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对策可行性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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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对策可行性分析
7.污染防治对策可行性分析
7.1.环保措施综述
7.1.1.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
本项目从生产工艺方面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同时对生产中不可避免产生的废气、废水(液)、废固采取了切实有效的环保措施,并考虑回收利用,同时严格控制直接排入环境的“三废”及污染物浓度和数量,使其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力求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7.1.2.认真贯彻实施总量控制原则
本项目采取切实可行的“三废”治理措施,将装置的“三废”治理与天华富邦公司和园区的综合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实现总量控制。
7.1.3.严格执行有关的环保标准和法规
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首先考虑回收利用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原辅材料,降低能耗,变废为宝。
并严格控制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的浓度和数量,使其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和要求。
7.1.4.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本项目对无论是在正常生产工况、非正常生产工况,还是事故状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各种有效的处理和回收措施,将污染物的最终排放降低到最低程度,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全面的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地把原料转化为产品,避免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7.2.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论证
7.2.1.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来源于两部分:
一是厂址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泥沙等悬浮物很高。
二是场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含CODcr、BOD5、NH3-N、SS等污染物质。
(1)施工中应设置清洗池、清洗工具的废水用于调浆不外排。
(2)在施工现场建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该经沉淀后上清液尽可能回用,底部泥浆与建筑垃圾一起另作处置,严禁将泥浆水直接排放。
(3)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天华富邦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7.2.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施工期间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废气和扬尘的污染,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同时贯彻执行当地或园区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纳入本企业环保管理程序,拟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施工期开挖土方,建筑材料装卸、使用和运输过程会产生粉尘、扬尘污染,应经常保持和维护施工道路路面的清洁、湿润以减少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
(3)施工建设尽可能使用商品混凝土,若因条件限制确定需设置搅拌机或人工搅拌的工地,为避免扬尘,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建材堆放和混凝土拌和,水泥应存放在散装水泥罐中,在下部放料口设置防尘袋。
(4)选择合理运输线路减少扬尘对工地附近居民和邻近天华富邦公司装置的影响。
(5)装车不宜过满、所有运建渣和建筑材料车辆需密闭运输,防止运输过程散落造成扬污染。
(6)严禁抛撒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
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
沙、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堆放场地,必须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7)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对收集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理、打包装运。
7.2.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噪声强度大的机械(如打桩、混凝土拌和等)作业点应远离居民生活区设置。
(2)按照有关规定对打桩机等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不得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
工程需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的需领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
(3)尽量避免可控制噪声,如汽车呜笛,抛扔钢管等。
(4)应在工地四周设置护围屏障,以降低噪声、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7.2.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
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以及不能回填的废渣,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
(2)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与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时,应要求承包公司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填埋。
(3)外运各种建筑垃圾时,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应沿指定的方向行驶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
(4)避免雨天开挖基础,减少水土流失。
(5)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统一处理。
通过施工单位从技术、管理两方面推广“文明施工”,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可有效地约束和控制施工期的“三废”、噪声及水土流失量,将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治理措施可行。
施工期环保费约为7万元,拟纳入到工程费用中。
7.3.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论证
7.3.1.废气处理系统及效果分析
本项目针对各类废气所含污染物的性质和浓度,分别采取不同的控制和治理措施,以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国家制定相关的排放标准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1)DPC装置苯甲醚分离器、MB分离塔以及DPC精制塔产生的不凝气,约(主要含0.07vol%甲醇、0.12vol%碳酸二甲酯、0.03vol%苯酚、2.3vol%CO2、20vol%O2、77.48vol%N2),送本项目新建焚烧装置焚烧处理。
(2)PC真空系统含苯酚废气经水洗后送本项目新建焚烧装置焚烧处理。
(3)PC装置的模头排气、添加剂配制含尘废气经水洗塔水洗后,通过38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4)双酚A(BPA)贮存系统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5)热油炉以天然气作燃料,烟气中SO2<10mg/Nm3、NO2<150mg/Nm3、烟尘<5mg/Nm3,烟气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
(6)在长期运行的情况下,聚碳酸酯装置模头会出现堵塞,届时用模头清理炉处理附着在模头上的PC树脂(每年约5次,每次24小时),模头清理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经2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7)本项目DPC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和PC真空系统经水洗的含苯酚废气,以及DPC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液和PC装置废树脂,送本项目新建焚烧装置焚烧处理。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一览表见表7.3-1。
7.3.2聚碳酸酯(PC)含尘废气
PC装置模头和添加剂配制产生的含尘废气(约17700Nm3/h,粉尘浓度约110mg/m3),通过水洗塔洗涤,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为30mg/m3,去除效率可达72.7%,处理后的废气经38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
PC装置BPA贮存产生含尘废气(约2000Nm3/h,粉尘浓度约500mg/m3),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为30mg/m3,去除效率可达94%,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
PC装置含尘废气处理效果见表7.3-2。
表7.3-2PC装置含尘废气处理效果
废气名称
污染物
废气量
Nm3/h
处理前
处理后
除去量
kg/h
处理
效率
mg/m3
kg/h
mg/m3
kg/h
模头和添加剂配制含尘废气
粉尘
17700
110
1.947
<30
0.531
1.416
72.7%
BPA贮存
含尘废气
粉尘
2000
500
1
<30
0.06
0.94
94%
注:
粉尘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颗粒物标准30mg/m3。
表7.3-1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一览表
装置
名称
编号
废气来源
废气
名称
废气量
(Nm3/h)
处理前污染物组成
处理措施
处理后污染物组成
排放
规律
碳酸二苯酯
G1
精制苯酚罐、DMC储罐呼吸苯甲醚分离不凝气
储罐废气及不凝气
2200
甲醇0.07vol%
碳酸二甲酯0.12vol%
苯酚0.03vol%
CO22.3vol%
O220vol%
N277.48vol%
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见焚烧炉排放数据(G9)
连续
G2
MB分离塔、DPC精制塔不凝气
不凝气
聚碳
酸酯
G3
模头排气
含尘
废气
17000
粉尘110mg/m3
经水洗塔处理后,通过38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粉尘30mg/m3
连续
G4
添加剂配制
含尘
废气
700
粉尘110mg/m3
经水洗塔处理后,通过38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粉尘30mg/m3
连续
G5
BPA贮存
含尘
废气
2000
粉尘500mg/m3
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粉尘30mg/m3
连续
G6
模头清理炉
烟气
2500
NOX150mg/Nm3
SO210mg/Nm3
VOC~8mg/Nm3
通过20米高排气筒
排入大气
NOX150mg/Nm3
SO210mg/Nm3
VOC~8mg/Nm3
间断
G7
真空系统尾气
洗涤排气
含苯酚
废气
3200
苯酚28mg/m3
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见焚烧炉排放数据(G9)
连续
装置
名称
编号
废气来源
废气
名称
废气量
(Nm3/h)
处理前污染物组成
处理措施
处理后污染物组成
排放
规律
公辅
设施
G8
热油炉
烟气
9330
烟气黑度<1
烟尘<5mg/Nm3
SO2<10mg/Nm3
NO2<150mg/Nm3
VOC~7mg/Nm3
通过20米高排气筒
排入大气
烟气黑度<1
烟尘<5mg/Nm3
SO2<10mg/Nm3
NO2<150mg/Nm3
VOC~7mg/Nm3
连续
G9
焚烧炉
烟气
360000
苯酚<20mg/Nm3
烟尘<5mg/Nm3
SO2<10mg/Nm3
NO2<150mg/Nm3
VOC<30mg/Nm3
通过49米高排气筒
排入大气
苯酚<20mg/Nm3
烟尘<5mg/Nm3
SO2<10mg/Nm3
NO2<150mg/Nm3
VOC<30mg/Nm3
连续
7.3.3聚碳酸酯(PC)含尘废气
聚碳酸酯装置模头和添加剂配制产生的含尘废气(约17700Nm3/h,粉尘浓度约110mg/m3),通过水洗塔洗涤,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为30mg/m3,去除效率可达72.7%,处理后的废气经38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
聚碳酸酯装置BPA贮存产生的含尘废气(约2000Nm3/h,粉尘浓度约500mg/m3),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为30mg/m3,去除效率可达94%,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
PC装置含尘废气处理效果见表7.3-2。
表7.3-2PC装置含尘废气处理效果
废气名称
污染物
废气量
Nm3/h
处理前
处理后
除去量
kg/h
处理
效率
mg/m3
kg/h
mg/m3
kg/h
模头和添加剂配制含尘废气
粉尘
17700
110
1.947
<30
0.531
1.416
72.7%
BPA贮存
含尘废气
粉尘
2000
500
1
<30
0.06
0.94
94%
注:
粉尘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颗粒物标准30mg/m3。
7.3.3热油炉烟气
热油炉加热系统的燃料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热油炉烟气由20m排气筒直接达标排放,不需采取其它治理措施。
7.3.4焚烧炉烟气
本项目的有机废气、废液和废树脂采用焚烧方式处理。
焚烧炉烟气采取“旋风除尘+急冷+布袋除尘”,由49m排气筒达标排入大气。
在本章“7.5.2中,分析了废物焚烧处置方式的合理性和尾气达标的可靠性。
项目焚烧炉烟气能实现达标排放。
7.3.4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于罐区储罐的大、小呼吸损耗,以及装卸设施损耗。
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甲醇和VOC。
(1)工艺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措施
生产装置区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以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物料输送泵采用密封泵,以减少物料的挥发和溢出;同时加强液封、氮封系统的巡查工作,及时消除泄漏点,最大程度降低生产装置区的无组织排放。
(2)贮运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措施
1)精制苯酚储罐、碳酸二甲酯储罐呼吸排气送本项目废物焚烧装置焚烧处理。
2)原料碳酸二甲酯和副产品甲醇储罐采用浮顶罐,以减少物料在储罐内的蒸发空间,降低易挥发性有机物的蒸发损失。
3)碳酸二甲酯、苯酚卸车和甲醇装车尽可能采用鹤管、密闭液下浸没式装卸方式,避免污染物挥发损失。
(3)加强生产运行期设备管理,减少物料泄漏,严格控制装置动、静密封点泄漏率。
特别是加料和物料的输送,减少物料流出量,并达到“无泄漏工厂”的规定,同时建立必要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岗位巡检,以便发现泄漏及时消除。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措施可行。
7.4.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7.4.1.排水系统
本项目排水系统实行清污分流、污物分流的原则。
排水系统划分为:
生活污水系统、生产污水系统、清净废水系统、清净雨水系统、初期污染雨水系统、事故消防水系统。
(1)生活污水系统
本系统用于收集厂区生活污水,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生产污水系统
本系统用于收集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生产废水及设备、地面冲洗水等。
上述生产污水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清净废水系统
清净废水主要来自循环水站的排污水。
经检测达标可直接排至清净雨水系统排放,不达标时同生产污水一起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清净雨水系统
本系统主要用于收集和排放界区内非污染区雨水及生产装置污染区内的后期清净雨水。
地面雨水的收集采用雨水口、雨水支管和雨水干管,汇集后以重力流的方式通过雨水排出口排至厂区外雨水管网。
(5)初期污染雨水系统
本系统主要用于收集和排放各生产装置污染区域内初期雨水。
利用生产污水管道进行收集,以重力流的方式排至现有污染雨水收集池,提升送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6)事故消防水系统
本系统主要用于收集和排放各生产装置事故、消防后的废水。
利用清净雨水管道进行收集,以重力流的方式排至事故消防废水收集池,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以杜绝事故、消防后的水引起的污染。
(7)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根据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2X10万吨聚碳酸酯项目污水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函(见附件19),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常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特征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即苯酚<0.3mg/L、双酚A<0.1mg/L。
7.4.2.各装置废水处理方案
(1)聚碳酸酯装置真空尾气洗涤塔废水(约1.5m3/h),含苯酚0.6%wt,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园区接管标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模头尾气洗涤塔废水(约1.5m3/h),含苯酚1mg/L,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园区接管标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本项目循环水站排污水(约33m3/h),经检测达标时直接排至清净雨水系统排放,不达标时与生产污水送入污水处理站,同生产污水一并处理,达到园区接管标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4)装置区地面冲洗水、初期污染雨水、事故废水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园区接管标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5)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7.4.3.本项目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利用天华富邦公司闲置的污水处理装置,作为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站。
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为60m3/h,采用“格栅→曝气调节水解酸化池→HAF高效复合厌氧反应器→FSBBR流离生物反应器”的处理工艺。
鉴于本项目特征污染物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即苯酚<0.3mg/L、双酚A<0.1mg/L方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因此需对该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改造,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7.4.3.1现有污水处理站概况
本项目利用天华富邦公司闲置的60m3/h污水处理装置,该污水处理站原用于处理富邦公司2.5万吨/年丁二醇装置和γ—丁内酯产品系列装置的污水,2008年富邦公司建设年产6万吨丁二醇和PTMEG项目,配套新建一套120m3/h污水处理装置,采用美国麦王环保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技术,工艺主要为格栅+CAF气浮+好氧高效内循环反应器(JLCR)+高效水解反应器+MBR反应器。
目前,天华富邦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产生的污水均送120m3/h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实际处理量约70m3/h左右,投用后运行良好,稳定高效,确保了公司废水的达标排放。
因此,原配套用于处理年产2.5万吨丁二醇和1万吨丁内酯装置的60m3/h污水处理装置已闲置,仅是为了维护系统进入少量污水维持运行,因此本项目拟利用富邦公司60m3/h污水处理装置,作为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站。
待本项目建成后,该污水处理装置仅用于本项目污水。
处理合作协议见附件9。
现有60m3/h污水处理站概况见图7.4-1。
7.4.3.1现有污水处理站概况
本项目利用天华富邦公司闲置的60m3/h污水处理装置,该污水处理站原用于处理富邦公司2.5万吨/年丁二醇装置和γ—丁内酯产品系列装置的污水,2008年富邦公司建设年产6万吨丁二醇和PTMEG项目,配套新建一套120m3/h污水处理装置,采用美国麦王环保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技术,工艺主要为格栅+CAF气浮+好氧高效内循环反应器(JLCR)+高效水解反应器+MBR反应器。
目前,天华富邦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产生的污水均送120m3/h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实际处理量约70m3/h左右,投用后运行良好,稳定高效,确保了公司废水的达标排放。
因此,原配套用于处理年产2.5万吨丁二醇和1万吨丁内酯装置的60m3/h污水处理装置已闲置,仅是为了维护系统进入少量污水维持运行,因此本项目拟利用富邦公司60m3/h污水处理装置,作为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站。
待本项目建成后,该污水处理装置仅用于本项目污水。
处理合作协议见附件9。
60m3/h污水处理站现有工艺流程示意见图7.4-2。
图7.4-2污水处理站现有工艺流程示意图
7.4.3.2改造方案
本项目利用天华富邦公司闲置的污水处理装置,作为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站。
鉴于本项目特征污染物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即苯酚<0.3mg/L、双酚A<0.1mg/L方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因此需对现有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改造,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改造内容如下:
将现有FSBBR好氧廊道改造为A-O+MBR工艺,由于现有污水处理装置的FSBBR好氧廊道运行时间较长,曝气管大量堵塞,球形填料老化严重,导致填料内部的火山岩散落在池底,严重影响了装置的运行和处理能力。
现在装置的处理能力还不足设计能力的30%。
建议将好氧廊道改造为A-O+MBR工艺。
MBR工艺是膜分离单元和生物处理单元相结合的新型水处理技术,它使用膜组件替代传统活性污泥法中的沉淀池来实现泥水分离。
其工作原理为:
大量的活性污泥在生物反应器内与废水中的可降解有机物充分接触,通过氧化分解作用进行新陈代谢以维持自身生长、繁殖,同时使有机污染物降解,膜组件通过机械筛分、截留等作用对废水和污泥混合液进行固液分离,大分子物质等被浓缩后返回生物反应器,从而避免了微生物的流失。
MBR膜的孔径在0.1~0.4μm左右,能够截留住活性污泥以及绝大多数的悬浮物,获得清澈的出水。
为了使得膜能够连续长期稳定的使用,在中空丝膜的下方以一定强度的空气不断对膜进行抖动,既起到为生物氧化供氧作用,又防止活性污泥附着在膜的表面造成膜的污染。
生物处理系统和膜分离组件的有机组合,不仅提高了系统的出水水质和运行的稳定程度,还延长了难降解大分子物质在生物反应器中的水力停留时间,加强了系统对难降解物质的去除效果,该技术特别适用于有机物浓度高、处理要求高的有机化工、医药等行业的废水处理以及中水回用处理。
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示意见图7.4-3。
改造/新增设施
原有设施
图7.4-3改造后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示意图
7.4.3.3污水预处理可行性分析
(1)处理能力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利用天华富邦公司闲置的污水处理装置,经改造后作为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为60m3/h,本项目需处理的污水量约40m3/h,待本项目建成后,该污水处理装置仅用于处理本项目污水,其处理能力可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2)处理工艺的可行性分析
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曝气调节水解酸化池→HAF高效复合厌氧反应器→FSBBR流离生物反应器”的处理工艺,鉴于本项目污水需达到园区接管标准(常规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特征污染物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即苯酚<0.3mg/L、双酚A<0.1mg/L)方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因此需对现有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改造,将现有FSBBR好氧廊道改造为A-O+MBR工艺,由于现有污水处理装置的FSBBR好氧廊道曝气管大量堵塞,填料老化严重,导致填料内部的火山岩散落在池底,对装置的运行和处理能力造成了影响。
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曝气调节水解酸化池→HAF高效复合厌氧反应器→A-O+MBR”的处理工艺。
采用厌氧、生物处理和膜分离处理,不仅提高了系统的出水水质和运行的稳定程度,还延长了难降解大分子物质在生物反应器中的水力停留时间,加强了系统对难降解物质的去除效果,该技术特别适用于有机物浓度高、处理要求高的有机化工行业的废水处理以及中水回用处理。
采用此工艺可将复杂的有机物转化为简单的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以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使有机物得到生物降解,排水可达到园区接管标准的要求。
污水处理效果见表7.4-1。
表7.4-1污水处理站处理效果
项目
主要污染物(mg/L)
CODcr
BOD5
SS
双酚A
苯酚
进水
554
150
95
0.25
225
出水
<100
<20
<30
<0.1
<0.3
去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