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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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局

2010年12月20日

 

目录

前言1

一、“十一五”文化建设的主要成绩1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了新的进步1

(二)群众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2

(三)龙岗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3

(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顺利4

(五)客家文化传承创新并进5

(六)文化创新工作不断深入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6

(一)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严重滞后6

(二)市场办证门槛过高,政策法律个别条款与实际情况冲突较大7

(三)文化市场监管有待加强7

(四)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管理有待规范8

三、“十二五”工作思路8

(一)指导思想8

(三)主要任务9

1.全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9

2.深化“图书馆之城”建设10

3.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11

4.大力培育龙岗文化品牌12

5.繁荣本土文艺创作13

6.构建龙岗区业余艺术培训网络14

7.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14

8、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和创新力度15

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7

四、保障措施18

(一)转变观念18

(二)加强组织领导19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19

(四)加强督查20

前言

“十二五”是龙岗区文化事业发展非常重要的时期,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和特区一体化为龙岗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把握好良机,切实推动龙岗文化事业跨越式发展,对于全面提升龙岗城市的档次和品位,增加龙岗的综合实力,增强龙岗人民的幸福感,都有着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为此,我们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深圳市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龙岗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文化建设的主要成绩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了新的进步

——区级文化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十五”末建成的区文化中心经过配套和完善,业已成为深圳市区级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大型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

同时完成了深圳市书城龙岗城、龙岗区博物馆(与科技馆等“三馆合一”)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编制工作。

——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明显加大。

区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按街道10万平方米、社区2-3万平方米、居民小组5000平方米用地规模分期分批进行文体设施规划建设。

随后,龙岗区文体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步伐迅速加快。

南澳文体中心已全面竣工,即将投入使用;大鹏文体中心主体结构已经封顶;坪地作为试点单位已率先启动街道、社区、居民小组三级文体设施建设工作;其他街道分别启动了文体设施建设的选址、设计、立项等前期工作。

(二)群众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

组织开展了“人文龙岗”、迎大运群众文化、周末文化、“双爱”文化、李斯特国际钢琴音乐节、新春文化关爱、“送文艺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活动;承办了第九届中国艺术节分会场活动以及省、市美术书法摄影联展、“鹏城金秋”等活动;推出了50元特价精品演出优惠服务,极大丰富了龙岗市民的文化生活。

“十一五”期间,全区年演出、展览、讲座达1000多场次,年受惠观众100多万人次。

区文体局获得“广东省第九届中国艺术节先进集体”,区文化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

——“图书馆之城”建设初见成效。

全区公共图书馆107个,藏书296万册,人均藏书1.6册,年接待读者超过200万人次。

积极探索并实施具有龙岗特色的总分馆建设和管理模式,将联创、赐昱等11个劳务工分馆、6个街道分馆和1个社区分馆纳入总分馆管理体系,公共图书服务的便捷和均衡化程度明显提高。

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运作模式取得成效,区数字图书馆实现信息跨馆无缝链接。

区图书馆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馆。

——广播电视建设有序推进。

完成了全区广电资源整合,实现了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用户终端超43万;加强了全区广播电视播出管理,确保了播出安全和传输安全。

——公益电影放映成绩突出。

在全省第一个基本实现2131工程(21世纪初基本实现全国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跨世纪电影工程)的目标;不仅如此,我区还在星级影城设立“劳务工公益电影专场”,开展了天天免费放映活动。

年放映公益电影4000多场,年受惠400多万人次。

区电影公司先后三次被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全国农村电影工作先进集体”。

(三)龙岗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文化常设活动日趋活跃。

两年一度的“龙岗区社区文化艺术节”、一年一度的中国(深圳)文博会艺术节龙岗艺术季和每年春节前的全区大型新春文艺汇演等,内容分别涵盖了精品演出、艺术展览、电影欣赏、公益讲座等多个方面,已为全区人民喜闻乐见。

龙岗区图书馆公益讲座实现了“每月有专家讲座,每周有视频讲座”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龙岗区图书馆共举办专家讲座70场,服务人数29140人次;举办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视频讲座270场,服务人数28770人次。

龙岗文化中心连续三年获得市文化局颁发的文化创新奖。

——文艺精品创作成绩斐然。

“十一五”期间,龙岗区文艺作品共获奖项738个,其中国家级152个,省级88个,市级498个,充分展现了我区精品文化建设的魅力和影响力。

其中,原创大型客家舞剧《雪娘》分别获广东省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奖、第十届广东省艺术节音乐舞蹈类一等奖、编导一等奖和作曲一等奖等各类奖项;舞蹈《南国花儿艳》、《城中人》、《破·立》分别获得广东省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奖、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十佳优秀作品奖、第八届全国舞蹈比赛优秀创作奖。

——街道文化品牌建设卓有成效。

各街道都坚持在文化建设中不断探索和形成自身的特色、风格和品牌。

平湖的书画、布吉大芬的油画、横岗的交谊舞、坂田的麒麟舞、南湾的街舞、龙岗的舞龙、龙城的盘鼓、坪地的客家山歌、葵涌和大鹏的舞狮、南澳的“海上迎亲”等项目都极大的彰显了地方品牌特色。

龙岗街道还获得“全国民族民间艺术(舞龙)之乡”的称号。

(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顺利

——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与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我区已登记的文物点有508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所城,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鹤湖新居、茂盛世居等文物建筑得到了有效修缮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省级保护名录6项、市级8项、区级23项。

其中坂田永胜堂麒麟已进入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公示阶段。

我区有14人获得省、市、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其中省级3名,市级7名。

(五)客家文化传承创新并进

——客家文物的挖掘整理和文化的传承全面展开。

区图书馆专门开设了“龙岗区文献和客家文献专区”,已整理收集文献500册,并建立了包括文献检索目录及个别资料全文检索、百龙墨宝图片全文检索、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介绍及视频点播、群众文化活动视频点播等内容的客家文化数据库;整理编辑龙岗客家围屋、龙岗炮楼等客家文化相关研究成果。

——客家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

成功举办了《深圳之根—大鹏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展演晚会》、深圳市《意韵客家》大型文艺晚会、龙岗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改编后的客家舞剧《雪娘》在世博会深圳展示日演出反响热烈;客家音乐联谊会专程组队赴广州参加亚运会展演活动并获得好评;创作了舞蹈《老屋的凉帽》、《海湾湾》、歌曲《月光光》、客家方言表演唱《坂田阿哥娶老婆》等多种形式的客家题材文艺作品;筹划制作了反映客家文化专题片《客家文化兴龙岗》和客家文化宣传画册等等。

(六)文化创新工作不断深入

——精心谋划现在和未来。

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撰写了《关于强力推动我区文化艺术体育事业更大发展的构想》、《建设大特区,文体怎么干——关于全面振兴我区文体事业的新思考》、《龙岗区区、街道、社区、居民小组四级公共文体设施规划建设初步意见》、《龙岗区工业企业文体设施配备的指导意见》等,形成了一系列大胆的、创新的、并且切合龙岗实际的思路、方法和举措。

——区文化中心演出运营模式改革方案初步形成。

针对区文化中心演出运营模式存在的剧目采购面过窄,成本相对较高;卖票与赠票并行,文化惠民不均;管理人才缺乏,管理水平不够高等问题,提出了一律取消赠票,大幅降低票价,实行ISO国际认证标准化管理模式等一系列改革意见。

改革方案已报区政府。

——文化市场办证有了新的突破。

针对现行的文化市场办证门槛过高的情况,区政府紧密结合龙岗实际,实事求是地出台了《关于龙岗区歌舞娱乐场所疏导办证工作的意见》,使得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得以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的确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也要看到,仍然存在不少切不可忽视的问题。

其主要的有:

(一)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严重滞后

主要表现:

一是“十一五”期末,按常住人口计,我区人均公共文化设施使用面积仅为0.11平方米,与深圳市原特区内人均公共文化设施使用面积0.32平方米相去甚远。

实施特区一体化,龙岗在这个问题上可谓任重道远。

二是虽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提出了街道10万平方米、社区2-3万平方米、居民小组5000平方米的文体设施建设标准,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项目落地还须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下大气力才行。

三是按照省、市要求,各街道文化站均要达到一级以上才算达标,我区仍有坂田、南湾、龙城、南澳4个街道都未达标。

未达标的原因,主要是硬件方面相差太大。

显然,要达标准就必须以新规划的文体中心建成使用为前提。

四是居民小组一级公共文化施绝大部分都是空白。

(二)市场办证门槛过高,政策法律个别条款与实际情况冲突较大

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办证主要涉及是“房产证问题”、“距离中小学200米问题”、“办网吧就一定要办连锁网吧(3家以上)问题”等等。

这些问题直接导致办证门槛过高,与现实情况存在很大矛盾,也给市场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

国家这么大,哪怕是一个省,各地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只要不触及重大原则,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将政策和法律个别条款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向上反映,提出建议。

(三)文化市场监管有待加强

2008年那一场大火,惊天动地。

44条人命,惨绝人寰。

生命代价换来的教训,就是必须真正将文化市场监管到位。

龙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面临的是3000多个执法对象,尤其是无证无照的歌舞娱乐场所,人员聚集量大,危险程度高,是我们监管的重中之重。

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尤其是对重大隐患的监管,切忌出现盲点、死角和漏洞,这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竭尽全力而为之。

(四)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管理有待规范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文化艺术培训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将其实行规范管理,很有必要。

然而,随着审批权的终止和《深圳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订的迟迟没有出台,文化艺术培训市场存在混乱局面。

文化艺术培训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收费标准等都缺乏相应的规定。

事实告诉我们,其审批把关和执法监督必须加强。

三、“十二五”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部署,树立新的文化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均衡发展,大力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活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为龙岗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进步提供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文化设施建设不放,切实区80万平方米,街道10万平方米、社区2万平方米、居民小组5000平方米的公共文体设施建设规模的十年总目标,分步实施好阶段性目标。

“十二五”期间,人均公共文化设施使用面积由“十一五”末的0.11平方米增至为0.25平方米。

建成启用区博物馆(三馆合一)和龙岗书城项目。

启动建设咸头岭遗址公园一期项目和大鹏所城二期项目,完成鹤湖新居、茂盛世居等大型客家围屋的整体修缮与合理利用。

全区公共图书馆藏书总量超过420万册,人均藏书超过2册。

全区数字电视用户终端超过65万户;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功能;筹建一个高清数字电视播出频道。

在中心城新建一座设施一流的现代化电影院,公益电影放映年均不少于8000场次。

区文化中心演出运营模式改革全面落实,广大市民更加受惠。

区业余艺术学校创办开班,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艺术培训需求。

群众文化蓬勃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文艺精品不断涌现,着力增强文化原创能力和辐射作用。

客家文化传承发展,进一步彰显客家文化魅力。

文化地方特色更加鲜明,努力扩大文化品牌影响力。

文化市场执法科学有序,确保文化市场安全规范。

文化事业创新发展,文化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1.全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完善区级公共文化设施。

利用特区一体化发展的机遇,配合抓好深圳书城龙岗城的规划与建设;抓好区博物馆(与科技馆、青少年宫“三馆合一”)的规划与建设;在中心城新建一座设施一流的现代化电影院;配合市里完善大运场馆的文化、会展服务配套功能。

---加大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

加强对街道、社区、居民小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指导、检查、协调和督办,重点推动街道文化中心建设,南澳、大鹏街道文体中心投入使用,全面完成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坪地、葵涌9个街道文化艺术(文体)中心文化设施建设,配备完善文化大楼、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长廊等设施;同时,大力推进社区、居民小组文化活动中心、图书室、文化长廊等设施建设,形成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引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文化设施建设。

加快引导和推动各工业企业不断加强自身的文化设施建设,政府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各街道、社区、居民小组都要动员和组织辖区内企业逐步落实《龙岗区工业企业文体设施配备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15年全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工业企业达到《龙岗区工业企业文体设施配备的指导意见》的标准。

2.深化“图书馆之城”建设

----进一步推进区图书馆分馆建设。

完善总分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区、街道、社区(工业区)图书馆三级网络一体化管理和图书资源共享;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服务机在居民小区、工业厂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布点达到100台。

“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纸质图书不低于30万册,数字资源年度购置费不低于整个文献资源购置费的25%;“十二五”期末,实现常住人口每35万人拥有一个中型以上图书馆,每15万人拥有一个小型以上图书馆,每1万人拥有一个基层图书馆服务网点(含自助图书馆服务网点);实现全区公共图书馆藏书总量超过420万册,区域范围内人均藏书超过2册,读者持证率超过10%的指标。

3.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面向不同人群开展特色鲜明、富有创意、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市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继续开展周末系列、关爱系列、广场系列、流动系列活动;积极参与“美术、书法、摄影联展”、“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公园文化节、创意十二月等省、市文化活动。

同时,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以及民间文艺社团参与开展“主题文化年”活动,扩大文化活动覆盖面。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加强全民阅读价值引导,引领数字化时代新阅读,推出网络借阅、手机借阅等服务;加强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建设,发展民间阅读组织,推动书香企业、书香社区的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

---认真抓好公益电影放映。

继续实施电影放映“2131”工程,组织“送电影进工厂、进社区、进广场、进军营、进敬老院”等公益放映年均不少于8000场次,开展星级影城“劳务工公益电影专场”免费放映活动年均400场次以上。

---大力实施劳务工关爱工程。

深入工业区和社区举办公益讲座、文艺演出、艺术展览等活动;提供图书馆集体外借、文艺培训、文艺节目辅导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组建业余文艺团队;开展外来青工文化节活动,丰富企业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认真做好广播电视工作。

继续加强全区广播电视播出管理,确保播出安全和传输安全;“十二五”期间,全区数字电视用户终端超过65万户,比2010年增长50%;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功能;筹建一个高清数字电视播出频道。

4.大力培育龙岗文化品牌

---扩大现有文化品牌影响力。

重点抓好两年一届的社区文化艺术节,每年一度的中国(深圳)文博会艺术节龙岗艺术季和全区新春文艺大汇演以及每月一次的大型公益讲座;同时,积极承办全国、省、市影响力强、辐射面广的文化活动,进一步提升龙岗城市文化品位。

---积极扶持客家文化发展。

挖掘、整理客家文化资源,丰富地方(客家)文献馆藏,逐步完善客家文化数据库;组织开展客家文化研究,形成一批在客家文化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扶持龙岗客家文艺创作,推出2-3个客家舞台艺术经典作品;传承和利用客家文化,扶持布吉汉乐、坪地山歌等重点客家民间文艺队伍,加强指导提高、展演交流、赛事活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龙岗客家文化影响力。

---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继续抓好坂田麒麟舞、横岗交谊舞、龙岗舞龙、坪地客家山歌、南澳舞草龙等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重点指导各街道培育特色文化骨干,发展青少年传承队伍;定期组织特色品牌展演活动,增强特色文化传播力度;争取“十二五”期间再有一个街道(项目)获得全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称号。

5.繁荣本土文艺创作

---建立完善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机制。

坚持文艺“二为”和“双百”方针,创造各种条件,以多样的形式鼓励和帮助文艺团体、文艺工作者和广大群众深入生活,积极开展文艺创作活动;重点扶持优秀作者进行艺术创作及参加专业培训;定期组织文艺创作采风活动,编印文艺作品集等,创作一批反映人民主体地位、体现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

进一步完善评奖奖励的机制和手段,调整评奖的项目、规范评奖的标准、严格评委的条件、提高观众的参与度、加强评奖的引导和监督,大力宣传和推广获奖作品,推动本土文艺创作全面繁荣。

---建立完善艺术作品选拔培育机制。

依托大型文化活动组织,每年从社区文化艺术节、春节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中选拔一些优秀作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再创作和深加工,打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艺术感染力,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精品力作。

6.构建龙岗区业余艺术培训网络

---开展公益文化艺术培训。

加大专业艺术人才的引进和财政投入力度,增设相关专业,发挥区文化馆的资源优势和主阵地作用,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为广大青少年和文艺爱好者提供优质的免费培训服务。

---创办龙岗业余艺术学校。

吸纳社会力量创办综合性或多项艺术培训的龙岗业余艺术学校,扩大文化艺术培训的层面和项目,弥补公益培训力量的不足,更大范围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艺术培训需求。

---规范文化艺术培训市场。

提请区人大和市文体旅游局建议市人大加快“文化艺术培训市场审批和管理”的立法工作,或尽快修订完善原有的《深圳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在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的审批和管理上做到有法可依,实现我区文化艺术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7.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完成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

公布一批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一批区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摸清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状况、年代等情况,科学构建我区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加大文物重点保护工程的建设与保护力度。

进一步做好大鹏所城二期项目和鹤湖新居、茂盛世居等大型客家围屋的整体修缮与合理利用工作;推进咸头岭遗址公园一期项目、大鹏古城博物馆、龙岗客家民俗博物馆的建设。

---完善文物保护管理机制。

优化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投入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创新融资渠道,多渠道筹集文物保护经费;科学规划我区文物古迹保护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监督和绩效考评。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在文化馆加挂非遗保护中心牌子,建立完善档案和数据库;分类指导,科学保护;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建立有效的传承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设立非遗展览厅,广泛开展展示活动;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促进其传承和发展。

8、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和创新力度

---改革区文化中心演出运营模式。

实施区文化中心演出运营模式改革,强化“自主经营”,通过降低区文化中心剧目采购成本,取消赠票,实行低票价的办法,推行“最低票价仅20元,平均票价不高于150元”的惠民措施,吸引更多的市民走入剧场享受高雅艺术,把低票价带来的实惠直接给到老百姓,实现最大限度的“普惠于民”。

---大力破解文化市场行政许可难题。

虽然区政府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出台了《关于龙岗区歌舞娱乐场所疏导办证工作的意见》,也确实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但从长远看,毕竟还是权宜之计,必须寻求政策和法律上的适当调整。

在认真执行《关于龙岗区歌舞娱乐场所疏导办证工作的意见》的同时,针对文化市场行政许可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文化市场审批的新办法、新措施,最终破解文化市场行政许可难题。

---探索和实施文化行政执法方法。

特别注重文化市场的消防安全,无论是歌舞娱乐场所,还是网吧,都是公众聚集场所,国内外相关事件血的教训均已证明,因消防隐患问题,造成这类场所极容易产生群死群伤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因此必须把文化市场消防安全摆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来抓。

一是抓好文化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定期开展各类文化经营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督促经营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台账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责任制。

定岗定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力度;三是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集中全局力量,领导带队,分片包干,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安全。

针对3000多个文化市场执法对象,重点监管无牌无证的歌舞娱乐场所,兼顾持证的文化经营场所;突出抓好消防安全巡查,同时做好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检查;着力把握好消防安全通道、装修材料、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逃避检查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确保文化行政执法做到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创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检查手段,采取全面检查、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科学执法、严格执法、监管到位,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区文化市场健康安全。

五是充分履行职责,加强依法行政。

切实抓好辖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文物领域的日常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大力整顿出版和印刷复制非法经营行为,配合打击“黑网吧”,组织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扫除文化垃圾,确保文化市场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

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现有文化人才结构。

针对我区文化人才奇缺的状况,“十一五”末区编委专门给区文化馆增加了5个事业编制、5个雇员编制,要认真做好空编人员的筛选把关工作,积极引进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补充各种艺术门类人才,完善人才队伍结构。

加紧引进市场营销、节目采购和舞台灯光、音响等高级管理人才,提升文化场馆运营管理水平。

放宽文化单位的职称职数限制,改变现有的高职低聘,有职聘不了的现状,确保文艺人才得引进,留得住。

建设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加大对文化人才的培养力度。

我们不但要注重人才的引进,还要特别注重人才的培养。

继续实施百名优秀文化人才培养计划,造就一批高级文化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全区文化人才信息库,针对不同专业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同时,加大对街道、社区文化专干和社区文化辅导员的培养力度,为全区文化事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建立科学的人才考核激励机制。

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是科学选人的基础和依据,是激励人才干事业的重要手段。

一是把年度考核作为考察评价文化人才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通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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