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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考评方案

2008年县人事工作考评方案

为有效落实全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县人事工作上新台阶,特制定以下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注重效能、鼓励创新原则。

采取领导、科室与群众相结合,自查与考评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评项目

考评设:

公务员管理、人才招聘服务、人才开发规划、工资福利、军转工作、职称工作、引进国外智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才培训、人事信息宣传报道、人事信访工作、人事政务环境、自身建设等13个项目,每项评选先进增加1-2个。

为适应建立服务型政府需要,特设“人事公共服务”单项奖,年终根据各县综合服务情况进行评选。

三、考评办法

1、自评申报。

县依据考评内容,做好日常自查工作,建立自查档案。

于次年1月底前,对照考评项目,自荐申报先进单位,同时形成自荐书面材料报市人事局人秘科和相关科室。

为鼓励创新,注重效能,对各县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省人事厅通报表彰,或在省人事厅介绍经验的,或召开了全市人事系统现场会的,评先时,不占评先名额,可直接参评先进单位。

2、科室考核。

市局各科室设立县年义工作目标日常考评台账,负责本科对应考评项目的日常考评工作。

单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科室及时写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属全年性的工作任务,科室每季度对县调度1次,形成书面考评材料报局考评领导小组。

次年1月底前,科室按考评标准,结合日常考评情况,对考评项目进行评比,排出名次,经局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考评领导小组。

各县对上报市局的资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因政策把关不严、数据审查不准、材料不要求等导致资料退回、重报的,市局有关科室应给予扣分,对由此引起省厅扣分或重大非正常信访、上访的,市局将加倍扣分或取消该单项评选资格。

对考评项目涉及收费的,相关科室务必于次年1月20日前,督促县交清应上交的收费,未按要求交清应上交收费,视未完成该项工作年度任务,不得参与有关工作的评先。

3、集体研究。

市局召开局长办公会,根据县自查和科室考评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比较,确定各项工作先进名单。

四、考评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

各县要充分认识实施考评工作是力促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发展,为“赶超发展、提速进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事人才服务的重要举措,务必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要坚持原则。

各科室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评价各县工作,确保推荐的先进单位具有典型性,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要加强领导。

市局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县调查研究,了解情况,督查指导工作。

县局领导要切实加大领导力度,为完成考评任务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

附件:

各项工作考评标准

 

公务员管理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报批和人员登记

30分

1、将不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参照的扣5分;

2、不按规定的程序、条件进行登记审核的扣5分;

3、未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的,每次扣1分。

公务员录用

30分

1、未按时上报年度录用计划的扣5分;

2、未报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方案的扣2分,不按规定的程序或要求考核的扣5分;

3、录用通知下达后未及时办理录用手续的扣2分。

公务员考该

10分

1、未上报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的扣2分;

2、“优秀”等次未按比例控制,或未对平时考核进行检查的扣3分;

3、公务员《考核手册》未达到人手一册的扣5分。

推荐评选表彰

20分

1在推荐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未接到市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联合行文,或未与市局沟通便签盖同意上报印章的每次扣1.5分;审核上报材料中未有纪检、综治和计生的证明材料便签盖同意上报印章的每次扣1分;

2奖励表彰材料未按要求报送,推荐奖励对象被取消的每扣1分。

调研及其他工作

10分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人才招聘服务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重视程度

15分

领导重视,专人负责人才中心工作,和满分

人才交流活动场所

10分

有专门的人才招聘、洽谈场所得满分

人才交流活动

5分

全年至少举办2次招聘会,招聘会之前,将相关招聘信息文本(含电子版)盖章后报市人才服务中心,招聘会结束报的不予认可,1次计2.5分

信息报送

10分

向市人才中心报送人才招聘信息或市场信息10次以上,每报1次计1分。

组织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

30分

组织(或推荐、介绍单位)用人单位参加市人才中心举办的人才招聘会2次(或全年至少推荐6个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

每组织(或推荐、介绍单位)用人单位参加市人才中心举办的人才招聘会1次计15分;每推荐1个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得5分。

人事代理工作

30分

挂编人数总量达150人以上,计10分;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了规范管理,有专用档案室,计10分;实行计算机管理,计10分。

 

人才开发规划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计分办法

得分

人事统计

30分

按要求上报各县2008年人事统计报表,报表时做到数据准确、及时、真实(15分)。

其中未按时报表扣10分、数据不准确、不真实扣5分;并写出有数据、有情况、有建议的年度统计分析报告上交我局(15分)。

未上交统计分析报告该项不得分。

三支一扶

60分

完成我市下达到各县的招募任务(20分)。

未完成招募任务不得分;生活补贴按时发放到位(10分)。

发放不及时而引发上访的扣5分;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时办理社保和意外伤害保险(10分);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工作(10分)。

未建立台账扣5分,未对招募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的扣5分;按省厅有关规定认真完成“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毕业生的安置工作(10分)。

安置不及时或不到位扣5分。

人事争议仲裁

10分

6月底前上交人事争议仲裁调研文章一篇(10分)。

未按时上交调研文章的该项不得分。

 

工资福利工作考评标准

项目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40分

(1)未根据国家及省人事部门的文件规定,自行决定突破工资策扣5分;

(2)未按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扣10分;迟报一天或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一次的扣2分,迟报二天或材料退回二次的扣4分;以此类推扣完成为止。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职务)晋升的培训、考核和评审工作

40分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职务)晋升的培训、考核和评审工作

(1)放宽政策规定、突破条件报名扣5分;

(2)未按时做好本县晋升材料的上报工作扣3分;

(3)未按权限自行审批的扣5分;

(4)上报材料不合格扣3分;

(5)将矛盾上交扣5分。

信访工作

20分

(1)未认真做好工改的政策宣传和日常工资福利政策的解释工作,矛盾上交扣5分;

(2)出现越级上访和因执行政策不当引非正常群众上访扣5分。

军转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军转

安置

30分

按要求完成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任务,并做好军转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安置任务扣5分;推迟1个月完成安置任务扣3分;出现军转干部1人次上访扣10分。

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30分

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稳定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坚决杜绝各种上访事件。

因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企业军转干部赴市上访的扣10分,赴省上访的扣20分,进京上访的扣30分。

20分

按照省厅有关解困文件规定,及时将各项补助足额发放到位,准确核实企业军转干部的各类补助。

未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的,每人次扣10分。

20分

建立企业军转干部维稳机构,做好特困户补助工作。

未建立维稳领导小组和包保责任制的扣5分;春节、“八一”未开展走访慰问的扣3分;对符合医疗救助人员未进行救助的扣5分。

职称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聘任工作

10分

岗位结构比例核算,每迟报1月扣2分;弄虚作假一次(单位扣2分)

15分

竞争上岗,择优级聘任。

未开展不得分;未按要求办择优聘任,举报经查实每次扣5分

10分

聘任报审,每迟报1月扣5分;超比例报,一人次扣2分

资格申报工作

10分

资格审查,经审查每一人次不合格扣1分

15分

申报材料公示,发现弄虚作假每一人次扣2分

10分

申报材料报送,迟报一天扣1分

其它

20分

上缴费用,年底(12月20日前)未交清扣20分

10分

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迟报一天扣1分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项目申报

20分

1、7月底之前,第县至少申报1项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的引智项目(10分);

2、每县至少组织1个引智项目参加国际人才交流会(10分)。

项目执行

20分

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按要求接待好专家,确保专家安全(10分);做好项目总结和经费核销工作(10分)。

培训工作

10分

按市局分解的出国(境)培训计划,落实人员参训,督保参训人员写好培训总结。

“一村一品”工作

20分

积极配合做好“一村一品”示范点建设的相关工作(10分),重点做好本县示范点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10分)。

材料报送

20分

1、于布置的工作及时反馈,按要求上报的有关材料(10分,迟报1天扣1分,迟报2天以上再扣4分。

发生退回材料1次扣1分,退回2次以上再扣4分);2、好引智宣传报道工作,至少在《江西引智通讯》上稿1篇或《抚州人事信息》上稿2篇,未完成任务该项不得分(2分);3、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引智工作业务培训(3分);4、要求上报年度引智工作总结(5分)

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理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开展岗位设置调查摸底工作

10分

未开展扣10分

省、市文件下发后,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布进行布置

15分

未布置扣15分

按照规定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和审批

15分

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扣15分

按要求设置岗位

15分

未按要求设置扣15分

按要求开展岗位聘用

20分

未按岗位要求聘用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25分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人才培训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公务员培训

15分

按上级的要求开展公务员培训和考试,参训率和参考率达98%,得满分;参训率在98%以下,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15分为止

10分

完成市时下达的公务员调训任务,实际参训人数低于市里下达的调训数,每少1人次扣2分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15分

参加全省统一布置的继续教育培训和统考,参训率和参考率达98%,得满分;参训率在98%以下,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5分,扣完15分为止

10分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班,无乱收费现象。

被群众举报1次并查实的,扣10分

培训基地管理

15分

严格对基地进行管理,并且定期对基地进行考核。

有考核台账的得满分,无考核台账的不得分

培训创新

10分

在培训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措施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有特色并取得明显效果,被上级有关部门认定为有创新的得满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费用上交

25分

严格按照通知时间上交和结清费用,欠款每2000元扣1分

人事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信息工作

50分

全年报送市局信息稿10条;在《抚州人事信息》上稿6条;报送厅信息3条;在《江西人事信息》上稿2条。

每向市局少报1条信息扣1分;每向省厅少报1条信息扣2分;在《抚州人事信息》少上1条信息扣2分;在《江西人事信息》少上1条信息扣3分

宣传报道工作

20分

全年在市厅级上报刊发表宣传人事工作的新闻稿件2篇以上,每少上1篇扣5分

调研工作

10分

完成交办的调研工作任务,每年上报一篇调研文章到人秘科。

未完成交办的调研工作任务扣5分;未上报调研文章扣5分

年度工作总结

10分

按时保质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未上报则不得分

征订人事工作文件选编

10分

全年征订《人事工作文件选编》10册,每少征订1册扣1分

人事信访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制度建设

30

1、建立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的,得20分。

2、建立了局领导接访制度的,得5分。

3、建立了重大信访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处理办法的,得10分。

4、有规范的信访工作流程和处理办法的,得5分。

接访处访

50

1、导亲自参与协调处理重要信访及疑难信访问题的,得5分。

2、集体访、异常访及其他重要来访反映敏捷、处理及时,未因工作不到位引发上访的,得10分。

否则,每发生一例,则扣2分,扣完为止。

3、有专(兼)职信访人员处理信访问题的,得5分。

4、信初访一个月内全部办结的,得5分。

否则,每发生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5、复信访率控制在10%以内的,得5分。

否则,每超一个百分点,则扣1分,扣完为止。

6、越级访的,得20分。

如发生一例赴市上访,扣2分,赴省不访扣5分,赴京上访扣10分,扣完为止。

转办件处理

20

1、要求及时处理并反馈市局转办信访件的,得10分。

否则,每发生一例扣5分。

2、生越级集体访时,能按要求及时派人做好工作并接回上访人员的,得10分。

否则,每发生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人事政务环境建设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制度建设

20

1、建立健全各项机关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的,得10分。

2、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项制度的,得6分。

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的,得4分。

依法行政

50

1、严格依法行政,未出现突破政策法规界限,以权谋私、乱开口子、行政乱作为现象的,得30分。

存在虚报浮夸、铺张浪费、搞形式主义现象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有态度生硬、说话口气大、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等现象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有行政不作为,对群众和管理服务对象的合理申请或要求,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不办理完毕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有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甚至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行为的,每发现一例扣4分。

以上各项扣分扣完为止。

2、严格按国家和省里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未出现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的,得10分,否则,每发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3、严格按“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得10分。

未设置政务公开栏的,扣2分;可以公开的文件和资料,没有及时在政务公开、有关媒体和网站公开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

以上各项扣分扣完为止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30

1、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认真执行的,得4分。

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制定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不切合本单位实际、措施不力的,扣3分。

2、按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各阶段工作的,得20分。

自查自纠不深入,查找出来问题不突出的扣5分;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未梳理归类的,扣1分;能及时整改但未及时整改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制定了整改措施但未落实到位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对制定了整改措施但未落实到位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对具体人和具体单位反映的问题未答复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意见建议未作出说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每发现一例扣2分;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没有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具体打算的,每发生一例扣2分。

以上各项扣分扣完为止。

3、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民评材料的,得6分。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4、民评工作被市里评为前三名的,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2分。

自身建设工作考评标准

内容

量化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思想

建设

25

1、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地进行传达贯彻,并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10分);

2、学习制度、有要求、有安排,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5分);

3、积极参加市局部署的主题或中心教育活动,高质量地完成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10分)。

作风

建设

25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和指示有力,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好,工作节奏快,干部工作作风扎实(10分)凡干职工出现因作风拖拉、办事推诿被投诉属实或因违规违纪被查处的本项不得分;

2、能高质量地完成市局督办或交办的工作,及时反馈情况15分(1件未办扣5分,扣完为止)

组织

建设

25

1、领导班子健全,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强,能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使用干部(10分),有干部提拔重用的加5分;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工作部署,各项中心工作有专人抓并按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10分)

制度

建设

25

1、规章制度建设完备,并能抓好制度的执行(10分);

2、文件管理规范、科学,建立收发文制度(15分);(凡出现行文不规范、越级呈文或文种不符、审核不严出现差错的每件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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