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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度信访工作总结

市政府2018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姓名:

XXX

部门:

XXX

日期:

XXX

市政府2018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XX年信访工作,在林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5号文件、省委省政府“三个文件”精神和全国、省、安阳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信访问题解决力度,突出抓好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保持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1、群众上访情况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未发生赴京集体上访;发生赴京个人访21起23次32人,与去年同期44起56次65人相比,起数下降52%,次数下降59%,人数下降51%。

发生赴省集体访1批6人,与去年同期2批68人相比,批数下降50%,人数下降91%;赴省个人访32起35次43人,与去年同期41起46次53人相比,起数下降22%,次数下降24%,人数下降19%。

发生赴安阳市集体访3批45人,与去年同期5批74人相比,批数下降40%,人数下降39%;个人访38起38次59人,与去年同期80起85次92人相比,起数下降53%,次数下降55%,人数下降36%。

发生来林州市集体访65批3250人,与去年同期75批1931人相比,批数下降13%,人数上升68%;个人访393起528次734人,与去年同期825起987次1744人相比,起数下降52%,次数下降47%,人数下降58%。

2、受理群众来信情况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472件(其中,国家信访局来信139件;省信访局来信255件;安阳市信访局来信71件),317案,重信61件,重信率13%;与去年同期419件302案相比,件数增加13%,案数增加5%。

3、案件办理情况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共立案356案,结案301案,55案未到期,按期结案率100%。

其中,国家信访局立案7案,结案7案,按期结案率100%;省信访局立案133案,结案110案,23案未到期,按期结案率100%;安阳市信访局立案80案,结案70案,10案未到期,按期结案率100%;我市自立案136案,结案114案,22案未到期,按期结案率100%。

4、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情况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市领导阅批群众来信231件,接待群众来访62次。

5、信息采用情况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共被上级采用信访信息29篇。

其中,被《安阳日报》报道4篇、《安阳信息》报道1篇、《安阳市联席会议工作简报》报道1篇、《安阳信访》报道15篇、《十七大期间信访日报》报道8篇。

二、党委政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1、一岗双责制度。

市、乡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都配备了“一岗双责”记录本,对本系统、本部门信访工作做到了亲自协调处理信访问题,对分包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的信访工作每月至少督促指导一次。

2、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市委召开5次常委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也都按要求召开了信访工作专题会。

3、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制度。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市党政领导接待来访群众62次,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做到了有访必接。

4、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市四大班子领导对群众来信全阅全批,共阅批信件231件。

每件都有具体的办理意见,明确了承办单位、包案领导及结案时限,结案时包案领导均亲自审阅、严格把关。

5、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度。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上三级交办我市220案,自立136案,全部实行了领导包案。

6、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市信访部门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重要信访信息46条;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向市信访局报告重重要信访信息152条。

7、信访工作汇报制度。

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共向安阳市信访局书面汇报信访工作4次;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也按要求,每季度向市信访局书面汇报了本单位信访工作情况。

8、回访制度。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市四大班子领导共回访信访案件301案。

9、信访工作三级例会制度。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市召开信访例会12次,研究解决问题8起;乡镇(街道)召开240次,研究解决问题138起;市直例会单位召开528次,研究解决问题146起;各行政村(居委会)、镇直部门召开6804次,研究解决问题2292起。

10、排查和消除信访不安定因素制度。

去年12月份至今年11月底,市里召开排消会12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0起。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每月至少一次的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排查化解了本地矛盾纠纷。

11、目标管理制度。

年初,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XX年度信访工作党委政府责任制考核办法》(林信领〔XX〕28号),并层层签定了信访目标责任状。

三、主要工作及做法

今年以来,我市信访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强化了各级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了调整,两个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分,不论是在落实文件精神,还是在干部配备、资金投入上都给予了大力倾斜。

一是认真落实文件精神。

中央5号文件及省三个重要信访文件先后下发后,市委书记王春安多次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将上级文件精神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去,努力在控“总量”、减“存量”、降“增量”上下功夫,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问题。

市长郑中华也指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一定要思想上多重视,工作上多支持,行动上多落实,经费上多保障。

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都能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做到既对本职工作负责,又对推进工作中引发的信访问题负责。

二是配齐配强信访干部。

为加强信访部门工作力量,市编委下发了《关于林州市信访局增挂群众工作部牌子等问题的通知》(林编〔XX〕19号),核定林州市信访接待中心人员编制27名,使群工部编制达到46人。

目前,群工部(信访局)领导职数配备为1正5副,部长由原信访局局长宋合生同志担任,并高配为副县级;设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4名;实有工作人员31人,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5名。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年初,市财政给信访局预算办公经费53.3万元,目前,又追加20.7万元,总拨款达74万元。

(二)加强信访法规宣传工作,努力促进依法信访进程

信访宣传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有效手段。

今年,我市继续加大了《信访条例》宣传力度,特别是注重了面向基层群众的宣传。

一方面,继续通过宣传车、黑板报、小品、戏剧、快板等形式,寓教于乐,寓教于戏;对全市各单位党政领导、各行政村统一发放了《林州市群众工作规范》一书,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信访行为作出了规范性要求。

另一方面,根据安阳市的统一部署,村村粘贴了《信访条例》墙头诗瓷砖。

目前,已按照大村2套、小村1套的要求,粘贴到了街头巷尾,确保了基层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学习信访法规,熟悉信访渠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其三,制作了信访案件复查程序宣传牌,使申请复查的信访人明白了复查范围、具体程序。

(三)高标准筹建群众工作部,信访力量进一步增强

根据中央、省学习“义马群众工作经验”的要求,去年,我市就开始了群众工作部筹备工作,明确了机构设置,研究增加了编制。

今年7月12日,中共林州市委群众工作部正式挂牌成立。

新成立的群众工作部内设8个职能科室和1个信访接待中心(群众之家)。

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联席办)、信访信息科、来信办理科、民情调研科、宣传教育科、效能督查科、案件复查办公室、信访治保室;信访接待中心(群众之家)作为群众工作部的虚设机构,设立4个接谈室,分别是:

纪检司法接谈室、劳动民政计生接谈室、环保安全企业接谈室、城建城管土地接谈室,各接谈室涉及的单位在接待中心联合办公,其职能和人员隶属于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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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部主要职能是: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综合指导群众工作。

林州市委群工部的成立,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平台,对进一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综合指导群众工作将产生深远意义。

(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在控源头上下功夫

我市在坚持一月一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时期、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进行了重点排查,确保各种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2月13日,省、安阳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我市当晚就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市直信访例会单位一把手参加的“林州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向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交办案件及重点稳控对象52起。

8月29日下午,中央联席办召开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要求,我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对全市范围信访不安定因素再次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89起,其中乡镇(街道)77起,市直有关单位12起。

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我市重点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强化了领导。

对每起矛盾纠纷,都由一名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包,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包案直接责任人,负责对信访问题的处理。

二是严格了制度。

为确保活动效果,要求各涉案单位每周向分包、分管本单位的市四大班子领导汇报一次矛盾纠纷办理进展情况,请分包、分管领导帮助解决落实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每十天向督导组书面汇报一次矛盾纠纷办理进展情况。

三是落实了责任人。

对排查出的所有矛盾纠纷,在建立工作台帐、逐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落实了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人,切实做到了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

四是加强了督查督办。

我市抽调20余名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带案下乡,进行督查督办,确保矛盾纠纷的化解质量,确保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信访评估,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按照豫发〔XX〕22号文件精神,林州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

要求对涉及群体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论证,进行信访评估,使制定的各项政策能够立足现实、着眼长远,能够兼顾各阶层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

实际工作中,我市严格按照评估《意见》办事,对向阳街依法强制拆迁进行了信访评估。

11月23日上午,建委、信访局、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拆迁办、振林街道、南关村委会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及部分被拆迁单位、拆迁户、业主代表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讨论评议认为,向阳街中、西段230应拆迁户已拆迁214户,占应拆迁总户数的93%,说明林州的补偿政策和标准是符合绝大多数群众利益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向阳街拆迁改造步伐。

此外,发放了依法强制拆迁征求意见表,征求与会代表关于对剩余户实施强制拆迁的意见和建议。

这次拆迁信访评估会,从源头上倾听了民声,从政策上反映了民意,从制度上保障了人民利益,为向阳街中、西段强制拆迁提供了科学依据,对实现林州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核心。

为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我市采取了得力措施,提高了问题解决的质量和效果。

1、开展集中整治“三访”活动。

为有效遏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赴京非正常上访、重信重访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我市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

6月初,林州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问题活动的通知》(林信领〔XX〕25号),决定从6月份开始集中整治重复信访问题。

结合安阳市集中整治集体上访、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活动,林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林州市集中整治集体上访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工作方案》(林信联办〔XX〕40号),于6月22日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攻坚战”。

7月20日,根据省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赴京到省集体上访赴京非正常上访重信重访百日整治行动的方案》要求,开展了百日整治行动,对XX年12月份以来到安阳市以上集体上访、赴京赴省重信重访、赴京非正常上访的101起案件进行了甄别分类,建立台帐,登记造册,明确了责任单位,进行了集中交办。

同时,根据集中整治活动方案,成立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五个督查组和两个问责组,对省、市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和信访人稳控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真正使各级交办的案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省百日整治行动中交办我市31案,结31案;安阳市交办70案,结70案。

2、集中督导解决信访案件。

9月下旬,省、安阳市开展了集中督导解决信访案件活动。

省、安阳市共交办我市46案,其中省交办35案,安阳市交办11案。

对这些案件,林州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抓紧办理信访案件的紧急通知》(林信领办〔XX〕3号),要求严格以“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群众满意”为标准,及时建立台帐,包案到人,限期解决。

在任务异常繁重、时限非常紧急、要求格外严格的情况下,市四大班子包案领导及信访局同志放弃休息、推掉其他工作,进驻涉案单位现场办公,现场督办,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解决,确保了这46案在9月底前全部按要求结报,其中省交办案件满意率60%,安阳市交办案件满意率54.4%。

9月28日,省信访局副局长段玉楼在我市督导原康镇田家井村“圣母山”非法朝圣案件和林州市电力集团电厂关停后职工安置案件后,对我市案件办理情况和案件回访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

3、积极评查回访信访案件。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了案件自查和问题解决力度,对已结案件开展了全面评查。

根据安阳市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转发〈安阳市集中开展评查中央、省、市交办信访案件工作方案〉的通知》(林信领〔XX〕80号),对上级交办的47案(其中省43案,安阳市4案)进行了评查。

截止11月25日,47案已全部评查完毕。

具体评查工作中,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台帐。

对上级交办的47案建立了工作台帐,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案领导和评查期限。

二是包案到人。

评查的47案全部由市党政领导分包,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一起分析案情,深入基层耐心细致地做信访人的思想稳定工作,有力地配合了评查组工作。

三是吃透案情。

评查组认真查阅案卷,亲自与信访人见面询问情况,并约见责任单位了解情况,力争吃透案情,找准结症,找出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是集中评查。

安阳市驻林评查组同志多次会同林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学勤、市政府副市长路德军及林州市其他包案领导共同研究,逐案评查,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个别存在偏差的案件及时进行了纠正,确保了案件按期高质量评查到位。

像林州市恒星花园购房户交了购房款住不上房问题,经评查认为恒星药厂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应依法到法院解决,但购房户出了钱住不上房问题,应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

后经林州市政府协调,此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七)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三级信访例会质量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基层协调化解问题能力,我市信访局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乡的办法,坚持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及各村信访例会进行现场督促指导。

通过督导,进一步提高了三级信访例会水平,增强了基层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基层信访例会硬件设施。

在规范乡镇信访例会的基础上,每个行政村的信访例会都做到了有人管、有场所、有设备、有资料。

二是进一步严格了软件资料。

严格按照例会考核办法对各村记录作规范性要求,不合格的推倒重来,决不搞形式、走过场。

目前,我市三级例会制度已达到全面落实,特别是村级例会在得到全面落实的基础上,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加大了通报力度。

对各单位例会召开情况,坚持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既通报单位例会是否召开了,包乡镇领导是否参加了,也注重通报例会是否解决问题了,是否注重实效了。

通过狠抓三级信访例会,把大量不安定因素和信访隐患化解在了当地。

安阳市三级例会“把脉诊治法”解决信访问题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得到了中央联席办、国家、省信访局的全面总结和推广。

以此为契机,我市对三级信访例会进行了全面总结,整理并上报了XX年以来通过三级例会成功解决信访问题的典型案例,共上报林州市级案例5个,市直部门案例8个,乡镇(街道)案例8个,村级案例62个。

市直部门像民政局妥善解决秦会堂反映伤残军人待遇问题、林业局解决林科所退休职工秦江云工资问题;乡镇(街道)像东姚镇解决东姚村苗海昌盖房问题、开元街道解决北关村付某和王某宅基地纠纷问题;村级像城郊乡付水洼村解决张家庄自然村田桂芹老人赡养问题、采桑镇南采桑村解决宋看吉与郭法生浇地纠纷问题等,都是通过信访例会使问题得以解决,使群众权益得以维护。

(八)加强督查,进一步促进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在坚持常规督查的基础上,我市根据工作需要,做到了随时督查。

7月3日至8日,信访局抽调专人组成五个工作组对全市20个乡镇(街道)和市直例会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督查。

督查组认真查看了各单位党委(党组)专题研究信访工作记录等软件材料,对安阳市集中整治集体上访、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活动落实情况,对我市开展的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情况及《信访条例》宣传工作进行了督查。

这次督查,促进了我市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为迎接省、安阳市督查组的督促指导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十七大召开前后,为确保信访问题处理解决到位、重点人员稳控得住,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李博文同志任组长的信访稳控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十个信访稳控督查组,负责督查所包单位信访不稳定因素的稳控情况;督促所包单位信访案件的解决和落实工作;负责新矛盾纠纷的排查及领导包案。

同时,9月21日上午,安阳市派出以安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岳英同志为组长的督导组进驻林州开展工作,他们广泛听取汇报,全面分析案情,积极进行回访,有力地促进了林州信访案件的解决,保证了林州信访稳定。

(九)采取非常措施,确保政治敏感时期社会稳定

为切实做好各级“两会”及十七大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维护林州大局稳定,确保全国、省、安阳市“两会”和十七大顺利召开,我市倾注了大量精力,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是考虑周全,部署到位。

市委书记王春安强调,对政治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要坚持做到“九个认真,十八个不”,即:

认真排查信访不安定因素,做到不扩大、不遗漏;认真分析产生不安定因素原因,做到不过激、不放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不推诿、不扯皮;认真落实稳控责任制,做到不失控、不越级;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不失职、不缺位;认真落实“双向追究”制度,做到不姑息、不手软;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做到不超期、不反弹;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到不失急、不乱步;认真落实驻京值班制度,做到不登记、不滞留。

按照王书记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做了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部署,确保了工作万无一失。

二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

各级重大政治会议召开前,我市对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尤其是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的苗头,都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不仅排查了已掌握的各类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也排查了新出现的信访苗头。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都建立了工作台帐,实行了领导包案,做到了责任落实、工作到位、隐患排除。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有效防治了突发性上访事件发生。

坚持实行党政领导天天接待日制度,使群众来访有人接待,诉求有人倾听,咨询有人回复,问题有人解决。

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坚决做到在第一时间内对越级访、群体访等重大信访信息迅速做出传递反馈,全力做好劝返工作。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今年以来的信访老户,包括发生的所有赴京、赴省上访人员,明确了稳控责任领导,稳控责任人,采取人盯人,24小时监控的办法,确保看死盯牢,稳控人员不出村。

四是完善了领导现场劝返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

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机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劝返所需的经费、车辆、人员到位,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全力做好劝返工作。

五是加强了值班工作。

各级“两会”和十七大期间我市派出由市有关领导带队,公安、法院等部门参加的值班组,配合驻京、省、安阳市信访工作组有效处理了我市上访问题,守好了最后一道防线,为保障这些会议的胜利召开做出了积极工作。

(十)加大双向追究力度,有效规范信访秩序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信访问责暂行规定》,加大了对信访工作不力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同时,加大了对违法上访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范了信访秩序。

7月份,省委巡视组在林巡视期间,陵阳镇、龙山街道由于单位包案领导、稳控责任人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其辖区内信访人发生了到省巡视组驻地非正常上访事件。

7月3日,经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发生非正常上访的陵阳镇、龙山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9月30日,林州市东岗镇武家水村王旺山等14名在郑务工人员集体到省委上访,此事发生后,10月1日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发生赴省集体上访的东岗镇给予通报批评,并免去镇长职务。

10月15日,陵阳镇卫生院郭志刚等5人到省集体上访,10月24日,经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陵阳镇通报批评,责令陵阳镇限期解决问题;同时,林州市纪委给予了该镇责任领导党内警告处分。

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理的同时,我市也加大了对违法信访人的打击力度。

东姚镇洪河村王改风因多次越级非正常上访,被市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一年;石改荣、郭建林、莫长青、莫伏太、宋怀生等人因赴京非正常上访,先后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省委巡视组驻林期间,上访老户刘来锁、秦进法等12人多次到巡视组驻地缠访闹访,严重干扰了巡视组的正常工作,损坏了我市形象,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来锁等12人行政拘留五日。

7月31日,在王书伏等人组织下,我市五龙镇碾上村西岩上自然村87名群众再次到鹤壁市集体上访,围堵鹤壁市政府大门,严重干扰了鹤壁市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王书伏、侯来生行政拘留十二日;对王记生等5人行政拘留七日。

通过对上述违法上访行为的责任追究并公开电视曝光,教育了广大群众,震慑了类似行为,减少了违法上访。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今年以来,我市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全市信访形势比较稳定。

但从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看,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潜在隐患仍较突出。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

主要集中在涉法涉诉、土地征占、农村财务管理等问题,其中土地问题较去年同期明显上升,成为群众信访反映的焦点问题。

二是群体性矛盾呈上升趋势。

当前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基于共同的利益诉求,往往容易引发群体反应。

像市运输公司司机集体上访和锦绣花园工人集体上访事件,都是因群体性利益受到影响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利益诉求多元化。

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群众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竞争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将更多、领域将更广、要求将更高。

像今年春天企业养老保险清欠扩面一个月内引发集体访多达20批。

四是处理难度增大。

出现了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合理要求与不合法方式交织并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难度加大。

五是合理诉求与无理要求混杂。

群众信访寻求帮助,多数诉求是合理的,但也确有少数属无理取闹,或因其诉求不符合法规、政策不予支持,或因其要求正常部分已补偿到位但仍想获得更多利益,不断越级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严重影响了我市社会稳定。

出现这些问题,有客观方面原因,也有主观方面原因。

一是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深入。

个别单位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正确处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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