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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纳税评估案例

汽车4S店纳税评估案例

 

一、汽车4S店的行业特点

4S店是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等(Survey)。

4S店是1998年以后才逐步由欧洲传入中国的舶来品。

它与各个厂家之间建立了紧密的产销关系,具有购物环境优美、品牌意识强等优势。

4S店一般采取一个品牌在一个地区分布一个或相对等距离的几个专卖店,按照生产厂家的统一店内外设计要求建造,投资巨大,动辄上千万,甚至几千万。

简单一点来说,汽车4S店就相当于汽车专卖店.是由厂家统一设计,根据厂家的模式经营管理的。

二、汽车4S店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维修收入和销售配件少申报或未申报。

(二)赠送配件、饰品等不作视同销售行为申报。

赠送行为作为有效营销手段,广泛地被使用在汽车销售行业。

购车中出现的赠送行为,按照税法规定应作视同销售处理,但大部分汽车销售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忽略了这部分销售,或是少申报,容易造成税款的流失。

(三)价外费用不作应征增值税收入申报。

如在销售汽车过程中向客户收取的代办上牌手续费或其他捆绑代办收取的手续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这部分业务收取的费用属于价外费用,应征收增值税。

但部分企业没有申报收入;还有部分企业违规避税,由于营业税税率远低于增值税税率,在地税部门领取服务业收入发票开具给客户,申报缴纳营业税。

代办保险或代装货车车厢,大部分企业均未作价外费用申报缴纳增值税。

(四)行业税负率偏低,且平均税负率难以定夺。

汽车销售行业的参考税负率为0.7%,但评估中发现不同品牌、不同车型间的税负率相差较远。

如进口车的毛利较高,税负率能达到1.5%左右;国产车的毛利较低,且经销商库存较大,更导致税负低于一般水平,税负率均在0.5%左右。

又如小轿车和货车的税负率也有着较大的差别。

(五)收取第三方的返还手续费没有按规定申报收入。

如代办车辆保险,从保险公司返还的手续费没有按规定申报。

(六)厂商通过广告或业务宣传费、为经销商装修经营场所或其他形式向经销商返利,经销商没有作纳税调整。

三、汽车4S店的征管难点

(一)不同品牌的汽车的增值税税负率差异较大,预警值较难准确确定。

(二)汽车4S店的背景复杂,对评估和检查不大配合。

(三)汽车维修工时费代金券是否应视同应税劳务、保险公司返还的提成等征税问题。

四、增值税相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其纳税评估方法

(一)增值税税负。

就汽车4S店来说,还可以分为整体增值税税负率、整车销售增值税税负率、维修业务增值税税负率。

1.整体税负分析

增值税税负率=本期累计应纳增值税额/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

税负差异率=(评估企业税负率-行业参考税负率)/行业参考税负率×100%

汽车销售企业增值税行业参考税负率:

0.8%

税负差异率预警值:

-20%

2.整车销售业务税负分析

①当企业能分别核算整车销售业务、维修业务所形成的应纳增值税的情况下,可使用以下公式直接计算整车销售业务税负。

整车销售税负率=整车销售形成的应纳增值税/整车销售收入

②当企业不能分别核算整车销售业务、维修业务所形成的应纳增值税的情况下,可使用以下公式间接计算整车销售业务税负。

整车销售税负率=(增值税总税负率-维修毛利率×17%×维修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整车销售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

(数据参考:

维修毛利率一般为30%-45%)

整车销售业务增值税参考税负率:

0.6%

税负差异率预警值:

-20%

3.维修业务税负分析

①当企业能分别核算整车销售业务、维修业务所形成的应纳增值税的情况下,可使用以下公式直接计算维修业务税负。

维修业务税负率=维修形成的应纳增值税/维修收入

②当企业不能分别核算整车销售业务、维修业务所形成的应纳增值税的情况下,可使用以下公式间接计算维修业务税负。

维修业务税负率=(应纳增值税总税额-整车销售应税收入×整车销售税负率)/维修收入

维修业务增值税参考税负率:

5%

税负差异率预警值:

-20%

说明:

通过分析增值税税负率,对企业纳税情况和销售情况进行监控,以便于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少开汽车销售发票金额、少申报其他业务收入、不符合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没有作转出等行为。

(二)各项收入测算分析

汽车销售企业的收入组成:

汽车销售收入+维修收入+佣金、返利等其他收入。

1.汽车销售收入

一般根据厂家指导价,有时销售价会比厂家指导价低。

由于汽车销售对象的特殊性,经销企业不开发票进行偷税的可能性极小,但部分企业存在为少计提销项税、不按实际售价入账等现象,可运用多种渠道对此进行核实。

2.维修收入测算

具一定规模的汽车销售企业主要的利润来源于维修收入,企业维修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在10%左右,但维修业务产生的利润却占企业总利润的80%左右,高档车的这一比例更高。

帐外经营维修服务和零配件销售往往是汽车销售企业偷逃税款的重要手段,因此,测算维修收入,掌握维修业务的真实数据非常必要。

维修收入=配件收入+工时收入

维修及配件的销售毛利一般由两部分组成:

配件加价,一般为15%-20%左右;工时费,一般占15%-25%。

因此,维修业务的毛利率一般在30%-45%之间。

对于维修收入,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测算:

①从配件成本分析

维修收入=配件成本/(1-维修毛利率)

②从工时费分析

汽车销售企业一般采用电脑核算维修费用,并提供有关清单给客户。

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企业提供的维修费清单,计算出工时费,再根据工时费占维修收入的比例测算出维修收入。

维修收入=工时费/工时费占维修收入比例

(说明:

工时费占维修收入的比例一般在15%-25%,计算时可取上限25%)

3.佣金、返利等其他收入测算

①代办牌照手续费测算

代办牌照手续费收入=汽车零售量×办牌率×单台代办牌照手续费

办牌率=通过汽车销售企业代办拍照的车辆台数/汽车零售量

(参考数据:

办牌率一般在85%左右)

②保险返还测算

保险返还=交强险返还+商业险全保返还+商业险第三者返还

交强险返还=汽车零售量×保率×保险费×返还率

商业险全保返还=汽车零售量×保率×全保率×保险费×返还率

商业险第三者返还=汽车零售量×保率×保险费×返还率

(参考数据:

各项保险的保率一般在85%左右,商业险全保的全保率在90%左右。

返还率一般在10%-20%之间,但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险种,其返还率都会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五、所得税相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其纳税评估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增值税评估结果调整所得税的相关数据,再根据企业的性质选取相应的分析指标进行所得税(包括内外资企业)纳税评估。

第七条根据汽车销售企业的行业特性,对汽车销售企业所得税评估主要取用以下分析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1.毛利率

由于汽车销售企业的特殊性,整车销售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通常毛利率不高,其中进口车毛利率高于国产车;成熟期(开业三年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于维修收入,因此,需将整车销售与维修(含精品、配件销售)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分离,分别计算毛利率。

①整体毛利率

整体毛利率指整个汽车销售企业的总体毛利率,计算公式如下:

整体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整体毛利率参考值:

7%

整体毛利率预警值:

-20%

②整车销售毛利率

整车销售毛利率=【整车销售额-(同期期初整车库存余额+同期期间整车购进金额-同期期末整车库存余额)】/整车销售额×100%

由于汽车销售企业的特殊性,整车销售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通常毛利率不高,其中进口车毛利率高于国产车。

进口车销售参考毛利率:

8%,预警值:

-20%

国产车销售参考毛利率:

4%,预警值:

-20%

③维修毛利率

维修毛利率=(维修收入-维修配件成本)/维修收入×100%

维修毛利率参考值:

35%

维修毛利率预警值:

-20%

说明:

企业的毛利率指标与同行业参考值对比相差较大,有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应计未计收入、多列成本等问题,应结合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2.维修业务收入变动率与维修业务成本变动率比值

由于汽车销售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于维修业务,因此以维修业务为主要分析对象。

维修业务收入变动率与维修业务成本变动率比值=维修业务收入变动率/维修业务成本变动率

维修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维修业务收入-上期维修业务收入)/上期维修业务收入×100%

维修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维修业务成本-上期维修业务成本)/上期维修业务成本×100%

说明:

正常情况下二者基本同步增长,呈现趋势相同和配比相符。

对该比值进行配比分析,如收入变动率异常,企业可能存在不计、少计维修业务收入;如成本变动率异常,企业可能存在多列维修业务成本、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3.期间费用变动率

期间费用变动率=(评估期期间费用-基期期间费用)/基期期间费用×100%

说明:

如果期间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期间费用问题。

4.所得税负担率(税负率)

所得税负担率=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

所得税负担率参考值:

20%

说明:

该指标反映一个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情况。

将该指标与同行业和本企业上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若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六、实际的案例

(一)分析选案

1、选案背景

东莞市寮步镇汽车销售行业近年来迅猛发展,企业经营逐步规范、汽车销量逐年上升,由原来只有货车经营发展到现在4S店经营,由原来的少数几家经营到现在的市场化经营,销售模式由过去的混车销售转为品牌专卖,服务项目由单一的整车销售转为集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二手车置换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完善的销售和服务体系。

据统计,寮步汽车销售企业有90多户,占全市汽车销售行业的1/3,附近的汽配城、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应运而生,使寮步镇成为名符其实的“东莞市国际汽车城”。

汽车销售企业的业务主要包括整车销售和维修,增值税行业参考税负率为0.7%,其中整车销售业务增值税参考税负率为0.6%,维修业务的参考税负率为5%。

汽车销售企业的收入主要由汽车销售收入、维修收入、佣金、返利等组成。

2、分析过程

位于东莞市莞樟路段的××贸易有限公司是2004年5月成立的一家汽车销售4S店,主要经营东风日产系列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

该企业年均销售额超过3亿元,年缴税总额约800万元。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属国税管辖。

该企业注册资金由总公司调拨,从业人数有145人,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3.77亿元。

2006年至2008年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在评估前纳税情况如下表:

表一:

评估前纳税情况(单位:

万元)[1]

 

2006年度

2007年度

2008年度

全年增值税应税收入

26288.90

38994.80

37742.60

全年缴纳增值税

119.00

517.02

362.79

全年缴纳企业所得税

276.08

360.22

389.47

该企业作为东莞大型的汽车经销商,在乘用车领域取得良好的成绩。

开业至今,该企业发展成为一家集整车销售、维修服务、备件供应及信息反馈为一体的东风日产汽车专营店,是东莞市内中档汽车销售企业中的龙头。

(1)数据来源

企业数据主要来源于CTAIS中的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汽车经销企业信息采集表》,以及从企业检查中获取的各类数据。

行业参考数据主要来源于《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汽车销售企业纳税评估工作指引(试行)》。

(2)横向比较分析

①增值税税负比较分析

表二:

增值税税负率情况(单位:

%)

 

2006年度

2007年度

2008年度

整体增值税税负率[2]

0.45

1.33

0.96

整车销售增值税税负率[3]

-

1.10

0.43

维修业务增值税税负率[4]

-

5.00

5.70

根据表二数据可知,该企业的2008年整体增值税税负率及整车销售增值税税负率均呈下降趋势,如图一所示:

从以上图表分析,该企业增值税税负率波动异常,2008年度的整体增值税税负率比2007年下降37.5%,特别是2008年度整车销售增值税税负率大幅度下降,具体原因需作进一步分析。

②毛利率比较分析

由于汽车销售企业的特殊性,整车销售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通常毛利率不高。

而东风日产汽车属中外合资汽车品牌中的典型,毛利率高于纯国产车、低于进口车。

东莞市××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较为成熟的汽车销售企业,其利润主要来源于维修收入。

由于汽车销售企业一般库存量对增值税税负率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我们在分析其整车销售毛利时必须相应进行调整。

表三:

毛利率情况(单位:

%)

 

2006年度

2007年度

2008年度

行业参考值

预警值

整体毛利率[5]

5.50

5.50

7.30

5

4

整车销售毛利率[6]

4.19

3.67

0

4

3.2

维修业务毛利率[7]

49

48

50

35

28

由表三数据可知,该企业的毛利率基本属于正常范围;维修业务毛利率偏高;2006年度和2007年度的整车销售毛利率亦基本正常,但2008年整车销售毛利率为零,存在平销行为的可能性。

③整车销售收入与销量分析

该企业整车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均在90%以上,整车销售数据如下:

表四:

整车销售情况

 

2006年度

2007年度

2008年度

整车销售收入

25009.13万元

36671.26万元

34230.51万元

整车销售成本

23961.37万元

35325.36万元

34230.51万元

年销售量

1362台

3068台

2990台

平均进货单价

17.59万元

11.51万元

11.45万元

平均销售单价

18.36万元

11.95万元

11.45万元

由上表数据分析,2008年度销量与2007年度基本持平,整车销售收入却大幅度下降,同比减少2440.75万元,原因有待进一步核查。

④期间费用变动率分析

表五:

费用变动情况(单位:

万元)

 

2006年度

2007年度

2008年度

费用变动率(2007)

费用变动率(2008)

销售费用

294.55

1195.62

447.77

305.91%

-62.55%

管理费用

485.48

-

821.09

-

-

财务费用

6.81

56.22

136.76

725.18%

143.28%

该企业各项费用如上表所示。

结合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分析,该企业期间费用增长异常:

——2007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仅增长48.67%,而销售费用增长了三倍、财务费用增长了七倍,管理费用却未有统计数据;

——2008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出现负增长,总体费用却增长了12.29%。

是否存在税前多列支,原因有待进一步了解。

(3)纵向比较分析

①毛利率与税负率配比分析

正常情况下,毛利率与税负率变动应为同步。

毛利率高,增值空间大,税负高;毛利率低,增值空间小,税负则低。

按照该企业的现有毛利率计算出各年度的理论税负率,进行配比,数据如下表:

表六:

毛利税负配比情况(单位:

%)

 

2006年度

2007年度

2008年度

实际毛利率

5.50

5.50

7.30

理论税负率

0.94

0.94

1.24

实际税负率

0.45

1.33

0.96

从数据可分析,该企业2006年度和2008年度毛利率与税负率不配比,实际税负低于理论税负,偏离程度如下图:

该企业毛利与税负的变动不同步。

2007年毛利率不变,税负率却上升;2008年毛利率上升,税负率却下降。

原因有待进一步查实。

②维修收入组成分析

从企业的维修业务数据分析,维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逐年上升,从2006年度的4.65%,上升到2008年度的9.35%。

而维修收入由零配件销售收入和维修工时费收入组成,这两大组成部分各占比例如下图:

正常情况下,4S店中的维修收入应由70%的零配件销售收入和30%的工时费收入组成。

从该企业的维修收入组成情况看,零配件销售收入占维修收入的比重高达90%以上,组成比重不正常,可能存在少报工时费收入的嫌疑。

③工资总额与工作人员配比分析

表七:

工资总额与工作人员配比

 

2006年度

2007年度

2008年度

全年工资总额

1774083.66元

4452969.84元

6096918.97元

工作人员人数(月均)

93人

123人

145人

人均工资

19076.17元

36203.01元

42047.72元

据表七数据进行配比分析,呈现以下问题:

——2007年工作人员人数增长32.26%,工资总额却增长151%;

——2008年工作人员人数增长17.89%,工资总额却增长36.92%。

——三年来,人均工资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正常情况下,全年工资总额变动应与工作人员人数变动呈正比,且变动幅度应为同步。

该企业全年工资总额增长异常,原因有待查证。

④2008年度纳税情况分析

以上数据分析结果显示,2008年存在的异常情况较多,且涉及问题较为广泛,故在评估过程中尤为注重对2008年度数据进行分析。

针对这种情况,评估小组工作人员抽取该企业2008年的纳税数据进行分析,如下表:

表八:

2008年度纳税情况(单位:

元)

月份

上期留抵税额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进项转出额

应纳增值税额

1月

909462.38

6464857.52

8452880.60

0

1078560.70

2月

0

2611102.16

2439520.17

0

0

3月

171581.99

5574413.13

5838698.56

46841.54

139544.98

4月

0

3700804.68

4458633.68

0

757829.00

5月

0

7140280.56

5578794.71

0

0

6月

1561485.85

5034070.20

3866974.04

0

0

7月

2728582.01

3254774.09

5561500.01

0

0

8月

421856.09

3156523.09

5220973.16

0

1642593.98

9月

0

5428014.84

5437373.88

0

9359.04

10月

0

7087840.29

6729929.40

0

0

11月

357910.89

7444122.64

5116588.91

0

0

12月

2685444.62

4588387.20

5460551.76

0

0

合计

 

 

 

 

3627887.91

根据上表数据,对该企业2008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该企业经常出现应纳税额为零的情况,在2008年度中累计有7个月份零税负申报,原因有待查证。

(3)综合比较分析

①其他应付款变化情况

经过对该企业资产负债表进行审核,发现该企业其他应付款变化异常:

其他应付款变化金额较大,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其他应付款每月增加的累计数为159493896.8元,每月减少的累计数为186788381.4元。

是否存在通过其他应付款逃避或少交税款的行为,应对其他应付款的变化内容进行详细剖析。

②应纳税额总体数据分析

根据《汽车经销企业信息采集表》及纳税申报表数据,综合考虑影响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因素,如库存商品、留抵税额等,评估小组工作人员尝试计算该企业理论应纳增值税税额[8],与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进行配比分析,找出差异,再据此进行查证企业是否存在少申报收入的情况。

表九:

应纳税额总体数据分析(单位:

元)

 

2007年度

2008年度

整车销售毛利

13459091

0

零配件销售毛利

3928620

7697151

工时费收入

6843063

9792497

其他形式返利

7887415

14821849

上年留抵税款

0

909462

库存增量

1735848

6974631

本年留抵税款

909462

1813280

理论应纳增值税税额

6664648

7582460

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

5170230

3627888

根据表九数据可知,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小于理论应纳增值税税额,可能存在瞒销行为。

3、疑点列举

综合分析所述,以下几个疑点需要通过约谈或者实地检查继续求证:

疑点一:

增值税税负率波动大,经常出现零税负申报的情况

从上述增值税税负分析可知,该企业增值税税负波动较大,尤其在2008年销量基本持平、返利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增值税税负率仍比上年下降37.5%,且累计有七个月零税负申报。

疑点二:

整车销售毛利率偏低,且呈下降趋势

该企业整车销售毛利率2006年为4.18%,2007年为3.67%,2008年为零,返利大于毛利率,是否存在平销或瞒报的行为。

疑点三:

期间费用增长异常

该企业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48.67%,而销售费用增长三倍、财务费用增长七倍;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出现负增长,而总体费用增长12.29%。

疑点四:

工资总额增幅与工作人员增幅不配比

该企业2007年工作人员人数增长32.26%,而全年工资总额增长151%;2008年工作人员人数增长17.89%,而全年工资总额增长36.92%。

疑点五:

其他应付款变化异常

该企业其他应付款变化金额较大,应详细了解变化内容。

疑点六:

代办佣金收入为零

该企业为综合性的商贸企业,具备代理上牌、代办机动车辆险等资格,但在《汽车经销企业信息采集表》上的“代办佣金收入”一栏却为零,是否存在未申报的情况。

(二)约谈举证

1、约谈内容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以上疑点,我们于2009年6月8日向该企业发出了《纳税评估异常质询书》,要求企业对纳税异常情况作出书面解释。

该企业人员在2009年6月9日对评估小组的质询作出《纳税质询情况回复》,同时附送一份详细的《关于纳税评估异常质询书的回复报告》,说明该企业的各项申报纳税情况。

为更深入地了解该企业的经营情况,把该企业作为开展行业纳税评估的典型案例,评估小组确定了约谈思路后,于2009年6月11日约见了该企业的财务人员X小姐,重点围绕如下几个问题展开讨论:

(1)首先由X小姐介绍该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会计制度及账务处理方法。

根据X小姐对企业经营情况的介绍,该企业于2004年成立,每年销量达3000台。

该企业主要销售的东风日产系列汽车属于中外合资的中档汽车,整车销售毛利和维修毛利均较低。

(2)针对疑点一,特别是2008年零税负申报较多的原因,该企业财务人员解释主要原因是该企业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较大,销量欠佳,而厂家又有提车任务,导致提车多、卖车少,库存积压很严重。

这使得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由此出现零税负申报的情况。

为改善这种情况,该企业于2009年1月开展多类型促销,减少库存,盘活资金,有效改善了进项不均衡导致的零税负申报情况。

(3)针对疑点二,X小姐解释该企业整车销售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厂家返利,返利的形式表现为:

在下次购进整车时,厂家对进货价进行打折,作为上一批货的返利。

财务入账时,每台车按发票价格入账,折让无法明确分摊至每一台车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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