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法律基础.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596919 上传时间:2022-12-07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9.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法律基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法律基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法律基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法律基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法律基础.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法律基础.docx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法律基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法律基础.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法律基础.docx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法律基础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辅导: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律的概念

  在法学上,法和法律有时有严加区分的必要,法指前面所讲的特殊的规范体系,而法律则指法的渊源之一或泛指法的表现形式。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解释: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

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规范基本特征的有( )。

  A、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B、国家制定或认可

  C、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取得社会公众认可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例题2】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法的本质和特征。

以上的描述均正确。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

  2、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行政法律关系;

  3、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称为经济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全部财产承担责任;非法人—分支机构(缔约能力、诉讼能力);职能部门)。

  (3)国家。

(特定主体)

  (4)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的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

  

(2)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

  3、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物。

物可以是自然物;也可以是人造物;还可以是财产物品的一般价值表现形式——货币及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

也称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3)行为。

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

  (4)人身。

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

有三项限制。

  【例题1】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2007年)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选项C和选项D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2】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2009年)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

  C、劳务     D、物质资料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法律关系客体。

自然人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其他三项均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法律事实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

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

  1、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2、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

  

(2)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

  提示:

它们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多种的分类: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即行为的法律性质所作的分类。

(2)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对法律行为所作的分类。

(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所作的分类。

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意思表示而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非表示行为,是指非经行为者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某种事实状态即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4)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所作的分类。

(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自主行为,是指法律主体在没有其他主体参与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的法律行为;代理行为是指法律主体根据法律授权或其他主体的委托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从事的法律行为。

  【案例】会计于某在单位领导的授意下,将一张空白发票填写金额后入账。

会计于某与其单位领导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法律行为?

  解析:

会计于某虚开发票入账和其单位领导授意虚开发票入账的行为均构成了法律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也属于积极行为(作为)。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相对事件范围有( )。

  A、地震

  B、战争

  C、签订协议

  D、发行公司债券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事件中的相对事件。

  【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2005年)

  A、订立合伙协议

  B、签订合同

  C、签订和解协议

  D、签发汇票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行为的概念。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例题3】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可以将法律行为划分为( )。

  A、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B、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C、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D、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行为的种类。

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1、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至尽经过4次修改(1988、1993、1999、2004年);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①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②其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特别行政区法律;

  (7)行政规章

  ①部门规章:

国务院所属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②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8)国际条约

  提示:

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非规范性文件不是法的形式之一。

  法的形式及制定机关表格

形式

效力

制定机关

宪法

最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

仅次于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法规

行政法规

次于宪法和法律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低于行政法规

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自治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特别行政区的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

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

政府规章

省级、较大市人民政府

国际条约

国家之间

  【例题1】下列选项中那些不是我国法的主要形式包括()。

  A、判例

  B、宪法

  C、法律

  D、裁定书

  答案:

AD

  【例题2】在我国,法律是指由()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A、国务院及各部委

  B、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省级人大

  答案:

C

  【例题3】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

  C、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D、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法的形式。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它通常冠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名称。

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是一种重要的法的形式。

  2、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

(2)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

(3)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

(4)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5)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所作的分类

(6)公法和私法

以法律运用的目的为划分的依据

  【例题1】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 )。

(2008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答案:

C

  【例题2】在下列法的各项分类中,以法的创制形式和发布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是()。

(2007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般法和特别法

  答案:

A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根据九届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七大法律部门: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我国的诉讼制度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发生经济纠纷,除诉讼外,还可以通过仲裁这种非诉讼的方式解决。

  【例题1】以下选项中,()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B.合同法C.仲裁法D.民事诉讼法

  答案A

  【例题2】我国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规B、民商法C、宪法D、刑法

  答案:

BCD

  六、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交通运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