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公示暂行规定.docx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公示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公示暂行规定.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公示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公示暂行规定》的通知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长规发〔2010〕76号
直属各单位,各分局,机关各处室: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公示暂行规定》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八日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公示暂行规定
第一章?
?
?
?
?
?
?
?
?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加强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规范城乡规划行政行为,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城乡规划公示是指在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制定、修改公示以及市局规划实施管理的公示。
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有关城乡规划公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
?
?
?
?
?
?
城乡规划公示分为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两个阶段。
城乡规划公示应当采用现场公示、社区公示和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网站公示的形式,批前公示并应在《长沙晚报》刊登目录,其中,重要的批前公示应在《长沙晚报》全文刊登。
第四条城乡规划公示的项目和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
涉及国家机密、军事秘密的,需经保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公示。
城市电力、电讯、给排水、供热、供气、防洪、地下管线及人防地下空间的现状图和规划图不得公开。
第二章?
?
?
?
?
?
?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第五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六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制定批前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
规划编制的说明、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文本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图纸等。
第七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前应当公示,广泛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前款规定的批前公示主要内容包括:
修改说明、修改前后有关图纸的对照和文字说明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变更情况等。
第八条本章规定的批前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第九条本章规定的批前公示期满后,应汇总并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意见,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公布。
第十一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制定及修改批后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的主要条款、有关图纸,以及批前公示中征求的公众意见的采纳结果等。
第三章规划实施管理公示
第十二条下列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批前公示:
(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对城乡环境和布局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三)风景名胜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四)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
(五)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对相邻建筑或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的批前公示主要内容包括: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简要说明、相关图纸、公示意见受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等。
第十三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对相邻用地或建筑周边关系和环境有影响、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应当进行批前公示。
前款规定的批前公示主要内容包括: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项目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规划方案简要说明,主要规划指标,总平面图,主要建筑效果图等。
第十四条拟建建设工程项目造成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日照分析范围内现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日照时间小于国家规定日照时,应在作出规划许可决定前书面告知受影响的利害关系人。
第十五条下列规划变更应当进行批前公示:
(一)修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对相邻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
(二)已作出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对原规划行政许可内容进行变更,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公示的。
申请变更部分房屋已销售的,一般应征得购房人的书面意见。
前款规定的批前公示主要内容包括:
修改说明、修改依据、修改前后的相关图纸、各项控制指标的改变情况、公示意见受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等。
第十六条规划实施管理批前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公示期满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依法组织听证的,应当结合听证笔录作出许可决定。
第十七条规划实施管理批前公示的内容和征求的公众意见作为核发“一书两证”的必备资料,并附现场公示照片等证据资料存卷归档。
第十八条规划实施管理批前公示时间不计入办理规划许可期限。
第十九条下列规划实施管理项目应当进行批后公布:
(一)经批准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公布如下内容:
许可证件编号、用地项目名称、用地单位名称、用地位置及用地面积等。
(二)经批准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布如下内容:
许可证件编号、用地项目名称、用地单位名称、用地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和用地红线范围以及规划强制性指标等。
(三)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公布如下内容:
规划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规划地块位置、规划强制性指标、规划总平面图等。
(四)经批准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含正副本),公布如下内容:
许可证件编号、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性质、栋数、建筑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主要图纸等。
经批准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类,含正副本),公布如下内容:
许可证件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建设位置、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工程规模、长度、宽度(体积)、高度,主要图纸等。
前款规定的项目批准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公布,其修改、变更应当重新公布。
第二十条批后管理责任单位应当监督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之时设置,并延续至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之日止。
第四章?
?
?
?
?
?
?
?
职责规定
第二十一条批前公示内容由项目审批经办人拟定,经办处室处长(主任)审核,转法规监察处会签后返经办处室。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内容由编制处或总工室负责,规划实施管理批后公布内容由综合处负责。
公示内容确定后,由前款规定的处室交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组织实施。
网站公示的,由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交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现场公示、社区公示、《长沙晚报》公示的,交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网站公示后公众意见的收集由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交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统一反馈至经办处室。
现场公示、社区公示、《长沙晚报》公示后公众意见的收集由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负责并反馈至经办处室。
第二十三条城乡规划公示相关文书由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按照下列顺序选择送达方式负责送达: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与邮寄送达;
(四)公告送达。
送达的具体操作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市局城乡规划公示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未依照本规定履行批前公示及批后公布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处室、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
?
?
?
?
?
?
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规划分局规划实施管理公示参照本规定执行。
四县(市)、先导区、高新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规定发布前我局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一: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
制定批前网站(现场、社区)公示
规划名称
组织编制机关
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范围
公示时间
规划编制的说明
规划编制的依据
规划文本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图纸
备注
如对该规划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EMAIL:
邮编:
附件二: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
修改批前网站(现场、社区)公示
规划名称
组织编制机关
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范围
公示时间
规划修改说明及理由
规划修改依据
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
修改前后有关图纸的对照
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变更情况
备注
如对该规划修改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EMAIL:
邮编:
附件三: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
制定批后网站(现场、社区)公布
规划成果名称
组织编制机关
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范围
市政府批准时间
公布时间
规划批准文件
规划文本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图纸
附件四: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
修改批后网站(现场、社区)公布
规划成果名称
组织编制机关
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范围
市政府批准时间
公布时间
规划修改批准文件
规划文本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图纸
附件五: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平面图)修改批前公示
(公示对象):
我局已受理(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的(项目地点、项目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平面图)修改的申请。
因(公示原因说明)
,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的具体内容依据本公示规定确定)
本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意见。
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批后管理责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章)
年月日
附件六: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行政许可公示对象):
我局已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的(项目地点、项目名称、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事项,因(公示原因说明)
,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的具体内容依据本公示规定确定)
本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批后管理责任部门)。
申请听证的,可于公示期满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批后管理责任单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附件七: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批前公示反馈意见书
(规划编制管理处室或总工室):
我局于年月日受理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ⅹⅹ网站、媒体或现场地点)进行了批前公示,现将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反馈如下:
(批后管理责任单位或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签章)
年月日
备注:
公众的书面意见、来访笔录、电话记录、网民意见作为附件附后。
附件八: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规划许可批后公布
因(行政许可申请人)申请,其拟在(项目地点)建设的(项目名称)经审核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我局向其颁发了(许可证件名称)。
现予以公布:
(公布的具体内容依据本公示规定确定)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章)
年月日
附件九: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平面图)批后公布
因(申请人)申请,其拟在(项目地点)建设的(项目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平面图)已经我局批准。
现予以公布:
(公布的具体内容依据本公示规定确定)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章)
年月日
附件十: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城乡规划公示内部审批表
拟公示项目名称
拟公示内容
经办人:
年月日
经办人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经办处室处长(主任)意见
处长(主任):
年月日
法规监察处意见
处长:
年月日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八日