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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总承包的协调管理作用

发挥总承包的协调管理作用

1对总承包协调管理的理解和认识

1.1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重点内容

**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B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建设对我国电视传媒产业的发展将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作为该工程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一流的综合实力、一流的策划与运作、一流的管理与协调、一流的技术与设备、一流的承诺与服务,才能优质高效完成本工程,实现工程项目的综合目标,因此施工总承包管理的重点内容为:

1.1.1明确总承包的地位,有效协调工程各方的工作关系,争取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利支持。

1.1.2对工程图纸进行二次综合设计,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对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协调。

1.1.3通过招标本投标人同业主共同选择专业分包商,确保各分包商在资质、价格、工期等各方面均是最优秀的。

对各专业承包商(包括指定分包商)的严格控制、管理、协调以及各专业承包商相互之间的密切配合进行协调。

1.1.4充分发挥总承包商的综合协调能力,对分包单位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到位、解决问题,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在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全面实现项目的综合管理目标。

1.1.5对设备、材料的选型、定货、加工制造、对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目标和档次进行严格的界定和把关,确保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达到国内、国际一流产品标准。

1.1.6在施工和管理方面大力采用计算机技术,全面实行网络化管理,确保关键线路和主导工期。

1.1.7对工程质量的严格、有效地控制,确保工程实现过程精品。

1.1.8在全过程的施工环境中存在着工期紧、施工人员及车辆密集、各工种交叉作业,需要多专业、多工种联合协调作业,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要有效地协调工程各方的工作关系。

1.1.9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的设置,将充分的考虑到与业主及设计单位随时保持沟通的能力,能及时地迅速地把新的设计成果传递到施工现场;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对到工地来访参观、考察的地方领导、国家领导人进行热情周到的接待,并保证他们的安全,充分体现高效可靠的总承包施工管理水平。

1.2工程总承包的管理原则

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基本原则可归纳为“公正、统一、控制、协调、服务”,这五个原则,本投标人将在本工程施工的全部过程中积极、认真、全面地去体现这五个原则,本投标人将把自己企业一流的管理水平展现在业主面前。

1.2.1“公正”原则

在总承包管理中,无论在选择或管理分包商和供应商,还是在施工过程中面对各种问题都应以业主的利益为重,公正对待,以确保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能顺利进行。

1.2.2“统一”原则

对于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而言,所有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都应在总承包领导下统一管理,而分包商则必须服从管理。

整个工程,只有处于总承包统一管理之下,才能更好的运转,为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完成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1.2.3“控制”原则

首先本投标人将配备各类一流的专业施工人员,其次是深入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控制,第三本投标人将在工程施工的全部过程中对分包商进行严格的控制,通过过程控制来保证工程各项指标的完成。

1.2.4“协调”原则

在总承包管理中,协调能力的强弱是总承包能力、经验的具体体现,本投标人将按照“全过程科学管理”的方针将协调工作做好,确保整个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

1.2.5“服务”原则

本投标人在施工管理中将充分体现“服务”职能。

总承包的职能不仅是管理,同时要为各分包商提供所需的办公生活设施、临时水、电、道路、垂直运输设备和施工脚手架等临时设施的支持和配合。

“提供优质服务”的方针是本投标人对业主的承诺,也是顺利完成工程施工的保证。

总之,在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五大原则中:

“公正”是基础,“统一”是要求,“控制”是措施,“协调”是关键,“服务”是保证,只有这五大原则充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才能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施工。

1.3施工总承包管理与项目特点的对应

1.3.1建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的密切合作机制。

1.3.2聚集国内外最优秀的专业技术本投标人,采用符合设计标准的先进材料、技术、工艺和设备,形成实力强大的总承包商,确保工程所有细节成为精品。

1.3.3发挥企业的总体优势,各专业加强协作,特别是通风、电梯工程、弱电工程的提前配合。

1.3.4充分利用和发挥先进技术的优势。

1.3.5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沟通平台使所有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机构和人员最有效的统一在总承包管理的协调和控制中。

1.3.6以科学的管理和技术节约成本,以“以人为本”的理念防范风险,控制整个建设过程工伤事故的事故率。

1.3.7积聚最优秀的人力资源,运用科学的管理体系,圆满完成业主和时代赋予本投标人光荣的使命。

总之本投标人及所有参与本工程建设成员的共同目标,是本投标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2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

2.1与业主的施工配合

2.1.1本投标人将积极配合业主的工作,以总承包的管理模式做好现场管理,随时与业主保持联系,真正做到对业主负责、对工程负责。

2.1.2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服务,有效协调工程各方的工作关系,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

2.1.3对工程实施进行科学合理的计划和安排、组织与协调,确保关键线路和主导工期。

2.1.4在工程进入施工阶段时,拟定每周召集一次各单位参加的施工协调会议,制定本周的工作计划,解决施工现场及图纸出现的问题,接受业主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2.2与监理单位的施工配合

2.2.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为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条件,虚心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检查,并按监理要求进行整改。

2.2.2所有入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等,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按有关规定主动报验出厂检测报告和现场复试报告。

2.2.3按检验批、分项和分部进行质量验收,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

对可能出现的有争议的情况,遵循“先执行监理的意见,后予以探讨和磋商”的原则,以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2.3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

2.2.1中标后本投标人将尽快与设计单位联系,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会,掌握设计意图及特殊工艺要求,根据设计要求深化本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

2.2.2协助设计单位完善施工图纸,向设计院提交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的二次出图计划并积极做好图纸的会审工作。

2.2.3协助设计师确定材料、设备的选型。

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设计问题预先提出,并

会同驻场设计师、监理加以解决。

3对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服务和控制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本投标人将与专业分包单位密切配合,将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纳入总体进度计划,统一协调和管理,做好总包服务工作。

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投标人将对指定分包商和自选分包商从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程序、人员和材料的进出场、施工场地和仓储用地、临时水电、成品保护)、工期控制(加工及安装时间)、工序协调、质量验收、安全管理、相互之间的密切配合等各环节上做到管理及时、到位,实现对工程质量的严格、有效地控制,确保工程实现过程精品。

3.1现场总体协调管理

3.1.1充分发挥总承包单位的综合能力,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到位、解决问题,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在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本等方面,全面实现工程的综合管理目标。

3.1.2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要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总包协议,并根据相关的管理规定,签订有关安全、消防、环保、临水临电等具体协议。

3.1.3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其施工及构件堆放所需场地面积、部位等的计划,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为各分包单位搭建材料设备的仓库、设备堆放区、办公区,并划分责任区。

对于临建设施,要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规划,统一布置,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场容场貌的管理,不得私自乱搭临建。

3.1.4总承包单位要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施工顺序、设备、材料进场时间、车辆流量控制,以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

各分包单位不得私自占用施工运输通道,若必须临时占用时,要有导流措施,以确保现场运输通畅,不致影响施工。

3.1.5在施工和管理方面采用计算机等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对工程实施各阶段进行科学合理的计划、安排、组织与协调,确保关键线路和主导工期。

3.1.6统筹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交通、安全、保卫和施工消防,提供各分包单位和其他承包方进出场的通道。

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为各专业分包单位使用。

3.1.7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将施工垃圾堆放到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各楼层垃圾存放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清运和消纳。

3.1.8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由保安值勤,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将严格实行出入证制度。

3.1.9施工物资进场后,各专业分包单位要按指定的地方卸货堆放,做到条块整齐划一,并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安排下,按时吊运到施工作业现场。

3.1.10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提前完成各项临时设施及施工驻地建设,统筹规划和分配各分包单位的现场施工用地。

3.2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技术的协调管理

3.2.1根据总承包单位技术管理的要求,发挥总承包单位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功能,积极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的技术政策和法规。

建立良好的项目技术管理秩序,使项目管理过程能符合技术规范、规程,科学、有效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的顺利开展,将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纳入总包单位的技术管理体系中。

3.2.2总承包单位在接到施工图纸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并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汇总整理,在图纸会审前提交设计单位,在各工序施工前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3.2.3在图纸会审后一周内,由总承包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并经本投标人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业主和监理审核批准。

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再分送业主和监理审定。

3.2.4对经业主和监理批准的各级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随时接受业主、监理的监督检查。

各分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维护其严肃性。

如因条件变化而修改原设计时,应经原审批人同意。

3.2.5总承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技术方面的协调,满足施工的需要。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一般技术问题及时解决,如有重大技术难题,则组织有关方面共同参与解决。

3.2.6工程施工前,由总承包单位测量人员对业主和勘测设计单位提供的基准点进行接收并进行复核,并在场区建立首级精密控制网,总承包单位负责对首级精密控制网进行维护和复核,每两周校测一次。

3.2.7工程施工中,各专业分包按照总承包单位提供的统一的测量基准线、基准点进行施工测量,专业分包单位在使用基准点、基准线时必须进行复核。

总承包单位测量人员对工程重要部位以及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交接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3.2.8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对隐蔽验收项目进行规划,并在专项施工方案予以明确,使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对隐蔽验收项目做到心中有数。

对隐蔽分项工程验收,专业分包单位先将报验计划、报验资料送总承包单位质量安全部,经总承包单位检查复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定。

3.2.9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设置相适应的计量管理机构,要求各分包单位也要配备专职计量管理人员,开展计量工作。

总承包单位定期对各分包单位的计量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各分包单位做好计量器具的送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3.3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质量的协调管理

3.3.1通过对工程实施“过程精品”管理,从而创出精品工程。

本投标人将建立“分级管理、分层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参与的全面质量管理。

3.3.2对专业分包单位的能力和队伍素质要严格把关,在选择专业分包单位时,严格采用招投标制,重点审查施工资质、履约能力、信誉保证、工程业绩、队伍的管理素质和操作水平。

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层和操作层的规范化、标准化,重视对管理人员尤其是操作工人的培训教育,从根本上使他们对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工艺有更透彻的理解。

3.3.3对分包单位实施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现场施工质量的各环节责任人,按照责任逐级层层分解,从而保证施工中各个环节的质量。

3.3.4对专业分包单位的材料设备进行严格的进场前检查验收。

首先是分包单位自检,然后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联合检查验收,再由监理单位验收。

对于重要的材料设备,要由总承包单位、业主、监理共同参与验收,严把质量关。

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一律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3.3.5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通过各种手段实施对过程质量的有效管理和严格监控。

3.3.6严格程序化管理,以严格的程序规范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3.3.7各专业施工全面开始前,要将质量控制标准写在牌子上,并注明施工负责人、班组名称等,挂在施工部位,有利于每一名操作工人掌握和对照执行,也便于监督检查。

3.3.8对工程质量要进行会诊、讲评、检查和考核,通过分析预测出质量薄弱环节,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有针对性的提出质量改进的办法和措施,使工程质量得到持续的改进。

3.4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进度的协调管理

3.4.1总承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编制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并定出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节点,各专业分包单位根据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编制各项工程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3.4.2施工中总承包单位将高度重视设备安装、调试以及专业设备安装与装修施工的相互协调,本投标人将与此类专业分包单位密切配合,严格要求,将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纳入总体进度计划,统一协调和管理,做好总承包服务工作。

3.4.3总承包单位在现场建立总体控制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等计划控制体系,加强现场信息的传递与反馈,加大对各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力度,确保施工现场各专业分包单位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下,有条不紊地工作。

3.4.4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确定后,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分包单位施工进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召开现场调度会和协调会,及时解决矛盾,增强协调力度。

3.5对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物资的管理

3.5.1总承包单位设专人负责对进场物资进行管理,各专业分包单位也要指定对口管理人员参与进场物资的管理工作。

3.5.2专业分包单位提供设备、材料进场的总计划,并按月提供月度计划,以使总承包单位能够统一协调与安排。

3.5.3严格按照进场物资管理流程安排进场,各种进场物资必须在10天前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具体写明进场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及所占场地面积,经总包单位核准后才可进场。

3.5.4物资进场后,必须在24小时内卸货至地面,并存放到总承包单位指定的位置,避免阻碍运输道路,避免影响总承包单位和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

3.5.5各专业分包单位要落实专人对进场物资予以保管,并注意对产品进行保护,防止失窃与损坏,尤其对小件贵重物资及易燃易爆物品要重点进行保管。

3.6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的管理

3.6.1专业分包单位应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向总承包单位申报,由总承包单位行政部审查后办理施工现场出入证。

3.6.2专业分包单位要提供劳务人员的三证复印件(身份证、务工证、健康证)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

3.6.3专业分包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来京劳动力的管理,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治安等方面的入场教育。

3.6.4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违反规定者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有关责任。

3.6.5各专业分包单位有责任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有序地进行施工。

3.7对专业分包单位成品保护的管理

3.7.1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整个工程施工阶段尤其是机电安装和装修阶段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各分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单位划分的各自责任区域,组织安排有关人员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避免工程出现交叉破坏而造成返工,材料设备也要控制在合理的损耗范围内,以保证工程的顺利交付使用。

3.7.2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及分包单位将投入充足人员专门监督和看管施工作业面,对工程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重点部位设专人昼夜看守,确保施工成品和半成品不受破坏、材料设备不丢失。

3.8对专业分包单位文件档案、施工技术资料的协调管理

3.8.1总承包单位将成立专门的图纸管理小组,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整个工程的图纸接受、转发工作。

建立专门的图纸管理台帐,制定相应配套的图纸管理制度,负责协调、组织图纸的接收工作,及时按专业进行分类并通知有关分包单位图纸管理人员领取图纸。

总承包单位将监督指导分包单位建立自己的图纸接收、发放、变更等管理程序,确保施工图纸的有效管理、正确使用。

3.8.2如果发生图纸变更事宜,立即通知有关分包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变更措施,保证

各方使用正确有效的图纸进行施工。

总承包单位将协助分包单位就图纸有关问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工作。

3.8.3总承包单位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设,安排专职档案资料员,并建立资料收集、管理的组织管理网络。

各分包单位也要指定专职档案资料员,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章制度以及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及时收集日常资料和有价值信息,并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

3.8.4技术部每月组织检查考核,以保证各分包单位的档案和资料管理工作的质量。

在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结束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档案资料员,应对工程档案资料认真自检,并按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的规定写出档案自检报告,然后交总承包单位审核,为工程验收做好准备工作,验收后一个月内整理完毕交总承包单位汇总。

3.8.5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中的有关要求,各施工单位应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8.6竣工档案的封面、卷内目录、装册盒都按照总承包单位统一规定,对资料的分类编号,采用计算机编号系统进行统一编码,以便查询和调阅。

3.8.7总承包单位负责本工程全部施工资料的汇总工作,各分包单位在退场前按有关规定向总承包单位提供其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资料。

3.9现场用水用电协调管理

3.9.1通过有关管理机构,申请从市政总管或支管接驳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设置场内临时总控室、仪表、阀门、场内主管线、场内支管线、配电箱、各类临时检查井、沉淀池等。

统筹管理各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各分包单位自行敷设该接口到施工现场。

3.9.2对现场临时建筑物提供足够的水电供应,供水和供电系统要保证对工程施工提供足够的用水和对现场电动机械设备、工器具提供足够的电力。

临时水电系统要保证24小时内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以保证施工按进度计划要求进行,确保工程如期竣工。

3.9.3为确保现场用电量,首先进行事前控制,在预测工程用电高峰后,准确测算电负荷,合理配置临时用电设备,对各分包单位已经编制好的用电方案进行优化和总体协调,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多台大型设备的同时使用。

用电线路按照重点部位施工线路、一般用电施工线路分开,按区域划分,做到合理配置、计划用电。

3.9.4对各分包单位,要在前端挂表计量。

总承包单位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保证电表、电线运行良好;总承包单位将定期记录各施工单位的用电量,做好施工用电费用的管理工作。

3.9.5根据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的用水量及用水区域,由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的

临时用水线路做出统一规划并进行管理,在保证各施工单位施工用水的前提下线路布置合理。

对于各分包单位,在前端挂表计量。

总承包单位的管理部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的供水线路进行检查,保证水表、管线等供水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防止供水管线跑冒滴漏,节约用水。

总承包单位将定期记录各施工单位的用水量,做好施工用水费用的管理工作。

3.9.6现场排水系统畅通是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的重要工作,总承包单位将根据现场情况

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系统主要包括临时排水管、集水井、水泵等。

总承包单位负责检查现场各施工单位施工区域的排水系统,保证现场内屋面、地表面、基坑等处无积水。

3.10现场安全、消防协调管理

3.10.1总承包单位将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消防监督管理,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

全、消防教育。

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消防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

3.10.2总承包单位根据各分包单位的施工部位和施工阶段统一明确划分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消防责任区(包括施工区和生活区),以便加强管理。

3.10.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总承包单位统一部署,协调管理,根据分包单位的不同施工区域,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水泵、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以及紧随工作面不超过一层的临时疏散楼梯。

3.10.4总承包单位统一制定严格的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现场储存或正在使用的易燃或可燃材料或明火施工的工序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

专业分包单位要配备专人分管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3.10.5专业分包单位有义务保护现场的各项安全、消防设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3.10.6各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

分包单位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总承包单位可以协助分包单位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分包单位承担。

3.10.7分包单位工程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违章作业,总承包单位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责令其停工整顿甚至要求其退场。

3.10.8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立即停止该项目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协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对事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事后,组织进行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处理善后等工作。

3.11机电部对施工的配合管理工作

3.11.1服从业主和监理的管理,负责管理、统筹及协调所有机电专业的施工工作,负责与土建及其他施工单位进行联系协调,以使各机电专业合理地按总体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及圆满完成。

3.11.2负责与其他承包单位协调和合作,提供所有需要的有关资料、设备和人员以确保于分工交界点上能与其他承包单位满意地配合,并确保其负责的工作是按正确的程序施工。

在施工进行中的各个阶段,与其他有关的承包单位讨论、协调和落实各分工交界点。

3.11.3负责在有关工程施工前复核由结构专业及其他承包单位为配合本工程机电专业所提供的各项设施和预留、预埋是否配合及适用。

3.11.4负责对各机电分承包单位进行统筹管理,对其各项工作实施有效的部署、控制和监督,并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使整体机电项目做到安排上协调统一,均衡部署。

3.11.5负责对指定的分包人及其他承包人的施工时间和方法进行协调,对各指定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及进度承担管理责任。

3.11.6负责在每楼层提供施工供水、供电接点,满足专业施工用水、用电。

3.11.7统筹协调管理各专业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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