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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

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WZJSJT-2016-07

项目:

土方分项工程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

土方分项工程招标公告

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名城广场建设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审[2015]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地址位于温州市旧城D-43b1地块,位于解放南路历史风貌轴和公园路传统商业轴交叉处,东临温州大酒店、南沿府学巷、西至万寿巷、北接公园路,为原工人文化宫、人民大会堂所在地,总建筑面积4216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635㎡,其中商业19619.8㎡、餐饮4000㎡、文庙展示555㎡、物业管理用房89.9㎡、消控兼监控室56.6㎡、公厕64.1㎡、开闭所121.7㎡、设备用房57.4㎡、架空层1070.5㎡,地下建筑面积16533㎡;层数:

地上最高7层,地下2层工程.投资:

约18987万元,工期:

710日历天。

名城广场建设工程土方分项工程招标实行公开、公平方式。

招标人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土方分项工程单位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名城广场建设工程土方分项工程。

2、资格条件:

2.1土方分项工程承包人招标要求:

(1)土方分项工程承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履约能力和社会信誉。

(2)土方分项工程承包人具备土石方挖倔、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3)遵照《温州市区建筑工地渣土装运管理“五个必须”》(温住建发[2016]218号)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0时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定办法,最终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

5、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提出问题或疑义,逾期招标人不予以答复;本次招标评标过程不做对外公开,对投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全程监督。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集团总经理室。

报名文件递交地址:

飞霞南路918弄3号集团公司办公大楼710室

联系人:

历工电话:

0电子邮箱:

集团审计监察室电话:

7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飞霞南路918弄3号

1.1.3

项目名称

名城广场建设工程土方分项工程

1.1.4

建设地点

温州市旧城D-43b1地块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人招标范围

土方分项工程,详见土方分项工程合同。

1.3.2

施工时间

详见土方分项工程合同。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为合格。

1.4.1

承包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符合2.1资格要求并资格审查合格的土方分项工程承包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承包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承包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2日16: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2016年10月14日16:

00之前以集团网站公告方式公布。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3.1

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形式:

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

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开户银行:

温州建行中山支行

帐号:

330002852

收款人: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逾期不接受投标文件。

若中标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履约完毕。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无要求。

3.7.4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伍份副本。

3.7.5

装订要求

商务文件装订成册,装入封袋密封(封袋可自制)。

4.1.2

封袋上写明

(1)土方分项工程的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封袋填写具体详见附件2样式。

4.2.2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与地点

飞霞南路918弄3号集团公司办公大楼710室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6.1.1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构成:

5名,其中工程项目部代表1名,集团公司部室代表1名,其余3名由其他施工现场人员抽选产生。

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2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担保内容详见:

名城广场土方分项工程合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投标人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其它违规的,将列入集团诚信黑名单记录。

注:

招标文件下述内容如与前附表不一致,以本前附表为准。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内容及资格条件:

1.招标内容及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填写商务文件(附件),并按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内容装订;

2.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内容和要求,并考虑本项目为逆作法施工并自行踏勘现场,需充分考虑可能受限制等风险因素自主报价,单价不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直至工程结束为止。

3.投标人根据技术交底说明研读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但不高于招标人拦标价。

4.投标人应仔细分析,结合报价有关要求及招标合同,谨慎仔细地进行报价。

任何因投标人的失误而导致的漏算都要将视作是对招标人的优惠,已包含在投标人所报价格中,一经报价,投标人不得自行更改。

5.招标人一经确认土方分项工程中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签订,不得更改。

6.招标人提供的《地下室逆作法施工土方暗挖技术交底说明》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具体报价结合自身条件和招标提供施工图纸。

7.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名城广场土方分项工程合同》。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三、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凭汇款进账单据及授权委托书接收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递交地址,逾期不接收;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应妥为密封,贴上封条。

封袋、封条由投标人自行制作。

4.投标文件组成(详见附件1.2):

(1)商务文件;

(2)其他。

 

第三部分评定方法

一、评定方式:

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招标评标过程不做对外公开,对投标人不做任何解释,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全程监督。

具体详见以下内容:

(1)开启投标人商务文件前,评标小组成员共同商议设置拦标价格,投标人商务报价超过拦标价,报价无效。

(2)开启商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符合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商务报价的单价最低者和次低者,分别推荐为第1、2候选人;同时,若投标人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相差10%者即:

(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最低报价*100%≥10%,最低报价者无效。

(3)商务报价的单价最低者和次低者为同一报价,则以评审小组以无记名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第1、2候选人。

二、其他说明:

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招标和比较、成交项目负责人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招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招标活动中,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招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名城广场土方分项工程合同

甲方: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兹有甲方将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地下室土方开挖运输承包给乙方施工。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

2、工程地址:

温州市公园路原文化宫拆迁地块。

3、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41957.3㎡,东面建筑地上7层,西面建筑地上4层,地下2层,地下室面积16337.3㎡。

二、承包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地下室土方开挖、外运具体内容包括:

土方开挖、运输消纳、修边清底、砖胎模完成后周边土方回填,逆作法施工增设混凝土垫层破除,钢板铺设,外运车辆冲洗,交警、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运输手续的办理及费用,土方开挖、车辆冲洗设备及运输车辆均由乙方自理。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地下室范围内所有土方工程的挖、运、消纳及清理等工作。

2、其他甲方根据合同及常规施工所要求增加的合理工作内容。

3、成品保护工作,本身范围内的及其它专业分包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指定的地上、地下已经施工合格的工程桩及基坑结构支承桩以及基坑周边需特别保护的地下、地上管网、管线和电力通讯等设施及发现文物的保护。

4、有关该分项工程所需的路政、交通、环卫等外部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的全部手续、罚款、缴费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完成和承担。

必须遵照《温州市区建筑工地渣土装运管理“五个必须”》(温住建发[2016]218号)文件精神,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价格:

工程量暂定73000m3,结算时按双方共同测定的地坪标高按实计算,根据承包内容承包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元/m3(包含开发票税金,老项目按简易法计税)。

四、工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地下室逆作法施工),安排土方开挖的施工顺利。

(1)第一次土方开挖由原地坪至-3.1米,土方量约22000立方,明挖作业,工期25天。

(2)第二次土方开挖由-3.1米至-6.95米,土方量约33000立方,暗挖作业,工期35天。

(3)第三次土方开挖由-6.95米至-8.9米(板底标高),土方量约18000立方,暗挖作业,工期35天。

总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5000元,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0元,当工期严重延误,乙方又不采取有力措施,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中止合同后按乙方完成工程60%结算,并收缴乙方工程履约金,且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因台风、大暴雨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以现场签证为准,工期给予顺延,费用不予增加。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每月25日乙方将本月完成工程量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在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第一次挖土以承包单价60%支付工程进度款,第二次挖土以承包单价70%支付工程进度款,第三次挖土以承包单价80%支付工程进度款,地下室底板砼浇筑完成后付至工程款总价85%,地下室结构完成经双方结算后付至工程款总价95%,余款在地下室结构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工程款支付时,乙方提供发票,甲方给予转账支付。

六、工程履约金:

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履约金共计60万元,在乙方没有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违约情况下,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后7天内一次性退还。

七、甲方的职责、权利: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并进行现场标高交接。

2、乙方提供夜间施工照明。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发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有权按公司及项目部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相关经济处罚,直接在乙方合同履约金中扣除。

八、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负责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地方关系的协调处理。

2、土方外运消纳由乙方自理。

3、办理有关土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

方赔偿。

5、负责车辆在工地大门内外的全过程冲洗,保持干净,配备足够的清洁人员。

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

门联系协商,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相关部门的罚款。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统一调度与指挥。

7、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但现场的设备与人员必须符合规范与甲方的要求,否则无条件退场。

8、挖土施工时,乙方技术人员要在现场指挥操作,做好对工程桩及支撑梁的保护工作,若发生工程桩和支撑梁挖断,经甲、乙双方责任认定,按实物及影响给予经济处罚,直接从乙方合同履约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不得延误,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停工,如果拖延工期造成相关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赔偿。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文物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如故意损坏或自行拿走法律责任自负。

九、其他约定:

1、甲方塔吊不能用来吊土装车。

2、乙方在接受甲方业务后,因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原因,而改变消纳场,由乙方自行解决,但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工期及承包单价。

3、安全帽由甲方统一发放,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在结算时扣除。

4、原地坪标高由双方现场测量,双方签字后生效。

5、各阶段土方完成后技术间歇窝工、施工中需暂停开挖引起费用、机械进退场费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不得另行计算。

6、土方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要求。

7、乙方擅自或恶意解除(中止)合同或乙方严重违约的,中止合同后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并收缴乙方工程履约金,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及乙方缴纳合同履约金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合同双方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协商不成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以下无正文内容)

附:

地下室逆作法施工土方暗挖技术交底说明(名城广场挖土工况及土方量)。

发包人:

           承包人: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918弄3号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电话:

电话:

7

税号:

税号:

946974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温州市中山支行

账号:

账号:

330002852

签订日期:

2016年月日

地下室逆作法施工土方暗挖技术交底说明(名城广场挖土工况及土方量)

名城广场拟建2层地下室,采用逆作法施工,挖土与结构施工交替进行,共分三次挖土,每一次土方开挖完成、地下室楼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次的土方施工,有一定的技术间歇时间,基坑开挖面积约8900㎡,基坑分为6个施工段,设置6个出土口,开挖顺序为3→4→2→5→6→1(详见附图)。

为保护周边环境,第3施工段采用盆式开挖。

第一次挖土

基坑场地原地坪标高约为-0.4,第一次挖土挖至标高-3.1m处,浇筑150厚素砼垫层,首次挖深约2.7m。

第一次挖土工况示意图

第3施工段盆式开挖,盆边挖至标高-2.2m,挖深1.8m,盆中挖至-3.1m,盆边与盆中边坡1:

1放坡。

沿基坑西侧向东2跨,即3轴向西2m范围内预留土方,宽度约13m~15m;沿基坑南侧向北1跨,即1/0A轴向南2m范围内预留土方,宽度6m~8m,面积约580㎡,边坡长55.6m。

第一次盆式开挖工况示意图

第一次挖土方量22000m³。

第二次挖土

待BO板结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进行第二层暗挖作业,采用小挖机在下挖土翻运至出土口后由在B0板上出土口处由挖机进行掏土,直接装车运出场外。

施工顺序同第一次,土方深度挖至-6.95m,浇筑150厚素砼垫层,挖深4m。

第二次挖土工况示意图

第3施工段同样采用盆式开挖,盆边挖至-6.05m,盆中挖至-6.95m,留土及放坡同第一次。

第二次挖土方量:

33000m³(含垫层1200m³)。

第三次挖土

工程采用承台桩基础,底板底土方挖至-8.9m,挖深2.1m;承台土方挖-9.5、-9.6m;集水井挖至-10.8m;电梯井挖至-10.55,-10.65,-11.45。

第三次挖土工况示意图

承台土方量:

1179.6m³。

集水井土方量:

206.1m³。

电梯井土方:

158m³。

第三次挖土方量:

18000m³,(含垫层12000m³)。

总方量=第一次挖土方量+第二次挖土方量+第三次挖土方量=73000m³。

附件1:

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

土方分项工程

 

 

二O一六年九月

一、承诺书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认真研究“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招标公告内容后,自愿接受招标公告的要约条件。

本人承诺如下:

1.在仔细研究了招标公告的各项条款后,本人愿意接受招标公告的所有条款内容。

2.本人知道并同意:

如果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未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参与土方分项工程招标活动,招标人有权取消其预审资格。

3.本人已自行查勘现场,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一切条件、研读施工图纸等,如:

本工程采用逆作法施工方式、本报价中已包含施工现场可能预计发生的任何风险。

4.中标后,本人将严格遵照《温州市区建筑工地渣土装运管理“五个必须”》(温住建发[2016]218号)文件执行。

5.本人知道并理解,如果本人未中标,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日期:

年月日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子邮箱:

必须提供:

1.公司营业执照(盖好单位公司复印件);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盖好单位公司复印件);3.其他证件或材料(盖好单位公司复印件)。

拟投入的劳动力配置表

序号

工种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所属单位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

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做为本表附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    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本工程合同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提交投标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函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我公司自愿参加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43b1地块建设工程土方分项工程招标活动,已详细研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补充资料,并接受并响应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件。

2.我公司经踏勘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包括合同条款、技术交底等及其他有关文件后,结合我公司自身管理水平,根据承包合同及承包内容,愿以承包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元/m3(包含开发票税金,老项目按简易法计税)承包该土方分项工程有关约定的全部内容,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3.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公司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同意贵方没缴投标保证金;若给贵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60万元履约保证金。

5.除非另外双方有约定,贵方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封袋封面填写样式):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名城广场土方分项工程

投标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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