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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印

2016年11月

 

一、发展现状1

(一)发展成效2

(二)面临的形势6

(三)困难和挑战6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7

(一)指导思想7

(二)基本原则8

(三)发展目标9

三、重点任务与行动10

(一)调整产业结构,助力经济低碳转型10

(二)发展低碳能源,不断优化能源结构13

(三)发展绿色工业,推进工业节能降耗17

(四)推广绿色建筑,实现建筑低碳发展19

(五)发展绿色交通,构建低碳交通体系23

(六)提升城市碳汇,打造生态低碳城市25

(七)倡导低碳生活,努力构建低碳社会28

(八)深化国际合作,搭建交流合作平台31

四、保障措施32

(一)加强组织协调32

(二)创新体制机制32

(三)落实资金保障33

(四)强化技术支撑33

(五)加强能力建设34

武汉市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文明时代——生态文明时代,推进低碳发展已逐渐成为全球共识。

中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向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被列为国家“十三五”期间的工作重点之一。

未来5年,要让绿色发展的理念变成现实,让绿色化嵌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从而让中国经济的绿色转型为全球生态安全助力。

武汉市作为全国低碳试点城市之一,坚持低碳发展对于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既是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的内生动力,又是践行在中美气候领袖峰会上作出“2022年左右碳排放提前达峰”承诺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有力支撑。

根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划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全市在低碳发展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思路,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低碳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战略布局,全市认真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认真谋划并顺利完成社会低碳发展的多项任务目标,城市整体开始由高碳依赖向低碳支撑转型。

(一)发展成效

1.产业结构低碳化趋势明显。

“十二五”期间,全市GDP从2010年的5565.93亿元升至2015年的10905.6亿元,年均增长10.4%;二氧化碳排放从2010年的2.09吨二氧化碳/万元降低至2015年的1.55吨二氧化碳/万元,降幅为25.8%,经济增长中“碳脱钩”趋势明显。

同时,全市服务业得到了快速增长。

2015年,武汉市第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为3.3:

45.7:

51.0,完成服务业增加值5564.25亿元,服务业总量和占比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升至第六名。

2.能源消费低碳化初见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从2010年的3611万吨标准煤升至2015年的4858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6.11%,低于“十二五”期间10.4%的GDP年均增长率,低于“十一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9.26%的年均增长率。

消费结构上,原煤消费比重由“十二五”初期的53.81%下降至49.79%,天然气消费比重由2.69%上升至4.77%,非化石能源比重由8.17%上升至11.5%。

3.二氧化碳排放增幅相对较低。

“十二五”期间,全市GDP总量从5000亿元跨入10000亿元,比照同发展阶段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尽管武汉产业结构较上述城市偏重,但二氧化碳排放累计增加23.7%,增幅最低。

全市人均二氧化碳排放年增速2.68%,仅高于广州,低于北京、上海和深圳。

4.重点领域低碳工作加速推进。

“十二五”期间,全市工业生产呈现“两升两降”的良好发展态势。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累计提升7.5个百分点,六大高耗能行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降低8.24个百分点。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提升192%,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0.7%。

新增建筑设计和施工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十二五”期间,执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建筑面积达到2962.98万平方米,执行居住建筑50%节能设计标准建筑面积达到2971.49万平方米,执行65%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面积达到6172.42万平方米。

共建成节能建筑达到12100万平方米;建设绿色建筑项目120个,建筑面积达到1738.93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796.2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95万平方米。

潜心打造城市公共交通和清洁交通。

2015年,全市公共交通分担率为46.2%,地铁日均运客量达到155.56万人次;90%以上的出租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新增混合动力车700辆,新增纯电动公交车100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量达到10539辆。

大力推进山、水、森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与自然保护。

2015年,全市已形成“两轴两环、六楔多廊”的多层次城市生态格局,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65%,林地面积达到221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57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8%,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12平方米。

形成了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低碳示范城区、园区、社区和企业。

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工业园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江岸区百步亭社区分别作为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获批湖北省第一批低碳试点示范地区(单位)。

5.低碳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

“十二五”期间,全市基本完成低碳发展平台搭建及体系构建工作,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探索创新。

实施节能和减碳总量控制,实施项目能评碳评制度,搭建推进低碳发展的管理平台并推进该平台的上线运行,主动开展碳认证工作,组织编制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系统,制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

积极参与省碳交易试点工作,在2014和2015年度分别完成17家和20家工业企业温室气体监测、量化、报告和核查及履约工作。

6.低碳国际合作取得较好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先后启动了“武汉市中法碳值评估”、“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等多个国际合作项目;共建了“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C40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等多个高端低碳国际化合作平台;收获了诸如“21届巴黎联合国气候大会:

C40城市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中国可持续发展城市奖”等多个国际荣誉奖项。

专栏1低碳试点实施方案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类别

目标

(到2015年)

完成情况

具体数据

二氧化碳排放

2015年省下达我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为4.13%

完成

7.18%

省下达我市“十二五”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为降低19%

完成

25.84%

森林碳汇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

完成

28%

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

基本

完成

39.65%

2015年省下达武汉市2015年度造林计划5.08万亩

完成

10.62万亩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平方米

完成

11.12平方米

产业结构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7500亿元,实现在2010年基础上年均增长23%

完成

7701亿元,

24.6%

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200亿元,实现在2010年基础上年均增长12%以上

基本完成

5564.25亿元,9.7%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5400亿元,总体规模超过2010年基数的2倍,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33.8%

完成

2015年增速9.8%,高于全市工业增速3%

能源结构

煤炭消费占比降低,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上升

完成

煤炭消费占比由53.81%降至49.79%,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由8.71%升至11.5%

低碳建筑

中心城区的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施行节能65%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

完成

全面施行

完成100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试点示范

完成

共建设绿色建筑136个,建筑面积达到1738.93万平方米,获国家绿色星级评价项目80个,省级认定项目26个,试点示范项目30个

建设4-5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

完成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700万平方米

完成

2796.2万平方米

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万平方米

完成

95万平方米

低碳交通

市民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0%

完成

46.2%

“十二五”时期,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客运出租汽车比例达到80%

完成

90%以上

新增2000台混合动力电动公交车

基本完成

700辆(混合动力车),1000辆(纯电动公交车)

(二)面临的形势

面对全球范围的气候变暖和环境恶化,推进低碳发展已逐渐成为全球共识。

党的十八大将低碳发展作为今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推进新的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和抓手。

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具体措施。

作为全国第一批低碳试点省的省会城市和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低碳发展成为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通过创新性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低碳城市发展,武汉可以向世界展示中国在低碳城市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突出成果,也将助力于提升武汉在国际社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困难和挑战

1.二氧化碳排放仍需加强管控。

武汉目前正处在大建设、大发展的阶段,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将是武汉下一阶段发展的主旋律,而城市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很强的碳锁定效应。

此外,偏重的工业结构决定了武汉经济的发展对能源的长期需求很大。

“十二五”期末,全市人均碳排放量达到13.58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改变。

2.能源消费结构有待继续优化。

“十二五”期间,全市能源消费结构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改善,煤炭占比虽较全国平均数低约7.5个百分点,但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等城市均存在较大差距,电力在全社会能源消费的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数约5.2个百分点,燃气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数约1.4个百分点,与加快低碳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3.公众低碳意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全市低碳城市建设仍然缺乏广泛的公众基础。

“十三五”期间,需大力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植入人心,全市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的低碳发展意识仍需整体加强,各类企业的低碳技术研发的热情仍需积极调动,普通公众低碳生活方式仍需不断引导和推广。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实现武汉市2022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转变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完善政策体系为保障,全方位推进低碳经济、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环境、低碳生活“六位一体”的低碳城市建设模式,在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的过程中控制碳排放,为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提供动力,将武汉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和全国低碳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把各个领域与行业纳入低碳城市建设的系统工程,将经济发展、能源发展、社会发展、技术发展引向低碳路径。

同时,立足市情,科学确定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2.科技支撑、创新体制。

把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作为低碳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力研究、发展、推广低碳技术,加快科技创新步伐。

同时,致力于政策保障、组织支撑、中介服务、资金保障、人才保障等政策支撑体系的完善与创新。

3.示范引领、以点带面。

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一批低碳发展示范典型,取得实效再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城市整体低碳发展。

4.政府主导、市场推动。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多种手段推动低碳发展,构建和完善“政府主导、市场配置、企业主体、社会协同”的多元治理格局。

5.以人为本、共享发展。

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共享发展理念,在保证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完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碳排放,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城市。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产业创新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5%。

基本完成武汉市2022年左右碳排放达峰的主要工作与行动。

能效评价、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和能源消费低碳化管理等低碳服务业初具规模。

基本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低碳产业在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

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大大提升,研发和生产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0年,建立促进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和长效运行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低碳政策体系,包括政府决策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资金流转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市民参与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等。

将武汉市建成华中区域碳排放交易中心。

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643万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占比由50.03%下降到36.56%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上升到15%以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5亿吨左右。

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控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碳排放,努力提升碳汇,引导低碳消费,基本建成绿色、低碳、宜居的可持续发展型城市。

专栏2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路径

指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属性

1

经济升级

经济持续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GDP)

亿元

10905.6

19000

预期性

2

产业结构优化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51

55

预期性

3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20.91

25

预期性

4

能源结构优化

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

标准煤

4858

5643

约束性

5

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50.03

36.56

预期性

6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11.5

15.6

约束性

7

农村清洁能源入户率

%

68

80

预期性

8

环境优化

碳排放有效控制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万吨

13198

15000

预期性

9

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万吨

7831

8700

预期性

10

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万吨

3972

4600

预期性

11

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万吨

1395

1700

预期性

12

资源节约高效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

[25.8]

完成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13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30.7]

[18]

预期性

14

城市环境协调

森林覆盖率

%

13.99

14.05

约束性

1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9.65

41

预期性

16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11.12

12

预期性

17

湿地面积

万公顷

3.52

3.52

预期性

18

绿道长度

公里

794

2100

预期性

19

城市宜居

建筑绿色节能

绿色建筑面积

万平米

1739.13

3700

预期性

20

交通出行低碳

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

%

43.6

60

预期性

21

新能源汽车推广量

10539

30000

预期性

22

公共机构示范

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率

%

[15.8]

[10]

预期性

注:

带[]指标为5年累计数。

三、重点任务与行动

(一)调整产业结构,助力经济低碳转型

1.加快构建产业创新体系

实施产业创新能力倍增计划。

以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三大产业为核心,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的产业创新生态体系。

激活企业在产业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实现基础创新。

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强化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实现科研成果与产业化紧密对接。

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模和水平,实现协同创新。

引导企业建立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产业战略需求组织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着力建设“一中心、三基地”,实现引领创新。

聚焦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三大产业,打造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光电子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基地、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基地、智能制造产业创新基地。

到2020年,聚集全球创新要素的能力得到极大提升,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本建设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武汉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

信息技术产业产值规模达到6000亿元,生命健康产业产值规模达到3000亿元,智能装备产业产值规模达到4000亿元。

2.提高先进制造业比例

以汽车及零部件、钢铁、石化、先进装备制造、烟草食品、家电轻工等支柱产业为重点,积极落实《武汉制造2025行动纲要》,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

建设国家存储器基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新型航天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新一代显示技术,壮大生物医药、高档数控机床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推动汽车及零部件、石化、烟草、食品、家电、轻工等现有支柱产业向中高端升级。

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无人机、3D打印、石墨烯材料、氢能等未来产业。

加强节能技术、节水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改造与升级。

积极引进先进低碳制造企业,支持低碳示范园区建设。

开展产品低碳化设计,研发和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产品),从源头消减或者避免污染及高碳产品,将工业节能减碳从生产环节前移至产品的设计阶段。

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低碳管理,对产品实施碳足迹、碳标签及碳认证试点工作。

以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开展“能效领跑者”升级行动,形成良好的低碳生产氛围。

到2020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0%,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5%,低碳技术贸易额达1000亿元。

3.推进现代服务业倍增

全面落实“服务业升级计划”,重点打造现代物流、商贸、金融、房地产、会展旅游等产业,并配套出台支持产业发展政策。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升级。

鼓励传统商业转型升级,支持发展O2O(离线商务模式)、C2B(消费者到企业商务模式)、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电子商务模式。

突出科学定位、总部优先、功能提升,加快建设武汉中央文化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汉正街中央服务区、武汉国际博览会展区、汉口沿江商务区、青山滨江商务区、杨春湖高铁商务区等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努力将武汉建设成为国家物流枢纽、商贸中心、中部金融中心、国家级会展中心,推进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创建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世界设计之都。

加大节能与低碳服务产业扶持力度,出台促进节能与低碳服务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培育节能管理、节能交易、能源计量、碳统计、碳标准、碳标签、碳认证、碳金融、碳交易等节能与低碳服务产业。

鼓励在清洁生产、节能低碳等方面具有较强研发实力与较高服务水平的境内外企业落户武汉。

依托湖北省碳交易市场将武汉打造成为节能与低碳服务的产业区域中心。

到2020年,武汉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5%。

(二)发展低碳能源,不断优化能源结构

1.两侧发力,严控能源消费总量

供给需求两侧发力,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643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3.0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以上。

(1)加强能源供给侧管理。

通过实施能评碳评制度,从源头遏制“两高一资”类项目上马。

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行业产能等量或者减量替代、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替代。

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玻璃、焦化等行业的高排放项目,对新建火电、石化、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限值排放。

(2)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完善电力定价机制,严格实施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确保用电量保持在合理区间。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扩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在能源总量控制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用能权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

出台《武汉市区域用能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对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达用能指标分配计划目标,并建立用能指标交易体系,以市场化的手段提高各区节能降耗的积极性。

2.控煤增气,调整传统能源结构

(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

通过“控制一批、淘汰一批、改造一批”,确保“十三五”期末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888万吨(实物量,折合标准煤2063万吨)以内。

实施严格的源头控制,严控新增燃煤的建设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要实现煤炭消费等量或者减量替代,不再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对暂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电等清洁能源替代。

推进燃煤设施清洁改造,对燃煤锅炉实施除尘、脱硫、脱硝等提标改造,确保排放达标。

专栏3燃煤锅炉更新改造

开展锅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调查。

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在2016年底之前完成三个国家级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严格禁燃区管控,淘汰新洲区、东西湖区等划定禁燃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以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

在2017年底之前淘汰全市建成区内所有10t/h及以下燃煤锅炉,由天然气或者电等清洁能源替代。

在2019年底之前,淘汰全市所有10t/h及以下燃煤锅炉。

未淘汰的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按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2)合理提升“油气”消费比重。

依托中石化武汉分公司扩产工程和中石油“兰郑长”成品油管线,提高我市成品油储备和供应保障能力。

完成油品国V标准升级,着力提高各行业油品利用效率。

大力引进天然气资源,完善城市天然气供应管网,不断提高燃气保障水平。

启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

(3)建设“特高压、超高压”电网。

推进“特高压靠城、超高压进城”,支持“华中特高压环网工程”(荆门-武汉-南昌-长沙-荆门)落地武汉,加快推进江北、江南城区500千伏超高压变电站建设,打通我市承接外部电能、直达负荷中心的高电压等级干线通道,确保电能“送得进来、落得下地”,满足我市社会发展用电需求。

3.择优扶新,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

(1)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与热利用。

建设太阳能光伏示范工程,在全市布局新建10个光伏发电项目,到2020年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

(2)积极推动生物质能发展。

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0-15处,小型联户沼气工程150处以上,使全市沼气工程总容积达到10万立方米以上;积极开展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工程和沼气提纯试点,努力将提纯的生物质燃气产业做大做强;支持阳光凯迪在武汉化工区建设60万吨/年生物质合成油项目;在蔡甸区、东西湖区、新洲区、武汉化工区等区新建4个垃圾发电项目,总投资为20.2478亿元,装机容量达到97兆瓦。

(3)适度推广地源热泵技术。

有针对性地部署地源热泵开发利用,致力于地源热泵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落实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源热泵供热工程等新能源利用示范项目,开展热能富集区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

4.节能增效,加快能源技术创新

以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自主创新和技术突破,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模式,鼓励、支持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发挥集聚效应,形成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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