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三)投资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1、审核实际完成工程量;

2、熟悉合同条件;

3、预测可能发生的索赔原因,防止和减少索赔的发生。

五、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因施工场地周边与主干道路,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合理,并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作业场地,建筑材料堆场和临时设施,确保道路和场地排水畅通。

3、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包括劳动力和照明用电、消防、安全防护和围护及警示的设置)和应急方案措施,并督促其实施,全部施工安全防护的责任仍由施工单位承担。

4、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广泛进行安全意识及纪律的教育外,要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现场施工须严格按安全专项方案进行。

专职安全员需全职在现场。

5、打桩前,要求施工单位对临近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检查,存在影响的要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6、要求打桩机行走的道路必须做到平整,坚实,地面排水应通畅,保证移动桩机的安全。

7、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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