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回复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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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回复函
工程联系回复函
编号:
001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回复编号:
001工程联系函
内容:
1、根据现场施工需要进行,今后道路标高另行考虑。
2、小区中心景观属环境施工,我方没有同意此处做办公及生活区,属乙方单方行为由乙方负责。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工程联系回复函
编号:
002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回复编号:
002工程联系函
内容:
1、
2、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工程联系回复函
编号:
003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回复编号:
003工程联系函
内容:
1、水泥采用“红狮”牌(必须用总厂生产的水泥);钢筋采用“元立”牌钢筋。
2、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做好防护措施。
3、基础施工标高1#、2#、9#、10#楼暂定比主入口慢车道边高30㎝,3#、11#楼暂定比主入口慢车道边高35㎝,4#、12#楼暂定比主入口慢车道边高40㎝,5#、13#、16#、17#楼暂定比主入口慢车道边高45㎝,6#楼暂定比主入口慢车道边高50㎝,7#、8#、14#、15#楼另定,以上具体标高待基础完成后重新确定。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工程联系回复函
编号:
004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回复编号:
004工程联系函
内容:
1、原土标高分幢按实测标高计算。
2、低槽内水为雨水,除地下水外不同意按湿土排水计算,按规定执行。
3、按定额规定执行,不作二次签证。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工程开工令
编号:
005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确定工程正式开工时间
内容:
本工程已于2009年5月15日完成三通一平工作,施工许可证已于2009年5月26日办理,根据施工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具备了开工条件,现定于2009年6月1日开工,请施工单位上报开工报告确认。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三十日
整改通知书
编号:
006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经甲方、设计、监理、质监单位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较多
整改内容:
1、基础轴线位移数量较多、数值较大,特别9#楼柱筋偏位经实量有10cm左右,并且有四根柱擅自采取把原柱筋割断,进行打孔插筋方法处理,严重影响质量问题,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2、已浇垫层经现场检查厚度只有7cm,均达不到设计要求(10cm),要求16#、17#采取条形基础及柱基加厚(钢筋保护层厚度为7cm)的方法进行弥补处理,今后垫层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
3、17#楼局部基槽机械挖土浮土未清理高低差部位,擅自采取用砂砾土回填方法处理,要求进行返工处理,今后机械开挖后松土必须清理到位,确保基槽挖至勘察、设计指定持力层(砂砾层)前提下,应进行分级做法施工;
4、地形高低差部位,处理方法与设计联系单不符;
5、线材钢筋采用热拉,导致直径偏小,要求热拉机械退场;
6、混凝土保养严重欠缺,要求采取覆盖养护;
7、要求9#、17#楼进行停工整改,并书面形式上报处理方案,经甲方、监理同意后实施。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告知函
编号:
007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力度
内容:
1、现公司决定派遣汤泽全同志为驻江南华府项目甲方代表。
2、工程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汤泽全同志签字确认。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工程联系函
编号:
008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补充编号006整改通知书的有关事宜
内容:
2009年6月20日经甲方、设计、监理、质监单位共同检查,发现已浇基础垫层厚度不足,经实测厚度只有7cm,达不到设计要求,但3#、6#、9#、10#、13#楼条形基础已浇,请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处理方案,经甲方、设计、监理同意后实施。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函告
编号:
009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质量履约保证金未交问题
内容:
根据江南华府小区项目建设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第一条,乙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在签订正式合同后七天内向甲方(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乙方已交纳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剩余壹佰万元履约保证金至今未交纳,请乙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三天内交纳。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工程变更联系单
编号:
010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基础部分做法进行调整
内容:
1、7#、8#、9#、11#、12#、13#、14#、15#、16#、17#楼2009年4月24日出具的设计更改通知单中第2点南北两面储藏室入口处基础梁改为条形基础J4-J4取消,按原图施工(原图中承重墙下如果采用基础梁的改为条形基础J4-J4)。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工程联系函
编号:
011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确定±0.000绝对标高
内容:
1、每幢楼±0.000绝对标高确定如下:
1#、2#、9#、10#楼为77.82,3#、11#楼为77.87,4#、12#楼为77.92,5#、13#、16#、17#楼为77.97,6#楼为78.02,7#、8#、14#、15#楼另定。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工程变更联系单
编号:
012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做法进行调整
内容:
1、阳台门洞原图高2400mm改为2500mm(固定窗增高100mm);
2、楼梯休息平台结构层比室内低50mm;
3、1#、2#、4#、5#、7#、8#、11#、14#、15#楼砖基础按图施工。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工程变更联系单
编号:
013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做法进行调整
内容:
1、原设计图中楼梯口M1宽1500mm改为2360mm;
2、架空层LTL1标高为—0.200,10cm平均到踏步中;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八月九日
工程变更联系单
编号:
014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做法进行调整
内容:
1、会所屋面原设计图中油毡隔离层改为负3度SBS防水卷材,100厚砂石层上部增加一道遮阴网;
2、1#、2#、9#、10#楼与附房交接处一层空调板取消;
3、南北两侧除有阳台外一层储藏间门洞两侧增加10cm门垛。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八月十二日
工程联系函
编号:
016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明确会所工程各项具体完工时间
内容:
1、东、南立面外墙花岗岩及外架拆除8月底前完成;
2、西、北立面外墙花岗岩及外架拆除9月5日前完成;
3、二层、楼梯重钙,一、二层、楼梯地砖及卫生间器具8月底前完成;
4、楼梯扶手9月5日前完成
5、一层电气安装配合装潢及时施工,二层电气安装8月底前完成;
6、屋面覆土及屋面翻板涂料9月5日前完成;
7、要求施工单位派专人负责会所装饰工程施工,上报姓名及联系电话。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工程联系函
编号:
017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开盘前应配合做好的事项
内容:
1、应做好1#、2#楼基础回填工作;
2、应做好3#、5#楼楼道及楼层的清理工作;
3、1#、2#、3#、5#楼道路应铺设平整、钢管模板清理干净,确保道路通畅;
4、应做好会所西、北立面外墙花岗岩粘贴、打胶及钢结构雨棚夹胶玻璃安装,圆弧部位门窗钢化玻璃安装。
以上工作必须在2009年9月13日前完成。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九月八日
函
编号:
018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工程进度问题
内容:
贵公司承建的江南华府1#-17#楼,合同工期为395天,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开工,至今已有四个多月,但工程质量、进度极不理想,目前仍有4#楼、11#楼半幢尚未动土施工,7#、8#、14#、15#楼动土施工已有二个月基础也未完工,其余几幢楼主体施工进度也太慢,一个月完成不到二层,根据目前施工进度情况我方对本项目的工期十分担忧,也直接影响了我公司的开盘计划和交付,请贵公司领导加强、注重本工程的管理,确保合同工期。
根据合同约定基础施工分二期付款,请抓紧安排未动工基础施工,否则你公司上报工程量进度款将无法核算。
特此函告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
工程联系函
编号:
019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处理楼梯施工工艺问题
内容:
楼梯休息平台不能预留施工,按规范楼梯间墙体砌至休息平台标高后应将休息平台浇筑后再进行上部砌体施工,接到本函后楼面未浇筑的必须返工重做。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工程联系函
编号:
020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有关材料价格签证等事宜
内容:
1、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目前已有部分楼即将进入装饰阶段施工,为了工程顺利进行,不耽误贵公司的正常施工安排,请施工单位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抓紧上报合同中所注明需签证材料的样品及价格,以便我公司及时确定。
2、抓紧安排做好基础回填及场地清理硬化工作,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函
编号:
021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工程质量问题
内容:
贵公司承建的江南华府1#-17#楼项目,2009年12月18日在县第四季度安全质量大检查中,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问题较多,尤其是8#楼,具体存在以下几项问题:
1、基础地圈梁轴线偏差较大(6cm);
2、构造柱拉结筋设置极不标准,有的达到8皮一道;
3、构造柱拉结筋锚固长度不足,只有3-4cm;
4、柱筋、混凝土破坏严重;
5、外墙未按合同约定采用满刀灰砌筑,且砂浆饱满度不足;
6、工程施工进度太慢。
上述问题,我公司已多次口头通知项目部整改,但至今毫无迹象,由此必将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希望贵公司收到本函后能对项目部加强管理,以便有所改善。
附件:
实物图片7张
特此函告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工程回复函
编号:
023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材料品牌、价格确定问题的回复
内容:
关于贵方提出材料品牌、价格确定问题,由于贵方上报的材料品牌、品种不齐全,价格不合理,导致我公司无法确定,现定于2010年1月14日下午在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材料询标,共同确定材料品牌、价格,请贵公司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一月十二日
工程联系函
编号:
031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有关现场存在问题的整改
内容:
1、厨、卫落水管安装均低于窗顶,要求全面返工整改至高于窗顶。
2、线条等压光面层较粗糙未原浆压光,要求返工采用原浆压光,不得用纯水泥压光。
3、管道井模板未拆除,就已进入管道安装,要求返工处理。
4、屋面现浇板存在渗漏水现象,就已进入屋面找平施工,要求确保现浇板无渗漏水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滴水线坡度过平,要求坡度不大于45度。
6、原屋脊平顶坡度两边坡改为单边向北坡,原两边75mm排水管改为单边110mm排水管。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
函
编号:
032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工程进度问题
内容:
贵公司承建的江南华府1#-17#楼项目,合同工期为13个月,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开工。
根据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已远远至后,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全盘计划。
依照贵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中进度计划安排2009年12月底主体工程应全部结顶,2010年7月底竣工,但目前进度情况2#楼屋面钢筋绑扎,4#楼四层结构钢筋绑扎,7#楼五层结构完成,8#楼三层砌体完成,11#楼三层砌体施工,14#楼二层结构完成,15#楼三层砌体施工,其余正在装饰抹灰施工,门窗工程未进场安装,根据目前情况与进度计划相差太远,请贵公司收到本函后对江南华府项目进度问题加以重视,派人到我公司商定,并拿出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
附件:
实物图片3张
特此函告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函
编号:
033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工程质量问题
内容:
贵公司承建的江南华府1#-17#楼项目,根据目前施工现场情况,存在质量隐患较多、较普遍,具体如下:
1、混凝土胀模、漏振现象较多;
2、普遍厨、卫等翻边轴线偏位较严重;
3、楼梯休息平台施工工序颠倒,将承重墙变为填充墙施工,严重影响结构安全;
4、内墙粉刷工艺存在问题,拉毛分二次成型,间隔时间太长,容易造成空鼓、脱落,踢脚线未一次性原浆压光成型;
5、发现问题项目部未及时整改。
请贵公司收到本函后对江南华府项目质量问题加以重视,派人到我公司商定,并拿出具体施工方案。
附件:
实物图片10张
特此函告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函
编号:
038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工程进度问题
内容:
贵公司承建的江南华府1#-17#楼项目,合同工期为13个月,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开工。
根据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已远远滞后,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全盘计划。
依照贵公司2010年5月10日上报的总进度计划又已远远滞后,导致我公司无法安排附属工程进场施工,请贵公司收到本函后对江南华府项目进度问题加以重视,制定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合理安排夜间施工),并且必须在2010年7月15日前将16#、17#楼外架及中心环境部位临时设施拆除。
特此函告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六月十七日
工程回复函
编号:
039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2010年6月26日函中所述七项问题的回复
内容:
1、土方计算问题:
.土方短驳土方量按原地面标高至基底标高深度超过1.5米的超深部份方量计算,短驳土方按定额1-42×0.5计算。
.场地平整及基坑原土打夯不算。
2、商品混凝土运输费问题:
商品混凝土价格按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执行。
3、多孔砖单价问题:
多孔砖价格按金华市信息价中页岩多孔砖价格计算。
4、面砖(原施工图涂料改为面砖的部份)、磨菇石、花岗岩铺贴人工费问题:
.五层及五层以上外墙、阳台墙、阳台柱面砖铺贴,人工补贴8.44元/平方米,其他部位面砖铺贴人工费按定额计算,不另补贴。
.磨菇石外墙按墙面挂贴花岗岩定额子目计算。
.楼梯花岗岩人工费按定额计算,不另补贴。
5、工期问题:
开工报告中签署开工日期为2009年6月1日,因公司总体部属7#、8#、14#、15#楼实际开工日期为2009年8月14日,因此同意7#、8#、14#、15#楼工期延期74天(4幢楼竣工日期延期为2010年9月14日)。
6、钢筋价格问题:
补充协议第2条工程质量中已明确钢筋采用正规厂家免检产品并经甲方及监理同意,而贵方上报的12家钢筋品牌均不属正规厂家免检产品我方认为其质量性能不稳定,因此确定采用“元立”牌钢筋,其价格应按武义县信息价执行。
7、内保温人工费问题:
内保温、界面剂及抗裂砂浆的材料含量调用浙江省2008节能定额(新)的相应定额含量,人工含量调用浙江省2008节能定额(新)的相应定额含量×1.07,价格按94定额价格及签证价计算。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七月二日
整改通知书
编号:
040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由
有关现场存在问题的整改
内容:
1、所有外侧窗台粉刷过高、过平,必将产生渗水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96,第4.2.11.2条规定当外侧抹灰时,应采用片材将抹灰层与窗框临时隔开,其厚度为5mm,高度空隙,缝隙按要求填嵌,粉刷坡度30度左右。
2、楼梯踢脚线出墙厚度不均匀,有些凸出1cm,有些已与墙体相平,根据规范要求出墙厚度应一致。
3、楼梯踢脚线两板交接随意设在踏步中间,应设在踏步口并排列整齐。
4、天棚重钙批灰不平整、刀疤明显、有气泡、光泽不均匀。
5、外墙面砖勾缝不密实,填缝材料没有强度,存在严重脱落现象,今后容易渗水且无法修理。
6、落水管处粉刷粗糙,甚至有些根本就未粉。
7、滴水线坡度过平,根本不起防水作用。
8、屋面压顶龟裂较严重。
9、屋面找平、线条、压顶等严重欠保养,现已发白、疏松无强度。
10、目前现场施工进度与计划已相差甚远,请抓紧安排加班施工,制定有效的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
上述存在问题较为严重,望贵公司收到本函后加以重视,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改方案,上报我公司,并尽快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整改,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公司进行复查。
签发: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六日
工程变更联系单
编号:
040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确定附房开后门、附房层高等事宜
内容:
1、根据购房户要求3#楼第42间附房需开后门,具体门洞尺寸、开启方向、费用按照029号工程变更联系单。
2、9#楼与11#楼之间附房(4)层高为2.4米,屋顶结构标高与11#楼一层结构相平;11#楼与12#楼之间附房(5)层高为2.4米,屋顶结构标高与12#楼一层结构相平;12#楼与13#楼之间附房(6)层高为2.4米,屋顶结构标高与13#楼一层结构相平。
3、附房(1、2、3、7)层高为2.4米,屋顶结构标高与相邻一层结构相平。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工程签证单
编号:
041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确定进户门的具体型号事宜
内容:
1、进户门采用“春天”牌统帅门-2CT-C-002,以样品门为准,具体要求参数按照024号材料价格签证单。
2、车库增加后门采用“春天”牌统帅门-2CT-C-002,具体要求参数按照024号材料价格签证单,费用按照029号工程变更联系单,门洞尺寸改为900×1950mm。
签发: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二0一0年九月十四日
工程联系函
编号:
042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由
关于明确配电房、化粪池、围墙、房前排水沟施工的问题
内容:
关于配电房、化粪池、围墙、房前排水沟施工问题,我公司已多次通知贵公司上报报价组织施工,口头答复不愿承接施工,我公司要求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施工,但一直没有回复,现我公司正式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公司,施工单位如不作出书面确认,我公司无法再拖延下去,将自行分包施工,贵公司不得向分包单位收取配套费(除实际发生的水电费外)。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九月三十日
整改通知书
编号:
043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17#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由
有关现场存在问题的整改
内容:
根据设计要求,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