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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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ocx

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

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学习中心:

内蒙古学习中心

学号:

090F08133095

姓名:

乌兰图雅

专业:

行政管理

指导教师:

杨晶晶

 

2015年9月3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意见表

学生姓名:

乌兰图雅学号:

090F08133095专业:

行政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指导教师意见:

(请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做出简要评述。

包括选题意义;文献资料的掌握;所用资料、实验结果和计算数据的可靠性;写作规范和逻辑性;文献引用的规范性等。

还须明确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全文以农村义务教育问题为题。

重点探讨分析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及其原因,然后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

全文结构完整,逻辑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观点鲜明,论据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论证方法合理,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更增加了论证的可靠性。

不足之处主要是语言不是很精炼。

 

指导教师结论:

合格(合格、不合格)

指导教师

姓名

杨晶晶

所在单位

内蒙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指导时间

2015年5月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阅意见表

学生姓名:

乌兰图雅学号:

090F08133095专业:

行政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评阅意见:

(请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做出简要评述。

包括选题意义;文献资料的掌握;所用资料、实验结果和计算数据的可靠性;写作规范和逻辑性;文献引用的规范性等。

还须明确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论文对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问题进行研究,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阴阳,第二部分对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归纳,第三部分对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文章结构完整,数据翔实,较好的论述了该选题,基本符合答辩要求。

 

修改意见:

(针对上面提出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评阅成绩合格,并可不用修改直接参加答辩的不必填此意见。

建议对文章格式进行进一步检查和修改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百分制):

67

评阅结论:

同意答辩(同意答辩、不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

评阅人姓名

吕后郊

所在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

评阅时间

2015.10.13

 

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本人所呈交的本科毕业论文《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论文中引用他人的文献、资料均已明确注出,论文中的结论和结果为本人独立完成,不包含他人成果及使用过的材料。

对论文的完成提供过帮助的有关人员已在文中说明并致以谢意。

本人所呈交的本科毕业论文没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没有侵权行为,并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论文作者(签字):

乌兰图雅

日期:

2015年 9 月 5 日

 

摘要

农民义务教育发展程度直接关系到我国城乡差距的缩小、农民致富能力的提高以及城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自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以来,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和进步,但也出现了一些诸如师资力量薄弱、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以及撤乡并镇带来的农村孩子上学不便等值得关注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思考和解决。

关键词:

1、农村义务教育2、内蒙古3、问题4、对策

(三)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素质明显提高3

(四)政府投入逐步增加3

三、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5

(一)义务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仍然相对较低5

(二)城乡义务教育政府投入差距明显5

(三)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问题5

(四)农村师资流失严重6

四、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若干思考7

(一)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观念7

(二)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7

(三)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优化教师结构7

(四)打破户籍制度,实行适龄儿童无条件接受义务教育制度8

(五)进一步改善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8

致谢10

参考文献11

一、引言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和重要目标之一。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教育是扶贫的最佳手段和根本途径,大力发展教育,是减少和改变贫困和地区发展不均衡、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而义务教育作为最基础的教育类型,能够赋予个人基本的知识与技能,塑造其健康的心灵与人格,是受教育者从事其他事务的一个基础平台。

然而,农村义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经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在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本文以内蒙古农村义务教育为研究对象,尝试对上述问题做出回答。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常住人口为24706321人,其中,城镇人口1013.88万人,占总人口的42.68%;农村人口1361.66万人,占总人口的57.32%;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05102人,文盲率由9.12%下降为4.07%。

可见,加快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的发展,对于提高整体人口素质、促使农牧民脱贫致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乃至社会和谐进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1985年,中央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自此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开始纳入法制的轨道。

1988年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7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关心各族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

内蒙古自治区的义务教育从此有了地方性法规的保障。

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至今,该区在发展农牧区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人口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

依据人口普查资料,内蒙古农村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从1982年的71.15%,到2000年的57.32%,农村人口数逐步减少;受小学教育人口数从1982年的448.42万人下降到2000年的421.57万人,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口数从1990年的213万人下降到2000年的137.33万人。

文盲及半文盲率从1982年的20%下降到2000年的10%左右,受教育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同时,受教育年限逐步延长,近2/3的旗县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了7年,九年义务教育得到全面普及,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从1986年的96.6%提高到1990年的97.2%,全区所有旗县如期完成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任务。

1996年,农牧区开始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工程,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5%。

2000年共有土左旗等32个旗县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2006年所有旗县实现了“两基”目标,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提前1年完成国家计划要求。

(二)义务教育条件明显改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通过“世行贫困贷款”、“义教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工程”、“扶困助学工程”等,带动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农村牧区中小学校舍总量明显增加,校舍质量大为提高,装备条件也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

2000-2007年的,内蒙古投资新、改、扩建校舍499.18万平方米,增加仪器设备值1.1亿元,增加课桌凳超过67万套,增加图书965万册,培训教师8.47万人次,98.85%的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实现了“校校通”。

在迎“国检”过程中,各地进行大规模的校舍修缮、校园绿化美化,配备了大量仪器设备和图书,大幅度改善了农牧区学校的办学条件。

2008年,继续改善农牧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其中国家“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的25个项目旗县、39所项目学校全部开工,已竣工4所;国家新农村卫生新校园试点工作有35所中小学纳入试点项目;圆满完成了国家三部委实施的农村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三)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教师素质是制约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和教育方针落实的关键因素。

20世纪90年代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持续不懈地致力于教师素质的提高。

2000年,通过“转、退、辞”等形式基本解决了历史形成的民办教师问题,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分流了一定数量的不适应教学要求的教师。

2003年,新课程改革实验在全区推广之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科教师得到最大范围的业务培训。

2007年,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取得新进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2008)》的规划和要求,继续开展了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及新课程培训者培训,圆满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推动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和“特岗教师”计划,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合格率和学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009年,小学专任教师合格率为99.38%,专科以上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7.68%,其中,本科以上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8.12%,大部分教师基本能适应现代教育教学发展的需求。

(四)政府投入逐步增加

“八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事业费支出累计达63.72亿元,年均递增18.2%,比“七五”期间的34.52亿元,增长了84.6%;预算内教育经费达到23.44亿元,占全区财政支出的比例的18.75%,初步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并通过发展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鼓励社会集资、建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

依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自2002年秋季实施义务教育“一费制”,2004年开始,实施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2006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两免一补”政策推动了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的进程,完善了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将农牧区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两免一补”进一步落实。

对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8:

2的比例分担,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

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筹措资金8.7亿元,全部免除了农牧区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为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受助学生达到208万人,占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75%”。

2007年,政府进一步提高了农牧区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即小学生由每生每月15元提高到30元,初中生每生每月由21元提高到45元。

有47.8万学生享受到生活补助,占寄宿生的61%。

与此同时,自治区本级财政增加免费教科书专项经费,将自治区规定课程的教科书也纳入免费范围,全区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人数达168万人。

 

三、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保障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方面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

(一)义务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仍然相对较低

尽管2006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了“国检”,但应该看到这次“两基”达标是低水平的。

由于基础薄弱等原因,达标过程带有一定的突击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农牧民对优质教学资源需求的不断提高,不少指标由基本合格变为基本不合格。

据2002-2008学年初的农牧区初中的毕业生数和招生数的对比统计推算,2002年的招生数为122149人,2005年毕业人数为100846人,2005年招生数为85056人,2008年的毕业生数为38130人。

即使考虑农牧区初中学生有可能转到旗县镇的初中就读这一因素,其流失比例也是令人担忧的。

因此,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方面,农村义务教育情况并不乐观,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生的人数有增加的迹象,义务教育巩固的任务异常艰巨。

(二)城乡义务教育政府投入差距明显

以生均教育经费为例,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小学生均教育经费平均为1267元,农村为693元,城镇是农村的1.82倍;初中生均教育经费城镇平均为1671元,农村为953元,城镇是农村的1.75倍。

在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上,城乡差距更大:

2001年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为95元,农村为28元,城镇是农村的3.39倍;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是146元,农村为45元,城镇是农村的3.24倍。

这表明城镇的义务教育投入明显高于农村的义务教育投入,加上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本身有着地理位置偏远、生源少等种种限制因素的存在,造成如今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在各个方面均落后与城镇的义务教育事业。

(三)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问题

调研发现,农村义务教育现在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是撤乡并镇带来的中小学数量的减少。

以内蒙古自治区A乡为例,A乡原来有11个村,每个村有一个小学,小学的规模虽然不是很大,从幼儿园到小学4年级有60多个孩子,有3个老师,这种情况下,10岁以下的孩子在本村就可以就读,到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年龄也稍大了,可以到邻村的规模稍大一点的小学去读书。

撤乡并镇后,该村的学校也被撤了,现在村上的孩子上学很不方便。

为此,村民的解决方法有两种,第一是母亲带着孩子举家迁到县城或镇上,这种方法给家庭带来很大的额外支出,房租,交通费,生活费等,第二种是让孩子在邻村的学校与家里来回跑,这种虽然开支较小,但是年龄太小的孩子,在往返学校的路上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同时,农村留守儿童多数由祖父母、亲戚照顾,由于这些人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对于孩子学习方面无法给予正确的督导监督。

在生活方面,过分溺爱孩子这种教育方法不利于孩子成长发育。

义务教育阶段是性格形成的重要阶段,正确的教育方式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一旦教育方法不当将会影响孩子的以后的发展。

(四)农村师资流失严重

由于农村区条件艰苦,教师待遇偏低,使得农村牧区师资流失严重。

目前,农牧区的教师队伍之中,县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很多都流向了城镇的中小学。

比如,包头市许多中小学尤其是中小学名校中都有很多来自于农区的优秀教师,更加剧了农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下降。

这几年,为解决农村教师队伍问题,包头市也出台了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政策,并且推行了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进修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牧区教师队伍的素质,解决了一些农村和贫困地区合格教师紧缺和素质不高的问题。

但是在今天城乡差距依旧较大的情况下,现有的政策措施还不足以改变现实。

因此,必须将城市教师支教农村和农村教师到城市学习进修的政策、措施制度化,建立稳定的城乡教师双向流动机制,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

四、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义务教育出现一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每一个问题都不是孤立地出现的,如:

由于教育投入不足,导致办学条件落后、教师待遇不能得到保障,进一步导致优秀人才进不来、现有人才留不住;办学条件落后、师资水平低下,导致学生厌学、辍学等。

而每一种原因的出现,又具有其内在的原因。

(一)经费投入不足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央投入少,地方政府经济实力薄弱,经费来源渠道少,是义务教育经费得不到保障的主要原因。

2001年,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农村义务教育要全面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土”的体制:

县负责统发教职工工资、负担部分公用费用、筹措新增校舍建设和改造资金、购置图书仪器等。

并由县偿还乡(镇)、村所欠义务教育债务,中央、省、市财政起补助作用。

在这种体制下,诸如农村教师工资的拖欠、中小学危房的改、扩建等具体问题都得到了一定的落实和解决。

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国家在义务教育上的投入相比“以乡镇为主体”时期财政投入有所增加,但中央财政在总投入中的作用未能体现。

筹措教育经费的责任主要落在县财政身上。

但是,对于部分财政实力不强的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己经成为沉重负担。

税费改革后,县财政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在地方财政支出中占到很大比重,越穷的地方越高,高的占到70%--80%。

虽然中央承诺要加大对税费改革省份的转移支付力度,但中央转移支付不足以弥补县财政所有的经费缺口。

而且转移支付制度上的不健全,也使转移支付资金完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上得不到保证,过分相信县财政的筹资能力,原被给予厚望的县财政将不堪重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问题重重是必然的。

(二)城乡教师待遇差距过大

农村教师待遇差、工作条件艰苦,难以吸引优秀人才,是造成农村教师学历低、素质低的主要原因。

多年来我国城乡教师分配上一直呈现冰火两重天的现象,一方面,城里的教师超编严重,一方面,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教师又严重不足。

造成这种原因并不是人才不足。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发布的2009年《经济蓝皮书》预计,2008年年底将有100万高校毕业生不能就业。

许多大学生宁愿在家待业与不愿意到农村当教师,看上去令人费解,但事实上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

一是农村教师收入低、城乡教师收入差距大。

大多数农村教师和县镇教师反映没有按时或足额领到津贴补贴。

二是农村教师福利待遇差、医疗、住房仍面临突出困难:

近年来,各级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努力改善教师的福利待遇。

教师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教师住房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但部分地区教师医疗保障尚未落实,农村教师住房问题尚未解决。

三是农村教师工作条件较差:

国家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一系列义务教育重大工程项目以来,教师工作条件明显改善,远程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但是农村学校教学条件却不能满足需要。

农村学校教师工作环境不利,教学条件无法满足教师利用现代教育信息的要求。

特别是随着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大量增加,教师和管理人员未作相应调整和补充,导致教师额外增加了大量管理工作,延长了工作时间。

 

五、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若干思考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农村义务教育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去的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形势很严峻,问题仍然很多。

能否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足发展。

(一)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观念

提高农村教育质量,首先要提高人们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这个问题需从政府和父母两方面着手。

政府方面,关键要靠领导重要坚持“经济发展、教育先行”的思想观念,像抓好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少讲空话,多干实事。

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牺牲一点速度,也要把教育问题解决好。

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观念,将农村教育事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奠基性工程。

县乡政府要把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作为政府的大事来抓,将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乡镇领导的政绩考核内容。

父母方面,父母要尽可能为孩子创造好的受教育环境。

其次,还应加大《义务教育法》的执法力度。

《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已二十年的时间,然而在农村的执行情况却不尽人意,贫困农村地区尤其是这样。

一旦有学生不上学,很少引起关注,更谈不上千方百计地去解决问题。

没有人意识到这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更没有人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育法制的缺失是贫困农村地区初中学生辍学难以控制的重要原因。

因此,加大《义务教育法》的执法力度是控制辍学的重要措施。

其一,在贫困农村地区仍然有必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尽管在“普九”时已经宣传过),使有关各方(政府、学校、家庭)明确自己在确保学生完成义务教,控制初中生辍学方面应该承担的义务。

其二,明确《义务教育法》的执法主体。

《义务教育法》执法难,难在执法主体不明确。

鉴于教育法在我国主要属于行政法体系,我们建议《义务教育法》执法主体应明确为地方政府,在农村则是乡镇政府。

政府应成为控制初中学生辍学的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要象考核经济指标那样考核地方政府的控辍情况。

地方政府要经常检查学校学生辍学情况,督促学校做好“学困生”(辍学生)的转化工作。

当遇到学校不能解决的影响辍学的问题(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家长无故不让孩子上学等),应由政府出面,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手段解决问题。

(二)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增加投入是根本保证。

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实现对农村中小学财务工作的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各项支出活动,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及时、规范、安全、有效,杜绝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保证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的合理收支。

同时,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中小学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和中小学危房改造结合起来,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步伐,使农村学校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优化教师结构

把提高农村教师水平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教师工资由县统筹发放的办法,建议教师政策性增资由国家负担,由县统筹发放,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工资差别,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地发放到学校或教师手中。

同时,要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医疗保险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从教。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村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结构,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淘汰无教师资格人员,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

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制定优惠政策,比如新分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任教一定年限的锻炼制度、教师职称评定必须有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的评审制度等,鼓励教师到农村特别是贫困乡镇中小学任教,从制度上解决农村师资紧缺问题。

(四)打破户籍制度,实行适龄儿童无条件接受义务教育制度

让原来的留守儿童能够跟随父母身边接受教育。

改革二元户籍制度,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为城乡人口特别是人才的跨区流动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同时,义务教育体制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调整,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有关制度,只有现行户籍制度和义务教育体制双方面同时改革才能根本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问题。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最大的困难是无法应付其流动性,因为教育,尤其是小学阶段的基础教育是比较稳定的教育环境的。

流动人口的子女长期处于流动之中,无法接受系统的教育,孩子的学习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越学越乱,越乱就越不想学。

因此,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组织创新的一个关键,就是要针对其流动性,设计出能够让他们接受比较完整的阶段性教育的方案,以保证他们起码能够获得阶段性的完整的教育。

我国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探索有利寄宿学校比较稳定的特点,来实现“异地教育和异步流动”。

具体做法是,当流动人口自己在流入地比较稳定以后,把孩子接来同住。

在附近的寄宿学校解决孩子的入学问题.当父母又流向新的城市的时候,孩子不要先跟父母到新地方。

而是留在原来的寄宿学校内继续接受教育,父母与孩子实行异步流动,而在异地教育。

等到孩子的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由原来的学校开具证明,说明该孩子的学习情况。

父母在新的地方联系好新的接受学校之后,才把孩子接到新的地方。

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孩子学习上所必须的连贯性。

虽然父母仍然在地区之间不断流动,孩子却没有因此受到大的影响。

此外,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寄宿制度。

那些没有学校的村庄的小孩到邻村上学可以寄宿在学校,年龄的孩子早晚由家长接送,年龄稍大的可寄宿在学校,这样可以解决孩子上学不便的问题,以及上学路上的安全问题。

(五)进一步改善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总体来看,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还是低水平的,与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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