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消防工程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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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消防工程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大河名苑幼儿园消防工程,主要消防系统:
①自动报警联动系统②室内外消火栓系统③自动喷水系统④防火门系统⑤应急照明系统
第二章编制依据
本施工组织设计按以下几点要求编制:
Ø本工程施工图纸;
Ø《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Ø《室内消火栓安装》(S161)
Ø《消防水泵结合器安装》(86S164)
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Ø相关选用产品的设计安装说明
Ø《施工工艺文件汇编》(Q/HYS-GY)
Ø《室内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安装》(89SS175)
第三章施工的目标及任务
严格按照消防规范,依据施工图纸及优化设计方案和业主要求,高标准的完成工程项目任务,确保消防检测优良级,消防验收一次通过,把报警系统建成一套以探测点为基础、控制设备为保证,控制中心为核心的可靠性能高的系统。
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准确报警,及时启动相关资源,确保建筑内的人身安全。
以科学、规范、高质量的专业化施工,把一个好的设计方案真正变为现实。
第四章施工进度计划
我公司进度安排,完全按照甲方的交工要求,根据总包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服从总包的管理和现场进度要求,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有变动,请甲方及时通知我方,我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更改其施工计划
第五章施工部署及施工准备
大河名苑幼儿园消火栓及自动喷淋系统工程安装与施工,由本公司全部独立完成,不对外再进行二次分包。
加强与设计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业主、监理、总包单位汇报,并同设计单位联系,咨询意见,办理设计变更。
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及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质量管理。
在施工班组“自检”和责任工程师、质检员联合检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理的检查和验收,并依照监理通知,按工艺标准予以整改。
为了保证及时交工我公司安排以下人员组织并负责对现场的安全及技术管理
项目经理:
工程核算工程技术安全保卫质量监控物资设备
项目部各部门主要职责:
1、项目部经理:
负责项目工程的全面各项工作
2、经营核算组:
合同预结算、索赔、统计、核算、劳动配置、分配。
3、工程技术组:
生产调度、文明施工、技术管理、生产计划。
4、质量监控组:
工程质量管理、质量资料管理。
5、物资设备组:
材料询价、采购、材料供应、管理、运输、工具设备管理。
6、安全保卫组:
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消防保卫。
1、施工进度安排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
计划控制目标。
(详见施工进度计划表)
2、保证工期措施:
我公司将根据土建施工网络计划,对工期进行分解,制定阶段目标,制定月、周、日工作计划。
以实现对业主的工期的承诺。
(1)技术保证措施
Ø组织技术质量人员学习技术规范、熟悉施工图纸。
Ø提前做好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材料试验,及时申报。
Ø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及时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质量。
(2)劳动人员及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总体施工控制进度计划,做出劳动力使用计划,加强劳动力调度,选派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队伍进场施工,人员数量、素质予以保证。
特殊工种作业时,要有相应的上岗证,方可进行施工,例如焊工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持有焊工操作证,并备有看火人员,灭火工具等,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3)材料保证措施
保证料源充足,开工前做出备料计划,提前考察各种材料的货源、储量、运距等,详细制定出进料计划,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
严把材料质量关。
在经过考察的基础上,采购合格的原料与半成品,防止因不合格材料影响工期。
每月做出具体的材料使用计划与进场计划,若有遗漏,及时做出追补计划。
(4)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每个分项工程及部位施工前,责任工程师须以书面形式对施工队伍进行交底,包括使用材料、安装方法、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美观要求,成品保护,工期要求等,根据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班组进行检验与监督。
(5)加强施工部署和各专业音质相互配合。
3、物资准备:
开工前完成各项施工用料的调查落实,经过试验合格后签订供货协议,分期分批组织进场。
根据主要机具需用量计划,及时组织设备进场,保证使用。
施工机具计划及进场时间:
序号
名称
进场时间
数量
1
套丝机
2016.4
1台
2
电焊机
2016.4
1台
3
砂轮切割机
2016.4
2台
4
台钻
2016.4
1台
5
电锤
2016.4
3把
6
电钻
2016.4
3把
7
电动打压泵
2016.4
1台
8
气焊
2016.4
1套
9
摇表
2016.4
1个
10
开孔水钻
2016.4
1台
11
滚槽机
2016.4
1台
12
打孔机
2016.4
1台
13
台式钻床
2016.4
1台
14
电动切管机
2016.4
1台
4、劳动力准备:
本工程劳动力具施工部署如下:
工种
级别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施工准备
管道安装
试压冲洗
设备
安装
系统
调试
系统
联调
竣工
准备
管道安装工
8
38
50
30
20
10
电焊工
2
5
5
1
0
0
合计
10
43
55
31
20
10
第六章技术方案
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第一节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一.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管道、线槽敷设→线、缆敷设→校接线及绝缘电阻测试→设备安装→单机调试→系统调试→验收。
二.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1)布线
1.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有利于穿线后提高线路的绝缘电阻,在穿线时,必须使用护围,以保护导线绝缘层。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3.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穿越人防防护墙或临空墙处,应按规范要求做好密闭处理
5.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5.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5.2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5.3管子长度每超过15m,有2个弯曲时;
5.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6.金属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7.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7.1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7.2距接线盒0.2m处;
7.3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应采用防晃吊架。
8.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9.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2)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1.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1.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1.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点型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1.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2.线型火灾探测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有特殊安装要求的探测器,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3.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4.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5.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6.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7.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8.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0.2m。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3.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3.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湍,接线不得超过2根;
3.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3.5导线应绑扎成束;
3.6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5)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1.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2.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
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3.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6)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2.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管。
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4.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4.1测量接地电阻,并作好记录;
4.2查验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4.3审查施工质量。
7)系统的调试
1.一般规定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所列文件与调试必需的其它文件。
1.3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2.调试前的准备
2.1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应按设计要求查验。
2.2应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
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2.3应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
2.4对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动装置、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消防应急灯具控制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等设备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3.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3.1调试前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以及该总线回路上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连接后,方可接通电源。
3.2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的有关要求对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标准要求:
3.2.7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
4.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
4.1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任一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的受控设备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接通电源。
4.2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规定检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用电设备的各项控制、接收反馈信号(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信号)和显示功能。
4.3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处于自动工作和手动工作状态,检查其状态显示,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规定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相应要求:
①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②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秒内发出故障信号。
③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④检查消音、复位功能。
⑤检查屏蔽功能。
⑥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⑦使至少50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⑧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第7款检查。
4.4接通所有启动后可以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
4.5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自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①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情况、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②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4.6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手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依次手动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4.7对于直接用火灾探测器作为触发器件的自动灭火控制系统除符合本节有关规定外,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规定进行功能检查。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性能调试
5.1将所有经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系统按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检查系统的各项功能。
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规范规定填写调试记录表
三、施工难点及相应措施
施工难点
相应的措施
消防施工时要随时受到相关部门监督,稍有不周,对工程质量的整体印象及对以后的工程将会带来极大的影响
主动与消防部门密切联系,了解消防检查部门对工程消防施工方面比较具体的要求和做法,对检查中提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另一方面加强施工人员对施工质量及消防要求的教育,保证施工过程中的每一小节,每一小项都符合规范及消防要求
交叉作业多,尘埃多,对消防控制设备的性能影响大,且设备容易生锈
敦促土建及早进行相关墙面、楼板底的装修粉饰工作。
探测器、模块及控制盘等相关墙面及楼板完全装修完毕后,方进行安装就位,探测器就位后盖好外盖,模块(箱)控制盘安装后做好密封处理,调试前进行干燥处理,另外要保证接地的可靠性
涉及工作面广,施工空间大,施工管线线路长,走向复杂,容易发生遗漏,另外,哪怕是一个探测器、模块的连接发生问题及故障,都会影响系统调试
对各项工程进行细化,落实至施工小档,保证施工内容内容不遗漏,探测器及模块安装前进行功能试验检查,符合要求的方可使用,接线时保证稳固接触良好
与各专业的施工接口多,配合面大,配合时间长
要求项目部及专业工程师扩大活动空间,与各专业工程师主动联系,保持密切的配合关系,每一个接施工前均要求与各相关专业落实具体位置及施工时间等内容,调试阶段与各专业成立联合调试小组,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决不拖延
施工难点分析建议:
1.消防系统设计专业多,各专业之间图纸问题、各单位之间配合问题。
2.火灾报警联动设备要尽快定型,不同厂方设备在线路敷设和施工要求上有不同要求。
3.装修问题:
装修与否、吊顶高度、顶棚布置、装修材料等。
4.设计人员应明确各消防联动设备的启动条件和控制方式。
5.具体工程具体分析,如:
超高层、超高作业、封闭空间作业、防爆系统等。
第二节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
一、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调试。
二、系统施工准备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1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出具出厂合格证;
1.2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2.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
2.2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2.3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2.4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2.5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3.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3.1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2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应齐全;
3.3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4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3.5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3min。
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
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4.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4.1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2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3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4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4.5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4.6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试验时间应为5min。
阀瓣处应无渗漏。
5.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三.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1.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安装
1.1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1.2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1.3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和压力
表,并宜安装检查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
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
1.4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4.3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
2.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
2.1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罐,其容积、气压、水位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2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等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3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位置,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其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3.1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组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
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
3.2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
“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在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固定标志;
3.2.3地上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区别的固定标志;
3.3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3.4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3.4.1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下的地方设置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时,其井壁宜采用Mu7.5级砖、M7.5级水泥砂浆砌筑,且井壁内、外表面应采用1:
2水泥砂浆抹面,并应掺有防水剂,其抹面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抹面高度应高出最高地下水位250mm。
当管道穿过井壁时,管道与井壁间的间隙宜采用粘土填塞密实,并应采用M7.5级水泥砂浆抹面,抹面厚度不应小于50mm。
4.管网安装
4.1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4.2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等进行防腐处理。
4.3管道连接后不应减小过水横断面面积。
热镀锌钢管安装应采用螺纹、沟槽式管件或法兰连接(实际施工时,根据设计文件选用)。
4.4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4.5焊接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6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mm)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的最小距离
4.7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距离
(m)
3.5
4.0
4.5
5.0
6.0
6.0
6.5
7.0
8.0
9.5
11.0
12.0
4.8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