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1993检测与至测算.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598057 上传时间:2022-12-07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9.5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1993检测与至测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1993检测与至测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1993检测与至测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1993检测与至测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1993检测与至测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1993检测与至测算.docx

《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1993检测与至测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1993检测与至测算.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1993检测与至测算.docx

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1993检测与至测算

  

 

  

全国省域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目标排行

1993~2013年检测与至测算

 

  

 

 

 

 

 

 

 

   

 

 

 

 

 

本书以前各年版书名为《中国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测评报告》,在历年数据变动检验中,全国取1991年以来数据进行检测,各地取2000年以来数据进行检测(因重庆、西藏缺此前若干年度数据)。

从2015年版开始,本书微调书名为《中国文化产业供需协调检测报告》,统一取全国及各地1993年以来(重庆以1997年为起点,西藏以1994年为起点)数据进行检测。

由于1993年以来“民生指标”统计分类项迄今保持不变,检验历年数据变动具有更好的前后可对比性。

一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态势

1993~2013年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值、人均值增长状况见表1,全国城乡总体数据作为测评演算基准列于首行。

各地依照属地方位,由北至南、从东到西分为东北和东、中、西部四大区域,按20年里文化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速高低排列。

其中,省域主排行以1、2、3……为序,四大区域附加排行以[1]、[2]、[3]、[4]为序(后同)。

表1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值、人均值增长状况

续表

1993~2013年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年均增速及占全国城乡份额升降比较,15个省域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城乡平均增长,占全国城乡份额各有上升,按增速高低依次为北京、上海、山西、江苏、青海、西藏、天津、贵州、宁夏、陕西、河南、广东、福建、内蒙古、甘肃;16个省域年均增速低于全国城乡平均增长,占全国城乡份额各有下降,按增速高低依次为浙江、云南、吉林、河北、辽宁、江西、海南、山东、安徽、新疆、黑龙江、湖南、湖北、四川、广西、重庆。

其中,北京占据首位,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城乡平均增长3.35个百分点,占全国城乡份额提高了77.81%;重庆处于末位,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城乡平均增长4.13个百分点,占全国城乡份额降低了67.94%。

1993~2013年各省域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速比较,13个省域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城乡平均增长,按增速高低依次为贵州、江苏、山西、陕西、河南、青海、西藏、内蒙古、甘肃、宁夏、北京、福建、吉林;18个省域年均增速低于全国城乡平均增长,按增速高低依次为安徽、辽宁、河北、天津、四川、云南、山东、江西、黑龙江、浙江、上海、海南、广东、湖南、湖北、新疆、广西、重庆。

其中,贵州占据首位,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城乡平均增长1.99个百分点;重庆处于末位,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城乡平均增长3.13个百分点。

有必要说明:

总量数值演算会产生较大误差,这是由于在既有年度统计数据里,各地各类总量数据之和不等于全国总量,本身就存在误差;在未来年度测算数值里,无法涉及今后人口增长及其分布变化,只能根据人均值测算结果推演。

因此,本文主要基于人均数值展开分析测算,仅在开头和结尾处提供总量分析演算数值,以利于把握全国及各地总体态势。

二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协调性分析

本项检测体系从现行统计制度及其公布数据中提取三对数据组,构成一套简明而完整的数据分析关系链:

(1)以“民生基础系数”界定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之比;

(2)以“民生消费系数”界定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之比;(3)以“文化需求系数”界定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之比。

本文同时检测1993年以来全国及各省域城乡民生基础系数、民生消费系数和文化需求系数三项特定关系值,作为经济、民生与文化消费需求之间增长协调性分析的依据,测算“消除负相关”与“最佳比值”应然增长目标。

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相关比值关系链变动状况见表2。

表2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相关比值关系链变动状况

续表

(一)民生基础系数的协调性检测

筛查1993~2013年各省域城乡人均收入与当地人均产值比的历年最佳(最高)值,21个省域最佳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按最佳值高低依次为贵州、西藏、江西、广西、湖南、安徽、湖北、四川、重庆、甘肃、广东、云南、吉林、陕西、海南、内蒙古、青海、宁夏、山西、河南、浙江;10个省域最佳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按最佳值高低依次为河北、福建、黑龙江、上海、新疆、北京、江苏、山东、天津、辽宁。

其中,贵州占据首位,最佳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41.81个百分点;辽宁处于末位,最佳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7.31个百分点。

对比2013年各省域城乡人均收入与当地人均产值之比,8个省域此项比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按比值高低依次为云南、贵州、安徽、江西、广西、上海、海南、广东;23个省域此项比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按比值高低依次为四川、浙江、甘肃、山西、河南、重庆、湖南、黑龙江、河北、北京、福建、湖北、西藏、宁夏、山东、吉林、陕西、新疆、青海、江苏、辽宁、天津、内蒙古。

其中,云南占据首位,此项比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7.54个百分点;内蒙古处于末位,此项比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16.82个百分点。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1993~2013年前后相比,仅有上海2013年此项比值为历年最佳值,即呈现上升态势,其余省域2013年此项比值均非历年最佳值,即呈现下降态势。

这意味着,在绝大部分省域,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差距逐步拉大了距离,民生基础层面“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程度普遍趋于降低。

(二)民生消费系数的协调性检测

筛查1993~2013年各省域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比的历年最佳(最低)值,13个省域最佳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按最佳值高低倒序依次为西藏、河北、江苏、上海、山西、山东、江西、北京、浙江、河南、天津、福建、海南;18个省域最佳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按最佳值高低倒序依次为云南、广西、湖北、辽宁、重庆、湖南、安徽、甘肃、黑龙江、广东、贵州、吉林、内蒙古、宁夏、新疆、四川、陕西、青海。

其中,西藏占据首位,最佳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8.54个百分点;青海处于末位,最佳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8.66个百分点。

对比2013年各省域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之比,13个省域此项比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按比值高低倒序依次为西藏、江苏、河北、上海、山西、山东、江西、北京、浙江、河南、福建、天津、海南;18个省域此项比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按比值高低倒序依次为云南、广西、湖北、辽宁、重庆、湖南、安徽、广东、贵州、黑龙江、吉林、宁夏、四川、陕西、内蒙古、青海、甘肃、新疆。

其中,西藏占据首位,此项比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8.54个百分点;新疆处于末位,此项比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11.26个百分点。

要值得加以注意的是,1993~2013年前后相比,全国总体、东部、中部、西部和北京、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辽宁、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陕西、重庆、四川、贵州、广西、云南、西藏2013年此项比值为历年最佳值,即人均“必需消费”占人均收入比重下降,反过来则必需生活开支之外余钱比重呈现上升态势;其余省域2013年此项比值均非历年最佳值,即人均“必需消费”占人均收入比重并未下降。

这意味着,民生消费层面“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程度较普遍趋于提高,但仍有少部分省域未能如此。

(三)文化需求系数的协调性检测

筛查1993~2013年各省域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比的历年最佳(最高)值,21个省域最佳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按最佳比值高低依次为宁夏、陕西、甘肃、湖南、内蒙古、重庆、四川、云南、湖北、安徽、广西、北京、福建、广东、新疆、青海、吉林、上海、贵州、江苏、河北;10个省域最佳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按最佳比值高低依次为浙江、辽宁、江西、河南、黑龙江、山东、山西、天津、海南、西藏。

其中,宁夏占据首位,最佳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26.13个百分点;西藏处于末位,最佳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最佳值7.18个百分点。

对比2013年各省域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值,16个省域此项比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按比值高低依次为甘肃、陕西、内蒙古、宁夏、广东、贵州、四川、新疆、青海、北京、江苏、吉林、上海、辽宁、湖南、云南;15个省域此项比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按比值高低依次为重庆、广西、河南、福建、湖北、黑龙江、安徽、山西、海南、天津、江西、浙江、山东、河北、西藏。

其中,甘肃占据首位,此项比值高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8.19个百分点;西藏处于末位,此项比值低于全国城乡总体比值8.14个百分点。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1993~2013年前后相比,全国城乡总体及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整体、全部省域2013年此项比值均非历年最佳值,即呈现下降态势。

这意味着,在全国和全部省域,居民精神文化消费需求增进与必需生活开支之外余钱增多的差距进一步拉大,文化需求层面“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程度普遍趋于降低。

通过此项系数检验发现,各地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不足的最大症结就在这里,表2专门设置了单项差距指数分析。

以全国城乡总体为例予以说明:

如果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值能够一直保持1993年以来的最佳状态,那么2013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人均值应为现有实际值的159.49%,达到1523.88元。

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不足的此类差距校正依此类推。

各省域城乡这一比值的单项差距指数比较,9个省域差距指数小于全国城乡总体差距指数,按指数高低倒序依次为海南、贵州、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广东、河南、江苏;22个省域差距指数大于全国城乡总体差距指数,按指数高低倒序依次为青海、新疆、吉林、上海、北京、甘肃、山东、江西、内蒙古、浙江、四川、福建、陕西、河北、广西、云南、安徽、西藏、湖北、重庆、宁夏、湖南。

其中,海南占据首位,差距指数仅为全国城乡总体差距的84.81%;湖南处于末位,差距指数高达全国城乡总体差距的168.03%。

表2同时设置了三项系数检测的综合差距指数。

仍以全国城乡总体为例予以说明:

如果全国城乡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城乡人均非文消费与人均收入、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三项比值能够一致保持1993年以来的最佳状态,那么2013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人均值应为现有实际值的174.27%,达到1665.11元。

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不足的综合差距校正依此类推。

各省域城乡以上三项比值综合差距指数比较,1个省域综合差距指数小于全国城乡总体差距指数,为海南;30个省域综合差距指数大于全国城乡总体差距指数,按指数高低倒序依次为上海、山西、黑龙江、辽宁、河南、北京、广东、江苏、天津、山东、浙江、福建、青海、新疆、贵州、云南、吉林、河北、江西、四川、甘肃、广西、安徽、陕西、重庆、宁夏、湖北、湖南、内蒙古、西藏。

其中,海南占据首位,综合差距指数仅为全国城乡总体差距的93.96%;西藏处于末位,综合差距指数高达全国城乡总体差距的320.45%。

在以上第二项民生消费系数检测中已经看到,全国及相当多的省域2013年此项比值恰为1993年以来最佳值。

也就是说,对全国及这些省域而言,三项比值综合差距其实仅仅为其余两项比值综合差距(上海仅为第三项);再进一步深究,民生消费系数之比值变动态势向好,对全国及这些省域的三项比值综合差距起到了正向调节减缓差距的作用(上海第一项亦为正向调节)。

当然,对其他省域来说,三项比值综合差距均为负向发生作用而扩展差距。

三各省域文化消费需求城乡均衡性分析

城乡差距实为分析中国历史和现实都无法回避的社会鸿沟。

本文同时检测1993年以来全国及各省域民生基础层面、民生消费层面和文化需求层面的城乡比变动态势,作为这三个层面城乡之间增长均衡性分析的依据,测算“最小城乡比”“弥合城乡比”“城乡无差距”应然增长目标。

各省域人均收入、人均非文消费、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状况见表3。

表3各省域人均收入、人均非文消费、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状况

续表

(一)民生基础层面的城乡均衡性检测

筛查1993~2013年各省域人均收入城乡比的历年最小(最佳)值,18个省域最小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按最小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上海、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北京、江西、浙江、福建、河北、内蒙古、山东、山西、湖北、河南、宁夏、海南;13个省域最小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按最小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广东、安徽、湖南、新疆、广西、四川、甘肃、青海、陕西、重庆、西藏、贵州、云南。

其中,上海占据首位,最小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36.17%;云南处于末位,最小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53.25%。

对比2013年各省域人均收入城乡比,22个省域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城乡比,按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黑龙江、天津、北京、上海、吉林、浙江、江苏、辽宁、河北、江西、湖北、河南、山东、新疆、海南、福建、湖南、四川、广东、安徽、内蒙古、重庆;9个省域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城乡比,按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西藏、山西、青海、宁夏、广西、陕西、甘肃、云南、贵州。

其中,黑龙江占据首位,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城乡比32.87%;贵州处于末位,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城乡比25.52%。

需要注意,1993~2013年前后相比,仅有新疆、重庆、四川、云南、西藏2013年此项城乡比为历年最小值,即人均收入的城乡差距呈现缩减态势,其余省域2013年此项城乡比均非历年最小值,即人均收入的城乡差距呈现扩增态势。

这意味着,在绝大部分省域,乡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速差距进一步拉大,在民生基础层面城乡之间“共享发展成果”程度普遍趋于降低。

(二)民生消费层面的城乡均衡性检测

筛查1993~2013年各省域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的历年最小(最佳)值,20个省域最小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按最小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上海、江苏、吉林、北京、黑龙江、江西、内蒙古、浙江、辽宁、天津、青海、河北、山西、福建、宁夏、山东、湖南、湖北、新疆、四川;11个省域最小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按最小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河南、安徽、广东、贵州、海南、广西、甘肃、陕西、云南、重庆、西藏。

其中,上海占据首位,最小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36.10%;西藏处于末位,最小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20.99%。

对比2013年各省域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21个省域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城乡比,按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黑龙江、青海、河北、吉林、山西、宁夏、山东、湖南、江西、福建、新疆、湖北、四川、辽宁、河南、内蒙古;10个省域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城乡比,按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贵州、海南、安徽、广西、广东、甘肃、陕西、云南、重庆、西藏。

其中,上海占据首位,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城乡比29.42%;西藏处于末位,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城乡比18.84%。

需要注意,1993~2013年前后相比,东部、中部、西部和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浙江、海南、河南、湖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重庆、四川、贵州2013年此项城乡比为历年最小值,即人均非文消费的城乡差距呈现缩减态势,城乡之间“必需消费”逐步趋近,其余省域2013年此项城乡比均非历年最小值,即人均非文消费的城乡差距呈现扩增态势。

这意味着,在民生消费层面城乡之间“共享发展成果”程度较普遍趋于增高,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省域未能如此。

(三)文化需求层面的城乡均衡性检测

筛查1993~2013年各省域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的历年最小(最佳)值,22个省域最小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按最小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吉林、福建、辽宁、海南、内蒙古、江西、江苏、黑龙江、湖南、湖北、安徽、上海、山西、河南、陕西、广东、河北、浙江、天津、北京、山东、广西;9个省域最小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按最小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西藏、宁夏、新疆、四川、甘肃、重庆、贵州、云南、青海。

其中,吉林占据首位,最小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56.81%;青海处于末位,最小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最小城乡比77.28%。

对比2013年各省域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19个省域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城乡比,按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黑龙江、吉林、浙江、天津、山东、辽宁、北京、江苏、山西、内蒙古、河北、陕西、安徽、重庆、宁夏、湖北、福建、甘肃、湖南;12个省域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城乡比,按城乡比大小倒序依次为上海、江西、四川、新疆、广东、河南、海南、青海、贵州、广西、云南、西藏。

其中,黑龙江占据首位,城乡比小于全国总体城乡比60.09%;西藏处于末位,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城乡比411.05%。

需要注意,1993~2013年前后相比,全国城乡总体及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整体、全部省域2013年此项城乡比均非历年最小值,即人均文化消费的城乡差距呈现扩增态势。

这意味着,在全国和全部省域,乡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的增速差距进一步拉大,在文化需求层面城乡之间“共享发展成果”程度普遍趋于降低。

以上三个层面的城乡差距相互联系,具有前后因果联系。

收入的城乡差距有可能导致非文(必需)消费城乡差距;收入与非文消费之差为非文消费剩余,非文消费城乡差距的另一面即非文消费剩余城乡差距;非文消费剩余的城乡差距又有可能导致文化消费城乡差距。

这里直接切入文化消费的城乡差距分析,同样以全国总体为例予以说明:

假设2013年全国城镇与乡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需求能够弥合城乡比,即城乡之间文化消费人均值持平,那么全国乡村文化消费人均值应为现有实际值的281.84%,达到1369.38元。

这其实就是2013年全国城镇人均值,即补差校正后“应有”的城乡均等人均值,为现有城乡综合人均实际值的143.32%。

各省域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不足的城乡差距校正依此类推。

以弥合城乡比校正值来衡量,对比2013年各省域人均文化消费与弥合城乡差异的距离,18个省域目标距离小于全国总体距离,按距离大小倒序依次为黑龙江、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吉林、辽宁、江苏、广东、山东、内蒙古、福建、山西、重庆、湖北、河北、宁夏、陕西;13个省域目标距离大于全国总体距离,按距离大小倒序依次为海南、安徽、湖南、江西、青海、新疆、四川、甘肃、河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

其中,黑龙江占据首位,目标距离小于全国总体距离26.74%;西藏处于末位,目标距离大于全国总体距离144.29%。

四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目标测算

(一)历年均增值、全国平均值与支柱产业目标测算

1.历年均增值目标测算

2020年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历年均增值、全国平均值目标测算见表4,各地按1993~2013年实际年均增长率从大到小排列。

表42020年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历年均增值、全国平均值目标测算

续表

以城乡文化消费既往年度年均增长率测算增长目标,可以得出统计概率最高的或然增长结果。

以全国城乡总体为例具体解释:

如果2013~2020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增长保持1993~2013年间平均增长率14.00%,那么到2020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将达到2608.87元。

在相关各方面增长均依此推算的情况下,由于全国城乡文化消费与产值之比在1993~2013年呈现下降态势,至2020年文化消费增长与产值增长测算值之比将继续降低至2.47%。

各地依此类推。

实际上,在这一测算中,各省域城乡至2020年人均文化消费增长目标不过是1993~2013年增长态势的精确翻版(对照表1)。

倘若把全国产值年均增长率控制在7%,历年均增值测算的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不变,年均增长率不变,与产值增长测算值之比将提高至3.88%。

各地依此类推。

2.全国平均值目标测算

假定各省域城乡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一概实现与全国城乡总体平均值持平,推算各地至2020年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趋势,是检测各地现实差距的最“典型”方式,仅在此作为一项附加的对比测算。

以西藏为例具体解释:

如果2013~2020年西藏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加快提升,到2020年与全国城乡总体人均文化消费2608.87元持平,那么西藏年均增长率需达到38.89%,为以往20年实际年均增长率的2.65倍,在省域间实际距离最大,比较差距也最大。

各地依此类推。

实际说来,这一附加测算属于各地之间横向比较的差距检测。

由于全国各地的发展差异过大,横向比较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尤其是各类总量绝对值比较毫无道理可言,即便是人均绝对值比较也难免有“天壤之别”。

因此,本项研究检测更加注重各地自身前后年度之间的以下各类“协调增长”与“均衡增长”纵向对比,即各地当前状况与各自历年各种“最佳状态”进行对比,“回复”自身曾经达到的“最佳状态”不应该是什么难事,甚至可以说是理所应当的。

3.支柱性产业目标测算

2020年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达到支柱性产业目标测算见表5,各地按所需年均增长率与1993~2013年实际年均增长率的比较差距从小到大排列。

表52020年各省域城乡文化消费达到支柱性产业目标测算

续表

摒弃单纯的“文化GDP追逐”,通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空间反推,以文化生产满足文化需求的终极目的定位测算增长目标,即假设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切实推动文化生产发展,实现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达到支柱产业所需占产值比重。

以全国城乡总体为例具体解释:

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支撑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的测算值为3.28%,据此进行反推演算,到2020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3455.42元,2013~2020年年均增长率需达到20.16%,为以往20年实际年均增长率的1.44倍。

各地依此类推。

本项测评设定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之比3.28%为中国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必需“临界值”,此项比值为2013年数据测算值。

其演算依据在于:

2013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2235亿元,占同期GDP的3.70%;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为12969.36亿元,人均值为955.47元,是全国人均产值的2.28%(更精确数值为2.2799%)。

在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与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数据之间,存在供需对应关系,其差额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务计入文化产业增加值部分,其次是文化产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并不进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部分。

当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的比值增高到3.2758%(更精确小数)时,中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同期GDP的比重将达到5%。

各地此项测算值各有不同,详见表5数据左起第5列“文化消费与产值比”。

依据这一测算,各省域城乡至2020年文化消费达到增长目标所需年均增长率比较:

8个省域目标差距小于全国城乡平均差距,按差距大小倒序依次为上海、海南、黑龙江、广东、北京、辽宁、云南、新疆;23个省域目标差距大于全国城乡平均差距,按差距大小倒序依次为河北、甘肃、西藏、浙江、山西、广西、青海、重庆、福建、吉林、天津、江苏、江西、四川、山东、安徽、湖北、河南、宁夏、湖南、贵州、陕西、内蒙古。

其中,上海占据首位,目标差距小于全国城乡所需年均增长率3.02个百分点;内蒙古处于末位,目标差距大于全国城乡所需年均增长率4.21个百分点。

各省域所需年均增长率与各自以往20年间实际年均增长率进行比较:

13个省域比较差距小于全国城乡平均差距,按差距大小倒序依次为上海、北京、山西、江苏、贵州、青海、海南、辽宁、西藏、甘肃、黑龙江、河南、云南;18个省域比较差距大于全国城乡平均差距,按差距大小倒序依次为福建、陕西、河北、广东、吉林、宁夏、安徽、浙江、天津、四川、江西、山东、新疆、内蒙古、湖北、湖南、广西、重庆。

其中,上海占据首位,比较差距小于全国城乡平均差距10.51%;重庆处于末位,比较差距大于全国城乡平均差距33.20%。

倘若把全国产值年均增长率控制在7%,支柱性产业测算目标距离将发生变化:

到2020年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2204.42元,2013~2020年年均增长率需达到12.69%,仅为以往20年实际年均增长率的0.91倍,而与人均产值增长测算值之间的比值不变,显然更加容易实现。

各地依此类推,2013~2020年年均增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