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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信息通信技术ICT指标定义

电信/信息通信技术(ICT)指标定义

最终版本(2007年4月)

国际电联代码

指标

定义

固定电话网

1

112

运营中的(固定)电话主线

电话主线系指将用户终端设备与公众交换网进行连接的并在电话交换设备上拥有专门端口的(固定)电话线。

该术语与通信文件中常用的主站或直接交换线(DEL)为同义词术语。

电话主线可能不同于接入线或用户线。

该指标中涵盖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通道的数量。

若未包括其中,应以注释予以具体说明。

固定无线用户亦应包括其中。

2

117

本地公众交换机的总容量

本地公众交换机的总容量与可被连接的最大主(固定)线数相对应,因此该数字包括已连接的主线及可用于未来连接的主线,包括用于交换机技术操作的主线(测试号码)。

应衡量交换系统的实际容量,而非系统升级或采用压缩技术后的理论上的潜在容量。

3

1142

与数字交换机连接的主(固定)线百分比

将与数字电话交换机连接的主(固定)线数除以主线的总数即可得出这一百分比数。

该指标不衡量数字交换机的百分比、局间数字线路百分比或网络数字终接点的百分比。

在相关答复中应说明定义中所包括的主线是否仅代表运营中的主线,还是代表总容量。

4

116

住宅主(固定)线

百分比

将家庭主(固定)线数(即,非企业、政府或其它工作单位所使用的主线或作为公用电话设备的主线)除以主线总数即可得出这一百分比。

在相关答复中应说明所采用的家庭的定义以及该定义的来源。

5

1162

城区主(固定)线

百分比

将城区主(固定)线数除以全国主线总数即可得出这一百分比。

应提供该国家使用的城区定义。

6

1163

拥有电话服务的地方数量

地方指一个国家自己定义的城市、城镇和乡村。

该指标反映拥有电话服务(固定或移动或二者兼备)的地方数量。

为了使该指标更加有益和有用,应提供地方总数以及电话服务所覆盖的地方人口数。

7

1112

公用付费电话

各类公用电话的数量,包括投币和插卡电话以及通话间(calloffice)中的公用电话。

亦应包括私人场所安装的供公众使用的电话以及移动公用电话。

应将所有公用电话(无论其能力如何)计入其中(如,仅可打本地或国内长途的电话)。

如果有关国家对“付费电话”所做的定义不同于上述定义(如,不包括私人场所安装的付费电话),那么在相关答复中应说明该国自己的定义。

蜂窝移动网

8

271

蜂窝移动电话用户(后付费+预付费)

使用蜂窝技术向公众交换电话网(PSTN)提供接入的公众移动电话业务的便携式电话签约付费用户,其中可以包括模拟和数字蜂窝系统。

这些用户还包括IMT-2000(第三代,3G)用户。

公众移动数据业务或无线寻呼业务的用户不应包括其中。

如该项业务具有具体名称,请以注释予以说明并说明该项业务启用的年份。

8.1

271p

蜂窝移动用户:

预付费

使用预付卡的蜂窝移动用户总数。

这些用户并非每月支付固定签约使用费,而是选择购买整块使用时间。

该指标应仅包括在合理时间范围内使用过系统的预付费用户。

应在注释中说明这一时间范围(如3个月)。

9

2712

数字蜂窝移动用户

签约数字蜂窝系统(如,GSM、D/AMPS、TDMA、CDMA)的用户总数,应包括预付费和后付费两种用户。

9.1

271L

低速和中速获取数据通信的用户数

以低于256kbit/s的低速接入数据通信(如互联网)的移动(如GPRS、CDMA1x(0版本)等)用户数。

WAP和i-mode是通过这些数据通信技术提供的业务。

这些业务一般被称为2.5G,尽管,CDMA1x(0版本)也可能是国际电联称为3G系列业务中IMT-2000的一部分。

这些业务包括:

-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是一种2.5G的移动标准,GSM运营商通常将其作为向3G(W-CDMA)进行迁移的步骤。

-无线应用协议(WAP)是一种无线通信协议,应用该协议可以创建先进电信业务并通过移动电话访问互联网网页。

-iMode是以分组手段传送无线数据的系统并使用小巧无线标记语言(CWML)而非WAP的无线标记语言(WML)显示数据。

i-Mode于1999年推出,是首个通过蜂窝电话浏览万维网的系统。

-CDMA1x(0版本)是IMT-2000系列标准的一部分,为CDMA用户提供升级,但一般情况下速率低于256kbit/s。

9.2

271mb

以宽带速度获取数据通信的蜂窝移动用户数

以宽带速度(这里指单向或双向速率大于或等于256kbit/s)*获取数据通信的蜂窝移动网络,如WCDMA、HSDPA、CDMA20001xEV-DO和CDMA20001xEV-DV等的用户数。

这些业务一般被称为3G或3.5G业务,包括:

-宽带CDMA(W-CDMA)是一项IMT-20003G移动网络技术,它以CDMA为基础,目前的分组交换数据传输速率最高为384kbit/s,但全面得到落实时,可高达2Mbit/s。

它在欧洲被称为全球移动电信系统(UMTS)。

-高速下行链路分组接入(HSDPA)是W-CDMA的升级。

一般情况下,下行链路数据传输速率为8-10Mbit/s。

与之相配合的是高速上行链路分组接入(HSUPA),其上行链路速率约为5Mbit/s。

-CDMA20001xEV-DO(优化数据通信的演进)是一项基于IMT-20003G移动网络技术。

它以分组交换数据传输速率可高达4.9Mbit/s的CDMA为基础。

*采用不同宽带定义的国家应在注释中予以说明。

10

271land

蜂窝移动网(陆地区域)的覆盖百分比

以百分比表示的蜂窝移动的陆地区域覆盖情况。

将蜂窝移动信号覆盖的陆地面积除以全部陆地面积即可得出。

11

271pop

蜂窝移动网(人口)的覆盖百分比

以百分比表示的蜂窝移动的人口覆盖情况。

该指标衡量在一蜂窝移动信号范围内的居民百分比,无论其是否是移动用户。

将蜂窝移动信号范围内的居民人数除以居民总数即可得出这一数字。

请注意,它不同于移动用户密度或普及率。

用户电报

12

311

用户电报用户线

用户电报用户线为将用户的终端设备与公众用户电报网加以连接的线路,在用户电报交换设备上拥有专门端口。

互联网

13

4213

(固定)互联网用户总数

4213=4213tfb+4213d

包括拨号、固定宽带用户总数、有线调制解调器、DSL互联网用户、其它宽带和租用线路互联网用户在内的固定接入互联网用户总数。

该数字应只包括在一段合理时间范围内使用过上述系统的用户。

该时间段(如,3个月)应在注释中予以说明。

13.1

4213d

拨号互联网用户

拨号互联网用户的数量。

拨号是为通过调制解调器和电话线与互联网进行连接。

需要访问互联网时,调制解调器将拨出一个电话号码。

该数字应只包括在一段合理时间范围内使用过有关系统的用户。

该时间段(如,3个月)应在注释中予以说明。

13.2

4213tfb

固定宽带互联网用户总数

4213tfb=4213cab+4213dsl+4213ob+4213l

宽带互联网用户总数。

这些用户付费以便以单向或双向等于或大于256kbit/s的速率高速接入公众互联网(TCP/IP连接)。

使用不同宽带定义的国家应在注释中予以说明。

衡量该统计数字时不考虑付费方法。

该数字不包括通过蜂窝移动网获取数据通信(包括互联网)的用户。

13.2.1

4213cab

有线调制解调器互联网用户

使用附于有线电视网调制解调器的互联网用户。

单向或双向速率应等于或大于256kbit/s。

13.2.2

4213dsl

DSL互联网用户

使用数字用户线路(DSL)技术的互联网用户。

DSL是一项通过普通铜线电话线向家庭和小型企业提供高带宽信息的技术。

其单向或双向速率应等于或大于256kbit/s。

13.2.3

4213ob

其它固定宽带互联网用户

使用(除DSL、有线调制解调器和租用线路以外的)其它固定宽带技术接入互联网的用户。

这些技术包括卫星宽带互联网、光纤到户互联网接入、以太网局域网、固定无线接入、无线局域网、WiMAX等。

其单向或双向速率应等于或大于256kbit/s。

该数字不包括临时宽带接入用户(如,PWLAN热点之间漫游的用户)和通过蜂窝移动网接入互联网的用户。

13.3

4213l

租用线路互联网用户

模拟租用线路互联网用户数。

其单向或双向速率应等于或大于

256kbit/s。

14

4212

估算互联网用户

互联网用户的估算数量。

越来越多的国家目前在通过定期调查进行估算。

通常而言,调查会说明某一特定年龄组人口的百分比(如,15-74岁)。

应提供该年龄组的互联网用户总数,而非由人口总数乘以该年龄组互联网用户的百分比。

在没有调查数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用户数量推算出一个估算数字。

应提供所使用的方法,包括提及使用频次(如最近一个月)。

14.1

4212f

女性互联网用户

百分比

在估算的互联网用户总数中女性所占的比例。

将女性互联网用户数除以互联网用户总数并乘以100即可得出这一数字。

14.2

4212f%f

女性互联网用户占

女性人口的百分比

女性互联网用户占女性总数的百分比。

将女性互联网用户数除以女性总数并乘以100即可得出这一数字。

15

424

PWLAN地点

公众无线局域网(PWLAN)地点(即热点)的数量。

PWLAN是基于IEEE802.1b的技术,通常被称作WiFi。

16

28

ISDN用户

系指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的用户数量。

可将之分为基本速率接口业务(即2B+D,ITU-TI.420建议书)和基群速率。

16.1

281

基本速率ISDN用户

基本速率接口业务的用户数量。

16.2

282

基群速率ISDN用户

基群速率接口业务的用户数量。

16.3

28c

ISDN话音通道等量

B通道等量将ISDN用户线路数量转换为等量的话音通道,是基本速率和基群速率等量的和。

基本速率用户数量乘以2,而基群速率用户的数量则依据所采用的标准乘以23或30。

17

4214

国际互联网带宽(Mbit/s)

以每秒兆比特(Mbit/s)计算的国际互联网带宽总容量。

如果容量为非对称容量(即,入局多于出局),则应提供入局容量。

17.1

4214og

出局

以每秒兆比特计算的国际互联网出局带宽总容量。

17.2

4214ic

入局

以每秒兆比特计算的国际互联网入局带宽总容量。

服务质量

18

123

主(固定)线(安装)等候清单

由于缺乏技术设施(设备,线路等)而未得到满足的连接公众交换电话网(PSTN)的请求。

该清单应反映出全国所有PSTN服务提供商报告的总数。

19

143

每年每百条主(固定)线故障数

一年中所报告的电话主(固定)线故障总数。

其中应排除并非由于公众电信运营商的直接责任而造成的故障。

将一年中报告的电话故障总数除以运营中的主线总数并乘以100即可得出这一数字。

每年每百条主线的故障数应反映出全国所有PSTN服务提供商报告的总数

20

141

下一个工作日排除的电话故障百分比

下一个工作日(即,不包括非工作日(如,周末和假日等))结束时已排除的所报告的PSTN故障百分比。

下一个工作日排除的电话故障百分比应反映出全国所有PSTN服务提供商排出的故障的总数。

话务量

21

1311m

本地固定电话话务量(分钟数)

本地固定电话话务量包括在主叫台所处的本地收费区域内交换的有效(接通)固定电话线路话务量。

在该区域内,一个用户可以按市话收费呼叫另一个用户(如适用)。

应以分钟数报告这一指标。

22

1312m

国内(固定)中继电话话务量(分钟数)

国内(固定)中继(长途)话务量包括在主叫台所处的本地收费区以外的台站所交换的有效(接通)国内固定电话话务量。

该指标应以话务量分钟数加以报告。

22.1

1313wm

国内固定到移动去话话务量(分钟数)

在国家领土内从国内固定网到蜂窝移动网的去话分钟总数。

22.2

1311im

互联网拨号业务量(分钟数)

为接入互联网通过公众交换电话网进行的拨号会话分钟总数。

23

132mb

国际来话和去话固定电话话务量(分钟数)

国际来话和去话固定话务量的和(i132m+i132mi)。

23.1

132m

国际去话固定电话话务量(分钟数)

该指标包含始发于某一特定国家并去往该国以外目的地的有效(接通)固定话务量。

该指标应以话务量分钟数加以报告。

23.2

132mi

国际来话固定电话话务量(分钟数)

始发于一个国家以外并去往该国内某一目的地的有效(接通)固定话务量。

该指标应以话务量分钟数加以报告。

24

133wm

国内移动去话分钟数

移动用户在国内所打电话的分钟总数(包括去往固定和其他移动用户的分钟数)(i133wm=1331wm+1332wm+1332wmf)。

24.1

1331wm

去往同一移动网络的移动去话/始发分钟数

移动用户打往(本国内)同一移动网络的电话分钟数。

24.2

1332wm

去往其它移动网络的移动去话/始发分钟数

移动用户打往(本国内)其它移动网络的电话分钟数。

24.3

1332wmf

去往固定网络的移动去话分钟数

移动用户打往固定网络的国内去话电话分钟数。

25.1

1333wm

去往国际目的地的移动去话/始发分钟数

始发于某一特定国家并去往该国以外目的地的移动电话分钟数。

25.2

1335wm

去往移动网络的国际来话分钟数

移动网络接收的来自另一个国家的来话(固定和移动)分钟数。

25.3

1334wm

漫游分钟数(本网以外)

本网移动用户在国外(本网外)(如,出国旅行时)拨打和接收呼叫所产生的漫游分钟总数。

25.4

1336wm

外国用户的漫游

分钟数

访问(外国)用户在国内拨打和接收呼叫的分钟总数。

25.5

133sms

发送的短信(SMS)

向国内和国际目的地所发送的移动短信(SMS)总数。

25.6

133mms

发送的彩信(MMS)

向国内和国际目的地所发送的移动彩信(MMS)总数。

25.7

133rm

达成漫游协议的

国家数

达成漫游协议的国家总数。

在几家运营商具有不同漫游协议数量的情况下,达成漫游协议的国家总数。

举例而言,若运营商‘A’与国家‘1’‘2’、‘3’、‘4’和‘5’达成协议,而运营商‘B’与国家‘1’、‘6’和‘7’达成协议,达成漫游协议的国家总数应为‘7’。

26

132tb

国际来话和去话电话话务总量(分钟数)

国际固定和移动来话和去话话务量之和(i132t+i132ti)

26.1

132t

国际去话电话话务总量(分钟数)

该指标涵盖从某一特定国家始发去往该国以外目的地的有效(接通)固定和移动话务量。

应以话务量分钟数对该指标加以报告。

26.2

132ti

国际来话电话话务总量(分钟数)

始发于一个国家以外去往该国国内目的地的有效(接通)固定和移动话务量。

该指标应以话务量分钟数加以报告。

资费

27.本地固定电话业务资费–住宅

27.1.1

151

住宅电话业务的初装费

初装费(或连接费)系指申请基本住宅电话业务时的一次性收费。

如果在不同交换区存在不同的收费,则应采用最大城区的收费并以注释加以说明。

27.1.2

152

住宅电话业务的月租费

月租费系指签约使用PSTN业务反复发生的固定收费。

如终端设备市场为开放市场,则该收费应包括线路的租金,但不包括终端(如电话机)的租金。

应酌情分别说明首条电话线和随后更多电话线的收费情况。

如该月租费包括任何免费或降价通话单位,则应对此予以说明。

如不同交换区采用不同收费,则应采用最大城区的收费并以注释说明。

27.1.3

153

本地固定电话3分钟通话的价格(高峰费率)

本地通话费率系指使用用户自已的终端(即,并非通过公用电话)在相同交换区进行的3分钟通话的高峰费率。

27.1.4

153o

本地固定电话3分钟通话的价格(非高峰费率)

本地通话费率系指使用用户自已的终端(即,并非通过公用电话)在相同交换区进行的3分钟通话的非高峰费率。

本地固定电话业务资费–办公

27.2.1

151b

办公电话业务的

初装费

初装费(或连接费)系指申请基本办公电话业务时的一次性收费。

如果在不同交换区存在不同的收费,则应采用最大城区的收费并以注释加以说明。

27.2.2

152b

办公电话业务的

月租费

月租费系指签约使用PSTN业务反复发生的固定收费。

如终端设备市场为开放市场,则该收费应包括线路的租金,但不包括终端(如电话机)的租金。

应酌情分别说明首条电话线和随后更多电话线的收费情况。

如该月租收费包括任何免费或降价通话单位,则应对此予以说明。

如不同交换区采用不同收费,应采用最大城区的收费并以注释说明。

28

153tm

国际电话通话价格

该价格指由国内打往另一国家的3分钟直接拨打电话的费用(即,无话务员干预)。

应(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高峰时段通话费率和非高峰时段通话费率(折扣费率)。

应以本国货币为单位报告这一价格,并说明所采用的税种。

应提供打往所有国家的国际资费。

29.蜂窝移动资费

29.1

151c

蜂窝移动连接费

向新的签约付费用户收取的一次性初始费用。

不应将可退还的订金计入其中。

尽管有些运营商免收这一连接费,但其中并不包括用户识别模块(SIM)卡的费用。

SIM卡的价格应包括在连接收费中。

应以注释说明是否包含税金(最好包含)。

亦应说明收费方案中是否包含免费分钟数。

29.2

151pcard

蜂窝移动–价格最低廉的充值卡

该指标系指可用的价格最低廉的预付充值卡。

29.3

152c

蜂窝移动月租费

蜂窝移动业务的月租费。

由于许多国家提供种类繁多的收费方案,因此最好使用初始/连接费最低的资费。

如果(预付用户多于后付用户的国家)使用预付业务,月租费为零。

若方案中包含免费分钟数,应以注释说明。

还应以注释说明是否包含税金(最好包含)及税率。

29.4

153c

蜂窝移动–3分钟本地通话价格(高峰)

蜂窝移动电话用户向同一网络的蜂窝移动电话用户拨打的三分钟高峰时段的价格。

应以注释说明是否包含税金(最好包含)。

亦应说明该价格指预付价格还是后付资费。

29.5

153co

蜂窝移动–3分钟本地通话价格(非高峰)

蜂窝移动电话用户向同一网络的蜂窝移动电话用户拨打的三分钟非高峰时段的本地通话价格。

应以注释说明是否包含税金(最好包含)。

亦应说明该价格指预付价格还是后付资费。

29.6

153sms

蜂窝移动–短信(SMS)价格

使用移动手机发送的国内短信(SMS)的价格。

互联网资费

30.拨号互联网资费

30.1

4213c

拨号互联网连接费

为建立新的拨号互联网连接而收取的一次性初始费用。

可退还的订金不应计入其中。

应以注释说明是否包含税金(最好包含)。

30.2

4213s

拨号互联网月租费

拨号互联网业务的月租费。

应以注释说明是否包含税金(最好包含)。

该注释亦应在适用的情况下具体说明每月免费小时的数额。

30.3

4213p

拨号互联网–每分钟(高峰)连接价格

拨号月租费中所包括的互联网免费小时用完之后的每分钟(高峰)连接费用。

应以注释说明是否包含税金(最好包含)。

30.4

4213po

拨号互联网–每分钟(非高峰)连接加格

拨号月租费中所包括的互联网免费小时用完之后的每分钟(非高峰)连接费用。

应以注释说明是否包含税金(最好包含)。

30.5

4213_t20

互联网接入资费

(每月20小时)

该指标系指每月使用互联网20小时的最低价格,其中包括线路月租费、线路使用费和互联网接入费,外加可能征收的税金(因为住宅和商业消费者均使用这一业务)。

某一特定国家所选择的这一一揽子资费应为每月20小时的最低、广为使用(如属地区性服务提供商,则在首府城市提供这一收费)并毫无限制地向普通公众提供的收费(如,不包括公司内或有限时间内的促销价格,亦不包括与一些其它业务捆绑一起的价格)。

该指标假设每月进行20场平均时长为一小时的会话。

31.宽带互联网资费

31.1

4213bc

宽带互联网连接收费

新建宽带互联网连接的一次性初始收费。

可退还的订金不应记录其中。

应以注释说明是否包含税金(最好包含)。

31.2

4213bs

宽带互联网月租费

宽带互联网业务的月租费。

应以注释说明是否包含税金(最好包含)。

人员

32

51

全职电信工作人员总数

一国家电信网络运营商为提供公众电信业务,包括移动业务所雇用的全职人员。

应以全职等量表示兼职人员的情况。

32.1

51f

女性电信工作人员

全职女性电信工作人员的数量。

32.2

51fp

女性专业电信工作人员

全职女性专业电信工作人员的数量。

专业工作人员包含在ISCO-88第2组中。

33

51w

移动通信工作人员

蜂窝移动网络运营商雇用的工作人员总数。

在此仅指移动运营商雇用的工作人员,而非转售商雇用的工作人员。

33.1

51wf

女性移动电信工作人员

蜂窝移动网络运营商雇用的女性工作人员总数。

在此仅指移动运营商雇用的工作人员,而非转售商雇用的工作人员。

33.2

51wfp

女性专业移动电信工作人员

蜂窝移动网络运营商雇用的女性专业工作人员总数。

在此仅指移动运营商雇用的工作人员,而非转售商雇用的工作人员。

专业工作人员包含在ISCO-88第2组中。

收入

34

75

各种电信业务总收入

该指标为在一个国家内从各项(固定、移动和数据)业务中获得的电信总收入。

应排除非电信业务收入。

收入(营业额)包括所审议财年的电信业务盈收。

收入中不应包括前财年中赚取的收入,亦不应包括通过政府或外部投资者贷款获得的资金,还不应包括需偿还的用户付款或押金。

收入中应不包含专利使用费。

34.1

71

固定电话业务收入

来自固定电话连接、签约使用费和通话的收入。

34.1.1

711

固定电话连接收费收入

连接(安装)固定电话业务的收入。

可以包括移机或停机收费。

34.1.2

712

固定电话签约使用费收入

对签约使用PSTN进行反复收费的收入,可酌情包括设备租金。

34.1.3

713

固定电话通话收入

市话、国内长途和国际通话收入之和。

713=7131+7132+7133。

34.1.3.1

7131

市话通话收入

按适用零售用户收费标准获得的固定市话通话收入。

34.1.3.2

7132

国内长途通话收入

按适用零售用户收费标准获得的固定国内长途通话收入。

34.1.3.3

7133

国际长途通话收入

按适用零售用户收费标准获得的固定国际通话收入。

34.2

741

移动通信收入

提供各种移动通信业务,如蜂窝、专用集群无线电和无线寻呼等业务的收入。

34.3

741d

移动数据收入

诸如短信(SMS)、彩信(MMS)、高速网络接入、WAP使用等移动数据业务的收入。

34.4

741m

短信和彩信收入

诸如短信和彩信(SMS和MMS)的收入。

34.5

731

数据业务收入

来自数据通信(如分组交换)和互联网接入等数据业务的收入,而非电报或用户电报的收入。

34.6

7311

互联网业务收入

按适用零售用户收费标准获得的互联网业务收入。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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