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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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二

浙江模拟卷

(二)

给定资料

  1.2014年5月,N市放射源丢失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5月10日中午12时,N市环境保护局在其官方微博“N市环保”上发布公告称:

“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位于浦六北路188号的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院内进行探伤作业期间,丢失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一枚。

截至当日10时30分,已锁定放射源所在2平方米范围内,并采取安全措施,专业人员正组织回收。

”这是有关这枚放射源的第一次官方发布,此时距放射源丢失已过去了80多个小时,离企业向环保部门报案也已过去了30多个小时。

  5月1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对“放射源丢失”的N多追问》,追问如此危险的放射源是如何遗失的,同时指责N市环境保护局为何不第一时间公布信息。

同时,新浪新闻中心认证微博“头条新闻”援引媒体当日报道《N市三天找回丢失放射源信息发布被指太迟滞》,除提及“官员称放射源遗失地不会遗留放射性”外,“N市有关部门时隔90小时之后才正式对外通报放射性物质丢失”也被推上了舆论的关注点。

  正如媒体和网民所质疑的,N市相关部门对放射源丢失的信息公布表现出明显的迟滞,7日丢失10日才对外作出公告,且没有披露丢失原因、锁定地点以及放射源的形状等重要信息,相关部门对于放射性物质的科普工作没有做好,大多数民众因对放射性物质铱不了解而心生恐惧,对环保部官员的回应表示不敢相信。

  2011年3月,日本发生地震核泄漏事故后,网民“渔翁”在QQ群上发消息称中国食盐将受核污染,后经大量转发扩散,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市场秩序一片混乱。

  环境突发事件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严重、污染物不明及处理艰巨等特点,往往会有各种谣言伴生。

正确的舆论引导可起到防火墙、减震器和安全阀的作用,可以快速平息事态。

如果任凭谣言传播,就会导致舆情失控,一个小的事件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2.2014年4月11日,L市曝出大面积水污染,最严重的时候,自来水中苯含量超标近20倍。

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市民“抢水风波”,致使L市这个滨临黄河的城市,竟一瓶水难求。

  L市市民的情绪是被一则短消息引爆的。

新华社11日12时发布的消息称,4月10日17时威立雅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22时自流沟(自来水一分厂与二分厂之间中间段)苯含量为170微克/升,11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

4月11日上午,新华网率先报道L市自来水苯超标一事,当天被网络媒体转发139次,成为事件初期的重要新闻传播源。

当天上午,在L市大街小巷,居民开始抢购瓶装水。

11日16时许,政府方面才正式公布了这一消息,比媒体报道迟了6个小时。

  4月14日,媒体质疑、批评政府之声增多,“苯超标事件仍有疑点”“苯超标与监管不力有关”“自来水污染当拿谁问责”等内容的文章见诸报端。

某媒体评论:

“‘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寒’,许多时候小细节背后却隐匿着大问题,L市自来水污染事件,看似偶然个案,却并不偶然。

及时的信息公开,可增强政府公信力,减少事后的被动;应对越及时,越能事半功倍,而不至于左支右绌。

L市水污染事件,说到底可倒逼政府部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唯有升级思路、刷新理念、提高行动力,才能化解乃至避免类似的水危机出现。

  与媒体报道不同,微博上关于L市水污染事件的讨论更尖锐。

苯超标事件发生后,@环球时报结合L市官方3月对自来水异味辟谣事件发表社评,文章一经刊出,便得到迅速扩散。

@人民日报对此进行转发,同时评论道:

“3月辟谣,4月成真,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作为生活必需品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是否有待升级?

须警惕:

每一次‘偶发’污染,都将恶化人们的环境焦虑,更透支政府公信。

”两件看似并不相关的事件此刻引发网友遐想,L市官方在微博舆论场上处于相对尴尬境地。

网友“孙亚”:

居民赖以生存的自来水苯超标?

我认为就不应该有苯存在。

水是生命之源,生命健康都无法保证,我们的信任被瓦解了!

  3.2014年5月初,H市余杭区中泰乡及附近地区人员因反对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发生规模性聚集。

10日,聚集人员封堵02省道和杭徽高速公路,一度造成交通中断,并有人趁机打砸车辆、围攻殴打执法管理人员。

有多名民警、辅警、群众不同程度受伤,数辆警车和社会车辆被掀翻。

  事件经过周末的发酵,5月12日,媒体报道量达到峰值,传统纸质媒体、主流政府网站、商业门户网站对事件的报道不遗余力。

其中,浙江在线发布报道《H市九峰垃圾焚烧厂项目负责人答记者36问》,从为什么要新建垃圾处理设施、为什么要选择垃圾焚烧处理、为什么要选址九峰等多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舆论引导。

  纵观此次事件的发生,媒体报道引导舆论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政府相关部门在舆情监测方面的缺陷。

借助当下成熟的技术手段建立完整的舆情监测体系可以帮助官方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一方面为官方危机处置赢得宝贵时间,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更大危机。

通过技术平台对此次警民冲突事件的信息源进行深入分析发现,警民冲突的火种早在4月19日就已经埋下,网友“呼吸纯净的空气”在微博中呼吁当地民众“强烈维权”,截至5月14日16时,该条微博被转评2000余次。

5月7日,一则“垃圾焚烧厂秘密开工”的消息在垃圾焚烧项目周边的村民间流传,并在微博平台上传播,当地民众开始自发聚集。

  试想一下,H市官方若建立了有效舆情监测体系,则可以及时发现网上动态,从而作出有效回应。

面对事件起因“垃圾焚烧厂秘密开工”,官方事后给出的回应是:

“目前环评还没有下来,项目还都处于论证阶段,怎么可能施工呢?

”若官方能对此信息进行有效监测,把事后的回应放到事前,则可能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4.一起起环保事件在经媒体曝光后总是能得到相关部门及时、有效的处理,这又不免引起我们的思考,即新闻媒体这种舆论监督在整个环保事业中发挥着什么作用,为我们环保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什么思考?

为什么环境问题只有借助声势浩大的媒体舆论才可能引起社会的关注,才能对企业、政府等强势力量造成自上而下或由外而内的压力,迫使它们正面处理问题?

  媒体,作为第三方监督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曾曝光了一系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证明了我国经济中的“市场失灵”现象,与此同时,也揭露了政府在科学环境决策和积极履行环保职能上的“失灵”。

总之,对企业,它们监督其生产,曝光其污染环境的行为;对政府,它们督促并监督其负担起环境保护公共职能,对企业进行环境管制。

不得不说,媒体监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环境保护是由政府主导并自上而下而非通过公民权利保护运动推行发展起来的。

而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上,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一些贫困地区政府总是采取经济利益优于环境利益的做法,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而就公民与政府关系而言,虽说人们基于公共信托理论赋予了政府权力,政府就有义务保障人民权利更好实现。

但是,在实践中,公民却与政府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公民往往无法凭个人或多人的力量与其抗衡,即使对政府的决策或职能的履行有异议也无处申辩。

  与公民不同,媒体在某些程度上,扮演着将环境问题的发生以一种客观、有效和公开的方式呈现出来,进而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迫使相关部门积极解决环境问题的角色,在环境问题的发生和环境问题的解决中发挥着桥梁的作用。

  自上而下的压力是最为有效的,但是这种自上而下的权力常常缺乏足够的运作动力,或者说这种结构本身就有很强的惰性。

因此,必须有一个自外而内的推动力。

媒体的作用就在于通过曝光形成自外而内的舆论压力,而这种自外而内的压力又轻易地转化为了自上而下的体制压力,这种自上而下的体制压力对于环境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的影响力无疑是巨大的。

但是推动环保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不应只靠这种外在的推动力,让政府变被动为主动加强与实现与媒体及公众的良性互动才是环保的应有之义。

  5.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的公告栏里摆放着这样一张荣誉证书——《建立政府与媒体、公众良性互动机制》荣获2013年度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提名奖,发证单位是江苏省委宣传部。

  环保宣教中心建有“江苏环境新闻”QQ群,群里一共有27位成员,除了宣教中心新闻科的工作人员,其余都是省内跑环保条口的记者。

在群消息里,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召开新闻通气会或者集中采访的通知。

  “对于公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我们都会协调相关处室召开新闻通气会或者集中采访。

频率低时,10天左右会有一次,频率高时2~3天就会有一次。

为了让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共同参与,我们不仅建立了QQ群,还建立了微信群。

通知发出后10分钟内没有回复的,我们会主动打电话和条口记者进行确认。

”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新闻科副科长吉樱说。

  如果说主动邀请媒体参加环保部门的工作是一种开明、信任的态度,那么,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就是江苏环保部门掌握话语权的一个具体体现。

2013年5月12日凌晨4时,鑫川8号在南京段发生沉船事故。

宣教中心主动和省环境监测中心水质部联系,了解事故水域及下游沿途水域的水质监测应急工作,并在13日形成初步调查结果后,组织媒体进行集中采访,对水质监测情况进行了实时通报,极大地消除了长江沿岸居民的恐慌。

  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宣教中心建立月度环境新闻通报制度,并一直坚持至今。

每月将江苏省环保厅重点工作、媒体报道的焦点以及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通报,做好权威发布,引导主流媒体积极为环保中心工作服务。

“我们要通过及时向媒体通报相关信息,掌握环保话语的主动权,使新闻发布常态化。

”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主任王玉华说。

此外,环保宣教中心的会议还邀请记者参加。

在王玉华看来,主动邀请媒体参与环保部门的工作会议,不是一种表面姿态,而是政府部门对待媒体态度的真正转变。

  环保部门的工作会议展现出环保工作思路。

特别是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例如一项制度、一份文件的出台,都要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讨论。

所以,让记者参与其中,有助于他们了解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为他们开展新闻报道提供方向,避免记者在报道一项政策时,仅依据他们所看到的文字通稿和政策文本,来理解其制定背景、意义、作用等深层次的本质,导致报道出现偏差。

否则,报道与公众见面后,相关政府部门再和记者沟通、纠偏,并向公众二次解释、澄清,就被动了。

“因此,主动邀请记者参加到我们的工作中来,可以有效掌握主动权,让记者了解一项政策出台的来龙去脉,对于媒体客观展现环保部门的工作,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也是有好处的。

”王玉华说。

  陈蒙蒙是江苏省环保厅厅长,为了让记者更深入地了解江苏的环保工作,陈蒙蒙厅长经常要把自己的工作进行调整。

除非特别紧急的工作没法调整,其他情况下,都秉持媒体采访优先的原则。

  此外,每个处室的一把手处长或者主要负责同志都要主动接受媒体的采访。

与媒体建立良性互动,不仅要有领导的重视,还需要制度的保障。

为了适应当前的形势,2014年春节后,宣教中心开始对2009年出台的《江苏省环保厅新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江苏省环保厅新闻宣传管理办法》于2014年3月28日正式出台。

  “近几年,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日益增多,亟需一个更加便捷、可操作性强的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王玉华告诉记者。

以大气质量为例,通常记者清晨发现有霾,上午就会提出采访要求,作为宣教部门当天就要联系相关部门安排采访工作,信息即可迅速见诸网络、报纸和电视。

而按照老的《办法》,临时报道计划须提前5个工作日上报,流程耗时长、程序复杂,显然不能满足当今工作的需要。

  6.“开发区这是啥味儿?

感觉像是煤气泄漏,都一下午了……”2014年7月18日下午5点钟,网友孙大菁发微博并@“日照环境”,收到市民举报的微博维护工作人员立即询问了事发位置并同时要求开发区环保关注。

在网友反馈了位置后,“日照环境”立即回复“收到!

已通知开发区环保,相关工作人员正在赶往现场。

”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就投入了追查,一直工作到第二天凌晨2点多,最终锁定了污染源,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有效消除了市民的恐慌情绪。

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舆论引导不到位,公众就会认为地方政府缺位或者不作为,从而引发公共危机,使事件陷入不可控状态,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如果舆论引导得力,不仅可以化解危机,还可为政府形象加分。

  7.在新的社会舆论生态下,基层环保官员急需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尽快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

2014年7月,某市就政府部门如何与媒体进行良性互动举办专家学者座谈会,座谈会上,专家们对此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某高校新闻传播学院院长A表示:

“要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巩固扩大环保宣传阵地,将当地环境保护的成果及困难及时提供给媒体,让公众知晓。

邀请媒体、公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环保机关、走进监测实验室、参与环境执法。

面对突发事件,切忌仓促应对、拖拉敷衍、封锁消息,应迅速启动应对预案,重视专家力量。

  当前,微博、互联网等成为社会信息集散地和舆论放大器。

环境事件发生后,由于缺乏谣言阻隔机制,一些基层环保部门不能及时借助主流媒体的力量来纠正和澄清小道消息;不能在第一时间将事故真相告知公众,导致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针对此问题,A认为应增加一线执法人员与媒体接触机会,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与媒体打交道的经验。

建立抵制谣言的阻隔机制,从源头、传播途径、受众等要素入手,最大限度地挤压谣言传播空间。

  一些基层部门面对重大环境问题,唯恐言多必失,在镜头和话筒面前沉默寡言,主动放弃新闻话语权。

某舆论传播学教授K认为:

“这是不可取的,在遇到重大环境问题时,要把新闻发言看作政府与公众之间平等的、亲和的、有建设性的沟通平台,而不能将其视为权利、说教、仪式以及政治作秀。

应做到宣传不缺位、关键时刻不失语,抢占舆论制高点。

一方面,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要敢于发出声音,保证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

另一方面,环保部门必须具有快捷、准确的舆情搜集和研判能力,把握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迅速回应公众疑问。

  8.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我国提出的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服务型政府的打造,要以给全社会提供必要的和优质的公共服务为目的,以政府自身职能的科学定位、结构的优化组合、施政的廉洁高效为手段,以公众的满意度、评价权和选择权为前提和归宿。

  当前,我国处于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环境突发事件高发,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构建环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环保部门应认真对待的现实课题。

政府部门应该与公众、媒体理性互动、良性互动、经常互动,在沟通中与公众凝结共识,聚集环境保护的正能量,要善于化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以便更好地开展环保工作,破解环保难题。

某种程度上讲,环保部门与新闻媒体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二者应各自发挥自身优势,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而鼓与呼。

  作答要求

  一、结合给定资料,概括环保部门面对环境突发事件时,与媒体互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这些问题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20分)

  要求:

准确、全面,语言精练。

字数不超过350字。

  二、某省想借鉴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的成功经验,特举办一场经验推广会,假如你将作为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新闻科的代表发言,请参考“资料5”,写一篇发言稿,介绍一下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在与媒体良性互动方面所取得的经验。

(30分)

  要求:

内容得体,条理清晰;有概括性,只写内容主体。

字数不超过600字。

  三、结合给定资料,围绕“政府作为与媒体监督的关系”写一篇文章。

(5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

  3.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4.总字数1000~1200字。

一、结合给定资料,概括政府环保部门面对环境突发事件时,与媒体互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这些问题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20分)

  要求:

准确、全面,语言精练。

字数不超过350字。

【中公答案】

  环保部门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信息发布迟滞。

环境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向大众作出回应,信息发布滞后于媒体报道。

  二是不能善用媒体。

某些部门面对重大环境问题,认为言多必失,在媒体面前沉默寡言,主动放弃新闻话语权,在舆论场处于尴尬地位。

  三是抵制环境谣言机制不健全。

在环境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借助媒体纠正和澄清谣言,不能在第一时间将事故真相告知公众,工作陷入被动。

  四是缺少有效的舆情监测体系。

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引导舆论,造成更大危机。

  政府环保部门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与媒体互动,极易造成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极易引发恐慌、焦虑,导致谣言传播甚至爆发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引起公众对政府的猜疑,认为政府缺位或不作为,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二、某省想借鉴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的成功经验,特举办一场经验推广会,假如你将作为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新闻科的代表发言,请参考“资料5”,写一篇发言稿,介绍一下江苏省环保宣教中心在与媒体良性互动方面所取得的经验。

(30分)

  要求:

内容得体,条理清晰;有概括性,只写内容主体。

字数不超过600字。

  【中公答案】

  在新的社会舆论生态下,政府部门与媒体之间互动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社会稳定与政府形象。

面对环保问题,回避、拒绝媒体已经行不通。

如何积极应对媒体,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已成为当前环保部门的必修课程。

  我省环保宣教中心积极探索政府与媒体良性互动机制,增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目前已初见成效。

具体经验如下:

  一、主动回应,定期公开。

我省环保宣教中心建立交流群组,与环保记者保持沟通;群里每隔一段时间会有召开新闻通气会或者集中采访的通知;对于公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或集中采访;增加新闻发布会频率,建立月度环境新闻通报制度;掌握环保话语主动权。

  二、邀请媒体走入日常工作。

主动邀请媒体参与环保部门的工作会议,让其了解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为开展新闻报道提供方向,避免记者在报道时出现偏差,避免相关部门的二次解释、澄清,从而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

  三、“一把手”们当好环境宣传先锋。

每个处室的处长或者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做好环保宣传员,除特别紧急工作无法调整外,坚持媒体采访优先原则,重视与媒体的良好互动。

  四、制度护航政媒互动。

根据形势需要,出台《江苏省环保厅新闻宣传管理办法》,使新闻宣传办法更加健康,更具可操作性。

  总之,环保部门应重视环保工作,重视媒体作用,主动占领阵地,主动回应关注,主动引导舆论,主动作为,始终把握环境舆论的主导权。

  三、结合给定资料,围绕“政府作为与媒体监督的关系”写一篇文章。

(5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

  3.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4.总字数1000~1200字。

  【中公答案】

政府媒体良性互动聚集环保正能量

  当前,我国处于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环境突发事件高发,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无论是京津冀雾霾治理,还是多地PX项目屡屡下马;无论是垃圾焚烧厂被迫流产,还是自来水水质引发关注……一起起环保事件在经媒体曝光后总是能得到相关部门及时、有效的处理,不免引发关于政府与媒体二者关系的思考。

  政府环保部门也好,新闻监督也罢,其最终目的都是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维护公众利益。

因此,面对环境问题,环保部门不应该回避,不应该总是由媒体接连曝光后才开始重视,开始回应。

相反,要积极面对,在发现舆情时及时公布信息,及时回应大众的质疑。

同时,环保部门应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保障信息传播畅通、客观,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共同聚集环保的正能量。

  政府是社会管理主体,代表公众履行环保职能。

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环境事业是由政府主导并自上而下发展起来的。

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也就是说,公众赋予政府环保部门权力,环保部门行使公共职能来更好地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

然而,在现实中,公民却与政府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当面对环境问题,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个人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公众没有办法凭借个人力量督促政府部门立即解决突发环境问题,对政府的决策或职能的履行有异议也无法申辩。

这时就需要有一个中间力量,给政府环保部门施加压力,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也就是媒体监督。

  媒体是政府履行职能的外在监督,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桥梁。

媒体传播相对公众个人而言有无法比拟的优势,尤其是新媒体不断涌现,公众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直接与媒体进行互动,媒体可以将公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的发生以一种客观、有效和公开的方式呈现出来,进而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对环保部门进行有效监督,从而迫使相关部门积极解决环境问题。

媒体作为外在监督力量,曝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政府在科学环境决策和积极履行环保职能上的“失灵”。

由此可见,媒体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环保部门来说,推动环保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不应只靠这种外在的推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加强与实现与媒体的良性互动才是环保的应有之义。

事实证明,主动公开胜过遮遮掩掩,积极作为胜过被动解决。

环保部门应积极通过媒体展现环保成果、传递环保压力、反映突出环境问题;面对突发环境问题不遮掩、不捂盖,主动回应关注,积极作为。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提出的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政府环保部门是环境保护的主体,媒体是环保部门履行职能的外在监督,二者都应以维护公众利益为目的,在沟通中凝结共识,聚集环境保护的正能量,共同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而鼓与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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