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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腾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沸腾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沸腾锅炉的安全运行和安全操作,特制定本规程,适用范围公司所属沸腾炉。

一、起炉程序

1、使用锅炉必须具备三证:

使用登记证、司炉操作证、锅炉检验报告;

投入运行前要经过如下几项检查:

2、锅炉内部检查与使用准备:

包括内部检查、关闭门孔、上水与试验;

3、炉膛及烟道密闭性;

4、各附件的检查:

包括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装置、主汽阀、放空阀及给水截止阀和止回阀等;

5、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

6、风烟系统的检查;

7、辅助受热面的检查等。

二、正常起炉

1、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1)、沸腾炉的汽水系统、通风系统、给煤系统以及各调节挡板应处于正常状态;

(2)、检查设备所有阀门及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好用,并使其处于开车位置;

(3)、检查鼓、引风机绝缘情况是否良好,润滑系统是否加油,盘车检查是否正常;

(4)、检查各控制仪表、电器是否正常良好;

(5)、在炉门前准备好火耙、铲子及引材,点火平台前准备好降温湿渣;

(6)、炉膛内的风帽应完整无缺,砖墙应完好坚固,风帽小眼无堵塞现象;

(7)、向沸腾床内铺上厚300~500mm左右的干燥炉渣,并开启鼓、引风机仔细观察沸腾情况是否良好,在突然关闭鼓、引风机后,观察床面是否平整,若不平整应找出原因,设法消除;

(8)、锅炉点火前,主汽阀微开,并打开分汽缸隔离阀前导淋排水,开启放空阀关闭隔离阀、排污阀;

(9)、汽包水位30~40%,点火时用给水阀和排污阀控制好水位。

2、点火与升温

(1)、加热底料阶段

将引材置于炉内干渣上,放上引火物后,启动引风机,保持炉膛负压2~3mmH2O,当木碳部分或完全燃烧成红碳火层后,将鼓风挡板关闭,启动鼓风机。

(2)、启动阶段

①、逐步微开鼓、引风机的调节挡板,使其床内明火稍微转暗,随着风量逐步微量增加,床内火色逐步由暗转为暗中带红,出现红色火浪,炉温由150℃逐步上升至400℃左右时调风要微量进行,炉温上升要控制缓慢,并用火耙疏通料层,防止熄火和局部结疤;

②、当床内火色由暗红转为桔红色,炉温由400℃上升至700~800℃时,加风要及时,加风要少而勤。

这时,风量应控制在正常风量的60~70%,如加风过大、过快,造成床温下降,应适当减小风量,使床温回升;

③、当炉温到800℃左右时,可向炉内投煤,投煤量应由小到大,刚投煤的量约控制在运行正常给煤量的1/3~1/2,同时应加大鼓风,使鼓风风量迅速加大到最低运行风量,并密切监视炉温,当炉温升到900℃左右而且基本稳定后,即可关闭炉门,当看到炉内火色由红转亮时,应立即减小给煤或短时停止给煤,必要时可加大鼓风,向炉内打湿渣,使炉温稳定;

④、由于沸腾炉具有升压快的特点,因此,在点火操作中,应密切注意汽包压力和水位的变化。

(3)、点火或停炉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①、点火时要掌握好燃烧工况,使炉温缓慢上升,停炉时要逐渐降温,炉温不要变化过猛,以免影响锅炉寿命甚至受到损伤,点火时要加强上水、放水工作,促进炉水循环,以使各部分温度比较均匀;

②、点火时,为防止省煤器温度过高,应定期向锅炉给水并定期放水,适当予以冷却,在停止进水时,应将省煤器与汽包之间的再循环阀开启。

3、锅炉升压

(1)、锅炉从点火到并汽的时间,控制在1.5~2小时;

(2)、在升温过程中,应监视汽包水位的变化,并维持正常水位,当汽包压力上升到2~3个表压时,应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

(3)、当放空阀喷出蒸汽后,应关闭放空阀。

4、并汽

点火完毕,锅炉设备运行情况正常,燃烧稳定后,应进行并汽:

(1)、并汽前,与调度取得联系,并注意保持汽压;

(2)、冲洗水位计,使水位保持低水位(30%~40%);

(3)、在并汽时,锅炉汽压应比蒸汽总管汽压低0.05~0.1MPa;

(4)、并汽时应缓慢地开启主汽阀(有旁路阀的应先开旁路阀),待汽管中无冲击声时,再开大主汽阀(全开后再回半圈),最后关闭疏水阀和旁路阀;

(5)、并汽后,应再次检查对照汽包水位、汽压表等各种仪表指示的变化。

三、正常运行

(1)、维持稳定的炉温,炉温根据原料的不同而变化,一般控制在850~1050℃为宜,最高炉温为1050℃(以火色为准);

(2)、在一般情况下,如炉温上升,应减小给煤量;如炉温上升较快,应在减小给煤量的同时加大鼓风量;反之,应加煤、减风;调节时通常不采用变更风量,而变更给煤量,当调节给煤量达不到目的时,才调节风量。

炉温的调节要缓慢,应随时观察炉内火色,如烧劣质煤时,炉温下降,应采取先短暂加大给煤量、减小鼓、引风量的方法,使炉温停止下降后再恢复正常运行的给煤量;

(3)、维持一定的风室压力,控制合理的料层厚度,如料层过厚,应进行定期放渣,但每次放渣时最好保持风室静压下降不超过20mmH2O;

(4)、维持锅炉微负压运行,炉膛负压应保持在≤5mmH2O。

(5)、严格控制锅炉压力,蒸汽温度及水位,确保控制在指标内,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四、正常停炉

1、停给煤机;

2、当炉温下降到700℃以下,停鼓、引风机,并将锅炉与系统隔离;

3、当炉温降到200℃以下,4小时左右后开启炉门,自然通风;

4、关闭主汽阀隔离阀,使锅炉与分汽缸或蒸汽总管隔绝;

5、当停炉后,汽包压力仍然上升并超过工作压力时,开启放空阀,但不应使锅炉急剧冷却。

五、事故紧急停炉

1、锅炉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紧急停炉

(1)、锅炉汽包压力超过许可工作压力,采取减小通风、停止供给燃料、加强给水等措施,压力仍继续上升时;

(2)、锅炉水位低于最低可见水位或看不见水位,加水仍不见水位出现,不断加大锅炉给水、或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时;

(3)、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

(4)、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5)、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或损坏;

(6)、水位计、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或损坏;

(7)、锅炉承压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2、紧急停炉程序

(1)、立即停止给煤和鼓风、引风;

(2)、打开放渣孔将炉渣放出;

(3)、将锅炉与蒸汽母管完全隔断,开启放空阀,迅速排放蒸汽,降低压力;

(4)、打开炉门和各烟道门,促进空气流通,加速冷却;

(5)、因缺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进行开启放空阀或提升安全阀等有关排汽的调整工作,以防止锅炉遇到突然的温度或压力变化而扩大事故;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排污打水循环的方式降温;

(6)、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减弱燃烧,并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

同时开启主汽管、分汽缸和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阀。

防止蒸汽大量带水和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7)、及时汇报调度室,作协调处理。

3、临时停炉程序

锅炉临时停炉又叫暂时停炉,一般称为热备用压火。

其程序为:

(1)、停止给煤,待料层温度比正常温度降低50℃左右时,立即关闭鼓、引风机,鼓风挡板一定要关严;

(2)、锅炉水位略高于正常水位,关小上水,同时注意水位的变化;

(3)、如时间较长,可4小时左右起沸(拉火)一次,待料层温度回升,然后再压火;

4、暂时(临时)停车后的启动操作步骤

(1)、如果料层温度较低,可用小风量吹动或打开炉门加入适量的木碳,使料层温度很快升高。

同时逐渐增加送风量,当送风量已高于正常运行的最低风量,料层温度高于800℃时,即可开动给煤机送煤,关闭炉门,逐渐过渡到正常运行;

(2)、如果料层温度较高,可直接将送风量加到略高于正常运行时的最低风量,再开动给煤机,使炉温迅速升高,逐渐达到正常运行。

5、锅炉倒换程序

5.1、将备用炉点火运行正常;

5.2、将需停的锅炉按相应的操作程序停炉。

6、外管压力控制正常开车程序

6.1、将中、低压总管上各疏水阀打开,放出管内凝结水;

6.2、开启中、低压出口总阀上的旁路阀,待管道得到充分预热后全开;

6.3、慢慢开启出口总阀,如管道发生震动和水击,应立即关闭出口总阀,同时加强疏水。

待震动消除后,再缓慢开启出口总阀,继续进行暖管,同时注意管道及其支架的膨胀情况,如有异常响声等现象应停止暖管,及时消除故障;

6.4、管道内的凝结水全部排完后,将各疏水阀关到只剩半圈;

6.5、注意中、低压总管内蒸汽压力上升情况,逐渐将出口总阀开大到所需压力;

6.6、正常供汽后,将各疏水阀关闭,将出口总阀的旁路阀关闭。

7、外管压力控制正常停车程序

7.1、关闭出口总阀;

7.2、待压力下降到工作压力2/3左右时,将总管沿线上疏水阀全部开启。

及时汇报调度协调处理。

8、外管压力控制紧急停车程序

8.1、将需停的蒸汽总管的出口总阀迅速关闭;

8.2、将总管沿线各疏水阀打开;

8.3、将总管上放空阀打开,进行排汽、卸压;

8.4、及时汇报调度室,作协调处理。

9、外管压力控制临时停车程序

9.1、视停车时间的长短,关小或关闭蒸汽出口总阀;

9.2、如时间较长,待恢复送汽前将各疏水阀稍开半圈,正常供汽后依次关闭;

9.3、加强与调度室的联系。

六、事故处理

㈠、根据锅炉设备的损坏程度,锅炉事故可分为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爆炸事故:

指锅炉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锅炉压力瞬时降至外界大气压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指锅炉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如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3、一般事故:

指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的事故。

㈡、锅炉运行中如发生事故时,司炉人员进行处理应遵守以下几点: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如实详细介绍发生前后的情况;

2、处理事故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迅速消除对人身和设备有危险的故障,然后采取措施消除其他故障;

3、处理事故时,应力求做到“稳、准、快”,即处理时要稳,避免惊慌失措;判断原因要准,不要发生误操作;消除故障时,操作敏捷迅速,防止事故扩大;

4、司炉工对自己不明确的事故现象,应迅速请示领导或主管人员,同时继续查明原因,不可盲目擅自处理;

5、事故消除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设备损坏的部位和处理方法,详细作好记录,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6、对发生事故的锅炉,在恢复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确认不再造成事故时,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㈢、锅炉运行中的典型事故及处理方法

1、缺水事故现象:

(1)、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或者看不见水位;

(2)、虽有水位,但水位不波动,实际是假水位;

(3)、高低水位报警器发出低水位警报讯号;

(4)、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上升;

(5)、蒸汽流量不正常的大于给水流量,如是炉管或者省煤器破裂造成缺水时,则出现相反的现象;

(6)、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2、缺水事故的原因:

(1)、司炉人员疏忽大意,忽视对水位的监视,不能识别假水位,造成判断错误;

(2)、水位表安装位置不合理,汽、水连管堵塞,或冲洗水位表后,汽水旋塞未拧到正常位置,造成假水位;

(3)、用汽量增加后未加强给水;

(4)、给水设备发生故障,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或水源突然中断停止给水;

(5)、给水管路设计不合理,并列运行的锅炉相互联系不够,未能及时调整给水;

(6)、给水管道被污垢堵塞或破裂,给水系统的阀门损坏;

(7)、排污阀泄漏或忘记关闭;

(8)、炉管或省煤器管破裂。

3、缺水事故的处理方法:

(1)、进行各水位计的对照并冲洗水位计,以判明其指示的正确性;

(2)、检查给水泵、给水管道及锅炉排污阀,如有严重损坏应立即停炉;

(3)、经“叫水”判明不是严重缺水,而设备又无缺陷应减弱燃烧,加强进水,直至水位正常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4)、经“叫水”判明是严重缺水,应立即紧急停炉,并严禁向锅炉进水;

(5)、停炉后锅炉要保持密闭状态,然后按规定进行操作,使锅炉冷却。

4、满水事故现象:

(1)、水位高于最高安全水位,或者看不见水位;

(2)、高低水位警报器发出高水位警报讯号;

(3)、过热蒸汽温度明显下降;

(4)、给水流量大于蒸汽流量;

(5)、严重时蒸汽大量带水,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击,法兰连接处向外冒汽、漏水。

5、满水事故原因:

(1)、司炉人员疏忽大意,忽视对水位的监视;

(2)、水位表安装位置不合适,汽、水连管堵塞,形成假水位;

(3)、水位表的放水旋塞漏水,水位指示不正确,造成判断和操作错误;

(4)、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

(5)、给水阀泄漏或忘记关闭。

6、满水事故的处理:

(1)、对照冲洗各水位计(表),判明指示的正确性;

(2)、关闭或关小给水阀;

(3)、如果属于严重满水,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严密关闭给水阀,停止向锅炉上水;

②、开启蒸汽管道疏水阀;

③、紧急停炉,但红渣不要放掉;

④、加强放水,注意水位;

⑤、水位正常后,关闭疏水阀,锅炉恢复正常运行。

(4)、如果属于一般满水,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关闭给水阀,停止向锅炉上水;

②、开启蒸汽管道水的疏水阀;

③、开启锅炉下部的排污阀;

④、水位正常后,再开启给水阀,恢复正常运行。

7、汽水共腾现象:

(1)、水位计内水位剧烈波动,甚至看不清水位;

(2)、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

(3)、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法兰连接处漏汽、漏水;

(4)、蒸汽的湿度和含盐量迅速增加。

8、汽水共腾的原因:

(1)、炉水质量不合格,有油污或含盐浓度大;

(2)、并汽时开启主汽阀过快,或者升火锅炉的汽压高于蒸汽母管内的汽压,使汽包内蒸汽大量涌出;

(3)、严重超负荷运行;

(4)、表面排污装置损坏,定期排污间隔时间过长,排污量过少。

9、汽水共腾的处理:

(1)、减弱燃烧,减少锅炉蒸发量,并关小主汽阀,降低负荷;

(2)、完全开启上汽包的表面排污阀,并适当开启锅炉下部的定期排污阀,同时加强给水,保持正常水位;

(3)、开启蒸汽管路和分汽缸上的疏水阀门;

(4)、增加对炉水的分析次数,及时指导排污,降低炉水含盐量;

(5)、锅炉不要超负荷运行。

10、水击事故的现象:

(1)、水击是指管中蒸汽凝结,四周水流相撞或蒸汽及水在水平或坡度较小的管内流动受到阻塞,发生撞击声或振动的现象,严重时会造成设备泄漏与损坏。

(2)、汽包内的水击事故原因及处理:

①、原因:

a、给水管道的止回阀不严,或者汽包内水位高于给水分配管,使炉水或蒸汽倒流入给水分配管与给水管道内;

b、给水分配管上的法兰有较大泄漏;

c、下汽包内的蒸汽加热管连接法兰松动或安装位置不当。

②、处理方法:

a、检查汽包内水位,如过低时应适当提高;

b、向汽包内进水应均匀平稳;

c、必要时改用备用给水管路给水,并且适当减低锅炉负荷;

(3)、给水管道内水击事故原因及处理:

①、原因:

a、给水管道内存在有空气或蒸汽;

b、给水泵运行不正常或给水止回阀失灵,引起给水压力波动和惯性冲击;

c、给水温度剧烈变化。

②、处理方法:

a、启动备用给水管道,继续向锅炉给水,如无备用管路时,应对故障管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b、开启管道上的空气阀,排出空气或蒸汽;

c、检查给水泵和给水止回阀,使其正常工作;

d、保持给水温度均衡。

(4)、蒸汽管道内水击事故原因及处理:

①、原因:

a、在送气前未进行暖管和疏水;

b、送汽时主汽阀开启过快或过大;

c、锅炉负荷增加过急或发生满水,汽水共腾等事故,蒸汽严重带水进入管道。

②、处理方法:

a、开启蒸汽管道,分汽缸上的疏水阀进行疏水;

b、汽包水位过高时,应适当排污,保持正常水位;

c、加强水处理工作,保证给水和炉水质量,避免发生汽水共腾。

11、炉管爆管事故及处理:

(1)、炉管爆破的现象、原因及处理:

①、现象:

a、水冷壁管或对流管束破裂不严重时,可以听到汽水喷射的声音,严重时会发出明显的爆破响声;

b、炉膛内负压变为正压,蒸汽和烟气从炉墙的门孔及漏风处大量喷出;

c、水位、汽压、排烟温度迅速下降,烟气颜色变白;

d、给水流量增加,蒸汽流量明显下降;

e、炉膛内火焰发暗,燃烧不稳定,甚至熄火;

f、灰渣变湿,甚至向外流出水、汽;

g、引风机负荷增大,电流增高。

②、原因:

a、水质不符合标准;

b、水循环被破坏;

c、机械损坏;

d、烟灰磨损;

e、质量不合格;

f、升火速度过快,或者停炉放水过早,冷却过快,管子热胀冷缩不均匀,造成焊口破裂;

g、严重缺水时,管子缺水部分过热,强度降低;

h、给水温度低,给水导管位置又不合适时,给水不能与炉水充分混合,而集中进入炉管,使炉管因温度不均匀发生变形,造成焊口处漏水,甚至发生环形裂纹。

③、处理方法:

a、炉管轻微破裂,如水位尚能维持,故障不会迅速扩大时,可短时间减负荷运行,至备用锅炉升火后再停炉;

b、炉管爆破后,不能维持水位和汽压时,应紧急停炉,特别要注意的是,当水位计中已看不到水位,炉膛温度又很高时,切不可给水,以免导致更大事故发生,但引风机必须继续运行,待排尽炉烟和蒸汽后方可停止;

c、如有数台锅炉并列供汽,必须将故障锅炉与蒸汽母管隔断。

(2)、过热器管爆破的现象、原因和处理:

①、现象:

a、过热器附件有蒸汽喷出的响声;

b、蒸汽流量不正常的下降,严重时过热蒸汽压力下降,过热蒸汽温度发生变化;

c、炉膛负压降低或变为正压,严重时从炉门、看火孔向外喷汽和冒烟;d、排烟温度显著下降,烟气颜色变白;

e、引风机负荷加大,电流增高。

②、原因:

a、由于水质不符合标准,水位经常过高,发生汽水共腾,以及汽水分离装置效果不好等原因,造成蒸汽大量带水,使管内积垢过热;

b、在点火、升压或长期低负荷运行时,过热器内蒸汽流量不够,使管内积垢过热;

c、过热器上的安全阀截面积不够或排汽压力偏高,使过热器长期超压运行;

d、停炉或水压试验后,未放尽管内存水,特别是垂直布置的过热器弯头处容易积水,造成管壁腐蚀减薄;

e、管材质量不合格,制造质量不好,或管内被杂质堵塞;

f、结构有缺陷,如管距不均匀,管间有短路烟气,蒸汽分布不均匀,流速过低等造成热偏差,使局部管壁过热烧坏。

③、处理方法:

a、过热器管轻微破裂,不致引起事故扩大时,可维持短时间运行,待备用锅炉投入运行后再停炉检修;

b、过热器爆破较严重时,应紧急停炉。

(3)、省煤器管爆破的现象、原因和处理:

①、现象:

a、锅炉水位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b、省煤器附近有泄漏响声,炉墙的缝隙及下部烟道门处向外冒汽漏水;c、排烟温度下降,烟气颜色变白;

d、省煤器下部的灰斗内有湿灰,严重时有水往下流;

e、烟气阻力增加,引风机声音不正常,电机电流增大,炉内出现正压。

②、原因:

a、给水质量不符合标准,水中含氧量较高,在温度升高时分解出来腐蚀管壁;

b、给水温度和流量变化频繁或运行操作不当,使省煤器忽冷忽热产生裂纹;

c、给水温度偏低,排烟温度低于露点,省煤器管外壁产生酸性腐蚀(又称低温腐蚀),或者因飞灰磨损,使管壁减薄;

d、管子材质不好或在制造、安装、检修过程中存在缺陷。

e、非沸腾式省煤器内产生蒸汽,引起水冲击;

f、无旁路烟道的省煤器,再循环管发生故障,使管壁过热烧坏。

③、处理方法:

a、对于沸腾式省煤器,如能维持锅炉正常水位时,可加大给水量,并且关闭所有的放水阀和再循环管阀门,以维持短时间运行,待备用锅炉投入运行后再停炉检修,如果事故扩大,不能维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b、对于非沸腾式省煤器,应开启旁路烟道挡板,关闭主烟道挡板,暂停使用省煤器。

同时开启省煤器旁路水管阀门,继续向锅炉进水;

c、如省煤器烟气进出口挡板很严密,省煤器被隔绝后,可不停炉进行检修;

d、锅炉在隔绝有故障省煤器运行时,排烟温度不应超过引风机铭牌的规定,否则应降低负荷运行。

12、炉墙损坏事故及处理:

①、现象:

a、灰斗内有跌落砖块;

b、炉墙支架、外壳或拱砖的吊装件温度突然升高,甚至烧红;

c、炉墙转角处,以及炉墙与钢架、过墙套筒等接触处的石棉填料大量跌落,以致冷风侵入炉膛过多,炉温降低,锅炉蒸发量减少;

d、外墙严重凸出开裂,有倒塌的危险;

e、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②原因:

a、设计不合理;

b、运行调整不当,造成冷热反应过快,温差加大;

c、安装和检修质量不合格。

③、处理方法:

a、发现炉墙有裂缝等损坏,应进行严密性检查,并减少负荷,加大引风,保持炉膛负压;

b、外炉墙轻微裂缝时,一般可用石棉绳填塞,并在外面涂上耐火泥浆或水泥石灰浆;

c、如果跌落少量耐火砖,或外炉墙有轻微凸出时,应加强运行中安全检查,暂时维持运行,待锅炉停用后检修。

如果损坏面积较大,而且将使炉墙及炉架外表面温度升高,有倒塌危险时,应紧急停炉;

d、隔烟墙损坏,造成“烟气短路”,应进行修理,恢复烟气流程。

13、超压事故及处理:

①、现象:

a、汽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安全阀动作;

b、蒸汽流量大为减少。

②、原因:

a、与用汽单位缺乏联系;

b、用汽设备发生故障,突然停止用汽;

c、司炉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失职或误操作;

d、安全阀失灵;

e、压力表指示不正确;

f、主汽阀没有打开。

③、处理方法:

a、减弱燃烧;

b、如安全阀失灵,不能自动泄压时,可以手动排汽泄压;

c、保持水位表内正常水位;

d、加强上水和排污,降低炉温;

e、弄清超压事故的原因后,再决定压火或维持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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