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总体应急预案模板.docx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总体应急预案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总体应急预案模板.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总体应急预案模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确保我院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医疗救援工作,不断提高我院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救治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工作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区行政区域内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需要紧急医疗救援的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传染病防治见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应急预案”。
1.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
2.暴力或恐怖事件;
3.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厂房、矿山、压力容器等)事件;
4.各种建筑物倒塌和各类滑坡事件;
5.各种重大/特大交通事故;
6.食物/化学物品等原因引起的群体性中毒事件/职业性中毒事件;
7.生物制品/化学物品/物理辐射物质泄漏,可能造成/已造成人身伤害、饮用水污染/持久性环境污染的事件;
8.其他对公众生命或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各种突发的相关事件。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二、医院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名单见附件普医委〔2018〕65号)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及各位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及后勤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生突发事件时,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院各应急分队,组织力量和协调全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与各专科急救工作的衔接。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及时将人员伤亡、救援等情况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并负责与外相关联动机构的信息沟通与协调。
同时,要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担任。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指令和信息采集,承办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院办公室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
(二)应急救援专家组(名单见附件普医委〔2018〕66号)
应急救援专家组由医院领导及医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指导和参加应急救援的业务工作;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评审、不定期修订医院应急救援预案。
(三)现场应急救援分队
现场应急救援分队由急诊科和“120”急救中心人员组成。
现场救援包括伤员检伤、现场初步急救处理、伤员后送和分流。
(各应急分队组成人员见附件名单见附件普医委〔2018〕61号)
(五)院内应急救援分队
医院内各应急救援分队由各科室骨干以及志愿者分队和心理疏导分队组成。
(院内应急救援分队各应急分队组成人员见附件名单见附件普医委〔2018〕67号)
药剂科负责各种抢救药品、化学中毒解毒剂的储备。
后勤科由后勤行政管理人员、供应室、驾驶员等组成。
要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时各种抢救器械及物资的调配和后勤保障工作。
保卫科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时,尽可能调动一切力量,维持院内救助工作的秩序和保障医疗安全。
心理疏导分队主要是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开展对伤员的心理干预工作。
医院志愿者分队则根据需要,配合开展救援相应的工作。
所有应急分队在接到启动紧急救援方案命令时,无条件接受院领导小组的指挥,立即进入指定位置,开展抢救伤病员工作。
各病区、各应急救援分队安排专职值班人员,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承担应急工作。
各分队组长应随时与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有关指令,并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治工作。
三、应急救援事件分级
应急事件级别认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且危重伤病员多;
2.跨地区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卫事件;
3.重大化学品泄漏事故、核事件或突发放射事件导致大量人员伤亡者;
4.国务院及省、州政府确定的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县区域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卫事件;
3.省、州政府确定的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普安县政府确定的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卫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普安县政府、县卫计局确定的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卫事件。
四、紧急救援应急预案分级响应和启动
(一)预警支持体系建设
建立起各种事件的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和专家库,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预警级别和发布
医院预警级别标准,除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外,主要依据医院接受伤病员人数、并及时开展对危重伤病员救治的能力进行制定。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多于50位伤病员,其中危重伤病员超过15人以上进入医院,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重大级别(Ⅱ级)突发事件、30-50位伤病员,其中危重伤病员超过10人以上进入医院,发布橙色预警信号;
较大级别(Ⅲ级)突发事件、25位伤病员,其中危重伤病员超过5人以上进入医院,发布黄色预警信号;
一般级别(Ⅳ级)突发事件,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获取信息进行风险评估,依据突发事件的级别标准,特别是即将进入医院内需进行紧急救治的危重病人数、伤病员数量、医院救治能力,来确定预警级别,按规定启动紧急救援应急预案。
预警信号由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发布。
红色预警信号由医院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发布,同时向上报县卫计局、县政府,由县政府统一协调救援工作。
橙色和黄色预警信号由医院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发布,医院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织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分级响应的启动与行动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Ⅰ级响应:
①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②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州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
③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④有多于50位伤病员,其中危重伤病员超过15人以上进入医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Ⅰ级响应行动
①接到关于救援特别重大公共事件(Ⅰ级)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随之启动,整个救援工作按照预案的程序迅速展开。
领导
小组和专家、全院救援人员集结。
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救援情况及伤病员伤情进行综合评估,指导、落实各项救治措施,组织、协调医院各科室开展救援工作。
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现场救援。
同时,及时将救援的各项信息向县卫计局、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和反馈。
②院前急救
急救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调度全县急救网络的院前急救力量开展现场救治的同时,现场救援第一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第二、第三分队在10分钟内集结后赶赴现场。
③院内救援应急分队全部在15分钟内集结完毕,各自按照职责做好救治伤病员准备工作。
④后勤保障组立即协助病区开辟救援,一病区(急诊科,床位10张)、二病区(内一科,内二科病房,床位20张)、三病区(外一科病房,床位10张)、四病区(外二科病房,床位10张)。
外科病区主要收治手术伤病员。
⑤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绿色通道开放,以保证伤病员进入医院后得到迅速、有效的检查和治疗。
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
①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政府启动省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②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
③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④有30-50位伤病员,其中危重伤病员超过10人以上进入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接到关于救援重大公共事件(Ⅱ级)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在对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工作,根据情况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现场救援。
及时向县卫计局、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和反馈救援情况。
急救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调度全县院前急救力量开展现场救治。
现场救援第一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第二、第三分队在10分钟内集结后赶赴现场。
同时,启动急救中心应急子预案,以保证日常院前急救工作的开展。
院内临床第一、第二应急救援分队全部在10分钟内集结完毕,开展救治伤病员工作。
后勤保障组接到Ⅱ级响应启动命令后,协助病区开辟救援一病区(急诊科,床位5张)、二病区(ICU病房走廊,床位5张),以保证伤病员进入医院后得到迅速、有效的治疗。
3.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
①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②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③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④有25位伤病员,其中危重伤病员超过5人以上进入医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接到关于救援较大公共事件(Ⅲ级)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卫计局、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现场救援第一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第二分队在15分钟内集结后赶赴现场。
院内临床第一、第二应急救援分队全部在10分钟内集结完毕,以保证伤病员进入医院后得到迅速、有效的治疗。
4.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
①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卫计局启动县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②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医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2)Ⅳ级响应行动
接到关于救援一般公共事件(Ⅳ级)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一应急救援分队做好接诊伤病员准备。
医院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县卫计局、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和反馈救援情况。
五、应急救援工作与指挥
㈠信息处理与报告
120急救中心或医院办公室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
1.立即发出急救中心出车开展现场救援指令;
2.迅速将获取的当前各类相关信息,报告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救援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向县卫计局领导汇报;
4.医院应急办传达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令;
5.医院各应急小组在做出应急反应的同时,立即向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响应情况;
6.急救中心现场救治指挥在到达现场5分钟后向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有关现场处理情况;
7.发生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时,除按程序上报外,还应向省县有关涉外部门紧急报告。
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程序
1.接到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安排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设立办公地点和专线电话,并公布专线电话号码,实行24小时现场指挥;
2.对各种突发事件,根据分级响应原则,迅速集结各应急救援分队,做好一切应急救援工作;
3.将及时获取的各类相关信息,迅速报告县卫计局和县政府,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及时向现场急救人员传达救援指令。
㈢现场指挥及救援
120院前急救人员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救援指挥工作,使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医院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
120院前急救人员在救援现场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1.现场指挥
到达事故现场第一分队的医生,为急救现场第一指挥者。
行使急救现场的指挥、调度权。
上级领导到达现场后,由上级领导行使急救现场的指挥、调度权。
急救现场第一指挥者的职责:
⑴迅速评估现场状况,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分配救援资源;
⑵协助公安部门组织搜寻伤员,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
⑶协调伤员的转送,下达分送指令;
⑷协调现场的管理(秩序和安全);
⑸指导群众自救、互救和组织撤离现场;
⑹向上级领导报告现场急救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2.现场救治
现场救援包括伤员检伤、现场初步急救处理、伤员后送和分流。
到达现场的120院前急救人员,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迅速将伤员在医疗监护下送至区域内医院或专科医院。
为确保现场急救措施紧密衔接、防止前后重复、遗漏和差错,应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医疗文本,使前后医疗急救有文字依据,并妥善保管。
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3.转送伤员
突发事件的现场环境非常危险,要尽快将伤病员脱离现场、转送至医院,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
根据我县各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做到视伤情合理分流。
中度伤员转送至事故发生现场区域内医院,重度伤员则根据运输力量和在伤情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一次将伤员送达有能力处置伤病员的医院,以避免重复转送而延迟抢救。
或按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伤员伤情分类及分流的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救援现场救治的相关规定”之附件规定。
⑹在救援现场,专用救护车不能满足需要时,应遵照现场指挥的安排,统一进行指挥调度其它车辆运送伤员。
㈣医院内应急救援
1.医院内各应急救援分队在接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迅速集结,分别进入各临时救援病区,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治伤病员的工作。
各应急救援分队集结病区与伤病员收治区域如下:
内科一分队救援一病区(急诊科)收治需治疗的伤病员
内科二分队救援二病区(内一科、内科病房)收治需观察的伤病员
外科一、二分队救援三病区(外一科病房)和救援四病区(外二科病房)收治需手术和抢救的伤病员
各救援分队队长要随时将伤病员抢救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接受领导小组的指令。
需要转运的伤病员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2.专家组成员随各分队进入救援病区,指导抢救伤病员。
同时,将救治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以便于领导小组向县卫计局、县政府汇报。
3.后勤保障分队
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集结、安排后勤工作人员,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将救援物资送到救援现场。
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时各种抢救器械及物资的调配和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4.保安分队
保安分队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时,尽可能调动一切力量,以保证院内医疗环境的安全。
5.志愿者分队按照医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开展工作。
6.心理疏导人员根据需要开展相应的工作。
㈤院前-院内的衔接
院前-院内要在通讯、人员调度、危重症伤病员抢救程序上保持连贯性,最大限度地抢救伤病员、降低灾害所造成的死亡。
1.院前急救指挥在到达救援现场5分钟后,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医院救援总指挥,以便及时调动救援力量支援救援现场;
2.救护车在离开救援现场时,车上医护人员或驾驶员应立即将车载伤员数量、伤员病情、抢救情况、以及可能到达医院的时间向医院总指挥报告,以便于医院做好接诊准备;
3.正在救护车上进行抢救中的危重伤员,应随时将病情向接诊部门(急诊科、手术室等)报告;
4.院内接诊部门,根据院前急救汇报的情况,做好接诊和抢救的准备工作。
㈥信息报告和发布
医院或急救中心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县卫计局、县政府。
每日向县卫计局报告伤病员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
未经医院领导小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通报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六、应急救援响应的终止
Ⅰ、Ⅱ级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院得到救治,经县政府、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县卫计局批准,由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救援响应终止,并将应急救援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县卫计局。
Ⅲ、Ⅳ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响应,直接由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七、善后处理
(一)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县卫计局的领导下,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县卫计局。
(二)奖励
对参加处置突发事件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联合表彰。
(三)责任
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征用物资、劳务补偿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建设,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信息系统
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技术平台,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医院与疾控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2.专业防治科室的建立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救治专业科室,使我院成为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应急救治机构。
3.应急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救援应急队伍,保证救援队伍的稳定。
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对应急救援各个层次人员进行危机管理、指挥系统、媒体管理、灾难基本课程、各种急性生化中毒的救治、急救基本技能、协调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组织应急演练,以缩短反应时间,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4.物质储备
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
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各种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
5.救援经费
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6.交通运输保障
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治安保障
医院保卫科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附1
普安县人民医院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结构图
后勤院长业务院长宣传、护理院长
后勤保障医疗应急组
信息发布
总务科
保卫科院内应急救治组现场救援组专家组
外科一分队
外科二分队心理疏导护理志愿者
内科一分队
内科二分队
附件2:
普安县人民医院应急救援程序
上级指令
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办公室
院前急救人员集结
领导小组应急小组
全体成员集结组长集结信息反馈
应急分队成员集结
各科室做好接诊准备院前院内衔接开展院前急救
火灾应急处置流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1.传染病等异常事件处理流程
2.大批严重创伤患者抢救流程
3.大批食物中毒患者抢救流程
供电故障应急处置流程图
信息系统运行与安全应急处置流程图
电梯故障应急处置流程图
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流程(院内)
感染暴发报告流程(院外)
12h2h
逐逐
级级
上上
报报
12h2h
24h2h
患者自杀应急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