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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加强自身建设意见

市政办加强自身建设意见

为全面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为打造实力、建设幸福城乡提供坚实保障,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就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强政府领导班子及公务员队伍建设,大力倡导和践行落实落实再落实的良好政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提供坚实的行政保障。

2.任务目标:

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坚持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努力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政府,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学习,提高行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3.把加强学习作为加强修养、增强素质、提高能力的战略性措施。

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提高执政能力和行政水平的首位,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理论素质和政治修养。

政府领导干部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自觉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突出政策学习,深入学习政策、研究政策、运用政策,不断提高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推动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围绕提高专业素质,努力学习现代管理、经济、科技、金融、法律、历史和各项业务知识,探索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增强驾驭全局、引导科学发展的本领,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健全和落实学习制度。

政府党组成员除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外,还要抽出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

要精心组织学习专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定期组织交流。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邀请专家、学者不定期举办理论报告会和学习辅导讲座。

坚持自学制度,立足工作实际,制定自学计划,落实自学时间,提高自学质量。

重视和珍惜外出学习机会,开阔视野,总结经验,提高工作。

要在全县公务员队伍中大力营造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努力锻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团队,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作

6.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切实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

搞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将抓经济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健康运行。

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着力解决劳有所得、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7.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进一步理顺政府与部门间的事权关系,降低行政成本,努力消除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现象。

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

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坚决杜绝各种变相审批行为。

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

积极推进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行政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造更加通畅的便民利企通道。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9.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县政府全体成员及工作机构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和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

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实施管理、履行责任、提供服务。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拓宽行政监督渠道,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规范政府部门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10.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和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提高公众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11.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健全完善政府决策机制,落实市民建议征集、重大事项公示、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决策评估和社情民意调查等制度。

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制度,重大决策事先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政协委员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以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为主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作用,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坚持集体研究,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决策。

12.自觉接受监督。

坚决服从县委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

建立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县政府重大决定与活动要向县委报告、向社会各界通报。

充分发挥市民投诉、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的作用,拓宽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渠道,广泛听取、认真吸纳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五、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13.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以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为导向,不断优化行政管理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积极推行网上办公,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各类制度,做到该办的事情迅速办结,需要上级解决的及时沟通,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定期组织公众对政府机关进行政风评议,克服态度冷硬、作风散漫、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

14.增强政府诚信。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各项方针政策,维护上级权威,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牢固树立忠诚守信、取信于民意识,提高政府践诺能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坚决反对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承诺不兑现、政策不落实等不诚信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15.推进政务公开。

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掌握的政务信息要及时、准确、充分地公开。

属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16.大力减少会议、文件和事务性活动。

杜绝照传照抄、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和文件。

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

各类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精简议程。

从严控制各类评比、表彰活动。

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明确规定的以外,取消各类达标活动,原则上不搞专项评比表彰。

17.加强班子团结。

团结出战斗力、出凝聚力。

要坚持从党的事业、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倍加珍视和维护班子团结。

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和交流思想制度,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正确对待和处理意见分歧,坦诚相见,开诚布公,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六、转变作风,大力倡导和践行认真专业务实政风

18.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努力为基层、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认真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困难。

对基层来办事的同志,要热情接待;对基层的各种请示、报告,要按制度和程序及时办理,对暂不能办理的,要说明情况,给予明确答复,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19.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坚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浮夸浮躁作风。

县政府全体成员每年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亲自动手撰写有助于推动工作或解决问题的调研报告。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真实掌握社情民意和具体工作进展情况。

在调研中,要注意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基层要轻车简从。

20.狠抓工作落实。

把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做到思想上求实、作风上务实、工作上踏实,努力以实干求业绩,以实绩赢民心。

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抓落实工作机制。

切实把科学发展落实到具体工作项目上,以项目为总抓手,将各项工作分解细化,并实行领导挂包制度,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和基本要求。

要强化政务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21.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努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前瞻性,做到在创新中提高,在提高中发展。

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用发展的眼光解决问题,用创新的举措破解难题,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22.健全工作考核机制。

进一步制定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按照“导向明确,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简便易行”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全县上下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创造经得起人民、实践、历史检验的政绩。

七、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2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以廉政取信于民、以勤政造福于民。

牢记“两个务必”,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作风的侵蚀,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坚持政府党组述职述廉制度,主动接受县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4、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落实中纪委“五个不许”,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永葆共产党人的公仆本色。

县政府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坚持原则,弘扬正气,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管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加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切实做到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25.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招拍挂、政府采购、离任审计等制度,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市政办医疗机构规范建设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健康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年底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通过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市镇村服务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满足广大群众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完善体制,依法按章规范管理

1、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

如党务公开、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等。

(2)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

如院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会议制度、议事程序、监督制度等。

(3)建立健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如各项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文印制度、保密制度等。

(4)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如CT、X光机、B超、心电图等大型设备仪器管理使用制度等。

(5)建立健全服务管理规范。

如文明用语、市卫生系统十大窗口服务规范标准等。

2、完善医院管理体制

(1)推行“五制”。

即推行院长竞争上岗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全员聘用制、目标责任制、绩效工资制“五制”制度。

(2)稳步推进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设置、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绩效考核。

(3)完善收入分配办法。

推行“绩效工资制”,通过严格内部考核制度,使职工收入水平与其技术能力、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挂钩。

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科室承包。

(4)严格执行新农合制度。

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措施,保证服务质量,严格控制费用。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

1、基础建设。

加强卫生院基础设施和空白村卫生室建设,科学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建成市、镇、村一体化卫生服务网络。

2、设备配置。

按照医院功能定位,配备必需的医疗设备,满足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设备需求。

专人使用管理医疗及辅助设备,确保完好率、使用率达到要求。

市局每年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和补贴。

3、科室设置和病床设置。

科室设置符合要求、布局合理、充分发挥功能;病床配置符合规定、床单元必备设施配备齐全。

(三)规范医疗行为,合理检查用药

1、科学诊疗。

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适时开展处方评价和药品使用分析会,严禁滥检查,杜绝不合理用药。

2、注重质量。

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制定改进措施。

各种质量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3、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其他医院要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四)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服务收费公开透明

1、实行价格公示制。

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提高收费透明度。

2、落实费用清单制度。

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

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3、健全咨询制。

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4、加强新农合管理。

严格执行新农合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国家医疗收费项目及价格,规范补偿保障手续和病历、处方。

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五)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群众基本权益

1、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日常管理制度,完善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和覆盖全市的畅通快速准确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监测预警、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能力。

3、强化疾病预防。

专人负责按规范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做到各种资料齐全、各项指标符合要求;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监测及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4、做好妇幼保健。

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各项工作,做到各种资料齐全、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5、搞好卫生监督。

协助开展农村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市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管。

6、深入健康教育。

定期更换宣传板报或宣传专栏,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单,掌握传染病和常见病、慢性病的发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干预措施。

农民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危害健康的不良生活习俗逐渐得以改善,建立健康档案。

7、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确保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到实处。

(六)改善服务环境,创建和谐卫生

1、培养职工良好精神风貌。

工作人员衣帽整洁、胸牌清晰、精神饱满、态度和蔼;服务用语文明、礼貌,树立卫生系统良好形象。

2、坚持以人为本。

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开展导医服务,设立导医台,做到有候诊椅、有饮水设施、有电话等。

3、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医疗器械严格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各科室、病房、走廊、厕所做到空气清新,无异味;有专用污物桶分类收集医疗和生活垃圾,专人专区消毒处理。

4、保证医疗安全。

强化医疗卫生人员责任,最大限度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各类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防火、防盗、防病人意外事故等制度落实到位。

(七)加强医院文化建设,营造温馨就医氛围

1、标识规范明显。

院内标识牌指示明确、整体划一;健康教育宣传标语、专栏醒目;各种标语、标牌统一规范、美观大方;科室内外服务标识、专业技术人员公示、医疗设施设备简介、卫生工作政策法规、业务宣传等方面做到规范、清楚、醒目、易懂,实事求是。

2、文化内涵丰富。

加强院内文化内涵建设,每楼层(过道)至少设置两块文化建设内容的宣传牌,院墙墙面可设计体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画。

3、环境优美舒适。

做到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

院内功能分区及地面、通道规划合理;院容院貌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草;夜间各工作、生活区域及通道照明设施完好;周围环境卫生,门前整洁美观,院内所有房屋的外墙装饰美观、协调。

(八)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卫生良好形象

1、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结合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庸懒”行为活动,加大督查力度,重点解决能力平庸、碌碌无为、行为懒惰、得过且过、自由散漫、不守纪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

2、开展评先树优活动。

通过开展创“十佳”评选活动,选树业务精湛、职业道德高尚的先进典型,倡新风、树正气,增强医护人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

3、打造“健康盾牌”党建服务品牌。

结合开展的“创人民满意医疗机构、做人民健康忠诚卫士”活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强化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建设,加强医院管理,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红包”;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4、建立健全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制度。

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定期召开病员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员评价结果等。

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

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8月-年10月)

1、方案准备(年8月-9月)。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

实施方案于9月底前报市卫生局。

在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开展工作。

2、落实整改(年10月-年10月)。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实际,注重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工作进度和保证措施。

要有的放矢、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局将按照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建设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对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11月-12月)

卫生局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对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全市卫生系统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措施。

卫生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建设活动领导到位、安排具体、措施得力、督查有效、成效明显。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按照卫生局的统一要求,确定各自的建设重点,真抓实干,务求成效,整体推进医院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提高。

卫生局将适时组织召开规范化建设活动经验交流会,交流推广在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取得的好经验。

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活动扎实开展,力争到年使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为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健康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年底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通过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市镇村服务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满足广大群众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完善体制,依法按章规范管理

1、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

如党务公开、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等。

(2)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

如院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会议制度、议事程序、监督制度等。

(3)建立健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如各项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文印制度、保密制度等。

(4)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如CT、X光机、B超、心电图等大型设备仪器管理使用制度等。

(5)建立健全服务管理规范。

如文明用语、市卫生系统十大窗口服务规范标准等。

2、完善医院管理体制

(1)推行“五制”。

即推行院长竞争上岗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全员聘用制、目标责任制、绩效工资制“五制”制度。

(2)稳步推进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设置、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绩效考核。

(3)完善收入分配办法。

推行“绩效工资制”,通过严格内部考核制度,使职工收入水平与其技术能力、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挂钩。

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科室承包。

(4)严格执行新农合制度。

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措施,保证服务质量,严格控制费用。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

1、基础建设。

加强卫生院基础设施和空白村卫生室建设,科学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建成市、镇、村一体化卫生服务网络。

2、设备配置。

按照医院功能定位,配备必需的医疗设备,满足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设备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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