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范文doc.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555775 上传时间:2022-12-0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3.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范文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范文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范文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范文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范文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范文doc.docx

《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范文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范文doc.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范文doc.docx

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范文doc

基于知识互动的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与治理机制,电子商务-

内容摘要:

当前,云计算中尚缺乏基于经济、管理理论且面向治理机制的有关研究,这不利于云计算的发展。

根据已有成果,本文对一般概念上的两种基本云模式进行细分,解释了云计算网络实质上是一种网络组织,通过选取控制权、依赖性和知识互动方式三个维度分析了不同云网络组织内部的典型关系,从“专用性”和“默会性”角度对知识进行了分类,并详细讨论了各种互动关系主导下的知识资源交易方式、交易过程和交易对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相应的治理机制。

关键词:

云网络组织组织间关系知识资源交易治理机制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源是组织最重要的战略性资源,组织中知识的特质解释了其获得超额利润与竞争力的根本。

外生资源理论认为,任何组织都不可能掌握自身发展中所需的全部资源,而外部环境中却蕴含着大量关键且稀缺的知识,为取得竞争优势,组织必然将注意力从内部转向外部。

自2006年Google提出“云计算”概念以来,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云计算为组织间的知识资源整合与协调提供了有效手段:

在云环境中,资源供给方将各种知识、能力虚拟化并封装为服务后接入云平台;资源需求方通过平台自动匹配以寻找最合适的知识种类(即按需取用),也可通过系统交互达成任务导向下的多主体知识协同;云运营方则实现了对云中知识存量、质量、流量的有效管理。

对某一组织而言,一方面云计算已成为了“高效获取外部知识资源的新模式”,另一方面,云计算在对互联网功能进一步拓展的基础上也实现了交易成本的降低。

然而,云技术的引入很可能破坏之前已有的IT秩序,而现有相关研究却很少立足经济、管理角度探讨云计算治理问题,市场研究机构OVUM认为,目前云计算的治理比较被动、零碎和以技术为中心,这不利于云计算中制度及各种规范的建立。

为了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需要首先深入剖析其内部各单元之间的主要关系机理及其所涉及的交易形式,但此类问题却未见文献的描述。

为此,本文基于知识互动视角,深入分析了不同云模式下的网络组织内部关系、交易方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治理机制,以期为未来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相关理论

(一)网络组织与组织间关系理论

随着产品复杂性的提高和知识需求的增长,组织赖以竞争的核心能力也逐渐拓展至外部价值网络之中,因此,组织采取结网的方式积极与外部知识源进行对接,进而形成了网络组织。

Williamson(1985)提出,网络组织不仅是一种介于市场与科层之间的中间体,还融合了市场和科层两种特征,它以混合方式来配置资源,且涵盖了包括战略联盟、虚拟组织、电子商务企业等在内的多种形态(孙国强,2007)。

网络组织为知识的扩散创造了条件,网络内部成员可通过各种关系获得有利的信息和知识,这种内部关系即组织间关系,是一个组织与其他组织建立的交易、交流与联结(C.Oliver,1990)。

彭晓燕(2008)认为当今组织间关系形式已通过IOS、互联网等平台形成了电子科层和电子市场,马占杰(2010)认为目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是将组织间关系分为市场关系、关系型合作和科层关系。

部分文献对影响组织间关系的因素进行了阐述:

樊利均(2001)认为,网络中的核心组织掌控的知识量越多也越能形成主导优势,而非核心组织则处于被控制的地位,即“控制权”是体现组织间关系的重要内容;拥有关键知识越多,组织对其他组织的依赖也越低,反之则越高,可见组织间关系还取决于组织的外部依赖性;此外,罗珉(2008)从权力中心数、地位对等性、依赖形式、专用或通用型供应商以及知识互动方式五个角度对组织间关系进行了探讨。

(二)网络组织成员知识交易理论

从知识的专用性角度,Uzzi(2003)将知识区别为通用性知识(公共知识)和专用性知识(私人知识),其中,通用性知识具有共性特征,专用性知识广泛分布于本行业中,并决定了组织的核心竞争力;从知识的默会性角度,知识还可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

网络组织成员通过互惠交易来完成知识的转移,一种观点认为,网络组织内知识资源的交易方式至少有三种(樊利均,2001;王涛,2012;樊玉然,2013),即市场交易、关系交易、科层交易,其相应的治理机制被称为市场治理、关系治理、科层治理。

市场交易指以市场契约来实施监督并基于自愿原则和等价交换的交易方式,即强调自愿与公平;关系交易是以社会关系为基础,依靠紧密联系所形成的信任、共同目标来传递资源;科层交易即交易主体关系有某种程度的连续性,并以权威等级指令为依据而进行的交易,体现为约束性的行政掌控。

一般认为,知识中的显性部分(如商业规则、程序等)可以通过市场、科层交易来转移(冯涛,2010),相对而言,隐性知识在价值量上难以界定并受到共享范围的制约则属于难以转移的资源,只能通过关系交易完成。

网络中成员的关系特征决定其将采用何种交易方式:

合作型的强关系网络中主要表现为关系交易;垂直型的科层网络存在科层交易;在不构成科层的前提下,以弱关系为特征的网络则只能通过市场交易来完成知识转移。

相关设定与辨析

(一)云计算类型的设定

从云主体的构成上看,一般概念认为云计算基本模式分为公有云和私有云两种类型,但若按照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的定义,则云的基本模式还应增加社区云(混合云为多种云基本模式的混合)。

为深入探讨,本文根据相关文献对云计算类型的划分作进一步阐述。

公有云具有规模大、无边界、扩充性强的特点,我国浪潮公司在公有云概念的基础上加入了数据和应用两个角度将公有云区别为公众云和行业云:

公众云由云销售组织所有,其中的数据可以来自于云中任何成员,并具有开放性,因此公众云缺乏核心数据,它的主要竞争力在于应用和计算;行业云由行业中少数拥有优势资源的组织建立和维护,因此存有行内核心数据,其中大部分由核心组织提供,相比公众云,行业云更强调数据;私有云是为某一大型机构提供组织内部专享的云模式,数据和应用均集中于组织内部,但易安信公司的《私有云白皮书》也指出,掌握私有云的组织为了现实需要,也可以向其重要合作伙伴开放部分资源,而开放的程度则取决于所有者的意愿,由此形成开放式私有云;社区云是为实现社区组织间资源整合和快速协同而构建的网络,其资源来自网络中的各个成员,但这种网络范围有限。

社区,可以分为网络社区和地域社区,因此社区云也可以划分为网络型社区云和地域型社区云,其中地域社区云更具典型意义(李升泽,2015),本文选取公众云、行业云、开放式私有云和地域型社区云四种典型模式作为研究对象。

(二)云网络组织的辨析

韦福祥(2001)识别了网络组织的物质基础,认为信息技术是现代网络组织形成的先决条件,但网络组织并非依托互联网将多个机构进行简单连接,它应当体现网络和组织两种内涵。

云计算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任务分担和低信息成本运作的技术支持,还包含着大量的重复性外包、协同、共享等商业活动,它实现了原本分散的若干组织资源的结合,从而使网络整体呈现出相对稳定的特征。

为此,刘剑波等(2012)提出“云组织”的概念,认为云组织是结合云计算等科技,按照经管领域相关规律所形成的全新组织形式,云组织所强调的是组织,而技术只是形成该组织的手段。

本文认为云网络组织实质上等同于云组织,但云网络组织在概念上还体现了“网络”的含义。

张昱(2002)认为,以互联网为活动场域的社会组织和具有网络性质的社会组织都是网络组织,该观点明晰了网络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

嵌入到云网络组织中的EDI技术、多Agent技术等实现了成员间的实时交互与知识的传递,形成了多重联系系统,此外,空间、结构等因素也将影响主体间的交流,进而产生各种社会关系,而权力、情感、依赖性等则决定了该关系的类型。

综上所述,云的组织模式属于网络组织中的一种,因此也就具备了网络组织的一般特征,即云网络组织成员间存在互动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各种交易。

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

任何云网络组织中都可能同时存在多种关系,依据上述文献成果,本文在识别知识资源分布的基础上,引入控制性、依赖性、知识互动方式三个维度,分析每一种云网络组织内部最主要、最常见的关系形式,其中,公众云的云运营方属于专业第三方销售机构,不将其纳入讨论范围。

(一)公众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

公众云的网络规模很大,其知识由网络中的各成员提供。

从整体上看,知识源比较分散,而每一个网络节点的知识覆盖范围有限,即整体上看,知识资源的集中度低,因此公众云中并不产生能掌控大量关键资源的核心组织。

各成员地位平等,无权力中心,且独立性较高,因此对某一组织而言,难以形成对其他成员的控制(如:

蓝海创意云中准入条件和退出条件都较低,成员能自由的发布各种创意需求和提供创意资源)。

网络中任一成员都可以为寻求更大的利益而选择与最合适的成员进行交换或合作,一旦任务完成,双方都有可能重新选择更合适的知识源,大范围的可选性减少了成员间的依赖,也降低了面向单一成员的交流频率。

公众云中存在许多含有互补性知识的成员,成员间主要以正式的市场契约方式建立起联结机制以达成知识的相互利用,这种联结机制体现了知识双向输出的特点,并产生了基于公平市场交换的网络内部关系。

(二)行业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

行业本身具有规模大、垂直型特点,掌握关键知识的核心组织通过构建行业云,将行业内原本分散的知识进行整合,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分享资源,促进了知识在整个行业中的扩散(如:

浦东物流云计算公司与威睿信息技术公司牵头的中国物流云产业基地,力促大宗商品行业的服务、平台、标准三者融合)。

行业云中的专用性知识资源呈不对称分布的特征,核心组织的知识基础包含了产品知识域中的较大比例,关键知识主要由核心组织输出,其他成员输出少部分,因此获取专用性知识是外部成员接入行业云的根本目的。

在行业云中,核心组织可能并非唯一,它们既是知识的主要输出者,又是云平台的维护者与规则制定者,而非核心组织中,一些是依附于某核心组织并实行定制化分工的成员,另一些则是松散的自由个体,成员的复杂性导致了行业云内部关系的交叠:

作为依附性成员,知识完全从核心组织输出,按照Hatchuel(2001)的“知识与权力不可分原则”,核心组织具有控制权,知识位势的差距形成了非对称的对偶联结,体现为非核心组织的单边依赖,进而产生了基于知识的科层关系,即组织间科层,视为核心组织科层关系的外部延伸(罗珉,2008);而当网络中合作成员数量足够多时,核心组织的监控和沟通能力也在相应的下降,即削弱了核心组织的外部控制力,这为松散性成员的形成创造了条件(FaemsD.,2012),作为松散性成员,能自由面向几个核心组织的知识资源作出选择,彼此的控制性和依赖性都有限,此外,由于一部分非核心组织中也存有少量关键知识,可以建立与其他成员的公平交换,从而使得行业云中还夹杂着类似于公众云的市场关系。

(三)开放式私有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

自行构建私有云的组织必然也具备丰富的专用性知识储量和成熟的信息运作能力,在开放式私有云中,核心组织是唯一的,云资源池置于核心组织防火墙内部,在获得允许的前提下,外部成员(如各类定制化厂商、控股公司、外部子公司等)通过授权访问机制取得专用性知识(如:

AON公司为其收购、兼并及一些控股公司建立私有云),访问权限的大小和访问者的数量则由所有者决定。

但有别于行业云,一是为了保证自身数据的安全性,私有云所有者不可能类似于公众云、行业云面向大量非关联组织开放资源,因此几乎不存在松散性成员,同时也使得网络内的非核心组织数量较为有限,在这种前提下彼此很难形成市场关系;二是云中专用性知识的分布导致了较高的非对称性联接,为了获得专用性知识,非核心组织不得不对核心组织产生依附,核心组织拥有“话语权”的同时也形成了知识的单向流动,从而产生了组织间科层。

(四)地域型社区云网络组织内部关系

地域型社区云又可以分为两种,同行业的地域型社区云(如:

同行业机构组成的产业园内构建的社区云)和不同行业的地域型社区云(如:

不同行业组织聚集的工业园内构建的社区云),前者与行业云在性质上有交叉,本文仅探讨后者。

地域型社区云架构采取非集中化管理方式,知识资源分散于各个成员内部,并由成员自行维护,当某项任务产生时,云平台将协调各成员内置的信息管理设施(管理节点)完成组织间的知识交换(如: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社区云涵盖了生物医药、机器人、软件等企业节点)。

因此在知识源的整体网络分布方面,社区云与公众云有相似特征,成员相互独立,某一组织的主导优势有限,但从网络规模角度上看,地域空间的界限导致社区云内成员数量相对较少,因此体现为任务导向下面向特定成员的重复性活动,在这种交互环境中,当一个网络成员是一种知识资源的提供方,同时又是另一种知识的需求方,所形成的依赖往往是双边或多边的;较小的合作选择与有限的空间距离增强了成员间知识双向交流的频率并形成了强联结(黄少华,2008),不同行业成员之间的差异提供了面向多样化创新的知识交换与开发,因此网络组织内部具有关系型合作特征。

综上所述,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云网络组织知识资源交易方式

与纯市场和纯科层不同,网络组织内部的知识交易方式往往并非不单一(李颖,2007),那么一种云模式中也必然同时存在多种形式的交易,但不同云模式中的交易方式却又体现出不同的侧重。

根据表1的分析结果,本研究进一步剖析云网络中基于组织间关系的主要知识交易方式与交易过程,而对于各种局部且少量存在的交易不做讨论(如:

少数存在于科层中的关系交易)。

同时根据前述,引入了“专用性”和“默会性”两个维度,将知识资源分为通用显性知识、通用隐性知识、专用显性知识和专用隐性知识,以探讨各种云模式中具体的交易对象:

(一)公众云中知识资源的交易

公众云中的市场关系使得交易伙伴变换频繁,并依托于价格机制进行自发控制。

在成员异质性高的环境中,个体以私利为中心实施的短期交易行为不利于合作氛围和强关系网络的形成,因此公众云中难以传递隐性知识,另一方面,由于任何专用性显示知识都具有非公开性特征,成员不会轻易让渡其核心价值,因而在公众云中主要体现为以通用性显性知识为主的市场交易。

(二)行业云中知识资源的交易

组织间科层关系使得依附性成员以某些利益被操控为代价,通过核心组织的统一发布或者指导性调配取得专用性显性知识,属于科层交易;而核心组织对知识进行有偿性估价后,松散性成员可基于自愿原则决定是否进行等价交换或与哪方进行交换,以及一部分拥有少量关键知识的非核心组织与其他成员间的互动也具有较高的自由性,这都表现为市场交易,即行业云内部的主要交易方式包括了科层交易和市场交易。

(三)开放式私有云中知识资源的交易

与行业云类似,开放式私有云在资源高度集中及知识主要为单边输出的前提下构成了组织间科层,表现为科层交易,但不同的是,开放式私有云中核心组织的唯一性、少量成员在高度控制下的非松散性以及非核心组织并不掌握关键知识等特征导致了彼此间的知识双向输出受限,所以有别于行业云而难以形成市场交易。

(四)地域型社区云中知识资源的交易

地域型社区云中不形成科层,主要是以协同性的任务和目标为导向,大量的重复交流与沟通促使“情感契约”的形成,并进一步借助“情感契约”培养了信任机制,长期的关系型合作不仅可以相互传递各种显性、隐性知识,还能通过创造活动形成新知识,因此体现为关系交易。

综上所述,相关分析如表2所示。

云网络组织内部的治理机制

针对云网络组织中不同的知识交易方式需要行使相应的治理手段,以减少交易成本,协调各方的利益并促进云中知识的互动。

(一)公众云网络组织内部的治理机制

根据表2,在市场交易作用下,公众云内部表现为以价格、供求机制等为主导的成员激励,大部分成员是基于“市场契约”维系下的商业活动,自由度较高,与同一对象难以建立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或稳定的科层关系,由于缺少长期承诺,进而导致了低违约成本的产生,任何成员都必须承担因其他成员违约所带来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若仅依靠市场契约则尚不足以进行有效控制,以至于可能会产生各种投机行为、商业欺诈等,因此有必要建立起更为严厉的惩罚机制、法律法规机制,以提高违约成本进行约束。

(二)行业云、开放式私有云网络组织内部的治理机制

行业云和开放式私有云中都存在科层交易,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网络组织整体稳定性,但科层中的等级观也引发了各种问题(如:

创新性不足、创新效率降低等),因此,在云网络组织间科层中,还需引入优质的内部创新文化,并制定和规范运营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增强组织间的凝聚力和认同感,促进知识的流通提高效率。

此外,由于依附性成员不得不面对权益被侵占的风险,因此需要引入制衡机制来抵制权力滥用,一方面要依赖正式的法律条文,节制明显的侵权现象,另一方面也要积极与其他弱势的趋同者形成利益联盟。

(三)地域型社区云网络组织内部的治理机制

地域型社区云中广泛存在着关系交易,信任机制能有效的降低谈判成本、合作成本和执行成本,但非正式的规范与惯例也存在保障缺失以及责任模糊等问题,例如,在合作过程中,一方违信的情况下,很可能导致另一方知识资源(尤其是专用性知识)的泄露,为了规避不确定性,让违信者承担一定的交易成本,须引入正式指令为主导的监督机制(如:

市场契约)、声誉激励机制等进行调节(陈伟,2014),以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成员违信的概率,同时应建立便捷的沟通机制,促进“情感交流”。

此外,对于共同创造新知识所形成的知识租金则需要引入有效的产权机制与分配机制。

综上所述,不同云网络组织内的治理内容如表3所示。

可见,在不同的云计算模式中,由于其交易本身的特性使得在治理方式上有不同的侧重。

相关结论及展望

许多IT新模式、新应用都存在制度发展滞后于技术发展的特点,从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如:

早期互联网的黑客以及电子商务的商业陷阱等),云计算在推广过程中,其相关的治理机制尚未成熟,但却少有相关经济管理领域的研究,因此,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产生,同时为了云计算本身功能的完善,都要求对其进行有效治理。

本文首先从“网络”和“组织”两个角度辨析了云作为网络组织的实质,基于知识资源互动视角,论证了各种云网络组织内部的典型关系和依托该关系的交易方式,进一步讨论了其治理机制,以期为未来形成云的有效治理机制提供参考。

主要结论有:

其一,从组织间关系上看:

市场关系主要分布于公众云与行业云中,组织间科层关系存在于行业云与开放式私有云中,社区云表现为关系型合作;其二,从交易方式和交易对象上看:

公众云成员主要以市场交易获得其他成员的通用显性知识,行业云、开放式私有云中成员以科层交易或市场交易取得专用显性知识;地域型社区云成员以关系交易达成各种显性、隐性知识的交互;其三,从治理机制上看:

公众云中侧重于对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开放式私有云应注重组织间凝聚力、网络组织创新效率的提高与权力的制衡,行业云中治理是上两者的综合,而地域型社区云一方面要重视合作的深入,另一方面则须保障各方权益获得的公平性。

本文的分析结论局限在静态角度,而网络组织本身具有动态性特征,对于云网络组织的演进轨迹,在演进过程中组织间关系会产生哪些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相应的交易方式和治理机制带来哪些影响,这些内容均未涉及。

因此,该方面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高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